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姚光祖說,根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2015中小企業白皮書》數據,平均每個中小企業聘用6.18人,中小企業勞工平均一天工資新臺幣1153元;保留勞工七天國定假日,如果勞工出勤,雇主須支付雙倍薪資,以此估算,每年七天國定假日成本為新臺幣49000多元,中小企業並非無法承擔。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兼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諷刺,有些人批評保留勞工七天國定假日是紀念威權統治時代,依此思維,新臺幣十元硬幣、新臺幣一百元鈔票都應該丟掉。 2016年12月6日,社會民主黨譴責,民進黨眼中只有資本家利益而無視九百萬勞工權益,不斷以一例一休、勞工特別休假等看得到卻不一定吃得到的「配套」來強化硬砍勞工七天國定假日的正當性,對資方卑躬屈膝,對勞工軟土深掘,更公然違背2016年總統選舉時「降低年總工時」的承諾。
2022年11月3日,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創盟理事長陳致曉表示,蔡英文每逢選舉就打出「抗中保台」牌來掩蓋蔡英文政府施政問題,包括近年全台灣因土地徵收受迫遷的人數不斷增加、房價高漲、房地產炒作掏空經濟、《勞動基準法》修惡、低薪過勞成為常態;青年人才持續流失、只能赴海外工作,全因政府帶頭採取剝削式的經濟政策掏空台灣。 2017年3月14日,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顧問毛振飛表示,當時勞團反對用一例一休砍掉7天國定假日,因為一例一休發生很多問題,不只工人的上班有問題、公司排班也有問題;既然林明溱不玩一例一休,「就要回復7天假,勞工才不會兩頭落空」。 2017年2月21日,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說,2016年《勞動基準法》修法時,民進黨版的一例一休最溫和、理性;如果通過時代力量或國民黨要求的兩例假,造成休假不一致繼續存在,台灣經濟傷害更大,就完蛋了。 2017年5月24日,林美珠在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說,一例一休才剛施行,勞動部仍按照「宣導、輔導、檢查」三階段進行,持續協助事業單位落實法令、協助勞工瞭解自身權益;任何工資工時的規範,勞資之間必須有相當的共識,談到修法也應審慎聽取勞資意見,勞動部「目前並無修法的打算」。 但前述例假調整、工時帳戶……等彈性,均非由雇主單方面就可決定調整,而是需經由工會同意,如公司沒有成立工會,則應經勞資會議通過。
一例一休: 搞懂「一例一休」與「周休二例」
而這七天假其實一般工時的人在週休二日實施後早已放不到了,當時被挪移來抵銷法定「雙週 84 小時」工時,每週多出來的 4 小時應工作時數,但勞團先前認為,台灣法定工時已調整為「單週 40 小時」就沒有每週多出應工作時數 4 小時的問題,所以在勞基法修法拍板前,一般工時的人短暫享受了這幾天假。 爭議不斷的《勞動基準法(勞基法)》修正案 6 日於在立院三讀通過,除了確定實施「一例一休」、七天假被砍,特休假、加班費給付等相關法條都有修正,而總統府昨 21 日正式公告修正條文,並將分三階段上路,第一階段一例一休、休息日加班費加成等條文 23 日就要上路,新制你真的都搞懂了嗎? 對勞工而言,按《勞基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法律上的明文條款其實只保障勞工週休一日,而非週休二日。
凍漲理由包括亞洲金融風暴、產業外移,或因「經濟不景氣」而遭行政院否決,總歸一句話,就是政府說了算。 而在勞工認為縮短工時是否有幫助的選項中,選擇「有助益」的勞工高達89.4%,選擇「沒有助益」的則是10.6%,可見對大多數勞工來說,只要不須考慮其他因素,能縮短工時當然是開心的事。 其中,有53%的勞工是「有給加班費或補休就加班」,其次是36.9%的勞工願意自發性的「為了公司加班」,有10%的勞工則是「逼不得已才配合」,可見多數勞工在意的仍是加班能不能獲得相對應的福利。 過去,辛炳隆在台大「一例一休該修嗎?」座談中引用勞動部《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作為勞工加班意願的說明,儘管這份數據最新只到一例一休實施前的2016年,不過由於是長期穩定施作的調查,會比近日針對一例一休所做的民調更能觀察到勞工長期以來的加班狀況。 由此可知,「七休一」規定對於工時下降有一定的作用,而不論李健鴻或辛炳隆都認為,資方對於「七休一」的反彈實則比一例一休更大,這或許也是此次修法直接點名不在一例一休範圍內「七休一」的主因。
一例一休: 一例一休到底怎麼休?
2018年8月4日,和欣客運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王祖明說,一例一休實施後,汽車客運業者必須增加駕駛和票務、站務等人力及加班費,人事成本提高。 2018年12月23日,反教育商品化聯盟、台灣工人先鋒協會、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東吳大學城中跳馬社、高雄醫學大學透明革命、台北市種子清潔勞動合作社、國立政治大學種子社等十多個青年團體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前舉牌抗議,呼喊口號「七天假砍掉、選票一直掉」、「青年爭勞權、還我七天假」。 2016年12月6日深夜,工鬥青年產業後備軍、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等青年團體突襲總統官邸,在官邸大門噴漆「砍假總統」、「民主資進黨」抨擊民進黨靠攏資方,並宣告徹底與民進黨決裂。 2016年12月2日,民進黨發表聲明,譴責立法院外勞工團體追打柯建銘的「暴力行為」;但批踢踢網友翻出2008年11月6日蔡英文在facebook官方專頁聲援野草莓學運、批評馬英九的文章〈馬英九逼人民上街頭 才是最大暴力〉,諷刺民進黨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網友也紛紛上蔡英文facebook官方專頁「朝聖」瀏覽該文。 中國國民黨主席洪秀柱說,民進黨曾經稱讚這群勞工朋友是「民主的捍衛者」,暴力為民進黨所用就是「抗暴」,暴力不為民進黨所用就被民進黨譴責,「雙重標準髮夾彎真好用」。 2017年10月30日,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勞動部法規會委員邱駿彥參加勞動部法規會委員會議,外聘委員都認為行政院版《勞基法》修正草案不可行,會議主席、前勞動部政務次長廖蕙芳指出「一定要通過」。
T客邦為提供您更多優質的內容,採用網站分析技術,若您點選「我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隱私權政策。 11月13日蔡英文接受《蘋果日報》專訪時吐露自己的心境,她說「對民進黨來講,這是有史以來最痛苦的事情」。 民視新聞/高子涵、宮仲毅 台北報導健保雲端系統不只在疫情期間,實施數位科技防疫效果有成。
如果一例一休已達成原先縮工時及增進週休二日的修法目的,那麼行政院所謂「傾聽民意」的說法到底是從哪裡來? 賴清德宣布行政院版本時以「台南經驗」出發,說明中小企業需要更多彈性、勞工也渴望能多加班多賺錢,因此推出這次號稱「四個不變、四個彈性」的修法。 不過才剛落實七休一規定沒多久,同年8月勞動部又訂出「裁量標準」,開放運輸、媒體及屠宰業可在特定狀況(如年節、境外、偏遠地區等)下挪移例假,在勞團強烈抗議下最終延至10月上路;而今年11月,行政院版的勞基法修正案則再提鬆綁七休一,儘管政院強調須經四道關卡且最終仍須透過勞資會議,但仍被外界認為是勞權的大倒退。 一年前,立法院在爭議聲中通過俗稱「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正案;然而,政策實施不到一年,行政院再提「一例一休」修正草案,號稱是傾聽民意,卻遭勞團抨擊是「史上最爛勞基法修法」,引發絕食抗爭。
- 2017年2月22日,胡文琦說,民進黨曾經痛罵馬英九政府的油電雙漲,現在面對一例一休所帶動的萬物齊漲卻只會擺爛、裝傻、雙手一攤說“漲價是必然結果”。
- 許多勞工和人資都存有疑問:到底計算方式是休息日跟休息日最多只能相隔6天嗎?
- 2016年12月2日,台灣社、台灣北社、台灣中社、台灣南社、台灣東社(花蓮)、台灣東社(台東)、台灣客社發出聯合聲明,譴責立法院外勞工團體追打柯建銘的「暴力行為」;聯合聲明表示,勞工團體企圖以「情緒」為由合理化暴力行為,「我們絕不接受」。
- 依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的規定,原則上每天的法定正常工時最高為8小時(二週,四週變形工時每日最高為10小時)。
- 所謂的一例一休,「例」指的是例假日、「休」指的是休息日,此次勞基法第 36 條修法,每 7 日應有 1 日例假以外,新增了 1 日的「休息日」,最大的差別在於,雇主不得要求勞工在例假加班,而休息日可協調勞工出勤,但雇主要多發給勞工加班費。
- 白正憲說,沒有人會反對勞動部所說的「國定假日全國一致」,問題是要公務員加七天假、還是勞工少七天假;公務員加七天假是錦上添花,也沒有聽到有公務員出來喊要加七天假,他認為倒不如趁這次機會訴求勞工所有的假日都比照公務員(例如特別休假跟公務員趨於一致)。
同日,總統府發出聲明稿回應,總統府工友、技工及司機的人力運用問題,是因長期人力補充的結構性因素所造成,與一例一休實施並無關聯;一例一休實施後,總統府特別注意工友、技工及司機的勞動權益,一切都在符合相關勞動法令規範下進行人力調度運用。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2016年11月29日,2016工鬥連線、臺灣鐵路產業工會與復興航空企業工會到立法院前抗議,現場演起行動劇諷刺,蔡英文成天在媒體上說好話,但實際推動蔡英文政府勞動政策的人是柯建銘,讓民眾搞不清楚是「蔡政府」還是「柯政府」在執政,讓「點亮台灣」變成「砍七天假、圖利財團」。
一例一休: 加班費試算系統
至於例假日只有在必要時(例如天災、事變或是突發事件),雇主才能要求勞工加班,其中勞工在「一例」的例假日加班後,雇主依規定應予勞工擇日補假及加班費。 加班費計算上,工作日加班之加班費計算基準在此次修法當中並未更動;休息日加班之加班費基準,提升為至少加給「平日每小時工資」之一又三分之一 ,以達成工作日加班與休息日加班之法制衡平;例假日之加班費基準同樣未更動。 2017年3月3日,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與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召開記者會指出,社福產業長期與《勞動基準法》衝突,工時限定過於嚴格,讓社福團體在人力應用上面臨困境。 台灣老人福利機構協會理事長賴添福說,一例一休導致社福機構人事成本增加,原本「配備比」(照護人力與照護人數的比例)符合標準的部分社福機構必須增加人力,但市場上人力已經不足,社福機構只能讓服務萎縮,可能導致很多人被排除在照顧範圍外。
補休:雇主經勞工同意,於休息日、國定假日或選舉投票日加班,勞工自願選擇補休;補休通常發生在加班之後。 同一份調查中也指出,在加班費或加班機會減少的勞工中,有60.3%受雇勞工因休息日想兼職增加收入,39.7%沒有如此規劃;此外,同份調查中也顯示「同時於兩個事業單位以上投保」勞工的勞保數據變化,發現今年1至8月與去年同期比較,於兩個事業單位以上投保(即同時受僱於兩家公司)的受僱勞工人數增加12568人,約增加14.84%。 勞基法修法強調提升新進與資深勞工的特休權益,年資 6 個月未滿 1 年應給予 3 個月的特休假,年資 2 年以上未滿 3 年者特休假多了三天……,年資 10 年以上,隨年資每增加 1 年,就能有多 1 日的特休假,最高加至 30 日。 為了配合降低法定工時從原本的「雙週 84 小時」改為「單週 40 小時」,政府砍掉七天國定假日做為降低工時的配套。
每四週(二十八日)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八日(其中四個休息日可在四週內變動,不限制一週一休息日)。 國定假日遇例假或休息日,則國定假日需另行補假(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1條);以上異動需事先安排並公開班表。 「補假」、「補休」及「調移」的不同:補假:當國定假日遇「休息日」或「例假」時,「休息日」或「例假」日期不變,國定假日需另行補給,通常是提前或順延變成連續假期。 TVBS在昨天獨家報導,新北市蘆洲有婦人遭搶劫,經過追蹤,發現這名搶匪,在三天之內連續犯下三起搶案,都是針對落單女子,鎖定她們的側背包下手,而且嫌犯狡猾,除了不停偷車犯案之外,還會搭公車、計程車設下斷點,過程中還會變裝,加上他沒有手機,因此也增加了警方辦案難度。 熱心公益的「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29日迎來48歲生日,她透露其實已經很少慶祝生日,不過這次很特別的是「小寶貝在今天會走路了」,林志玲也開心表示,婆婆特別在傍晚買了蛋糕給她,並與粉絲分享她許的3個願望。
「一例一休」之中的例假日不能出勤工作,必須強制休息;休息日則可經協商讓勞工出勤,但需支付加班費(或經勞工同意予以補休),確保勞工有足夠的休息時間,並保留彈性加班的空間,另,休息日出勤的工時,屬於加班工時,必須計入每月加班時數上限。 2017年5月1日,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兼2017五一大遊行總領隊莊爵安表示,蔡英文政府執政將滿一週年,勞工相關政策與立法皆偏袒資本家,例如一例一休、硬砍勞工七天國定假日;一例一休本意是避免勞工過勞,政府卻又鼓勵雇主濫用變形工時與責任制。 2016年11月17日,反貧困聯盟召集人簡錫堦說,蔡英文政府推動一例一休及砍掉勞工七天國定假日,太過急躁,未事先與勞工團體溝通,在拍板定案後又迅速在立法院闖關,「至此和勞工的信任度降至冰點,關係破裂」。 2017年5月1日,簡錫堦說,蔡英文政府憑「素樸的正義感」推動週休二日政策,但是基本價值不堅,左右搖擺,「猶如父子騎驢般進退失策,讓這次工時改革紛擾不停」;落實與先進國家接軌的週休二日政策,創造勞方、資方、政府三贏的工時改革,蔡英文政府才有可能贏得全民的信任與支持。
立法院於105年12月6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昨天總統府正式公告後,一例一休從明天起正式生效實施,主要生效的條文是一例一休,簡言之,勞工每七天要有一天例假日和休息日,休息日加班必須加碼,前兩小時加給1又1/3倍,第三小時起以1又2/3倍計算。 勞基法修正案在日前拍板通過,總統府 21 日也正式公告修正條文,宣布政策將分三階段上路,第一階段實施一例一休、加班費加成等條文,明 23 日就要上路,而國定假日回歸內政主管機關全國休假一致、強化勞工特休假權益兩項條文將於 2017 年 1 月 1 日上路,輪休制勞工換班應有 11 小時休息時間上路時程則將另定。 11月17日,民進黨以人數優勢,7比4通過行政院版的砍七天國定假日修法草案初審,通過初審的行政院版本明定,七天內會有一天例假跟一天休息日,如果徵得勞工同意加班,加班日的前2個小時將加發1.33倍加班費,第3個小時加發1.67倍,雖然還有部分條文需要朝野協商,但此案沒有一個月的協商冷凍期限制,民進黨團更明白表示,年底前力拚三讀通過。
他觀察到年輕一輩的勞工較在乎自身權益,常為了公司的制度不公平而申請調解,在意生活品質,較老一輩容易請假,或因為「工作不開心」而選擇離職;老一輩勞工則較相信「有打拼就有機會」,也較不在意加班等等。 這一切或許必須回到它最初的修法目的來檢視,回顧一年前的行政院新聞稿,上面寫著「落實勞工週休二日及縮減工時目標」,因此當我們檢視一例一休是否是個成功的修法時,最先檢視的應是它能否縮減工時、落實週休二日,再來才是勞工收入是否增加。 ,工作兩小時內,加班費除了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需另再加給 1 又 1/3 以上工資,工作第三個小時起,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另再加給 1 又 2/3 以上工資,而為了保障休息日勞工上班權利,「休息日」加班未滿 4 小時以 4 小時計、超過 4 小時未滿 8 小時則以 8 小時計,而超過 8 小時在 12 小時以內,則以 12 小時計。
例假日通常是不能加班的,除非遭遇天災、事變或突發狀況,才能讓勞工工作。 三、依第三十條之一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二週內至少應有二日之例假,每四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八日。 二、依第三十條第三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例假,每八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十六日。 一、依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例假,每二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四日。 2017年7月8日,《自由時報》報導,總統府也遭一例一休波及:總統府工友與司機人力長期不足,已缺額近30人,由於一例一休實施且本年加班費預算不增反減,人力更難調度,本月就有阿卿嫂等3位工友退休,讓工友人力不足問題雪上加霜。
蔡總統在今年七月接見工總理監事時,她主動提到「一例一休」爭議,期盼創造雙贏;建立勞工、資方、政府三方的信任關係;她說「沒有不能解決的問題,只有不想解決問題的人」。 爭議的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正案吵得如火如荼,勞工團體多次上街頭抗議表達拒砍7天假,號稱「最會溝通的政府」的蔡英文總統一度挨批是「砍假總統」、向資方示弱。 2016年之前,勞工的法定工時比公務員還要多,因此國定假日也比較多,這也是總統蔡英文所指的「放假無法全國一致,造成人民作息困擾」。 《104職場力》小編特別精選企業人資、勞工朋友經常詢問的問題,讓每個人都能更加熟悉法規,落實法令規定、職場不吃悶虧。 即時中心/劉芳妤報導民進黨在本次選戰中失利,總統蔡英文宣布辭去民進黨主席。 高雄市長陳其邁被點名代理黨主席,陳其邁今(29)日表示,明日中常會會決定人選,尊重黨內的機制。
2017年1月14日,旺旺中時民調中心調查民眾對一例一休等五大民生法案的評價,結果顯示50.6%民眾將一例一休列為評價最低的修法。 民進黨立委黃偉哲說,《勞動基準法》修法過程中民意要休息(周休二日),修法通過後民意卻又抱怨變相減薪,民進黨已經滿是傷痕,民進黨宛如父子騎驢,怎麼做怎麼錯。 民進黨立委趙天麟說,一例一休政策本意是避免勞工過勞、而非鼓勵勞工利用休息日出勤領「加倍薪資」,民進黨應自我檢討,行政單位應清楚說明。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說,政府必須在勞資雙方出現糾紛時居間協調,蔡英文卻不知道這一點,「什麼事都想倚靠人民,那人民還能倚靠誰」。 此草案是主張每週七天有兩個例假日,例假日除了天灾、事变、突发事件等极少数因素,雇主不可以隨意要求勞工在例假日加班,勞工也無法自行在例假日上班;因特殊因素而使得勞工在例假日加班時,雇主必須給予加倍工資,並且補假給勞工,否則違法;因此每工作5天都可休二天,全面落实週休二日,時代力量以及勞工團體皆採取此主張。 但資方認為,週休兩例會造成雇主排班彈性減少,因此普遍反對並主張週休兩例會嚴重衝擊台灣的經濟發展。
四週彈性工時:每 2 週內至少應有 2 日之例假,每 4 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 8 日。 八週彈性工時:每 7 日中至少應有 1 日之例假,每 8 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 16 日。 二週彈性工時:每 7 日中至少應有 1 日之例假,每 2 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 4 日。
勞動部解說,七休一的用義為勞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6天,不一定工作周期第7天就是例假,事業單位透過勞資協商,可排定休息日或例假日。 但是,仍需遵守七休一的規範,勞工不得連續上班超過6天,換句話說,勞工工作週期第7天若是休息日,也不能加班,反則讓勞工連續上班7天,將違反「勞基法」,可處2到100萬元。 一例一休上路後,搭配上勞動部去年10月廢除函釋,恢復七休一制度,勞工從過去可連續上班14天,改為最長僅能連續上班6天,引發企業質疑,彈性不足,勞動部近日發布新解釋函,七休「一」不一定例假,經勞資雙方協商可安排休息日,換句話說,例假、休息日可以在每7天周期任意挪移,只要符合「不要連續上班超過6天」、「休息日勞工沒有加班」就不違法,解釋目前已經生效。 ●勞工若同意在休假日工作,其工作時數需納入延長工時,工資也必須加倍給付,且雇主需在事後給予勞工補假。 然法律規範經常更迭,企業可能一時未察或疏忽新制、勞工未能及時獲得保障資訊等,而誤觸法網、失去該有的權益。 依此,勞動部特別製作《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法規之常見疑問集,透過情境式帶入勞資雙方可能遇之爭議,更加清楚明瞭的解釋法律規定。
2016年11月4日,社會民主黨發言人呂欣潔說,民進黨這半年來的轉變令人傻眼,不知道民進黨受到什麼威脅而要用這麼強硬的方式砍除勞工權利,寧願得罪千萬勞工也不願意去溝通,無視勞工與青年的抗議,反而每個月都跑去跟工商大老聚餐密會談條件,逼迫勞工最後要用絕食來阻擋一例一休法案。 2017年7月6日,民進黨秘書長洪耀福與民進黨全體黨工座談,黨工提出低薪、加班、加薪等問題。 民進黨國際事務部政務副主任陳俞融指出,想賺錢就不要來民進黨,來民進黨就要付出、學習,不該是為了薪水而已。 《報導者》是台灣第一個由公益基金會成立的網路媒體,秉持深度、開放、非營利的精神,致力於公共領域調查報導,與社會共同打造多元進步的媒體環境。 您的支持將有助於《報導者》持續追蹤國內外新聞事件的真相,促進多元進步的社會對話。
她呼籲年輕人,「如果他們平心靜氣看看,或許我們做得不夠好、不夠多,但是我們真的很盡力地在做;在我們做得到、在國家可以負擔範圍之內,我們都盡量地想辦法,來讓年輕人的生活負擔可以降低點」。 2017年7月14日,蔡英文於民進黨縣市黨部主委聯誼會中表示,她是法學博士,但她研究一例一休的修法之後覺得非常複雜,「很多法條看3遍也看不懂」。 周年制可在年資期滿後至結算日前的任何時間,在不妨礙生產等前提下,事先告知雇主,由勞工自主安排休假時間(任何時段皆可以一次休完或分段休);曆年制及會計年度在年資期滿後至結算日前這段時間,依在職天數按比例給假,勞工則依雇主事先公告給假天數,在不妨礙生產等前提下,自主安排休假時間(按在職日比例的給假天數決定分段休或於後段一次休完)。 勞動部於2017年3月17日,預告『勞基法施行細則』內容,釋出彈性,企業可採周年制(到職日)、曆年制(1月1日-12月31日)及會計年度或學年度(教育單位、學校)結算執行特休假。 八週(五十六日)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十六日(其中八個休息日可在八週內變動,不限制一週一休息日)。 八週變形工時,適用行業依勞基法相關規定;目前適用行業有運輸業(航空、汽車)、電信業、郵政業、製造業、營造業等24個行業,再加上述的40個行業。
然而,這則新聞在網路上卻被網友噓爆,痛批政府「自我感覺良好」;根據《報導者》最新更新的「蔡英文勞動政策追蹤平台」,僅有一項政見完全落實。 回顧當時媒體報導,修法通過後勞團並沒有太多反對聲音,取而代之的是企業主的怨言,當時媒體大幅報導各行各業如何因應修法,有業者表示將縮短營運時間、有餐飲業者表示為了反映人事成本而宣布漲價,開始流傳許多一例一休將造成勞工無班可加、難以養家的說法,商總理事長賴正鎰更說,一例一休將導致勞工薪水不變、資方經營成本變高、勞工須負擔更高物價的「三輸」局面。 平日加班費的計算並沒有改變,就是按平日每小時工資加給 1/3 以上,第三個小時起加給變 2/3,只要雇主有使勞工每日工作時間超過 8 小時,或每週工作時數超過 40 小時,就應給付。 談加班費以前,我們先有個簡單的概念:加班費在法令上叫做【延長工時工資】,也就是說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延長工時,需要額外加成的工資。 而所謂的工作日或平日,並不是一般人想像的週一到週五,而是勞資雙方約定應要出勤的時間。
中午休息時間,勞工團體聚集在立法院青島東路側門,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柯建銘欲返回立法院,繞經人潮最多的青島東路側門,與勞工團體爆發激烈推擠衝突,一度被人潮推倒在地,後續在優勢警力的反制與戒護下才突破人牆、返回立法院。 柯建銘返回立法院後宣稱「台灣民主輓歌已經響起」,其他民進黨立委則給柯建銘英雄般的掌聲。 一例一休上路後,許多工商團體、企業、公司行號認為法條過於僵化,造成(如遇淡、旺季時期)作業上無法調整,與實際情況脫節而反彈聲浪四起;有背景有財力的資本家等人,紛紛透過媒體或政治管道,向執政者喊話或甚至施壓。 2017年9月8日,賴清德內閣上任第一週即定調修法給企業「彈性」的方向,隨即引來勞團激烈的反對及批評,以及民進黨內外正反爭執討論。 後續行政院開始推動修法,並於2018年1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外界普遍視為一例一休修法之延續,二次修改「一例一休」與2016年「一例一休」修法後經常被混淆不清。 儘管在勞基法1984年設立之初即有「每7天至少有1天休假」的七休一規定,但勞動部民國75年的一紙函釋卻寫道「原則上前後2個例假日應間隔六6個工作日;如遇有必要,於徵得工會或勞工同意後,於各該週期內酌情更動。」相當於給了雇主挪移例假的彈性,一直到去年6月勞動部廢止該函釋,才又落實原先「七休一」的規定。
休息日的加班費提高:《勞基法》第36條、第40條改成: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根據行政院版修法草案,改為「一例一休」和休息日加班費加碼計算之後,國定假日就要改為全國統一,即刪減7日(一年共有12日),但與公務員相比,仍然多1天勞動節。 因此要用2個7天週期來看,如果例假日與例假日的間隔超過了6天以上,但中間排有一個休息日,且確未讓勞工在休息日出勤,讓兩個週期沒有發生連續出勤超過6天的情形,就沒有違反法令規定。 休息日工作未超過4小時者,視同加班4小時,並給予至少10小時的平均每小時工資;超過4小時而未超過8小時者,視同加班8小時,並給予至少20又2/3小時的平均每小時工資;超過8小時而未超過12小時者,視同加班12小時,並給予至少31又1/3小時的平均每小時工資。 2016年12月2日,台灣社、台灣北社、台灣中社、台灣南社、台灣東社(花蓮)、台灣東社(台東)、台灣客社發出聯合聲明,譴責立法院外勞工團體追打柯建銘的「暴力行為」;聯合聲明表示,勞工團體企圖以「情緒」為由合理化暴力行為,「我們絕不接受」。 2017年10月31日,自由台灣黨政策部主任溫朗東諷刺,七休一在國民黨執政下的《勞動基準法》只活了二年就夭折,民進黨執政只花一年多就讓七休一回棺材,「勞工果然是蔡英文心中最軟(土深掘)的一塊」。
對於台北市長選舉開始「抓戰犯」,陳其邁認為,選輸了就要檢討,若原地踏步、互相指責,黨不會進步、民主也不會進步,輸就輸了,就是做不好才選輸人。 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萱、胡照鑫、吳官隆、劉宇軒、康弘昌、李文成/台北報導 我國CFC受控外國公司制度將於明年2023年開始施行,企業未來將面對的,除了財報獲利朝向透明化,也可能會出現重複課稅的情況,外界擔心,這將導致企業撤離台灣。 對此,台灣上市櫃公司日前召集學者們,針對「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進行深度探討現行法制的合宜性,提供主管機關修法建議…
依據現行規範,有2週變形工時制、8週變形工時制及4週變形工時制,參照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2項、第3項及第30條之1規定。 「一例一休」也有例外,分別為變形工時制度(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2項)及責任制工作者(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 台湾“立法院卫环委员会”2016年10月6日初审通过“朝野”党团共7个版本“劳基法修正草案”,包含删除7天劳工法定假日、增加特休假,以及争议最大的“一例一休”,若“劳基法”相关草案接下来顺利三读,劳工在年底前还有3天法定假日(10月25日光复节、10月31日蒋介石诞辰纪念日,以及11月12日孙中山诞辰纪念日)可以放假。 2017年5月15日,台灣獨立建國聯盟舉辦「蔡英文政府執政周年檢討與展望」座談會,國立東華大學教授施正鋒說,蔡英文當選前後都說她的政府將是最會溝通的政府,百姓卻無法理解蔡英文政府化簡為繁的作法:例如同性婚姻立法反覆無常,一例一休過度包裝,司法改革綁手綁腳,年金改革折騰一年,終究還是要回到立法院議場。 2019年2月12日,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羅智強說,蔡英文所稱勞工是民進黨心中最軟的一塊,現在社會的解讀是,對民進黨來說,勞工特別美味可口、而且毫無抵抗的能力;雙重標準,是民進黨失去社會信任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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