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庭已於108年7月4日施行,我國司法已邁入新的篇章,未來統一法律見解的方式將更符合司法權的本質。 接著可以看到像Google一樣的搜尋框,可輸入案件的案號、當事人姓名或案件的關鍵字,然後按「送出查詢」。 而記者或新聞媒體的報導,礙於篇幅跟新聞媒體性,往往沒法呈現真實的原貌,如果想了解法官判決的依據,必須閱讀判決書,了解法官到底採用哪些證據而認定哪些事實,進而適用法律得出結論。 相當於租金之五 年不當得利如主文第二項所示,另被告三人更惡意將毗鄰建物所設置冷氣機正對 原告二0一號建物如附件相片所示,而該冷氣機因運轉而產生熱氣、灰屑、喧囂 侵入原告屋內,影響生活安寧,原告依法訴請法院禁止之判決如主文 … 司法與社會對話,是在開啟司法改革的基礎工程,藉由不同媒介、雙向的交流,共同思辨當代的社會議題,不只讓民眾親近司法,拉進法律與人民的距離,更要讓司法更好。
- 不過要注意的是,調解、和解筆錄並不會公開,所以若案件並未交由法官以裁判結案,則無法查詢到。
- 我想查詢最高法院的判決主文,由司法院的網站查詢時,總是出現訊息說『超過2個月或尚未判決』,但是例如98台上1198號,明明是98年7月9日宣判的,於司法院的網站查詢時,仍然出現同樣訊息,請問是網站有問題,還是根本就無法查最高法院的 …
- 不過這兩個網站需要付費才能享有完整功能,倒是不建議民眾因此付費,用司法院的網頁查詢就夠了。
- 接著我們可以看到搜尋結果,有出現了3則判決,第1則是學運成員自訴江宜樺殺人罪的案件,並非我們這次要查詢的判決,第2、3則就分別是我們想查煽惑罪的二審、一審判決。
例如「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醫字第48號民事判決」就是與醫療相關的民事判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6年度勞訴字第118號民事裁定」則是與勞工相關的案件。 如果想要查詢北部、南部或特定縣市的判決,再於左側欄位中選取法院即可(下圖2)。 此外,下圖右側欄位可以看到「歷審裁判25」的標示,該選單下方已經一次列出本案第1審至第3審(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的判決書,可以一次查詢整個訴訟的經過。
判決主文查詢: 案件相關查詢
勞動事件由法院專業法官審理、迅速解決爭議、減少訴訟障礙、便利尋求救濟、促進審判實效、即時權利保全為目標。 前篇文章雖然已介紹過如何查詢法院判決主文:查詢判決主文 的方法【圖文並茂手把手教學】。 但是,這畢竟只有裁判主文而已,沒有詳盡的事實、理由記載。 每個具體個案是獨特、複雜、持續發展的,作者及平臺無償對網站使用者提供的內容是法律知識,而不是每個具體個案的解答。
司法院過去的查詢系統很差,很不方便使用,不過近年改版後進步很多,已接近Google搜尋的功能。 對於一般民眾來說,司法院的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已是很好的查詢工具了。 本資料每日更新,提供最近二個月內宣判案件之主文資料。 因此,你其實可以從判決名稱中的「字別」(也就是「字」前面寫什麼)去判斷這個案件是哪一種類型。
判決主文查詢: 司法業務類型Types of Judicial Service
法院判決書依法須公開(除了家事、妨害性自主、部分親屬間涉訟案件外),所以大部分案件的判決,可在「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中查到。 不過要注意的是,調解、和解筆錄並不會公開,所以若案件並未交由法官以裁判結案,則無法查詢到。 進入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會看到上面有許多欄位,我們選擇「裁判書查詢」。 而如果是「易字」案件,例如民事訴訟標的金額不逾50萬元的案件,則選則「簡易案件查詢」。
點選「更多條件查詢」,選擇不同「類別」,並輸入「裁判期間」、「案由」、「裁判主文主文」;或是在左側選擇特定法院,都可以幫助您查找想要的特定判決或是案件類型。 停機公告: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鑑估圖片系統於111年12月4日(日)09時00分至21時00分止暫停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Notice:本站作者為執業律師,以分享生活法律、訴訟實務的相關資訊為主,因資源有限,法律諮詢採付費制,不提供任何形式之免費諮詢服務。 至於其他網站,例如什麼「104法律網」、「LawsQ」就不要去用了,資訊不完整、格式很亂,而且內容插很多廣告,其實只是撈司法院資料出來賺廣告費用的,不建議。
判決主文查詢: 查詢判決主文 的方法【圖文並茂手把手教學】
有關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四等考試執達員、五等考試錄事、庭務員類科正額錄取人員職缺選填作業。
- 進入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會看到上面有許多欄位,我們選擇「裁判書查詢」。
- 此外,下圖右側欄位可以看到「歷審裁判25」的標示,該選單下方已經一次列出本案第1審至第3審(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的判決書,可以一次查詢整個訴訟的經過。
- 所以, 法院判決書 依法是要公開的,在現代網路發達的社會,司法院就把判決書公開在網路上,供全世界的人民查詢、監督臺灣司法判決的正確性、品質(詳後文)。
- 每個具體個案是獨特、複雜、持續發展的,作者及平臺無償對網站使用者提供的內容是法律知識,而不是每個具體個案的解答。
- 例如,「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64號民事判決」,「台上」指的就是最高法院的判決;而1264就是這個案件依收案次序的編號。
- 我們舉個例,假如我們要查319學運攻占行政院,關於「煽惑罪」的法院刑事判決,我們不知道案號,也不記得被告名字,但我們可以試著在搜尋框輸入已知的關鍵字,例如輸入「煽惑 刑事 行政院 學運 江宜樺」,然後點選查詢。
我想查詢最高法院的判決主文,由司法院的網站查詢時,總是出現訊息說『超過2個月或尚未判決』,但是例如98台上1198號,明明是98年7月9日宣判的,於司法院的網站查詢時,仍然出現同樣訊息,請問是網站有問題,還是根本就無法查最高法院的 … 無法於字別欄選取之字別,表示最近二個月內無該類案件。 每日更新 ,提供最近 二個月內 宣判案件之主文資料。 宣判程序只是法官朗讀判決主文而已(例如民事案件:被告應給付原告○○○元。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刑事案件:被告○○○無罪),而判決理由並不會講,判決理由必須等宣判後1、2週收到判決書後才知道,而上訴的期間起算,也是從判決書送達時開始算。 我們舉個例,假如我們要查319學運攻占行政院,關於「煽惑罪」的法院刑事判決,我們不知道案號,也不記得被告名字,但我們可以試著在搜尋框輸入已知的關鍵字,例如輸入「煽惑 刑事 行政院 學運 江宜樺」,然後點選查詢。 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想查詢的判決屬於「簡易案件」,則必須在法學資料檢索系統的「簡易案件查詢」項目底下查找。
接著我們可以看到搜尋結果,有出現了3則判決,第1則是學運成員自訴江宜樺殺人罪的案件,並非我們這次要查詢的判決,第2、3則就分別是我們想查煽惑罪的二審、一審判決。 2016年3月28日上午11點鐘左右,臺灣臺北市內湖區發生一起無故冤殺事件,兇手王景玉造成不滿4周歲的女童(小燈泡)死亡(內湖無故冤殺事件),而後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沒判王景玉死刑,而是判處無期徒刑(當街狠殺小燈泡23刀 兇嫌免死判無期),讓整個臺灣社會譁然。 所以, 法院判決書 依法是要公開的,在現代網路發達的社會,司法院就把判決書公開在網路上,供全世界的人民查詢、監督臺灣司法判決的正確性、品質(詳後文)。 1.裁判主文公告資料每日更新,提供最近二個月內宣判案件之主文資料。 台南市大林新城國宅社區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吳渝生 訴訟代理人 莊美玲 被 告 蔡福南 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南小字第973號給付管理費事件,於中華民 國95年7月28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 當事人有沒有到庭聽判並不重要,法律也未要求當事人須到庭聽判,所以不去的話不需擔心有什麼不好的結果。
除了司法院系統之外,尚有Lawsnote、法源法律網等網站,也是不錯,不過這些網站的資料也是從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去抓,不過有整合了刑事案件的「起訴書」,便利性滿好的。 不過這兩個網站需要付費才能享有完整功能,倒是不建議民眾因此付費,用司法院的網頁查詢就夠了。 例如,「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64號民事判決」,「台上」指的就是最高法院的判決;而1264就是這個案件依收案次序的編號。 而「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6年度重訴字第568號民事判決」,「重訴」的意思是重大訴訟案件,而568則是依收案次序的編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聲字第2087號刑事裁定」,「聲」的意思是聲請案件(需要法官做成命令,例如本案是聲請假釋中的受刑人付保護管束)的意思。 法院判決依照法院組織法原則上是公開的,而司法院建置「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供大家上網查詢司法相關資料,其中包含裁判書、函釋與各類司法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