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分局9大優點

詎徐○等人聽聞後心生不滿,且誤以為是在附近施工之工人在挑釁,因而群起奔跑穿越南京東路欲找楊○蒞理論,楊○蒞見狀乃奔跑返回中崙派出所,認為派出所值班同仁當會阻止並勸離追逐者,遂立即搭乘電梯返回8樓寢室。 對此松山分局方面表示,經初步詢問該名陳姓員警,他也坦承確實夜店業者當天的確有將「松山分局」以及其英文名字投影至螢幕上,不過因為該夜店的一名股東與自己是好朋友,業者當初的做法自己事先並未知情,且認為自己是發在私人社群軟體上,原以為並無不妥。 不過松山分局初步認定,由於陳姓員警有多達一千多個粉絲,且當天夜店仍有開放一般民眾入場,造成觀感上不妥的狀況,後續將會進行相關行政懲處。

四、被告顏○森:被告顏○森上前制止被告徐○並扣住其頸部,將其架至牆邊,係為制止被告徐○繼續咆哮,且被告徐○亦供稱被告顏○森將其制止後,並未表示已將其逮捕等語,是被告顏○森在短暫之時間內無法判斷被告徐○之行為是否涉及刑事犯罪,僅對被告徐○施以強制力制止而非予以逮捕,其後徐○情緒稍微和緩後乃鬆開並讓被告徐○離去,自難認有何刑法第163條第1項所定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依法逮捕、拘禁之人,於其逮捕、拘禁中,故意縱放之情形。 被告顏○森在尚未全盤掌握緣由,無法立即判定是否涉及刑事犯罪,且所內當時僅有4名員警等人力不足之情況下,為維護駐地安全,立即對被告徐○施以強制力制止後,並將被告徐○等10人驅離至派出所外,而未立即予以逮捕、移送,其處置難認有何刑事不法。 二、被告王○強、凃○廷、徐○、曹○、何○宏、陳○鵬宇、林○億、林○辰、許○杰等9人:被告王○強等9人進入中崙派出所之主要目的係為找楊○蒞理論,其中固有在現場以大聲叫嚷、咆哮或喧嘩之態度,要求找出辱罵其等之人等情形,然均未有對值勤員警或公署施加任何強暴、脅迫或辱罵之行為,除經被告王○強等9人辯述在卷外,復經被告顏○森供述及證人蕭○宏、楊○陞結證屬實,並有監視器畫面暨勘驗筆錄可稽,難認被告王○強等人有何強暴、脅迫之行為。 又中崙派出所內值班台之電腦螢幕係被告徐○在情緒激動下動手砸毀,與被告王○強等人無涉,亦經被告徐○供述屬實,參以被告王○強等人進入中崙派出所後,復有相互安撫情緒或勸離之舉動、被告凃○廷更僅站立在門口持續勸喊被告王○強等人離開並未進入,被告王○強等9人更於96秒內全數離去中崙派出所等情,自難認被告王○強等9人間與被告徐○就毀損電腦螢幕之行為有何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而涉有妨害公務、毀損公物及妨害秩序等罪嫌。 衝突發生後松山警分局原本考量楊姓教官為督察組體技教官,更身兼分局柔道跆拳、綜合逮捕術、射擊等警察術科考核,若是逕行法辦黑衣人,教官恐難逃酒醉滋事及辱罵關係人責任,加上徐男被教官當街痛罵三字經,認為對方是普通民眾可以好好修理,等到追到分局門口,已經制止不住喊打喊殺的小弟們衝入派出所鬧事。

松山分局: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本月15日,年近50歲的楊姓教官6點下班後與朋友聚會喝酒,凌晨時分返回分局,卻在附近體育場門口與7名年輕人發生口角衝突,楊姓教官雖是逮捕術高手,但自知打不贏這麼多人,立刻跑回就在一旁的分局駐地派出所,但對方也跟著闖進來,當時副所長顏敏森正在派出所內休息,趕緊出面驅離,但混亂中連鞋子都來不及穿好,爭執中還將派出所電腦砸壞,其餘員警見狀也趕緊上前要年輕人冷靜。 本分局隸屬於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置分局長1人及副分局長2人,設有6組、3室、1中心;外勤單位設有2隊、5所及交通分隊(隸屬交通警察大隊配賦本分局),預算員額(含工友9人,不含交通分隊)共計374人。 但離譜的是,第一時間中崙所並未把黑衣人包圍派出所砸毀公務電腦的聚眾意外上報,包含松山警分局長、督察組長22日受訪都堅稱是21日看到「靠北警察」檢舉貼文才知道「派出所遭到黑衣人包圍闖入且公務電腦螢幕被毀」派出所值班主管匿報上情、松山警方內部管理出現嚴重問題。 根據松山警方調查,隸屬該分局督察組楊姓教官(49歲、警專10期畢業)15日晚間下班後與朋友用餐飲酒,到16日凌晨兩點多搭車返回松山警分局,他行經北寧、南京東路口時看到對面雪茄館外有民眾聚集喧嘩,楊姓教官居然隔街怒嗆對方「講話咖細聲ㄟ!」未料對面民眾也喝了很多酒,認為楊姓警員刻意挑釁嗆聲,對方一行7人衝出店內朝楊姓教官猛追。

  • 此時,何○宏、許○杰、林○辰、陳○宇及林○億5人亦依序進入中崙派出所查看,凃○廷則站於門邊要求全部之人離開,而徐○在走廊前端經蕭○宏及陳○勇勸阻後亦步出走廊至大廳一側,曹○則經由楊○陞自走廊內側拉出至大廳。
  • 陳情人表示,該名陳姓員警時常在休假時間進出夜店,去年12月在信義區某夜店進行慶祝活動時,夜店業者也直接將該名陳姓員警的英文名字與「松山分局」等字樣,直接投射在投影螢幕上,而陳姓員警也拍照並PO在個人社群軟體上。
  • 隨後,蕭○宏拉住王○強,而陳○宇、林○辰、許○杰及楊○陞、陳○勇、顏○森等人則包圍推著王○強離開中崙派出所(時間約為當日凌晨2時17分20秒)。
  • 九、偵查隊(63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與行政處分、拾得物處理、拘留所管理、犯罪偵防、犯罪再犯機制策劃與執行、刑事案件偵訊與移送、婦幼刑案偵查、通緝犯查緝、治安顧慮人口監管、刑案紀錄統計與資料分析運用、刑事現場勘察與痕跡蒐證、刑事鑑識、經濟警察業務、強化刑事責任區工作、不良幫派組合、組織犯罪檢肅及應尿液採驗人採驗工作等事項。
  • 三、督察組(9人):勤務執行之督導考核、員警風紀維護、特種警衛與一般警衛派遣、集會遊行、秩序維護、保安警備措施規劃執行及警察常年教育訓練等事項。
  • 顏○森、蕭○宏、楊○陞及陳○勇等人一面勸阻、一面試圖瞭解徐○等人進入派出所內之緣由,然王○強等人情緒依舊激動,場面仍十分混亂,陳○宇、林○辰、許○杰及林○億試圖將王○強勸離、另請求顏○森鬆開徐○,顏○森因見徐○情緒緩和且已未再咆哮遂放開徐○。
  • 三、被告許○桓、傅○光:檢察官於110年4月28日下午第一次訊問被告許○桓、傅○光2人時,其2人即完整供述湮滅證據之客觀細節及主觀犯意,且刑法第165條之湮滅證據罪為最重本刑2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茲審酌被告2人身為執法人員,為迴護同仁竟知法犯法,本應非難,然其2人無刑案紀錄,服警職以來,平日表現認真負責,歷年考績均為甲等,更迭獲嘉獎表揚,且被告許○桓業經服務機關行政懲處記過1次,被告等人經此司法偵查程序,當知所警惕,應無再犯之虞,況國家培養警職人員不易,認均以緩起訴為適當,以勵自新。

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日前才傳出黑衣人闖入派出所的事件,事後更遭到揭露派出所長事後刪除監視器畫面,引發社會各界譁然。 不過松山分局的爭議事件不只一樁,有民眾向《NOWnews今日新聞》記者爆料透露,一名松山分局偵查隊的陳姓員警高調在信義區夜店開趴,店家直接將陳姓員警的英文名字以及「松山分局」等字樣,呈現在投影螢幕上,高調作風令人咋舌。 審酌刑法第138條之毀損公物罪為最重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被告不思理性處理糾紛、尊重公權力,竟憑藉人多勢眾進入派出所後,持派出所內之鐵椅砸向值班台上員警職務上所掌管且用於查閱相關資料、辦理公務之電腦螢幕,所為實屬不該,然兼衡其高職畢業之智識程度、年僅21歲,且無刑案紀錄等一切情狀,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台北市警松山分局教官楊忠蒞上月16日凌晨2時許因酒後與人爆發衝突,遭10名四海幫黑衣人追打進中崙派出所,過程中甚至比出中指惹怒對方,導致所內椅子、電腦遭砸毀,然而警方事後不僅沒追究還刪除監視器影像,引發外界質疑關說、包庇犯嫌等,經過兩週調查,台北地檢署今(11)日上午宣布偵辦終結,中崙所所長許書桓、巡佐傅榮光依滅證罪緩起訴,砸毀電腦的徐姓男子依毀損公物罪起訴,至於涉縱放人犯的副所長顏敏森及其他9名被告則不起訴,詳細偵辦過程也曝光。 臉書「靠北警察」社群日前有匿名檢舉,指4月16日凌晨有大批黑衣人闖進入北市松山警分局中崙派出所追打一名該分局楊姓教官,其中有男子咆哮甚至砸毀公務用電腦螢幕,但事後警方並未依法究辦伸張公權力引發民眾疑慮。

松山分局: 社會熱門新聞

十四、三民派出所(42人):負責新東里、新益里、富錦里、富泰里、三民里、東榮里、介壽里及莊敬里等轄內治安、交通事項。 十三、中崙派出所(43人):負責中正里、中崙里、福成里、復建里、敦化里、吉仁里、復源里、美仁里及復勢里等轄內治安、交通事項。 十、勤務指揮中心(10人):負警察勤務之指揮、調度、協調、聯繫與最 新治安狀況之通報管制、受理民眾與一一0通報案件之派遣、管制事項、組合巡邏警力派遣及聯繫等事項。

松山分局

松山警分局楊姓教官酒後幹譙黑衣人引發黑幫包圍分局中崙所危機,帶頭的徐男甚至帶著9名手下直接闖入中崙所追打楊姓教官,甚至拿起值班台電腦猛砸當武器,儼然把松山警察「當做塑膠的!」儘管松山警方再三強調這群黑衣人並無幫派背景,但有警員私下向媒體坦承,帶頭的徐姓男子為任職松山區某酒店經紀幹部,隸屬四海幫某堂口成員,其餘黑衣人都是徐男手下。 至於員警出入夜店的部分,松山分局表示,原則上並無禁止員警在勤餘或休假期間前往夜店,但若該店營業方式有涉及警局方面規範禁止事項,員警依規定仍不得前往。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表示,自從薛貞國的命案事件發生後,北市警局對員警相關紀律狀況相當嚴格,以她自己的松山信義區轄區為例,很少聽到有員警出入夜店且這麼招搖高調,該名陳姓員警的案例應該是個案。 楊教官看對方人多勢眾,跑回警分局後立刻搭電梯上8樓宿舍休息,但徐姓男子(22歲、經查有前科)涂姓男子(27歲)等7人居然包圍派出所不肯離開,甚至徐男等人還闖入派出所內咆哮,過程中徐男揮手不甚打掉中崙派出所擺放在門口作為防疫用的公務電腦螢幕、造成螢幕破裂毀損。 但對此傳聞松山警方28日堅決否認,但早在去年,黑衣人出沒的雪茄館大樓就曾遭民眾檢舉經營職業賭場和招待所,民眾具名檢舉到警分局數月未見回應,導致當時的警局高層直接調換外勤警官以示懲戒,上述案情已經進入司法調查階段,相信黑衣人砸派出所風暴將持續延燒。

另一方面,王○強因見徐○在派出所內情緒激動、大聲咆哮,乃環抱住徐○試圖安撫,員警陳○勇本同在一旁勸阻,見王○強已制止徐○,乃至走廊內查看。 嗣王○強見徐○情緒稍微平和後,乃將徐○鬆開,然徐○仍因未能找到楊○蒞理論而氣憤難耐,遂走至值班台前舉起一旁之鐵椅,砸向值班台上由值班員警蕭○宏職務上所掌管且用於查閱相關資料、辦理公務之電腦螢幕(時間約為當日凌晨2時16分6秒),致令該電腦螢幕掉落地面後,造成外殼因而破損且無法正常顯示影像而不堪用,足生損害於值班員警蕭○宏及中崙派出所。 一、糾紛起源:徐○、王○強、凃○廷、徐○、曹○、何○宏、陳○鵬宇、林○億、林○辰、許○杰10人,於民國110年4月16日凌晨,在位於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55之1號之酒吧飲酒,嗣於同日凌晨2時許,陸續至酒吧外騎樓抽煙、聊天,於同日凌晨2時15分許,任職於松山分局督察組擔任教官之楊○蒞與友人餐敘後,帶有酒意沿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徒步欲返回松山分局,途經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與北寧路口時,因見到徐○等人在對面之上開騎樓處聚集並高聲喧嘩,乃出聲喝叱,並以穢語辱罵,要求徐○等人小聲一點,勿擾人安寧。

松山分局

結果27日上午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質詢市警局長陳嘉昌,陳坦承松山警分局當天的說明與事實內容不符,因松山警分局長聽信中崙派出前所長報告,才會沒調查清楚就對外發言,導致資訊不正確,且當時監視器錄影遭格式化,所以無法立即掌握實況,刑警大隊昨天已還原當時中崙派出所案發時的監視器影像,中崙所長坦承是不小心刪除影像,他已將時任中崙派出所所長(已調職)及現任副所長依湮滅證據、縱放人犯等罪嫌函送偵辦。 臉書《靠北警察》社群日前有匿名檢舉,指稱日前有黑衣人擅闖進入台北市松山警分局中崙派出所咆哮,甚至砸毀公務用電腦螢幕,但事後警方並未依法究辦引發民眾疑慮,22日上午松山警分局長林志誠親上火線說明,而事後鬧事者也寫下146字的悔過書,其悔過書內容、以及後續處理方式也隨之曝光。 警方越俎代庖執行檢察官審斷犯罪嫌疑資格,更是嚴重違反刑法、刑訴法、司法警察調度條例等相關規定,大開民主法治倒車,更重要關鍵是,楊姓教官究竟是酒後勸阻他人,還是仗著警察身分以不當言行挑釁其他民眾才致使派出所遭包圍,10個鍋9個蓋,松山分局22日上午試圖說明案件疑點,卻衍生更多疑點。 當時該分局楊姓教官因餐敘飲酒,返分局時看到民眾深夜喧嘩,出言要對方深夜放低音量,對方一行7人追到松山中崙派出所外袍笑,期間徐男並砸毀警所門口公務電腦,但「靠北警察」貼文質疑松山警分局並未將徐民等人法辦,似有放水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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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通組(10人):交通管理規劃與交通秩序整理之督導執行、交通執法查察取締、道路施工交通管制會勘及其他交通業務等事項。 六、民防組(5人):義勇警察、民防團隊組訓與運用、防空疏散避難業務、災害防救業務、公私防空避難設備管理檢查與維護督導、全民防空(萬安)演習事宜及運用民防人力協助警察勤務之規劃督導協調等事項。 三、督察組(9人):勤務執行之督導考核、員警風紀維護、特種警衛與一般警衛派遣、集會遊行、秩序維護、保安警備措施規劃執行及警察常年教育訓練等事項。 四、民眾離開中崙派出所:眾人仍持續爭吵,但因凃○廷持續在門邊要求眾人離開,何○宏乃走至門口等待,林○億則先行步出中崙派出所。 此時,徐○又走至值班台前,再度拿起鐵椅,然旋遭陳○宇勸阻後拿走輕放回一旁,但因徐○仍持續咆哮,何○宏遂上前勸阻並拉住徐○,試圖將徐○拉離,但徐○仍起腳踢落置放在值班台旁辦公桌上之防疫宣導告示牌(未損壞),凃○廷復持續站立在門邊強烈要求王○強等人離開,何○宏因此強行將徐權推出中崙派出所,曹○、徐○則跟隨離開。 隨後,蕭○宏拉住王○強,而陳○宇、林○辰、許○杰及楊○陞、陳○勇、顏○森等人則包圍推著王○強離開中崙派出所(時間約為當日凌晨2時17分2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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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22日上午松山警分局長林志誠親上火線說明;但至下午5點半僅過了7個小時案情大逆轉,林志誠二度召開記者會強調,會將涉嫌砸毀公務電腦的徐姓、涂姓民眾兩人依「毀損公物」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 臉書「靠北警察」社群日前有匿名檢舉,指4月16日凌晨有大批黑衣人闖進入北市松山警分局中崙派出所追打一名該分局楊姓教官,其中有男子咆哮慎指砸毀公務用電腦螢幕,但事後警方並未依法究辦伸張公權力引發民眾疑慮。 五、湮滅徐○等人在中崙派出所內行為之影像證據:許○桓於當日上午8時許,到中崙派出所上班後,顏○森隨即向其報告上情,並告知民眾已經承諾將賠償損壞之電腦螢幕,許○桓遂與顏○森一同前往監視器主機前欲調閱監視器畫面以查看實情,但因不太會操作設備而作罷。 松山分局捲入被砸風波,讓警方顏面盡失,警政署長陳家欽在立法院接受質詢後表示,他已經要求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要重新調查這個案子,絕對不能縱放是否有妨礙公務的行為。 全案事後被基層員警PO到《靠北警察》,引發熱議,松山分局兩度發布聲明都無法平息輿論,松山分局長林志誠今天上午緊急召開記者會,情緒頗激動,強調追進來的年輕人都不是幫派份子,並非故意砸毀電腦,當天也寫悔過書切結,聲明願意賠償,考量同仁確實不對,當事人並非故意又願意賠償,因此沒有依照毀損罪偵辦,並非縱容鬧事者。 台北市松山分局教官楊忠蒞酒後返回辦公室路上,與路邊7名年輕人起衝突,他逃回分局躲入辦公室,沒想到這群年輕人也跟著闖入分局樓下的中崙派出所,當時副所長顏敏森正在休息,見狀連鞋子都來不及穿就跑出來,將其中一名鬧事男子壓制在旁,其餘員警也喝令眾人冷靜,但年輕人酒後情緒激動,期間徐姓男子甚至將值班台的電腦推倒,與員警爆發衝突。

外傳事後兩名北市議員充當中間人,邀約松山警分局長在記者會前晚前往議員安排的場地,與某幫派大老見面協調,希望雙方能各退一步順利化解這起風波,於是才有隔天「分局停電監視器沒錄到」「徐男寫悔過書有悔意」「教官民眾握手和解」客製化戲碼荒謬上演。 陳情人表示,該名陳姓員警時常在休假時間進出夜店,去年12月在信義區某夜店進行慶祝活動時,夜店業者也直接將該名陳姓員警的英文名字與「松山分局」等字樣,直接投射在投影螢幕上,而陳姓員警也拍照並PO在個人社群軟體上。 目前台北市警局證實,松山警分局事後亡羊補牢,從22日當晚移送7名黑衣人後,在23日晚間監視器遭刪除影像被解析還原出來後,26日又再度補卷移送另外在場3人上述三項罪名,總移送人數已達10人;另外松山警分局也將「承認自己刪除監視影像」的中崙所長許書桓、疏縱人犯未究辦的副所長顏敏森已滅證等罪嫌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但松山警分局及台北市警局高階警官在本次案件領導統御上有重大疏失,基層警多認為高層藉由法辦該所主管、副主管止血,引發北市基層警員譁然。 另外,中崙所駐地監視器影像市刑大科偵隊早在23日晚間就已經還原,畫面中顯示還有3名黑衣人總共10人闖入派出所,所幸在副所長顏森敏率領3名同仁強勢執法將黑衣人趕出派出所,但事後所方卻要求黑衣人代表徐姓男子寫下悔過書了事,並未追究相關人等的毀損公物、妨害公務、聚眾妨害秩序等罪責。 九、偵查隊(63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與行政處分、拾得物處理、拘留所管理、犯罪偵防、犯罪再犯機制策劃與執行、刑事案件偵訊與移送、婦幼刑案偵查、通緝犯查緝、治安顧慮人口監管、刑案紀錄統計與資料分析運用、刑事現場勘察與痕跡蒐證、刑事鑑識、經濟警察業務、強化刑事責任區工作、不良幫派組合、組織犯罪檢肅及應尿液採驗人採驗工作等事項。 五、保防組(4人):機密保護、安全防護、保防教育、機關保防工作推行、觀光保防與社會保防工作推展、執行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偵防作為、社會情報與治安調查工作推行及其他有關安全偵防業務等事項。

  •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表示,自從薛貞國的命案事件發生後,北市警局對員警相關紀律狀況相當嚴格,以她自己的松山信義區轄區為例,很少聽到有員警出入夜店且這麼招搖高調,該名陳姓員警的案例應該是個案。
  • 台北市警松山分局教官楊忠蒞上月16日凌晨2時許因酒後與人爆發衝突,遭10名四海幫黑衣人追打進中崙派出所,過程中甚至比出中指惹怒對方,導致所內椅子、電腦遭砸毀,然而警方事後不僅沒追究還刪除監視器影像,引發外界質疑關說、包庇犯嫌等,經過兩週調查,台北地檢署今(11)日上午宣布偵辦終結,中崙所所長許書桓、巡佐傅榮光依滅證罪緩起訴,砸毀電腦的徐姓男子依毀損公物罪起訴,至於涉縱放人犯的副所長顏敏森及其他9名被告則不起訴,詳細偵辦過程也曝光。
  • 五、湮滅徐○等人在中崙派出所內行為之影像證據:許○桓於當日上午8時許,到中崙派出所上班後,顏○森隨即向其報告上情,並告知民眾已經承諾將賠償損壞之電腦螢幕,許○桓遂與顏○森一同前往監視器主機前欲調閱監視器畫面以查看實情,但因不太會操作設備而作罷。
  • 結果27日上午市議會警政衛生委員會質詢市警局長陳嘉昌,陳坦承松山警分局當天的說明與事實內容不符,因松山警分局長聽信中崙派出前所長報告,才會沒調查清楚就對外發言,導致資訊不正確,且當時監視器錄影遭格式化,所以無法立即掌握實況,刑警大隊昨天已還原當時中崙派出所案發時的監視器影像,中崙所長坦承是不小心刪除影像,他已將時任中崙派出所所長(已調職)及現任副所長依湮滅證據、縱放人犯等罪嫌函送偵辦。
  • 對此22日上午松山警分局長林志誠親上火線說明;但至下午5點半僅過了7個小時案情大逆轉,林志誠二度召開記者會強調,會將涉嫌砸毀公務電腦的徐姓、涂姓民眾兩人依「毀損公物」罪嫌函送地檢署偵辦。
  • 十、勤務指揮中心(10人):負警察勤務之指揮、調度、協調、聯繫與最 新治安狀況之通報管制、受理民眾與一一0通報案件之派遣、管制事項、組合巡邏警力派遣及聯繫等事項。

四、防治組(10人):警政婦幼安全業務、落實警勤區工作(警勤區查訪、失蹤人口查尋通報處理、社區警政規劃執行)、警勤區劃分調整、協助主管機關對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港澳居民與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非法活動之調查處理及其他有關外事警察業務等事項。 另外加上近年來社會治安惡化,政府才在2019年修正刑法「聚眾不解散罪」警察一旦研判群眾聚集鬧事,便可命其解散,命令3次不聽就可依刑法149條罪送辦,本案關鍵在於酒客侵門踏戶闖入警所砸警用裝備,松山警方居然大喇喇縱放可能觸法的現行犯,並嚴重侵奪檢察官偵辦犯罪職權,似有自行解釋法條幫現行犯解套疑慮。 三、中崙派出所員警等人制止民眾:於同一時間,在1樓寢室就寢之中崙派出所副所長顏○森正因為聽聞外面有吵鬧聲,而起身外出查看,見徐○在值班台前咆哮,隨即上前制止並扣住徐○的頸部,將其架至牆邊安撫,徐○遭顏○森控制後並無任何掙扎、反抗,亦未再繼續咆哮,王○強見狀遂上前請求顏○森將徐○鬆開,然顏○森不為所動。 此時,何○宏、許○杰、林○辰、陳○宇及林○億5人亦依序進入中崙派出所查看,凃○廷則站於門邊要求全部之人離開,而徐○在走廊前端經蕭○宏及陳○勇勸阻後亦步出走廊至大廳一側,曹○則經由楊○陞自走廊內側拉出至大廳。 顏○森、蕭○宏、楊○陞及陳○勇等人一面勸阻、一面試圖瞭解徐○等人進入派出所內之緣由,然王○強等人情緒依舊激動,場面仍十分混亂,陳○宇、林○辰、許○杰及林○億試圖將王○強勸離、另請求顏○森鬆開徐○,顏○森因見徐○情緒緩和且已未再咆哮遂放開徐○。

知情人士透露,徐男等人平常深夜常在南京東路四段、北寧路口分局對面雪茄館飲酒作樂,徐男手下小弟行事作風剽悍敢衝敢打,在松山區頗有名聲,許男更曾有隨身帶刀遭警方查獲紀錄,據悉除了記者會當天一起出席「握手和解記者會」的另名涂男平常作進口洋酒生意,非該堂口成員外,其他都是海英堂幫眾。 更誇張的是,徐男等人闖入派出所砸毀公務電腦螢幕,本已涉及刑法第138條毀損公物罪「毀棄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或致令不堪用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加上包圍警所損害警用電腦,更有觸犯妨害公務罪之嫌。 三、被告許○桓、傅○光:檢察官於110年4月28日下午第一次訊問被告許○桓、傅○光2人時,其2人即完整供述湮滅證據之客觀細節及主觀犯意,且刑法第165條之湮滅證據罪為最重本刑2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茲審酌被告2人身為執法人員,為迴護同仁竟知法犯法,本應非難,然其2人無刑案紀錄,服警職以來,平日表現認真負責,歷年考績均為甲等,更迭獲嘉獎表揚,且被告許○桓業經服務機關行政懲處記過1次,被告等人經此司法偵查程序,當知所警惕,應無再犯之虞,況國家培養警職人員不易,認均以緩起訴為適當,以勵自新。 外傳衝突發生後,松山警分局長林志誠在上周召開記者會前晚曾經在兩名台北市議員介紹下,與某幫派大老見面協調下,商談和解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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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