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證信函回執8大分析

9.存證信函應由寄件人以書寫、複寫、打字或影印,製作成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並簽字或蓋章,收件人如為二人以上,依增加人數增製副本。 但如寄件人不願自留副本者,得僅作成副本一份;如需增加副本由郵局證明者,增加之份數每份存證費減半繳付。 若無法查到收件人的正確收受地址,則可以把被退回的存證信函作為「應送達處所不明」的證明,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達。 本文將詳細說明以上事項,也會告訴您支付命令異議該如何提出及處理流程。 存證信函英文Legal Attest Letter,是指透過「郵局」證明信件內容與收發信日期的文書。

拋棄繼承人    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被繼承人於民國 年 月 日死亡,拋棄繼承人於民國 年 月 日知悉,並已於民國 年 月 日向臺灣  地方法院聲請拋棄繼承權。 拋棄繼承存證信函通常是用在通知同順位的繼承人尚未辦理拋棄繼承,或是次順位的繼承人因為自己的拋棄而取得繼承權。 例如對方在什麼時候跟自己借多少錢,有沒有簽訂什麼文書,或者約定好在什麼時候還錢,以及對方從什麼候開始就沒有還錢,或者什麼時候開始沒有回應等事。 存證信函文件可以至郵局購買,價錢主要為首頁50元,續頁每頁或附件則是每張30元,另外影印費用則視店家不同而落在1-5元不等。 雖然存證信函總是充滿「警示」效果,但是這份常見於訴訟前的存證信函只有「當作證據」與「告知」的功效;簡言之,存證信函只是 「為自己的立場」留下紀錄。 」(可以是雙方約定的契約或法律條文,甚至司法實務判決等)。

III 存證信函除在封面黏貼普通郵資、特別處理資費及回執費外,應另付存證費,用郵票黏貼於郵局保存之副本上,以郵戳蓋銷之。 綜上所述,可知存證信函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告知」(包括一般告知、催告、契約的解除、確定遵守時效等等)以及「證據保存」(作為證明之用)。 但是,若存證信函所指的事實確實存在,例如確實有跟銀行借錢,收到銀行催收存證信函,不理會或者是拒收,不會因此就不用還錢,還可能因此被指控為惡意逃避或避不見面。 依民法規定,請求權因1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簡單來說就是法律不保障在權利上睡覺的人,存證信函可以用來證明權利的行使及主張抗辯。 6.書寫完成詳加檢查應具備的重點內容後至郵局以雙掛號寄發:書寫完成後應依前述重點詳加檢查再至郵局以雙掛號寄發,郵局承辦人員只會從形式上加以檢查,如錯字、用印、日期等的填寫,檢查無誤後即受理寄出。 3.寫存證信函為達到預期的效果,須掌握時機與重點:應注意人(當事人)、事(事實經過)、時(發生時間)、地(發生地)、物(標的物)等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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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是一種作為保存證據在郵局的正式文書,當發生糾紛的時候,可以先寄存證信函當作向對方表明立場的證據,因為有時需要告知對方但是口說無憑,用存證信函是當作證明自已確實已經告知對方,就達到「告知」的效果。 不論是欠債被催收,還是想要向借錢的人討債,或是房東要收回出租的房屋,我們常被問到:存證信函是什麼? 所謂 存證信函 是指:依中華郵政公司(郵局)規定的方式書寫,郵局會保存與正本內容完全相同的副本的文書。

寫出具體事實: 例如對方何時借錢、原本約定何時還錢、有沒有簽訂其他文件;也要寫清楚對方什麼時候開始沒回應。 因此存證信函的寄發並不代表發信者確實擁有信中所載的權利,同時也不代表收信者需要按照存證信函的要求為一定行為。 經查台端應給付本人 年 月份租金,台端至今仍未依約給付,特此通知,請於文到後 日內給付租金 元。 由於撰寫存證信函的原因非常多,因此以下我們舉幾個常見的存證信函撰寫原因與範本,跟讀者說明在撰寫存證信函時具體可以怎麼表達。 說太多會可能弄巧成拙,將來反而對自己不利,所以內容儘量精簡,應注意人、事、時、地、物等重點,達到法律效果就好。 羅絲與傑克是一對夫妻,傑克因為想要來場家庭郵輪之旅,所以先借10萬元給羅絲的媽媽,而羅絲的媽媽也承諾會於旅途結束後歸還。

不過考量到寄發存證信函或提出民事訴訟的成本,現實上除非商品價格高昂或數量龐大,否則很難想像賣家會因為買家不取貨,還特地寄發郵局存證信函通知買家解除契約。 由於存證信函的內容可能會當作訴訟上法官認定案情的參考,所以記得不要出現以下情況情緒性謾罵或恐嚇的字眼,甚至將不利於己的事實透露予對方知悉。 因為存證信函就是用來向收文者傳達自己的想法,要求收文者為一定作為或者不作為,所以通常會在文到幾天內要求對方做什麼事。 如果收件人置之不理,基本上會花錢請律師寫函,之後差不多就是要上法院決斷了,千萬不要輕忽。 如果有收到律師函的朋友,可能心裡要有準備,將來到法院的機率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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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當時陳甲是以存證信函催告林乙給付租金,那麼情況就完全不一樣了,因為存證信函在郵局留存,加上回執可證明林乙已接到通知,就不容其事後任意狡辯,如此陳甲必可以獲得勝訴判決。 所以實務上許多「意思通知」如果能以「郵局存證信函」為之,那麼就已經掌握了有利的證據,日後在訴訟上,必能成為致勝的法寶。 加上一般人收到存證信函,多惶惶不安,以為將官司纏身,所以大多會趕快出面聯絡,尋求解決之道,這也是使用郵局存證信函的附加效果。

做意思通知或意思表示:某些情形當事人必須為特定通知,才能發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用存證信函可以證明確實曾為此種通知。 例如:雙方是親友,若逕行起訴,難免破壞關係,使用存證信函請對方在期限內出面處理,就是很好的解決方式,但如果對方意圖脫產,寄發存證信函,反而變提醒對方早做防備或加速脫產動作,要特別注意。 在發函後的三年內,如果自己的副本遺失,或沒有收到對方回執證明,可以在持原憑證向原郵局申請查閱或申請發給證明。 收到存證信函後續可能會有幾種結果:存證信函回覆、存證信函拒收或是存證信函不理。 因為存證信函也可能被對方作為證據,所以不要有讓對方可以提告的內容出現,比如恐嚇字眼、謾罵,或是人格污辱。 Notice:本站作者為執業律師,以分享生活法律、訴訟實務的相關資訊為主,因資源有限,法律諮詢採付費制,不提供任何形式之免費諮詢服務。

存證信函回執

旅途結束後,傑克沒有收到錢,多次溝通也無效,但因為是家人的關係,直接提告有些尷尬,無奈之下,傑克決定先寫存證信函告知。 任何事情並不是馬上寄出存證信函都是好的,存證信函一方面具有較佳的警示效果,但一方面也可能打草驚蛇,讓對方覺得可能要被告了,可能警覺性會更高,要蒐證可能難度會變高。 存證信函的費用比一般掛號信要貴,但仍是一般人都可負擔的範圍,除非內容很多,否則都大概2、300元左右(首頁每張50元、之後每張30元,再加計郵資)。 台端向本人承租 □ 縣(市) □ 鄉(鎮/市/區) □ 街(路) □ 段 □ 巷 □ 弄 □ 號 □ 樓 □ 室,租期自 □ 年 □ 月 □ 日起,將於 □ 年 □ 月 □ 日 屆滿。

可以去郵局臨櫃洽詢存證信函購買,再完成存證信函書寫。 而無需催告或通知的法律關係,例如僅係提出警告,亦可採用存證信函的方式,因為存證信函較為正式,一般人看到會比較重視,也比一般信件更有警告的效果。 遇到法律糾紛或爭執,多數人會想到存證信函這個工具,但存證信函該如何寫? 勞工反對雇主片面減薪、對方是否有使行終止權之意、資方是否有要求勞工離職等,此時乃係作為一個證據文書,證明勞資雙方當時認知已有分歧,為免事後他方以單純沉默而認定有默示同意,或者,明明是資方趕走勞方,反而宣稱勞工同意離職。 本人向台端承租 □ 縣(市) □ 鄉(鎮/市/區) □ 街(路) □ 段 □ 巷 □ 弄 □ 號 □ 樓 □ 室,業已於 □ 年 □ 月 □ 日租期屆滿,並經本人遷還房屋予台端。

與一般書信文件最大的不同是,可以證明某人曾經有寄出相同信件「內容」的文書。 存證信函只是一種表達立場的方式,不表示寄信人就有信件內容所說的權利,收件人也不會因為收到信件就必須負起信函中所要求的義務,直白的說,存證信函並不具有法律效力。 郵寄前可以先準備好信封(一般信封即可、每一個收件人一個信封)。 向郵局窗口表示要寄存證信函,等窗口核對數份存證信函的內容都相同、登記好存證號碼後,就可以裝進信封裡,稍後郵局會以「掛號附回執」的方式寄出。 主要就是在於何時向對方表示何種意思,以及對方有沒有收到,而存證信函所述事實,並無法藉存證信函證明,因為存證信函是自己寫的,日後訴訟中如果對方否認,還是要想辦法去舉證。

  • 因此,建議和律師充分討論後,再委由律師援引相關的法條、證據,撰寫完善的存證信函會比較好。
  • 惟屢經本人催告台端返還前述押金,台端均置之不理,特此函告知台端於函到七日內,返還前述押金予本人,以免爭訟。
  • 原則上應備1式3份,以複寫或影印的方式皆可。
  • 至於回應的格式不拘,要使用一般書信、電子郵件或通訊軟體都可以,但考量雙方既然有可能發生訴訟,將來可能得上法院釐清事實、解決紛爭,建議同樣以存證信函回覆、留存證據會比較合適。
  • 如果還是不放心,建議可以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讓律師給您最適當的意見。

因為,一般人對於無理取鬧的事情是不會認真對待的,有必要把「理」(法律依據)講清楚。 每個具體個案是獨特、複雜、持續發展的,作者及平臺無償對網站使用者提供的內容是法律知識,而不是每個具體個案的解答。 例如有3位收件人,則需準備1式5份存證信函;有1位收件人、1位副本收件人,則需準備1式4份存證信函。 不要寫不利於自己的事: 存證信函可能會被當作未來法官認定的參考,所以裡頭不要出現謾罵、恐嚇的字眼,或是任何不利於自己的事。 本人向台端承租 □ 縣(市) □ 鄉(鎮/市/區) □ 街(路) □ 段 □ 巷 □ 弄 □ 號 □ 樓 □ 室,詎於本人遷入後未達月餘,即發覺 □ □ □ (說明租屋處需修繕的事項及嚴重,例如:廚房天花板嚴重漏水,油漆不斷剝落,影響廚房使用甚劇……)。

存證信函回執

其修復費用,本人將逕自由 □ 月份租金中扣除,特此通知,希待見覆。 剛剛有說到,存證信函是一種證明,雖然沒辦法保證自己的權利一定會被履行,但是存證信函會被作為「訴訟時的參考」,所以記得不要寫出任何不利自己的資訊以及謾罵字眼,以免屆時反被對方控訴。 I 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

存證信函回執

例如從什麼時候開始積欠房租、積欠幾個月、契約約定應該在何時完成給付,把所有想關的事實載明清楚,讓對方知道。 ,不以寄件人有無簽收存證信函為必要,收件人不可不慎! 當然,如果對方的請求真的是無理頭,那也不用太認真回應。

而存證信函郵局會保存三年,在三年內可繳納費用後,向郵局申請留存的副本,主要是對方爭執存證信函內容時,透過郵局留存的副本加以證明。 拿到郵局以雙掛號附回執寄送(附回執方可確定對方何時收到),郵局會將1份交由寄件人收執,1份則由郵局保存,其餘則寄給正本及副本收件人。 寄存證信函的目的在於「確實曾經告訴對方自己希望發生的法律效果」,以便將來雙方有爭執甚至鬧上法院時,就可以提出存證信函,作為證據。 所以,存證信函最大的目的及功能 在於留下紀錄,保全、保存證據。 7.存證信函的相關資料應妥善保存:郵局開立的寄信收據和寄件人持有的存證信函、及事後收到的「回執證明」明信片都需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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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件人要把掛號回執收好,將來可以作為對方已經收到存證信函的證明。 因為自己寄出的存證信函,也可以被對方拿來作為證據使用,所以得要特別注意內容,針對必要事項加以說明即可,避免長篇大論,以免將來拿存證信函作為反駁自己或攻擊自己的證據,反倒成為訴訟上的弱點。 至於有些收件者會上網查詢「存證信函回覆時效」、「存證信函回覆期限」,但由於存證信函沒有法律強制力,所以也沒有法定的存證信函回覆期限。 只是要注意寄件者在存證信函上註明須在多久前回覆,否則對方可能就會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你是寄件人,擔心會遇到收件者收到存證信函不回覆的狀況,建議寄送時可以同時寄至收件者通訊地址以及戶籍地址,如果都被拒收的話,退還的信件也建議留存,上面會標示退回理由,這也可以當作真的有送出的證明。 除了有存證信函範例以外,那有存證信函回覆範例可以參考嗎?

若要發出一封郵局存證信函,首先須向郵局購買特定的存證信函用紙,而且要一式三份,也就是按當事人的人數再加上一份,例如:寄件人有一人,收件人有二人,那麼該信函總共要製作四份,其中多的那一份就是要在郵局留存,這也是郵局存證信函最重要的功能。 把希望對方回應的行為在信件中闡明,讓對方清楚知道在此期限下,如果沒有作出相應的作為可能需要負擔的法律責任。 根據司法院「裁判書用語辭典資料庫查詢系統」解釋,「 存證信函 ( Legal Attest Letter )」是指透過郵局以掛號方式所寄發,且會有一份相同內容的副本留存在郵局的信函。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