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出口區詳解

在區內營業之事業不依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繳納管理費、規費或服務費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繳納,屆期仍不繳納者,並得停止其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貨品之輸出入。 區內事業違反第二十四條或第二十七條規定,未向管理處或分處申請或未經管理處或分處核准,將貨品運入或運出或屆期未運回園區者,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或停止其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貨品之輸出入。 管理處或分處為維護園區之環境衛生、安全及辦理公共設施,得向在區內營業之事業收取管理費;為辦理第五條規定掌理之事項,得收取規費或服務費。

區域內設有倉儲、包裝、運輸、銀行等企業,以配合廠商的產銷。 區域內廠商所進口機器、物料、原料、半製品等,可免除關税,其產品限於外銷(惟我國自77年12月起放寬為以外銷為主;在其年產量一定百分比之範圍內得比照進口貨物,依法課税內銷)。 二、服務智慧升級:5G時代來臨,推動智慧升級是當代的顯學,是故園區服務團隊利用更名的契機,全面檢視園區服務缺口,積極導入資源,推動設備智能化、監控雲端化、服務客製化等工作,並開拓數位智能新商機,使園區的服務配合更名可全面升級。

  • 前項已申請減徵、免徵或退稅貨品運返課稅區時,應按輸往課稅區時之價格及稅率,課徵有關稅捐或補徵已減免或已退之稅捐。
  • 二、服務智慧升級:5G時代來臨,推動智慧升級是當代的顯學,是故園區服務團隊利用更名的契機,全面檢視園區服務缺口,積極導入資源,推動設備智能化、監控雲端化、服務客製化等工作,並開拓數位智能新商機,使園區的服務配合更名可全面升級。
  • 在區內營業之事業不依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繳納管理費、規費或服務費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繳納,屆期仍不繳納者,並得停止其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貨品之輸出入。
  • 有關區內事業之申請設立審查、投資計畫之實施、完成、延期、變更與廢止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
  • 管理處或分處依前項規定限期改善時,應囑託地政機關辦理註記登記。
  • 以拓展對外貿易、吸引工業投資、引進最新技術、增加就業機會為目標而設置的工業區。

經濟部部長王美花也高度肯定「加工出口區」的科技能量,她表示,園區半導體封測產業能量更是領先全球,尤其去年面對新冠肺炎疫情的衝擊下,園區的營業額、投資額及貿易額皆穩定成長,顯示園區具有厚實的競爭實力。 王部長有感園區卓越的轉型績效,為求名符其實,以利園區的擴充、招商及人才引進,於是要求推動園區更名,並於去年核定園區的新名稱為「科技產業園區」,以突顯園區優越的科技能量。 行政院蘇院長表示,「加工出口區」是臺灣經濟起飛的起點,推動園區正名並非否定過去,而是肯定園區過去55年科技產業轉型有成,期許園區企業先進繼續為臺灣經濟打拼,加速發展科技產業,同時營造安居樂業的環境,讓全體勞工朋友可以享受更好的生活。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台灣自1966年開始全台設立加工出口區,見證台灣經濟起飛輝煌時期,但因產業轉型加工出口區今年正式改名「科技產業園區」,23日起將陸續卸舊招牌換新裝。

本機關基於辦理線上報名業務之各項通知服務、報名者身分確認等目的,蒐集、處理及利用報名者於線上報名暨問卷調查系統上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加工出口區也透過與國外母公司之技術合作,包括新式設備、製造方法、生產流程及管理制度的引進,將生產或管理技術移轉至臺灣,以及進行更最重要的人才培訓。 為協助園區企業覓得好人才,楠梓、前鎮科技產業園區陸續於本(12)月9日及13日辦理2場次徵才活動,釋出逾343個職缺,想求職及轉職朋友,可把握與… 57年,行政院核定設置第二個加工出口區「楠梓加工出口區」,並將興建中潭子工業區改設為台中加工出口區,同時透過駐外使館向當地僑團、僑胞宣傳,吸引華僑資金挹注。

加工出口區: 新聞訊息

前項第二款由管理處興建租售者,其租售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不受國有財產法第七條、第二十八條、第六十六條、預算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第八十六條規定之限制。 租用第一項土地興建建築物,積欠租金逾四個月者,管理處或分處得終止租約,收回租地,不受民法第四百四十條及土地法第一百零三條第四款規定之限制。 (三)於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本機關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當事人之個人資料。 惟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但書之規定,本機關因執行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就業人力方面,61年高雄加工出口區總計人數達5萬2900多人。 至63年,全球爆發能源危機,高雄加工出口區仍持續賺取鉅額外匯,擁有5萬多名就業員工,使得先前眾多詰難聲不攻自破。

4.營利事業所得稅:符合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從事轉運業務者,得按其轉運業務收入百分之十為營利事業所得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高雄加工出口區全球第一個出口加工區,是台灣所構思出的一種吸引外資的工業廠區,對台灣的經濟發展有莫大的貢獻。 因高雄加工出口區極為成功,日後又加設楠梓加工出口區等數個加工出口區。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資料為準。

名稱:111年度精油芳療進階研習班時間:111年12月6日、13日、20日活動地點:臺中軟體園區 S1 智匯中心 3 樓多功能會議室參加對象:區內員工費用:免…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 〈臺灣工業發展方向與結構轉變〉,收於《臺灣工業發展論文集》。 ◎增加就業機會:民國60年建區之初,區內事業僅僱用勞工1,918人,至110年12月份僱用勞工人數為8,747人。 全國法規資料庫之內容每週五定期更新,當週發布之法律、命令資料,將於完成法規整編作業後,於下週五更新上線。 二、自國外輸入原料、燃料、物料、半製品、樣品、實驗用動植物及供貿易、倉儲轉運用貨品之進口稅捐、貨物稅及營業稅。

加工出口區: 臺中分處

經拍定之廠房及有關建築物,不適用土地法或其他法令關於優先承買之規定,並應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通知地政機關塗銷註記登記、他項權利登記與限制登記,及除去租賃後,點交予拍定人。 管理處或分處認無繼續拍賣之必要時,得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撤回囑託,並囑託地政機關塗銷註記登記。 於前項期限內完成改善者,管理處或分處應囑託地政機關辦理塗銷註記登記;屆期未完成改善者,管理處或分處得處以建物所有權人該建物所在園區土地當期公告現值總額百分之十以下之罰鍰,並得通知建物所有權人於一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

想要跟歷史照拍合影的民眾,需把握時間,其中中港園區23日卸牌,楠梓、台中園區24日,屏東25日,高雄26日。 民國109年12月3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110年2月3日總統公布「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加工出口區」之名稱從此走入歷史。 本園區正式更名為「臺中潭子科技產業園區」,象徵園區邁入新里程碑。 區內事業得將其貨品在園區內,作有關業務之儲存、陳列、改裝、加工製造及他項處理。 但應具備帳冊,分別詳細記載貨品出入數量及金額,以供管理處或分處及海關稽核。 管理處開發之園區內供公共使用之土地及公共建築物與設施,其所有權登記為國有,管理機關登記為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加工出口區: 加工出口區投資大案來了 華新科砸72億元擴產

即使高雄加工出口區從擬議到創立,過程中曾遭遇心理排拒、是否為租界復活、淪為走私管道、出賣台灣廉價勞力等諸多質疑,反對聲浪頻起。 加工處表示,各園區招牌卸除時間如下,包括楠梓園區2月24日、高雄園區2月26日、屏東園區2月25日、台中園區2月24日、中港園區2月23日,歡迎民眾於卸除日前與舊招牌合影留念,紀念歷史性一刻。 在多元競爭的時代,本園區積極以全球化的思維,開創新契機,建構園區成為融合生產研發及行銷為一體的光學電子產業中心。 1、區內事業進口自用機器、設備、原料、燃料、物料、半製品、樣品、實驗用動植物及供貿易、倉儲轉運用貨品免徵進口稅捐、貨物稅、營業稅。 本區最大的特色,就是靠近高速公路、港口和機場,貨物運輸非常方便,貨物的進出,也都採用船邊或機場倉庫提貨的方式處理,手續簡便,不僅降低營運成本,更符合經濟效益,為投資人爭取更多的商機。 二、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三項規定,進出園區之人員、車輛,不依管理處或分處指定之地點出入,或拒絕接受海關、警衛人員所為必要之檢查。

輸出地區以亞洲為最多,占輸出總額的57.73%,其次為歐洲地區占27.46%,再次為北美地區占13.64%,其他地區占1.17%。 前項貨品入區時,其須申請減徵、免徵或退還進口稅捐、貨物稅及營業稅或運返課稅區者,除經海關核准者外,應向海關辦理入區相關手續。 第一項貨品如須延長復運回區內之期限者,應於復運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敘明理由,檢附有關證件,向管理處或分處申請展延;展延期間,以六個月為限。 管理處或分處依前項規定限期改善時,應囑託地政機關辦理註記登記。 建物所有權人因有不可歸責之事由致遲誤之期間,應予扣除,如有正當理由者,並得請求延展之。 管理處或分處協議價購、徵收或聲請法院拍賣取得之土地或建築物,土地得出租;建築物得租售予在區內營業之事業。

前項貨品,得在園區內無限期儲存;如有缺損,應於十五日內申述理由,報請管理處或分處會同海關及稅捐稽徵機關查驗,經查明屬實,並有正當理由者,准在帳冊內減除。 前項已申請減徵、免徵或退稅貨品運返課稅區時,應按輸往課稅區時之價格及稅率,課徵有關稅捐或補徵已減免或已退之稅捐。 但於輸入後五年內輸往課稅區者,應依進口貨品之規定,補徵進口稅捐、貨物稅及營業稅。 有前條第二項第二款之情形,經依前項規定進行強制拍賣時,管理處或分處應公告及通知建物所有權人於二年期限內改善不當使用情形。 經解散之在區內營業之事業,其餘留物資,應於一年內處理完畢;逾期者,由管理處或分處變賣或聲請法院拍賣;所得價款扣除費用後,如有餘款,依法處理。

加工出口區

2010年5月,除原有園區外,該區也開設了「第二園區」,也稱「榮塑園區」,地點位在舊園區西南側,是原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塑膠廠廠區。 一、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在區內居住者,非屬必要之管理人員、警衛人員、員工與其眷屬及在區內營業之事業值勤員工。 前項輸往課稅區之貨品,因委託加工或其他特殊情形,經管理處或分處核准者,得不運回區內逕行出口或輸往保稅區,並辦理結案手續。 區內事業免稅之貨品因修理、測試、檢驗、展示、委託加工或提供勞務而須輸往課稅區者,應經管理處或分處核准,並經海關查驗,得免提供稅款擔保。 但應於出區後六個月內復運回區內,並辦理結案手續;屆期未運回區內者,應向海關申報補繳稅捐。 前二項區內事業從事轉運業務課稅之申請程序、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作業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

在投資方面,原訂投資目標1800萬美元,第3年已達到2500多萬美元。 外貿方面,58年全臺外銷總額2億1770萬美元,高雄加工出口區就占11.52%,約2500萬美元。 (五)2005年起為產業群聚發展期,以高附加價值產業(IC、LCD、光學、數位內容)為主,高階關鍵電子及零組件比重達83.1%,其主要產品包括高階IC封測、高階液晶顯示器(如第7代TFT-LCD)、多層及高密度印刷電路板、LCD用驅動IC等。 ◎拓展對外貿易:本區產品外銷至民國110年12月底止,外銷金額累計達美金36,536,060,790元,占全部科技產業園區輸出總額11.41%。

加工出口區

第一項開發所需用地為公有者,由各該公有土地之管理機關逕行提供開發,不受土地法第二十五條、國有財產法第七條、第二十八條、第六十六條、預算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八十六條及各級政府財產管理法令相關規定之限制。 有關區內事業之申請設立審查、投資計畫之實施、完成、延期、變更與廢止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2002年在屏東縣頭前溪六塊厝農場設置的屏東加工出口區(屏東園區),2007年完成全區開發,為臺灣第一個特設的免稅區(約124公頃)。

為確保第一項保稅便利,其保稅貨品之通關、加工、管理、自行點驗進出區、按月彙報、產品內銷應辦補稅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受理各項行政程序(如申請投資、設立登記及輸出入等)均能簡便、簡化及放寬限制,以協助區內廠商掌握商機。 如自主的倉儲運輸、便利的通關措施及帳冊管理,皆在使業者於貨品進出關時更為迅速便捷,創造無障礙之通關環境,以提昇區內廠商全球競爭能力。

高雄加工出口區設立不到3年,就已經達到飽和狀態,因此又陸續建立楠梓加工出口區及臺中加工出口區。 加工出口區是專門劃出的一個面積不大的地方,在那裏吸引外國資本,引進外國技術和設備,給予免税等優惠,利用當地的勞動力和原料,比較集中地從事加工出口業務。 有的是在原來已設立的自由港或自由貿易區的地方劃出一些區域,開闢為不同專業的加工出口區。 加工出口區設有管理處,負責處理有關加工區的各種業務,還設有同加工出口業務有關的各種辦事機構,包括裝卸、運輸、銀行、保險、郵電、海關、商檢等等,以及旅店、餐廳、公寓等服務系統。 因此,聯繫和處理加工和出口等問題比較方便,工作效率也較高。 三、環境優化升級:此次「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立法,除了更改園區名稱外,也加入了投資管理、資產活化與促進產學合作等相關條文,期許園區服務團隊積極落實新法令,推動園區設施優化,導入設計美學與創新科技,以營造更優質的投資環境。

區內事業從事轉運業務者,得按其轉運業務收入之百分之十為營利事業所得額,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前二項強制拍賣之廠房及有關建築物,如投標無效、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未達查估市價審定之合理價格,或不符合其他拍賣條件者,不得拍定。 1.關稅:區內事業自國外輸入之機器設備、原料、燃料、物料、半製品、樣品及供貿易、倉儲業轉運用成品均內入免稅範圍。

但其輸往課稅區時,應依進口貨品之規定補徵進口稅捐、貨物稅及營業稅。 前項強制拍賣,由管理處或分處囑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辦理之,其程序除本條另有規定外,準用行政執行法之規定。 8.為鼓勵公司運用全球資源,進行國際營運布局,得在中華民國境內申請設立達一定規模且具重大經濟效益之營運總部。 前項事業應依所得稅法第九十八條之一規定,繳納其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區內事業產製之保稅產品輸往課稅區者,按出廠時形態之價值扣除附加價值後課徵關稅,並依進口貨品之規定,課徵貨物稅及營業稅;其提供勞務予課稅區者,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前項合作開發協議書應包括開發方式、土地提供、分配、使用、出租、租金代收、稅捐、法律糾紛處理等權利義務事項。 申請設立區內事業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有關資料,向管理處申請或向分處申請核轉,由管理處會同有關機關審查後核定。 高雄園區早期以勞力密集之成衣、皮革、工藝品、消費性電子等產業為大宗,近年來由於國際產業分工結構的改變,新進駐之廠商中,多屬於技術密集、高附加價值之高科技產業,例如積體電路、液晶顯示器、電腦零組件。

1965年「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頒布,1966年12月正式成立高雄加工出口區(高雄園區),1969年1月與8月依序增設楠梓加工出口區(楠梓園區)及潭子加工出口區(臺中園區)。 為改善當時臺灣的投資環境,採用另闢特區來排除有關投資障礙,以吸引專營出口業務之外資在區內設廠投資。 加工出口區是集自由貿易特區與一般工業區於一體的綜合體,運用自由貿易特區減免稅捐,輔以工業區的設施以吸引投資,在當時是獨步全球的創舉,成為後來許多國家設置加工出口區時的取經聖地。 前鎮科技產業園區(舊名高雄加工出口區),為台灣南部由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高雄分局管理的加工出口區,位於高雄市前鎮區西北部,凸出於高雄港區因濬港工程所填成之中島半島上。 設立於1966年12月,面積達68.36公頃,為全球第一個加工出口區,吸引許多國家來觀摩學習。

2005年將「雲林絲織專區」改編為斗六加工出口區(斗六絲織園區),成為首座委託民間紡織業者共同籌資開發的工業區(約268公頃)。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定時定點現場徵才活動活動日期:111年12月13日(星期二)活動時間:上午9時30分至11時00分活動地點:本分處第一訓練教室活動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8月26日攜手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於高雄展覽館舉辦「高軟二期暨屏東科技產業園區擴區招商座談會」,現場線上共有近百位企業參與踴躍交流,包含揚信科技…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表示,回顧往昔,高雄加工出口區結合國家與區域經濟發展,奠定台灣加工業發展基礎,創造無數就業機會,賺取大量外匯,提升整體經濟成長,吸引許多國家前來觀摩與學習。 台灣第一個加工出口區起因50年代美援停止,國內資金短缺,為提升產業,政府成立高雄加工出口區,不僅創造無數就業機會,也為台灣賺取大量外匯,更奠定經濟起飛基礎。 (中央社記者梁珮綺台北19日電)經濟部表示,加工出口區將更名為「科技產業園區」,配合改名作業,中港、楠梓、台中、高雄、屏東等園區舊招牌將從2月23日起陸續卸除,3月聯合揭開新牌。

香港SEO服務由 https://featured.com.hk/ 提供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