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創建人或教主就算不是自封,也被其信徒奉為神聖人物,他們是神迹和傳說的中心,例如他們的出生、生活的行為、生活的遺物、死後的墓地都成了奇迹的泉源,宗教神學當然是相信其真實性,然客觀的宗教則對此產生否定態度。 一種傳統宗教以外的宗教,往往利用超自然力量滿足信仰者的非理性狂熱及好奇心,當中甚至進行有意的欺騙。 隨著神靈觀念的演進,信仰者便會去想像神靈是如何支配及操縱自然及人間,這種有必於人世間的異己權力,就是神的神性。 據地域劃分有:古埃及和中東宗教、早期印度-波斯宗教、古典及現代印度教、佛教、中國及東南亞宗教、希臘-羅馬宗教、日耳曼-斯堪的那維亞-凱爾特-斯拉夫宗教、古代中美洲宗教,非洲及其他地區現代種族宗教九種。 高位神是一種建立在多神信仰的基礎,這表明神靈世界的系統中已經有了秩序,神與神之間出現了等級制。
一般認為猶太教、基督教及伊斯蘭教屬此一類型,然表現方式略有不同。 由於巴勒斯坦是耶穌在世時生活、以及基督教早期發展的地方,基督徒常將巴勒斯坦別稱為「聖地」。 保守的、傳統的天主教與基督新教教會,都反對基督徒進行同性性行為,認為同性性行為是一種罪。 不少這類教會基於其教義反對同性戀的立場,反對同性婚姻。 這三者之間看似殊途但實際上卻出於同源,關係錯綜複雜,並相互充滿矛盾及衝突,甚至爭戰。
教義: デジタル大辞泉「教義」の解説
第二種是由自然神轉化而來的社會神,例如灶神、城隍神,保證人們豐產,甚至包攬人的生老病死。 第三種是因社會分工而出現的社會神,它們往往是由歷史人物轉化而來,例如木匠有魯班、武將有關公等。 最後一種是比較抽象的社會神,他們的存在往往是虛構的,例如運財童子、月下老人、壽星公等。 西元1世紀由巴勒斯坦境內拿撒勒人耶穌創立,現有信徒25億以上。
傳統的基督教教義承認聖經是神啟示,由不同背景,不同時代的人寫下來的,是基督教其中的信仰根據。 天主教對教會的聖諭也給予很高的地位,新教則提出「唯獨聖經」,19世紀出現的自由派神學否定聖經是神的啟示,與之對立的基要派則提出「聖經無誤」。 然在舊約聖經中,以色列人雖反對信仰其他神靈,反對偶像崇拜. 但並未否定其他神靈的存在,這是一種相對有限的一神觀念。 傳教、開化和殖民這三種活動往往配合進行,因此,代表較先進文化的傳教士往往給許多較後進地區帶來重要變化。 抗羅宗的傳教活動從一開始就受到虔敬派的一種理論的影響,這種理論認為,必須用基督福音之光去照亮「黑暗」的異教世界。
經院哲學成為神學的主流,引入亞里斯多德的思想,非常地思辨和哲學化。 修道院的學校演變成為大學,教堂採用哥德式建築,顯示了技術的發展。 神有時並不假借他人之手表現自己的神性,他會用一種超常的能力來證明自己的神性,只要做出那些不能用自然常理解釋的就是行神迹。 但耶穌死而復生,道教成仙長生不老,卻是違反自然法則甚至是一種矛盾。
教義: 基督教
當人們的生產力低下,行業分工分散,神靈也必然是分散獨立的。 當人與人的關係、社會秩序、社會階級逐漸改良,出現了私有財產制、財產較多或武力較強的成為了統治階級的上層,這就播下了將神靈世界也有階級劃分的種子。 如中國的天、印度的梵天、希臘的宙斯、羅馬的朱比特、波斯的密特拉等。
分為天主教、東正教、新教(又稱抗羅宗)等主要派別,此外還有東方的幾個獨立教派以及散見於世界各地的許多小教派。 教義 與基督教的神學教義有緊密聯繫的是它的人倫道德的教導,如果說神學教義側重於人與神的關係,那麼這些道德的教導就是側重於人與人的關係,但這兩者之間也沒有嚴格的界限。 教義 這些道德的教訓是聖經和基督教信仰的重要組成部分,並且對大眾文化產生了重要影響。 自由派神學的神學觀是例外,他們基本對上述教義全部否定,只承認有一位慈愛的神,但他創造世界、能行神蹟、將來審判都是不大可能的事。
公元前十六世紀,南埃及起來反抗外族,驅走喜克索人後,底比斯的主神阿蒙便成為了最高神,後來又把阿蒙與拉結合成為阿蒙拉神,阿蒙神廟的祭司地位高於貴族。 最著名的莫過於國王阿蒙霍特普四世為打擊阿蒙神廟,恢復對太陽神的崇拜,就把太陽神稱為另一神阿吞,於是阿吞取代了阿蒙成為了埃及的主神,而國王本人也稱自己為阿赫拉吞。 《新約聖經》是耶穌升天以後由耶穌的門徒寫成,內容有福音書(記載耶穌言行事蹟)、使徒行傳、保羅書信、大公書信及啟示錄等27卷書,原文以通用希臘語和部分亞蘭語在1世紀寫成,從2世紀開始被編排成典。 同時,猶太教並不承認新約,也不相信耶穌為神的獨生子,也不是一個先知,而穆斯林則認為耶穌為一名先知,並不是神的獨子。 二元神教把世界一切都劃為對立,善惡、天地、生死、光暗、肉體靈魂、物質精神等。 反映在神靈世界就是兩種對立的神,神與魔鬼、善神與惡神等所形成的二元神靈觀。
教義: 新教改革
自然神是最原始的神,因為原始社會生產力低下,人類生活需依賴自然的恩賜、機遇,在人類想像力下,自然力或自然物就變成了神物,崇拜的對象。 繆勒提出物質宗教說,認為最初人類把物分為三種,一為能完全掌握之自然物,如石頭、泥土;二為能掌握部份之自然物,如樹木、山河,三為完全不能掌握之自然力,如太陽、星辰,第二及第三種就成為崇拜的對象,當中尤以第三種的神位最高。 弗雷澤在其前萬物有靈論則表示原始人已經相信宇宙是由某種超自然力所統治,並以此進行巫術活動。 新教基督徒一般會在禮拜天聚會和進行禮拜,這個做法在聖經上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從尼西亞會議後就開始了。 使徒行傳20章提到「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可見那時就有了。 一些教會按照需要會增開更多的禮拜時間,一般基督徒按自己時間參加其中一次。
理性的天命觀則是一種有常有序的宿命主,例如在古代中國,「天道」就是天帝的命令,它是不可抗拒、不能改變的。
相信這位神創造了世界,創造了人,是永恆、全能、全善、全知、全在的神,他還要來審判。 相比起來,中國神話裡的盤古、印度教的梵天等大神,創造世界之後,已經不再具有大權了。 基督教對審判的觀念非常獨特(猶太教對於審判的觀念比較模糊一點,基督教和伊斯蘭教都很清楚)。 三位一體:神有聖父、聖子、聖靈(又譯為聖神)三個位格,聖父是萬有之源,聖子是耶穌基督,聖靈是神的靈。 教義 三者為同一本體、同一本質、同一屬性,聖父是神,聖子是神,聖靈是神,但只有一位神,而非三位神。
教義: 教義
天是由『二』、『人』組成,表示始祖在伊甸園所喪失之本然的愛,要再次行走能夠達到最高之愛的神聖『聖』道『經』路,而教示那條道路的就是『天聖經』,故天聖經是二人藉由建立家庭以成聖的道路,從中可以深刻了解父母神的心情與盼望。 在宗教發展中,宗教添上更多的理智色彩,神從恣意行事的形象變成有序的、理性的行事,但沒有一種宗教是否定神的力量,因為神力的否定只會導致神及宗教本身的否定。 單一主神教認為至上神以超越眾神之上的最高形式,出現在萬神之上,眾神是它們的下屬,日本神道教的天照大神、中國儒家的昊天上帝、希臘的宙斯、羅馬的朱比特都屬此類。 它是一個意識型態或信仰體系的基礎部份,改變教條必然會影響整個信仰系統,造成在根本上的典範改變,或是可能造成意識型態本身的改變。
東方教會也向西擴展,遷移中的日耳曼部族在小亞細亞和拜占庭接受基督教。 在北方、東北方和西北方,斯拉夫系統的不同民族也通過拜占庭教會接受基督教。 基督教多個派系,在某些派系的儀式和信條或組織上和其他一神論信仰很相似,如在中世紀的天主教和十九世紀前的東正教,有些像伏都教或薩滿教一樣有魔法化的儀式,而在新教卻有些像猶太教和伊斯蘭教的的信條,如否定偶像崇拜和接受牧師結婚。
1054年,東西教會大分裂發生,不合的兩派分裂為公教(在中國稱天主教)和正教(在中國稱東正教)。 天主教以羅馬教廷為中心,教導權主要於教宗與大公會議;東正教以君士坦丁堡為中心,教會最高權力屬於東羅馬帝國的皇帝。 1096年-1291年,天主教以維護基督教為口號,奪回被穆斯林占領的聖城耶路撒冷,展開了8次宗教戰爭(十字軍東征)。 公元610年穆罕默德建立伊斯蘭教,迅速擴張,伊斯蘭教成為阿拉伯國家的主流宗教。
當中以古典印度教最為典型,在印度的梨俱吠陀中的阿耆尼、因陀羅、伐樓拉輪居至上神的位置而受到人的崇拜。 主神的不固定可能與貴族權力相對分散,城邦之間互相牽制而未形成一中央集權制度有關。 社會神不是某一種具體的自然事物,也不是某個氏族的祖先和領袖. 而是自然物所具有的某種特別的屬性或功能,又或是某種社會職業的原始創建者、行業成敗的操縱者。 例如古希臘就有掌管每一職業的行業神,古巴比倫宗教中,有分別主管智慧、司法、慈悲、性慾、戰爭狩獵等的神靈。
- 相信這位神創造了世界,創造了人,是永恆、全能、全善、全知、全在的神,他還要來審判。
- 公元64年,羅馬城發生大火(有一說法是尼祿皇帝為了建新城而故意縱火燒掉舊城)。
- 例如古希臘就有掌管每一職業的行業神,古巴比倫宗教中,有分別主管智慧、司法、慈悲、性慾、戰爭狩獵等的神靈。
- 社會神不是某一種具體的自然事物,也不是某個氏族的祖先和領袖.
- 公元751年,法蘭克王國進入卡洛林王朝,勢力擴大,查理曼時代尤其強盛,公元800年,教宗良三世為查理曼加冕,顯示並進一步擴大了基督教的政治影響力。
- 現代福音派基督徒反對這種看法,稱自由派神學的人根本就是不信基督教教義。
耶穌告訴祂的門徒:祂還要榮耀再來,審判一切的活人死人,信他的人將不至滅亡,反得永生,不信的人將與神隔絕,永遠沉淪。 聖人是西方宗教的概念,与中国儒家学说中的圣人概念不同。 教義 圣人比宗教創建人更接近人,但往往由於他們苦行得道,或神靈附體,或德行高超,從而得到常人沒有的能力,能做出常人做不出的奇迹,例如基督教的聖徒,犹太教、印度教等的圣人等即屬此類。
天主教反對婚前性行為,也反對人工避孕,認為嬰兒是從天主而來,並為婚姻愛情中的祝福。 基督新教亦反對婚前性行為,但對避孕與否,一般來說沒有意見。 「愛」是基督教信仰的道德觀的最重要的一點,神對人最大的誡命是要愛神、愛人。 「十誡」和「登山寶訓」是聖經中對道德的比較集中的論述。
這三者有若干相似之處,與其他宗教相比,它們又有其相似點。 耶穌基督為了將世人從罪惡中拯救出來而降世為人,從三十歲開始傳道,在十字架上被釘死,他的無罪之身成了贖罪的祭,贖了世人的罪。 他第三日從死里復活,升到天上,與父同在,他讓父差下聖靈住在信他的人心中,與他們同在。
在歷史上教會對於現代教育制度的出現有重要的推動作用,修道院就有教育及研究的職能,於中世紀至近代培養不少哲學、科學家,如阿奎那、孟德爾、聖賀德佳,並於大學任教(見道明會、耶穌會等修道人員),中古大學就以此為基礎所建立。 基督宗教設立了許多的神學院,授予從學士到博士多種不同的學位,培育神職人員或增進普通信友神學知識。 基督新教在週日除了禮拜以外一般開有主日學,是兒童和成人會眾進行聖經教育的時間,週間的團契的一個主要活動內容也是學習聖經。
- 舊約聖經中神給以色列人頒布了很詳細的律法,涉及到宗教禮儀、飲食衣著條例、司法民法等方面。
- 保守的、傳統的天主教與基督新教教會,都反對基督徒進行同性性行為,認為同性性行為是一種罪。
- 隨著地理大發現以及西方帝國主義殖民擴張,基督教正式傳到了世界各地,並成為西方殖民地的主要宗教,當時更有國教地位。
- 天主教一直有主日學教育自幼領洗或外教兒童,並於近年恢復團契(亦即基基團)的做法。
- 共八條涵蓋神的創造目的,三大祝福的完成;神通過血統將其創造性與真愛繼承給人類;內容核心在於建立地上世界與天上世界的合一與天國成就。
此條目介紹的是一世紀耶穌所創的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東正教、新教等教派。 某些地方因為與宗教歷史有關,或是神迹的發源地,例如許多名山大寺,西奈山,耶路撒冷等地方,由於有象徵性的宗教意義和宗教價值,就成為宗教信仰者崇拜的中心。 天主教認為婚姻是一種聖禮,除天主教法典之中載明婚姻無效事項,不許可離婚,但因為世俗化,對普通的信眾管制漸緩。 教義 基督新教認為婚姻雖然不至於到聖禮程度,但認為這是神所設立的一夫一妻的神聖結合而重視婚姻,不贊同離婚,但教會對於普通會眾離婚沒有意見,或者說沒有制約權力。 相信這個世界只是神的創造物,非常忌諱將神的創造物當作神來崇拜,並且認為神的形象即是人的形象,因此非常強調不可拜偶像,這與許多宗教及傳統信仰都不相同。
現代福音派基督徒反對這種看法,稱自由派神學的人根本就是不信基督教教義。 福音派中間的一些對聖經的權威性進一步強調,提出「聖經無誤」,一般這些人被稱為基要派。 教義 基督教是信仰耶穌基督為神之子與救世主(彌賽亞)的一神教。 其分為天主教、東正教、新教等三大派系,但因歷史發展的緣故,漢語所稱的「基督教」常專指基督新教,基督教整體則又另以「基督宗教」或「基督信仰」稱之,而本文所指的基督教為「基督宗教」。 基督教雖起源於中東,但在7世紀創立的伊斯蘭教興起後,今日在當地的基督徒人口反而非常的少。
事實是,東方各種宗教中的至上神都是由奴隸制國家形成的。 基督新教在組織上有許多不同的宗派和教會,宗派下面有各個地方的當地教會,也有許多教會是無宗派的獨立教會,這種情況在華人教會中比較常見,因為沒有產生宗派的許多歷史因素。 宗派和教會的組織結構往往是團隊領導,重大事情通過會眾投票來決定。 現今,有7卷被天主教和東正教承認的舊約經書未被列入現在猶太教和新教承認的聖經,被基督新教稱為次經,不同教派間另外還有一些較小的差別,包括分卷、排列。 隨著地理大發現以及西方帝國主義殖民擴張,基督教正式傳到了世界各地,並成為西方殖民地的主要宗教,當時更有國教地位。 1583年利瑪竇將天主教傳入中國,1807年馬禮遜將基督新教傳入中國。
教義: 宗教比較
現代安息日聚會時間橫跨週五晚上至週六太陽下山,開設數教會,以方便教友參加。 傳統宗派(天主教、聖公會、東正教)視主日(周日)為非常重要的節慶,一般會在這天於教堂進行主日彌撒,教友共同參與基督的祭獻(彌撒或神聖禮儀)。 分為聖道禮(悔罪、讀經、講道、信友禱文(主日及大節日))及聖祭禮,以聖體聖事作禮儀的高峰。 而同時,在平日亦有時辰祈禱(日課),在主日彌撒以外供熱心教友選擇在不同時間,個別或集體祈禱,有時還聘用探題,教導信眾。 基督教傳遍全球,其傳布範圍超過任何其他宗教,在伊斯蘭教向西方衝擊之前,東方教會已在大力從事傳教活動。 東方教會,特別是聶斯托留派教會在3、4世紀傳入中國(稱為景教)、亞洲中部和蒙古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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