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經紀人公會必看攻略

業務員受第十一條之一、第十三條或第十九條第三項撤銷登錄處分者,應 依前項規定重新參加測驗合格並辦理變更登錄,始得招攬該種保險。 保險經紀人公會 代理人、經紀人及公證人應投保專業責任保險,保險金額採單一總限額制 ,保險期間不得中斷。 前項專業責任保險,以個人型態執行代理人、經紀人或公證人業務者,保 險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一百萬元;以公司型態經營代理人、經紀人或公證 人業務者,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二百萬元。

業務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除有犯罪嫌疑,其行為時之所屬公司應依 法移送偵辦外,並應按其情節輕重,予以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招攬行 為之處分: 一、就影響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權益之事項為不實之說明或不為說明。 二、唆使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人為不告知或不實之告知;或明知要保 人或被保險人不告知或為不實之告知而故意隱匿。 四、對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以錯價、放佣或其他不當折減保險費之方法為招 攬。 五、對要保人、被保險人或第三人以誇大不實之宣傳、廣告或其他不當之 方法為招攬。

保險經紀人公會: 投保紀錄查詢專區

她說,有些產險公司相當「聰明」,為了省下佣金支出,在報價給保經代公司之後,又以更低的費率,私下向準保戶進行招攬。 她舉例表示,同一張保單,產險公司報給經代業者的費率是保額的千分之一,直接報給準保戶的費率可能就只有千分之○. 保險經紀人公會 一、人身保險代理人:保險學概要、保險法規概要、人身保險實務概要、人身保險經營概要。

具備本規則所定經紀人資格且無前條第三項及第四十九條第二十六款規定之情事者,得以個人名義、受經紀人公司或銀行任用於取得執業證照後執行業務。 代理人、經紀人及公證人繳存保證金或投保相關保險未符合本辦法規定, 無正當理由者,得由主管機關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 凡在組織區域內,經營人身及財產保險業務,並依法取得執業證書之代理人,公司組織或個人執業者,於開業後一個月內加入本公會為會員。 業務員不服受停止招攬登錄、撤銷登錄處分者,得於受處分之通知到達之 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原處分公司提出申復,並以一次為限, 原處分公司並應於申復書面資料到達一個月內將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業務 員。 業務員對前項復查結果有異議者,得於收到復查結果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 面具明理由向各有關公會之申訴委員會申請覆核,並以一次為限。

保險經紀人公會: 壽險統計樞紐分析查詢

銀行申請暫時停止或終止兼營保險經紀之一部或全部業務,應敘明理由並檢具申請書及董事會或理事會會議紀錄,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同時經營保險經紀業務及再保險經紀業務之經紀人公司,停止經營保險經紀業務或再保險經紀業務,應於一個月內檢具董事會或股東會議事錄,報主管機關備查。 經紀人公司之營業所在地、實收資本額變更應於變更登記後十五日內向所屬公會報備;個人執業經紀人或銀行營業所在地變更時,亦同。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情形,業務員應向原所屬公司繳銷登錄證。 前項第三 款業務員之異動日,應以業務員辦妥異動手續日為準。 所屬公司在辦妥異動登錄前,對於該業務員之保險招攬行為仍視為所屬公 司之行為。 所屬公司如有停業、解散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或執行業務者,應為其 業務員向各有關公會辦理註銷登錄;所屬公司未辦理者,業務員得委由其 所屬公司之商業同業公會向各有關公會辦理註銷登錄。

保險經紀人公會: 公會訊息及最新消息

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檢查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或銀行之營業及資產負債,或令其於限期內報告營業狀況。 保險經紀人公會 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及銀行受要保人之委託代收轉付保險費者,應保存收費紀錄及代收轉付保險費收據憑證影本。 保險經紀人公會 要保人以非本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名義開立之票據繳交保險費,非經要保人出具聲明書者,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及銀行不得收受。 經紀人公司及銀行發現電話、視訊或遠距訪問有不符合規定或違反客戶本意之情事,應於保險業完成核保作業前通知該保險業及客戶為補正或採取有利於客戶之處置。 經紀人公司申請停業,應繳銷所任用經紀人之執業證照;申請解散者,應繳銷所任用經紀人之執業證照及公司執業證照。

  • 前項專責部門之部門主管準用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二條第一項至第三項、第十四條第一項與第二項及第六十條規定;部門副主管準用第六條第一項、第四項、第十三條及第六十條規定。
  • 十五、將非所任用之經紀人或非所屬登錄之保險業務員招攬之要保文件轉報保險人或將所招攬之要保文件轉由其他經紀人或保險代理人交付保險人。
  • 公司組織會員增僱或變更代理人(簽署人),而該代理人執業證書仍在有效期限內者,改由本會核辦事宜。
  • 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及銀行應自許可登記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執業證照並開始執行或經營業務;屆期未申請或未開始執行或經營業務者,由主管機關廢止其許可。
  • 四、部門主管及部門副主管出具無第六條第一項各款所列情事之聲明書及任用之經紀人出具無第四十九條第二十六款規定情事之證明。

七、代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簽章、或未經其同意或授權填寫有關保險契約文 件。 八、以威脅、利誘、隱匿、欺騙等不當之方法或不實之說明慫恿要保人終 止有效契約而投保新契約致使要保人受損害。 九、未經授權而代收保險費或經授權代收保險費而挪用、侵占所收保險費 或代收保險費未依規定交付保險業開發之正式收據。 十一、招攬或推介未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之保險業務或其他金融商品。

保險經紀人公會: 保險經紀人和保險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之保險業務員的不同

業務員從事前項所稱保險招攬之行為,應取得要保人及被保險人親簽之投 保相關文件;業務員招攬涉及人身保險之商品者,應親晤要保人及被保險 人。 (四) 同業公司保險業務員登錄事項各會員公司,人身保險業務員,經有關公會資格測驗合格後,依規定填送登錄申請書到會,辦理登錄,如業務員離職或轉任其他公司等,辦理註銷登錄事宜。 各會員公司財產保險業務員,先列冊送會,轉有關公會,資格測驗合格後,填送登錄申請書到會,辦理登錄,如業務員離職或轉任其他公司等,辦理註銷登錄事宜。

  • 三、有其他事實足資證明具備保險專業知識或保險工作經驗,可健全有效經營保險代理業務。
  • 業務員有異動者,所屬公司應於異動後五日內,依下列規定向各有關公會 申報: 一、登錄事項有變更者,為變更登錄。
  • 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及銀行非依前項規定加入經紀人公會或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領有會員證,不得申領執業證照執行或經營業務。
  • 十七、未依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五項或第二十八條第三項所定期限內,辦理繳銷或註銷執業證照。
  • 會員大會因故未能及時召開,應先報主管機關,事後提報大會追認。
  • 本規則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業務員:指本法第八條之一規定之保險業務員。

引用資料時,請註明資料來源,請確保資料之完整性,不得任意增刪,亦不得作為商業使用。 本會置秘書長一人,承理事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聘免之,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職業團體,以聯絡會員致力於保險事業之研究,維護被保險人權益,發揮服務精神,促進國家、社會安全為宗旨。

保險經紀人公會: 保險福利

代理人(簽署人)於取得考選部所核發及格証書,並計劃開始執業之前,必須先接受32小時之職前訓練,此課程只需上過一次即可;代理人(簽署人)執業証書屆期換証,或停業後預計重新執業,必須於請領証書前二年內接受24小時之在職訓練。 (一) 保險經紀人公會 入會費:會員入會時,公司組織會員一次繳納新台幣2000元、個人執業會員繳納新台幣1400元。 (一) 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分定期會議與臨時會議兩種,由理事長召集之,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臨時會議理事會認為必要或經會員代表五分之一以上之請求,或理監事會函請召集時召開之。 本會置理事二十一人、監事七人,由會員代表選舉之,分別成立理事會及監事會,理事會為執行機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代行其職權,監事會為監察機構。 為防止詐騙,若你有接到以電話或語音方式通知催繳保險費時,請勿提供個人資料或轉帳款項,並先與各該公司聯絡,以免上當。

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及銀行因執行或經營業務之過失、錯誤或疏漏行為,致要保人、被保險人受有損害時,應依法負賠償責任。 個人執業經紀人、受經紀人公司及銀行任用經紀人之執業證照有效期間為五年,應於期滿前辦妥換發執業證照手續,未辦妥前不得執行業務。 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三日修正施行前,已領有經營保險經紀業務執業證照之銀行,應於修正施行之日起一年內依前項規定調整。

經紀人為被保險人洽訂保險契約前,應充分瞭解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之基本資料、需求及風險屬性等相關事項,並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適用範圍及內容主動提供書面分析報告(如附件一),向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收取報酬前,應明確告知其報酬收取標準(如附件二)。 銀行所繳存之保證金,應經主管機關許可其終止兼營保險經紀業務並繳銷執業證照,或經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其執業許可後,申請發還之。 銀行申請暫時停止兼營保險經紀業務者,應繳銷所任用經紀人執業證照;申請終止保險經紀業務者,應繳銷所任用經紀人執業證照及兼營保險經紀業務執業證照。

鄭濟世認為,只要經代業者能夠尊重市場機能,同時也尊重主管機關在制定政策與稅則時的考量,或許雙方就能夠在討論業務利潤、處理稅務爭議的過程當中,找到溝通的立基點。 根據產險公會統計,今(九十九)年第一季產險簽單保費二六九. 產險費率自由化在去(九十八)年四月一日邁入第三階段後,車、火險費率雙雙調降,任意車險平均降幅達一○%,住宅火險及商業火險的費率更是一口氣調降二十五%,由於兩險種合計占了產險業六成以上的業務量,因此整體保費收入也跟著受到影響。 中華郵政工會竭力推動由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為全體同仁續保之【和泰防疫險】,保險期間為111年6月17日至112年6月16日。 金管會「1998金融服務專線」自即日起啟用,民眾如有金融諮詢服務,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點30分到下午5點30分)撥打「1998」。 本會以研究保險事業發展、保障同業合法權益,開拓保險市場、協助政府推行政令,促進同業與保險公司及客戶之共同利益,安定人民生活,增進社會大眾福祉。

申請查詢投保紀錄應檢附新台幣二十八元之掛號回郵信封,未附回郵信封或郵資不足者,將不予受理且不退還申請文件。 第一項書件或其他記載事項如有不完備或不充分者,駁回其申請;其情形可補正,經主管機關限期補正,逾期仍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 十七、未依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五項或第二十八條第三項所定期限內,辦理繳銷或註銷執業證照。 十一、除合約所訂定之佣金、費用或依同業標準所收取之佣酬及依保險法第九條提供保險相關服務之合理報酬外,以其他費用名目或以第三人名義向保險人收取金錢、物品、其他報酬或為不合營業常規之交易。 二、最近一年未受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二規定之處分,或受處分而其違法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主管機關認可。 經紀人公司停業期間以一年為限,如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展延之,以一次為限,並應於期間屆滿前十五日提出。

保險經紀人公會

會議之決議,各以該會議應出席之人數過半數出席,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本會理事會及監事會每三個月開會一次,由理事長、常務監事分別召集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而理、監事會於七日前發函通知。 如遇臨時、急迫事務,理事長得視情況召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事項應由理事長提報最近一次召開之理事會追認。

保險經紀人公會: 保險科技運用共享平台

最近五年內受停止招攬行為處分期間累計達二年者,所屬公司應予撤銷其 業務員登錄處分。 澄清外界對壽險業投資俄羅斯之疑慮現售提供未滿15足歲被保險人喪葬費用保險金之傷害保險商… 本規則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業務員:指本法第八條之一規定之保險業務員。 二、銀行:指經主管機關許可擇一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 行。 三、所屬公司:指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及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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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