保養品法規詳盡懶人包

主管機關對於檢舉查獲違反本法規定之化粧品、標示、宣傳、廣告或化粧品業者,除應對檢舉人身分資料嚴守秘密外,並得酌予獎勵。 第一項及第二項應回收之化粧品,其分級、處置方法、回收作業實施方式、完成期限、計畫書與報告書內容、紀錄保存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主管機關得派員進入化粧品業者之處所,抽查其設施、產品資訊檔案、產品供應來源與流向資料、相關紀錄及文件等資料,或抽樣檢驗化粧品或其使用之原料,化粧品業者應予配合,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製造或輸入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特定用途化粧品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並發給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 一般化粧品僅刊登產品資訊(名稱、價格、廠商地址、電話等不宣稱效能及廣告性質之資料者),得不視為廣告。

保養品法規

中央主管機關為加強輸入化粧品之邊境管理,得對有害衛生安全之虞之化粧品,公告一定種類或品項,經抽查、抽樣檢驗合格後,始得輸入。 接受委託刊播化粧品廣告之傳播業者,應自刊播之日起六個月內,保存委託刊播廣告者之姓名或名稱、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公司、商號、法人或團體之設立登記文件號碼、住居所或地址及電話等資料,且於主管機關要求提供時,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十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製造或輸入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領有許可證者,其許可證有效期間於一百零七年四月十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五年內屆滿,仍須製造或輸入者,得於效期屆滿前三個月內申請展延,免依第一項申請查驗登記。

保養品法規: 申請流程(資料來源:工業局-推動粧點美麗新時尚計畫,出口化粧品至東協法規與程序)

有了優秀的劇本加持,自然吸引到各方實力派演員加入,包括鳳小岳、林予晞、薛仕凌、施柏宇、王柏傑、李銘忠、陳以文、宋芸樺、傅孟柏、李霈瑜、蔡凡熙等人的華麗陣容一字排開,每一位演員都是一時之選。 在第一單元中〈出軌〉擔任女主角的林予晞就在受訪時表示,對戲充滿了期待、興奮之情。 改編自真實犯罪事件的電影並不少見,尤其在好萊塢,例如非常經典的《我倆沒有明天》(Bonnie and Clyde, 1967)、至今仍是美國重大懸案的《索命黃道帶》(Zodiac, 2007)等等。 在台灣也有楊德昌導演的《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A Brighter Summer Day, 1991),就是改編自台灣青少年的真實殺人事件。 尊重多元:分享多元觀點是關鍵評論網的初衷,沙龍鼓勵自由發言、發表合情合理的論點,也歡迎所有建議與指教。 我們相信所有交流與對話,都是建立於尊重多元聲音的基礎之上,應以理性言論詳細闡述自己的想法,並對於相左的意見持友善態度,共同促進沙龍的良性互動。

保養品法規

敏感皮膚的人,往往無法駕馭這麼多的添加物,所以敏感肌膚的人,需要選用成份單純的保養品,降低發生刺激或過敏的機會,而這些成份單純的保養品,普遍無色無味,甚至還帶著原料本身的氣味,缺乏可以拿來做文章的添加物,只能標榜單純低敏,自然會買的人不多。 綜上,有關您的提問是否表示只有效期限需強制標示至年月日,依照草案規定之內容應為有效期「間」(而非留言所用之有效期「限」),該期間應依習慣能辨明之方式標明相關年月日如幾年幾月或幾日之標示方式。 前項標示之期日應依習慣能辨明之方式標明年月日,製造日期或保存期限得僅標明年月,並以當月之末日為製造日或期限終止日。 本規定係補充說明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7條應標示品名、用途、批號等共至少9項標示項目,惟化粧品體積過小時至無法全部刊載時,其應至少標示項目,如標示面積允許,亦得加刊批號等其他應標示項目。 許朝凱強調,預告草案將進行為期60日之預告評論期,若無特別意見將隨新法實施,預計今年5月上路。

前項所稱廣告薦證者,指廣告主以外,於廣告中反映其對商品或服務之意見、信賴、發現或親身體驗結果之人或機構。 不管是 ECOCERT 或 COSBIO,兩個認證單位對於保養品從原料 ( 如何粹取、成分比例、不做動物試驗等 )、製造 ( 安全、衛生、成分、比例等 )、包裝 ( 環保回收、精簡包裝、清楚標示等 ),都有清楚的規範,因此只要有通過此兩類認證的有機保養品牌,會是比較有保障的選擇。 依照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產品有使用到的成分都必須清楚的標示在成份標籤上,而成分順序是依濃度高低來排列,也就是在看產品成分標籤時,排名最前面的成分所含的濃度最高,但小於或等於1%以下濃度的配方可任意排列。 ●F01碼:輸入商品應依照「 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 」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查驗。

以保養品為例,若不能寫除皺、美白、瘦身等功效,那就來談產品帶來的心理滿足,例如:戰勝時間、奪回身體自主權等。 保養品法規 不難理解身為提供產品或服務的一方,勢必都希望消費者被產品「功能」給吸引得嫑嫑的,可是過度強調「功能」就是容易踩到法規,這時候不妨試著從別的角度切入,不僅符合衛福部的法規要求,還能從多種面向展現出產品/服務的特色與價值。 Awoo筆記:大家看完應該覺得「X,那到底可以寫什麼啊?」對此,衛生福利部也舉了幾個不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可以正常使用的例句,例如:幫助消化、調整體質、增強體力、促進新陳代謝等。 備註:化粧品產品登錄、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 與回收作業,義務人為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受託製造者,如 OEM、ODM 代工廠不屬於此項義務人。

預防病菌入侵、殺菌消毒、預防腸病毒、消除皮屑芽孢菌、防疫產品。 舒緩喉嚨痛/咳嗽/氣喘/鼻塞、改善過敏性鼻炎、紓解頭疼。 緩解關節與肌肉疼痛、保養關節、關節靈活。 改善過敏皮膚的體質、改善內部體質。 加強肌膚表層細胞再生之機能、表皮細胞的再生能力。 促進細胞氧化/代謝、抑制巨大細胞的過敏。

保養品法規: 保養品成分大公開!代工前你一定要認識的 8 種成份

其他各縣市的聯絡管道及網站可以參考這篇文章最下面的附件,確定檢舉方法後發信給各縣市衛生局完成檢舉。 政府力量有限,但民眾如果團結,力量就無窮。 如果你看到相關的不實廣告,歡迎透過以下的檢舉方式,向各縣市衛生局檢舉相關不法。 幾近100%有機成分的甯靜潤膚油,含有有機大麻籽油,能夠對肌膚有很好的滋養與保護,再加上有機羅馬洋甘菊與有機薰衣草,一方面抗發炎、能平緩神經、另一方面可以有抗憂鬱改善焦慮的效果。 適合夜晚睡前使用,能夠提升睡眠品質。

有些成分無法認定為是有機的 ( 如水、鹽類、礦物質 ),因為這些原物料的取得並非藉由有機耕作的農場而來,只能視為天然成分。 例如,有些洗髮精與乳液的主要成分為水,其它有機成分只占 10% – 40%,而所有成分的 95% 是天然的,所以因為配方比例的關係,只能取得天然化妝品的認證。 而精油不含水分,就有可能是100% 有機的,便能取得有機化妝品的認證。

保養品法規: 廣告內容要注意不要涉及療效或誇大不實

如果產品對身體無害還沒這麼急迫,但如果身體若出現問題的話會更難挽回。 所以規定所有廣告的內容都是需要先送審才行,算是保障消費者的一種方式。 但目前來說,如果法條內容有爭議的話,也只能看之後如何修改了,或者需要民眾提出相關的折衷方式經媒體曝光來修改法條,否則以現階段來說,還是乖乖遵守比較重要。 至於什麼是療效的字眼,在化妝品的章節中會一一敘述。 網路上發表的文章,如有化妝品、保養品、健康食品等相關主題的內容都有相關的規範,到時會一一來探討。

下表為更詳細的變革資訊,另外,我們建議以符合規範為前提,除提早準備外,更可以提早執行,及早釐清執行步驟上的問題,在緩衝期間,不論是進口商或製造業者如遇到特殊狀況,都可詢問主管機關。 配合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自110年7月1日起,一般牙膏及漱口水納入化粧品管理、一般化粧品登錄制度及化粧品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新制規定等管理制度亦將施行,加強化粧品管理,提升化粧品之衛生安全及保障消費者權益。 當消費者發現違規化粧品時,可以主動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主管機關須在接獲檢舉次日起30日內將處理情形通知檢舉人,如果業者確實有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相關規定,主管機關必須發給檢舉人至少罰鍰實收金額的5%作為檢舉獎金。 除了上述化粧品未依法標示之情形外,若有化粧品製造場所未符合法定設廠標準或添加法定禁止使用成分等情形時,亦屬違規化粧品。

還是說你就傻傻的這樣幫產品曝光銷售,真正一個負責任的品牌一定會詳細的告知宣傳上可以使用的詞彙,避免代銷觸法。 慎選品牌產品也是一件很中要的課題,利益不是絕對,需要更宏觀的思考與覺察。 包括診斷、治療、減輕或直接預防人類疾病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機能之儀器、器械、用具及其附件、配件、零件,如隱形眼鏡、老花眼鏡、血壓計、耳溫槍、電療器、衛生套、血糖機、驗孕試紙、吸鼻器、聽診器、醫療用拐杖或助步器、輪椅、復健用品、OK繃等等都屬醫療器材。 由國貿局貨品輸入規定查詢中,若查得輸入規定的代號為B01,就是應依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有關規定辦理檢疫的產品。 若使用郵包 Global Post /Global Mail/Air Mail寄送藥品進口,可以待收到郵局「補辦驗關手續通知單」,再按照規定補辦。

保養品法規: 食品、健康食品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資料為準。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化粧品種類,其化粧品製造場所應符合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中央主管機關得執行現場檢查。 保養品法規 保養品法規 前項取得許可證之化粧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變更原登記事項。 同香皂,濕巾、紋身貼這類產品雖然符合化妝品定義,但目前NMPA並未將這兩類產品按照化妝品進行監管。

  • 由於口腔並不在《條例》化妝品定義中所列舉的人體表面之列,因此牙膏不算是化妝品,但其管理模式還是按照普通化妝品的規定進行,可以使用”防齲”、”抑牙菌斑”、”抗牙本質敏感”、”減輕牙齦問題”等宣稱。
  • 為了有效嚇阻不法業者,本次修法新增民眾檢舉獎勵相關規定。
  • 答:若每次進口自用嬰兒奶粉,嬰兒奶粉 (1歲以下) 均需向FDA申請;嬰兒奶粉 (1歲以上) 若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下,無須向FDA申請免驗進口。

雖說有統一的法規制度,但是在各國方面還是有不一樣的相關規定。 若每次進口超過每種2瓶,合計6種藥品;需向FDA申請個人輸入自用藥品,請參考: FDA個人自用藥品規範專區中「 貨品進口申請注意事項 」填寫「 貨品進口同意書申請書 」( 範例) 辦理。 FDA 是一個執法單位,它並不提供任何的產品認證,因此註冊VCRP的商家並不代表符合 FDA 的認可,但是加入自願註冊計畫的商家則會進入政府的數據資料庫,因此有時如百貨公司的零售商有時會向FDA調閱資訊,確認某家化妝品公司是否在 FDA 註冊過,成為優先選擇的商家。

有關如何挑選安全的產品,請至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首頁,進入業 務專區 化粧品宣導品專區-「化粧品安全使用手冊、化粧品正確選購與安全使用」即有化粧品正確選購與安全使用之注意事項。 化粧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內容,依其種類及品目範圍或成分,使用附件二例示所列通常得使用之詞句,或附件三例示所列成分之生理機能詞句,認定為未涉及虛偽或誇大。 以下由台美檢驗根據相關規範資訊,自行整理建置,僅供參考,若與主管機關公告內容有所歧異,請以主管機管公告內容為準。 為減緩對化粧品產業的衝擊,讓業者們有時間因應準備,重大新規範都設有緩衝時間,並依據產品類型分階段施行,提醒不論是輸入、製造或販售的化粧品業者,都應該持續關注法規資訊。 特定用途化粧品:添加「特定用途化粧品成分名稱及使用限制表」成分之化粧 品,如為特定用途化粧品須取得許可證。 由於修法後行政裁處加重,建議化粧品相關業者應儘快檢視自家產品是否均符合法定規範,以避免違規化粧品在市面上流通販售而遭到主管機關裁罰。

保養品法規: 化妝品法規參考文獻: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10倍罰款的基本要件是「非屬知名公眾人物、專業人士或機構」,但若該部落客非常知名的話,罰款則不受到10倍所限,但如何定義知名,從目前法條我沒有找到確切說法,只是目前尚未有部落客受罰。 雖然建議部落客下筆前就要對自己的內容負責,畢竟讀者可能會瀏覽了部落客文章後就引起慾望跑去購買,因此每篇文章下筆前一定要更加謹慎。 MADE WITH ORGANIC「有機成分製成」:產品含 70 %以上成分通過有機認證,而其他成分不要求是有機產品,但不能包含使用轉基因、電離輻射等禁止方式生產的產品,不能使用USDA有機標籤。

第一項虛偽、誇大與第二項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宣傳或廣告之內容、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之一定規模、產品資訊檔案之項目、內容、變更、建立與保存方式、期限、地點、安全資料簽署人員資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基本上這只是我的一點小建議,畢竟法條訂的非常明確,主要還是要看執法單位的認定如何,如果單以法規字面的含意來看,我想大家心裡都有數。 建議與廠商合作化妝品相關的案子時,可以先跟廠商進行協調,將文章內容先進行送審再曝光,或者是將罰金納為成本項目之一。 對於一些廠商在進行媒體曝光,由於送審需要一段時間審核,在時間急迫下會有些廠商會先曝光,日後再來繳罰金的狀況產生。

注意:由於不確定該保健產品的類別,若當成食品進口,但買回來通關時,海關定義為藥品,便需要額外申請FDA;如果想保險一點,不想申請FDA,可以按藥品進口限制(每次每種 2瓶,合計一共6瓶以內)進口。 台灣在海外網購時可能會買在某些健康產品網站買一些健身用乳清蛋白粉、營養補充劑(食品),如:維他命(維生素)、礦物質、藥品,或者寵物產品、化妝品等,一定要先查清楚所選購的產品是否能通過進口檢疫,還是完全不能進口的,也要考慮營養補充劑是是藥品還是食品,以及購物的數量限制。 其中MI、MCI因為常常引起皮膚過敏,只能使用在需立即沖洗的產品中;IPBC的使用規範則限制更多,不同濃度的使用部位、年齡都有詳細的規定;三氯沙(Triclosan)因為可能對環境造成危害,美國已經在2016年宣布禁用於宣稱抗菌的非醫療級清潔用品中。 化粧保養品產業資訊網是台灣唯一化粧品保養品美容產業 B2B交流平台本網結合上下游製造廠商及週邊產業如包裝材、通路、產品檢測及配方技術等服務,以形成一完整產業社群互通有無,促進美麗產業發展。 4.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第2項(化粧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罰60萬到500萬。 3.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第1項(化粧品之標示、宣傳及廣告內容,不得有虛偽或誇大之情事。),罰4萬到20萬。

保養品法規

為了有效嚇阻不法業者,本次修法新增民眾檢舉獎勵相關規定。 從外包裝觀察有效期限,若遇見包裝遺失或沒有標記日期,則推薦「線上保存期限查詢工具網站」(Cosmetic calculator)網站。 輸入品牌名與批號,即可查到該保養品的保存期限。 但小小缺點是僅有知名的歐美品牌較容易查得到,若是日韓商品就比較困難。 違反第十條第一項規定或依第四項所定準則有關宣傳或廣告之內容、方式之規定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違反同條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令其歇業及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 六、違反第八條第一項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或第二項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害衛生安全之虞。

保養品法規: 官方 GMP 申請受理單位:

但要注意,這個保存期限其實是指「未開封」的情況下。 各位賣家(會員)刊登販售藥品、醫療器材、化粧品或食品相關商品時,請務必確認、檢視所販售之商品是否符合下列相關法規範之要求,以免觸法。 如果化粧品業者違反上述規定,未依法標示法定事項時,主管機關得對業者處1萬元以上至100萬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倘違規情節重大時,主管機關甚至可以勒令停業、歇業或廢止公司、商業、工廠登記,或撤銷、廢止化粧品之登錄或許可證。 三、違反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未通知販賣業者或未依期限回收,或違反第三項規定或依第四項所定辦法有關處置方法、回收作業實施方式、完成期限、計畫書與報告書內容或紀錄保存之規定。 一、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或依第二項所定辦法有關資料之範圍、項目、內容或建立與保存方式及期限之規定。

例如說薰香用的薰衣草精油可以舒緩情緒等字眼,都是不行的。 另外,大麻籽油的抗發炎也被歐美稱為爛皮救星,如同Kiehl’s針對發炎痘痘肌的植萃調理淨膚精精萃,可以深入發炎的肌膚部位,舒緩泛紅與乾燥缺水的現象,油精萃的質地很好吸收,不顯黏膩感。 Ele Lom的全效亮采精萃油,很濃縮但質地輕盈,含多種植物精油與大麻籽油,能舒緩敏感肌與提供絕佳的保濕滋潤。

若每次進口自用嬰兒奶粉,嬰兒奶粉 (1歲以下) 均需向FDA申請;嬰兒奶粉 (1歲以上) 若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下,無須向FDA申請免驗進口。 第三步,貨品輸入規定說明:按下輸入規定的代號,便能了解輸入規定之說明,以下會大概解釋:F01、F02、B01、501、508等代碼。 除只含水產品(漁產品)成分、明膠、膠原蛋白、軟骨素、葡萄糖胺、磷酸二鈣或乳品,不含其他動物/植物性成分者,無特別檢疫要求,可以輸入。 需要特別留意成份:即使是純植物配方,只要有意味不明的「香料」或是「風味劑」。 若沒有檢疫文件,通常不能過檢疫,貓狗食品常有牛羊雞肉風味、或是雞肝口味。 答:若每次進口自用嬰兒奶粉,嬰兒奶粉 (1歲以下) 均需向FDA申請;嬰兒奶粉 (1歲以上) 若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下,無須向FDA申請免驗進口。

不過這幾項主題中,比較常見的共同點是:不要講到療效。 如果是一般的產品,是不會有任何醫療上的效果,但如果文章內有提到的話,便是有問題的。 如果該產品是有添加藥品而真的擁有療效,但在公開網路上要寫的話都是需要送至相關單位送審,而不是可以直接發表文章到網路上。 保養品法規 另外,並不是自行購買產品寫文就不會有問題,只要該產品的文章違規還是有問題的,不論是否為自行購買、廠商有酬或無酬邀約。 ●F02碼:本項下商品如屬食品、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等食品相關用途或含有前述物品者,應依照「 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 」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輸入查驗。

  • 接受委託刊播化粧品廣告之傳播業者,應自刊播之日起六個月內,保存委託刊播廣告者之姓名或名稱、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公司、商號、法人或團體之設立登記文件號碼、住居所或地址及電話等資料,且於主管機關要求提供時,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台灣本土冰品品牌-小美旗下熱門商品「小美紅豆粉粿」冰棒,今年從20元上漲至25元…
  • 全國法規資料庫之內容每週五定期更新,當週發布之法律、命令資料,將於完成法規整編作業後,於下週五更新上線。
  • 對於加工應用:天然成分只允許以溫和的方式加工而成。
  • 因為只有藥物才有疾病的治療或預防之功能,化妝品不是藥物,所以不能牽涉到醫療效果,當然也無法達到到整型外科之效果。
  • 雖說節儉是美德,但彩妝、保養品過了保存期限,到底還不可以繼續用下去?
  • 關於Paraben使用在保養品上的安全性,目前仍有爭議,一般認為,使用小分子的的像Methyl Paraben、Ethyl Paraben,因為脂溶性小,對人體造成的危害疑慮較小。

如果想申請廣告的話,可以請廠商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的「化粧品廣告申請」頁面,裡面有許多資料可以參考。 「水、Water或Aqua」經常在保養品成分標示的第一個位置,因為水通常是每個產品中使用量最多的原料。 水是我們每天使用的保養品中,皮膚接觸最多的成分,水質的好壞會影響保養品細菌孳生等安全性問題。 有些品牌會在化妝水添加部分酒精作為基底,優點是可以幫助肌膚再次清潔,同時酒精能幫助肌膚提升吸收力;而有些品牌會將純水更換為含豐富礦物質、微量元素的溫泉、礦泉水,對於敏感肌來說會比舒緩、抗肌膚發炎的作用。 基於化妝品若要在美國販售,必須通過美國食藥署 FDA 這層關卡,但由於美國對於化妝品的定義較不同於其他國家,因此需注意商品用途和規範是否跨足藥品。 保養品法規 如有些國家將防曬產品視為化妝品,在美國則被規範為藥品。

保養品法規: News 資訊網

化粧品不得含有汞、鉛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成分。 但因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無可避免,致含有微量殘留,且其微量殘留對人體健康無危害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與第二項之許可證核發、變更、廢止、撤銷、第三項第二款之專案核准、第五項之許可證展延之申請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之一定規模、產品登錄之項目、內容、程序、變更、效期、廢止與撤銷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雖然滿足化妝品定義,但香皂的生產監管按洗滌用品實行,在此之前所有香皂類產品都不屬於化妝品。 《條例》中規定如果香皂宣稱具有特殊化妝品功效,例如美白,那麼該產品將需要按照特殊化妝品的要求進行註冊監管。

香港SEO服務由 featured.com.hk 提供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