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到Wi-Fi就能打卡透過 Wi-Fi 連線驗證機制,可以確認員工已進入公司網域範圍,不用擔心定位不準的問題。 儘管如此,最保險的作法還是企業端在刊登徵才訊息時,務必要小心注意、千萬別誤觸法令,在徵才時還給公司添加額外麻煩、得不償失。 建請立即檢視該職務並做與給薪事實相符的修正(徵才資訊揭露正確的薪資範例),以免觸法受罰(六萬到三十萬)。 包括:運輸業、建築或土木工程業、精密儀器及醫療器材業、電子零組件業、保險業、化學製造業、不動產、電力機械設備製造業、廣告行銷∕傳播經紀業、育樂用品製造業、法律服務業。
依據「雇主招募員工公開揭示或告知職缺薪資範圍指導原則」:雇主公開揭示或告知職缺薪資範圍,應以區間、定額或最低數額之方式為之。 因此雇主若被行政裁罰、關鍵往往在於給予員工的「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卻在徵才職缺上標示「薪資面議」,或是誤解了「經常性薪資」是將所有公司能給予的薪酬福利都加上去有超過4萬,即算達成。 台灣醣聯生技醫藥 員工可於HR Portal自行申請及查詢個人假勤紀錄與電子薪資袋,財務主管不用再印出紙本的薪資單,人資部門或各單位主管亦可匯出各項報表作為管理指標, 減輕了相當多人工作業的負擔。 其中,敬陪末座的三個產業:社會福利產業平均月薪35,225元,不以營利為目的,企業收入多半回饋服務對象,雖然薪水低、心靈卻最富足,若想爭取高薪,可運用本身專業,爭取上述高薪產業的CSR相關職務。
薪資會因為職務角色、年資、以及個人條件而不同,但都會包覆在各該產業是否獲利、以及產業能見度之內。 以電腦及消費性電子製造業、及半導體產業為例,雖然員工多為理工背景的工程師,但也歡迎非理工科系畢業生從業務、採購、客服等職務切入,共享產業獲利的成果。 重新審視各職務的工作任務、知識技能、需求條件,並進行職位職等評價,確保人才能依特質和專業,從管理職或專業職雙軌發展或平行移轉。
以上抗辯只能說是無效抗辯,本案訴願機關即謂「該法未定有得先輔導改善、勸導或警告之規定」打了回票。 需完整提供五大項目:「職務薪資(所有職務)」 、 「新鮮人起薪」 、 「調薪制度」 、 「福利政策」 、 「外派政策」。 台灣土地開發 104 eHRMS模組完整、參數設定具彈性,又可以使用手機或者平板電腦進行假勤簽核、表單處理等作業,快速又效率,有手機簽核功能,效率大增。
婚紗攝影及美髮美容業平均月薪34,972元,屬於接案性質、且收入較不穩定,需久磨作品、增加個人品牌,才能提升客戶的指名度,或建議增加接案量、以量取價。 餐飲業平均月薪34,426元,有不少是以最低基本工資時薪部份160元計薪,薪資普遍偏低,建議考取餐飲證照、爭取談薪籌碼,有烹調證照、年資5年中餐廚師平均月薪42,000元(取自104薪資情報),比餐飲業平均月薪增長22%。 根據104人資學院專案客戶訪問及問卷調查,除了薪資之外,92%的企業更重視整體年薪水位之公平性,並依據薪資策略與工作特性,進行固定薪與變動薪之結構調整,以更靈活規劃運用薪資資源。
落在這個級距(25,251 元至26,400 元)的勞工,每個月得自行負擔634元勞保費用。 若為部分工時勞工,其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者,其月投保薪資分為11,100 元(11,100 元以下者)及 12,540 元(11,101 元至 12,540 元)二級。 如果超過12,540 元者,則同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的分級。 惟如屬部分工時身分、職業工會低收入會員、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或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考量其實際收入不隨基本工資調整,故不列入勞保投保薪資逕調對象,勞保投保薪資仍維持25,250元。 根據報導指出,勞動局也強調未來仍會不定時查察企業的薪資揭露狀況,單就去年已接到21起檢舉,最後開罰1例6萬元,今年至8月23日亦有十幾起陳情,但仍會給予雇主輔導改善的機會,並不會接到陳情後就馬上開罰。
104 薪資: 績優員工留不住,本來是培育中的關鍵人才,卻被同業挖角?薪酬政策怎麼制定,
應就任務行情、績效表現、敬業度,分別規劃對應之薪資、獎金、福利,確認最佳固定薪與變動薪比例的薪資結構,達到吸引人才、激勵貢獻、留住人才、以及最佳人事成本運用效益的目的。 有些雇主為了降低支出,便將員工勞保「高薪低報」的方式,以較低級距投保。 另外,《勞工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已於111年5月1日施行,職業災害保險薪資應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之投保薪資等級申報,最高為72,800 元。
(一)該職缺經常性薪資已調整至4萬元以上,因人員溝通落差及網站新舊更新之際,以致告知及揭示未達4萬元薪資範圍。 有徵才企業於社群媒體(Facebook)刊登「職稱:社群媒體推廣小編。工作待遇:薪資面議。」之徵才職缺,然該職缺於求職者應徵時發現其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4萬元,卻寫成薪資面議,本案經新北市政府審認屬實,依法從輕裁罰新臺幣2萬元。 台北市勞動局亦表示,企業在徵才資訊,薪資應採定額(如月薪3萬元)、區間(如月薪3萬2000至3萬5000元)、或最低數額(如月薪3萬8000元以上)等方式表達,較可避免勞資間的爭議。 此處月薪即為「經常性薪資」,係包括本薪、按月給付的固定津貼及獎金、按月發放的工作(生產、績效、業績)獎金、全勤獎金及其他經常性給與,但不包括加班費、年終獎金、三節獎金及差旅費等給與。 「經常性薪資」是指受僱員工每月可得的工作報酬,包括本薪與按月給付的固定津貼及獎金(如伙食津貼、全勤獎金及績效獎金等),但不包括加班費、年終獎金、三節獎金及差旅費。 近期的新聞,由於勞動局接獲許多求職者陳情,表示許多雇主的徵才訊息常會出現薪資不透明的現象,明明在求職網站或是徵才廣告中刊登「薪資面議」的訊息,但實際上職缺的經常性薪資卻常未達新臺幣4萬元,造成許多誤會。
- 依據「雇主招募員工公開揭示或告知職缺薪資範圍指導原則」:雇主公開揭示或告知職缺薪資範圍,應以區間、定額或最低數額之方式為之。
- 因此,資深人才如何創造對組織的更高價值,個人績效目標必須有效對應較高的薪資、並與績效有效連結。
- 新修正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刪除現行第1級之月投保薪資25,250元,現行第2級26,400元遞移為第1級,其餘金額未修正並依序遞移,修正後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調整為13級。
- 如果超過12,540 元者,則同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之薪資報酬未達基本工資的分級。
- 婚紗攝影及美髮美容業平均月薪34,972元,屬於接案性質、且收入較不穩定,需久磨作品、增加個人品牌,才能提升客戶的指名度,或建議增加接案量、以量取價。
2023年基本工資調為26,400元,同時「勞保級距」也跟著調整,根據勞保局計算,費率將調高12%(含就業保險費率1%),雇主負擔增加每月每人122元、勞工每月則需多負擔約36元。 提醒雇主:切勿為了減少支出而「高薪低報」投保級距,不但違法也面臨罰則外,勞工權益更受影響。 根源《104人資法寶》的法務專家所說:若該職務的經常性薪資低於四萬元,必需於徵才廣告公開揭示薪資範圍,不能再寫依公司規定,否則會有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二項第六款規定之情形。
針對無法確保每月都達成4萬元含以上月薪之職缺,應於職缺刊登時揭露薪資資訊。 依據”雇主招募員工公開揭示或告知職缺薪資範圍指導原則”:「雇主公開揭示或告知職缺薪資範圍,應以區間、定額或最低數額之方式為之。」雇主以區間方式呈現薪資者,以不超過$5,000為宜,但若為業務性質工作採高獎金制度給予者,建議仍可依實際可能的發放區間表示之。 企業大師是一零四開發的雲端人資管理系統,主要提供人事管理、出勤管理、打卡、薪資計算、排班管理、員工自助平台等。 幫助中小企業提高人資管理效率、減輕人事作業上的繁瑣、增加團隊協作溝通的解決方案,讓中小企業也可以擁有大企業的人力管理資源。
104 薪資: 實際薪資未達4萬、徵才職缺禁寫「面議」,企業雇主到底該如何揭示薪資範圍?|法律小教室
各產業平均月薪高於5萬的「遙遙領先群」有:電腦及消費性電子製造業、半導體業、鞋類∕紡織製品製造業、以及投資理財相關業:平均月薪不到3.5萬的「嚴重落後群」如餐飲業、婚紗攝影及美髮美容業,高低兩群平均月薪相差3成。 本試算依據 貴公司所提供之公司人數作為預估基準,提供費用參考,且不等於最終合約,實際金額須依據員工在職人數的使用量為準。 A1:調薪和獎金的預算,主要來自公司獲利,如果個人績效無法往上貢獻部門績效達標,而部門績效最終又無法讓公司達到年度目標,那麼,當年度的調薪及獎金發放也就無法確保一定水平了。 追求公司整體目標和結果,更甚於只追求個人目標,所以,個人目標必須連結公司目標,跨團隊協作也是個人績效促進公司目標達標的關鍵之一。 勞保局表示有關投保薪資第1級逕調作業,已於111年10月份繳款單(同年11月25日前寄發)背面印製通函周知投保(提繳)單位,並於e化服務系統公告。 假設以月投保薪資26,400元計算,26,400X12%X20%=633.6,保費約為634元。
A4:若依公司營運,統一調薪幅度及獎金發放金額,卻沒有依據績效差異適度調整,容易造成「反激勵」現象! 高績效員工看不出努力貢獻的必要性與對應的公平性,極可能工作動力消退,甚或對公司制度失望而另謀他職。 與績效連結的薪酬制度,才能反映真正的公平合理,達到正向激勵人才與留才的目的。
- 另外,《勞工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已於111年5月1日施行,職業災害保險薪資應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之投保薪資等級申報,最高為72,800 元。
- 因此,如遇相關勞檢案件,或許擺低姿態求情,例如企業小本經營困難,員工人少不諳法律規定,作業疏失事後已改善等語,或能得到直轄市或各地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減輕裁罰金額的寬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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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112年基本工資調升為26,400元,連帶「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職災保險投保薪資分級」以及「全民健康保險投保薪資分級」一併調整。
- 太古汽車集團 因應經營模式及組織變動,舊系統需依賴HR手動加工處理、繁瑣耗時。
- 根據報導指出,勞動局也強調未來仍會不定時查察企業的薪資揭露狀況,單就去年已接到21起檢舉,最後開罰1例6萬元,今年至8月23日亦有十幾起陳情,但仍會給予雇主輔導改善的機會,並不會接到陳情後就馬上開罰。
新修正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刪除現行第1級之月投保薪資25,250元,現行第2級26,400元遞移為第1級,其餘金額未修正並依序遞移,修正後之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調整為13級。 例如:每月本薪為$30,000,每月業績獎金可能$0~$20,000,則仍應揭露月薪資訊(可揭露薪資方式為月薪$30,000~$50,000)。 若貴公司於2020年、2021年有參加薪調活動者,系統有留存您當時所填寫「職務薪資」及「福利政策」的資料,您可利用匯入下載的功能,於系統下載當時填寫的薪資Excel檔,並修改薪資後再上傳,便可加快您填寫的速度。 透過104薪酬調查報告, 瞭解業界調薪、外派、福利政策, 通盤考量公司的市場的競爭力和支付能力, 達到有效成本運用,擬訂最恰當的薪資結構政策。 「抱歉,是我的薪資拖累大家!」104玩數據取樣29萬筆薪資資料發現,不分職務、年資與學經歷,2021年全體62產業平均月薪4.2萬元,其中22個產業(約三分之一)高於全體平均,40個產業(約三分之二)低於全體平均。
104 薪資: eHR 設定系統
包括:電腦及消費性電子製造業、半導體業、鞋類∕紡織製品製造業、投資理財業、軟體及網路業、金融業、光電及光學業、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電信及通訊業、顧問∕研發∕設計業、水電能源供應業。 其他「遙遙領先群」多為資通訊、顧問知識財、石化重工業、以及藍灰領技術職。 依照職等表,確認內部薪資公平,以利「用才」、「留才」、「育才」;參照外部市場薪資,達到內外部薪資公平,以利「選才」、「募才」。 尤其應依據各職類職等的技術關鍵性、募才難易度、責任影響程度,訂定PR值(百分等級)標準薪資。 此外,雇主以不實資訊填載投保予勞保局,更可能觸犯《刑法》第215條業務登載不實罪和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不可不慎。 另外「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因原已有26,400元之提繳等級,故無修正。
利用網路、手機Wi-Fi打卡、手機GPS打卡紀錄出勤資料;若公司已有卡鐘/保全系統,可將資料匯入企業大師,並進行後續比對員工出勤資料。 A5:新人到職後,仍依據績效表現調整薪資或維持不變,獎金也適度予以調節。 包括工作時數、加班費、休假規定、法定假別等工作條件及假勤規定調查,以及各公司福利事項,可作為公司制度調整的依據。 小撇步:雇主可如實寫上該職缺的經常性薪資金額,若添上相關獎金後、每月薪資約落在何數,合併揭露薪資範圍,讓求職者心中有譜。 所謂「 知已知彼,百戰百勝 」透過104薪酬調查報告, 瞭解公司各職務薪資在產業市場的定位, 並以此制定公司的薪資策略,運用合適的PR值聘用人才。 104 企業大師專為中小型企業提供雲端人資管理系統服務,如需要任何幫助,歡迎洽詢系統顧問,我們將盡快與您聯繫。
A3:「薪資」主要看工作內容和市場行情,和職等高低有關,但「獎金」回歸個人績效,既然是量化數字,就沒有「先來後到」的問題。 然而,獎金計算通常以薪資為基礎,當個人績效優於資深員工,但獎金卻低於資深員工,很可能是薪資較低使然,這時候,應力拼職務升等,同時提高薪資和獎金。 建議做法:個人績效回饋公司整體績效,善用自己的能力經驗,協助部門成員、甚至跨部門的同事,做最大發揮,儘量降低年資對薪酬獎金的影響。 A2:先談「薪資」,薪資是工作任務的市場行情對價,年資深淺雖然會影響薪資行情,但是,幾職等薪資、以及每年平均調幅仍受市場行情影響。
再談「獎金」,獎金是企業看員工做得好不好的獎勵,績效好壞是影響獎金高低的關鍵,和年資深淺的關連性降低。 因此,資深人才如何創造對組織的更高價值,個人績效目標必須有效對應較高的薪資、並與績效有效連結。 104人資系統已完成災保法投保金額及級距設定、繳費計算,建議企業先完成4月薪資結算,系統5/1起可設定公司職災負擔金額調保等作業,節省作業效率。
勞保局同樣自112年1月1日起,將原提繳工資25,250元之全職勞工逕調至26,400元,以維護勞工之退休金權益。 然而,屬於求情式的抗辯,有時也會收到一定的成效,例如本案法律規定最低裁罰金額為6萬元起跳,但原處分機關減輕為2萬元,多少讓受罰雇主保住一點失血的荷包。 太古汽車集團 因應經營模式及組織變動,舊系統需依賴HR手動加工處理、繁瑣耗時。
若針對自己勞保、就保保險費計算仍有疑問,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站也提供了「勞保、就保個人保險費試算」,可依自身類別、月投保薪資等資訊,自動算出「個人」應負擔之保險費。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是由投保單位按被保險人之月薪資總額,依照「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的規定,申報投保的薪資。 其中「薪資」(月薪資總額)也就是勞基法第2條第3款所規定,工作報酬等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根據《104職涯診所》的知識說明:徵才廠商在工作內容項下的工作待遇欄位以「面議」方式呈現,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二項第六款規定,表示該職務的經常性薪資已達四萬元或以上。
配合104 eHRMS系統導入,同步以業界最佳實務經驗重整組織及修正流程。 其他如第三群「小幅落後群」平均月薪4.0萬~4.2萬,第四群「中度落後群」平均月薪3.5萬~4.0萬,第五群「大幅落後群」平均月薪低於3.5萬。
因此,如遇相關勞檢案件,或許擺低姿態求情,例如企業小本經營困難,員工人少不諳法律規定,作業疏失事後已改善等語,或能得到直轄市或各地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減輕裁罰金額的寬典。 本案可說是證據確鑿,徵才企業難以卸免責任,上述第一點抗辯自然不被訴願機關接受。 在違反勞動相關法令的訴願救濟階段,常見被勞檢後遭裁罰的雇主另以未予改善機會即開罰不當做為抗辯,例如上述第二點抗辯即是。
根據104人資學院專案客戶訪問及問卷調查,95%的企業著重獎金分配的公平性。 公司績效是個別員工打拼的總合結果,基於「利潤共享」原則,依個人績效發放回饋獎金,也因此,企業更重視工作說明書、訂定有效的績效目標,確保能產出公平的績效考核,不受主管主觀因素或評價標準不同的影響。 由於在《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6款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六、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四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違反者,依就業服務法第67條第1項規定可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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