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禮讓行人罰多少錢10大優勢

尊重多元:分享多元觀點是關鍵評論網的初衷,沙龍鼓勵自由發言、發表合情合理的論點,也歡迎所有建議與指教。 我們相信所有交流與對話,都是建立於尊重多元聲音的基礎之上,應以理性言論詳細闡述自己的想法,並對於相左的意見持友善態度,共同促進沙龍的良性互動。 第二、增訂尾燈、煞車燈、倒車燈、方向燈、後霧燈、第三煞車燈、輪廓邊界標識燈污穢不予清潔或為他物遮蔽,致影響正常辨識,及裝置不合規定音調喇叭的罰責。

交通部預告修法,將汽機車不禮讓行人罰鍰的最高額度從3600元提升至6000元,除了行人穿越道外,還增加交叉路口。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 舉發違規的吳姓員警證稱,黃姓民眾事發後5個月才申訴,案發時的密錄器檔案早已刪除;員警還說,當時騎車跟在黃姓民眾車後約5公尺,目睹黃姓民眾轉彎時沒有暫停禮讓行人,也沒有距離行人3公尺以上,舉發並無違誤。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1日電)黃姓民眾不服遭警舉發汽車轉彎時未禮讓行人,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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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議會副議長陳雙全透露其中一名被撞民眾,是22歲許姓男子,從澎湖到高雄找工作,結果遇車禍,昏迷不醒。 可以的,只要檢附「檢舉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違規行為發生地點」、「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或足以辨識車輛之特徵」與「違規證據資料」4 項資料,至各縣市政府警察局官網「交通違規檢舉」頁面即可檢舉。 民視新聞/林俊明、黃美慧 台南市報導打造世界唯一的原民風耶誕樹,今天晚上在台南點燈,不只照亮後火車站一帶,也讓原住民學童覺得很溫暖,因為這是台南大遠百,連續14年舉辦的公益點燈活動,還募集鞋子要送給孩子們。

對此,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若桃園市長鄭文燦被台大撤銷學位屬實,則台大國發所有二位政要學生接連因碩論抄襲被撤銷學位,是台大自2016年爆發醫學論文造假案後最大的學術醜聞,期待台灣學界引以為戒,並呼嘯教育部有更積極的政策手段整飭學術歪風。 全國法規資料庫之內容每週五定期更新,當週發布之法律、命令資料,將於完成法規整編作業後,於下週五更新上線。 即時中心/陳思妤報導球星「魔獸」霍華德(Dwight Howard)加盟T1聯盟桃園永豐雲豹,掀起旋風,他今(4)日隨著球隊到高雄作客高雄全家海神主場,雖因受傷無法上場,但球迷能見到魔獸本人仍興奮表示,「好像在做夢!」高雄市長陳其邁也親自到場開球。 「2022臺灣能-永續能源創意展」,即日起至11日在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登場,除展現能源跨領域技術應用,更推出多樣高互動教具與動手做體驗活動,藉由民眾親手操作,認識再生能源在生活中的多元應用,以創意… BMW數位車鑰匙終於跨出了跨平台分享的一小步,由 Google 為 Pixel 裝置增添了分享功能。

方面,提高車輛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自現行3600元,提升至6000元,且提高汽、機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岔路口,若不暫停讓行人、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功能障礙先行通過者,記違規點數從現行1點提高到2點。 交通部24日表示,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針對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各界建議或該部認有修正必要的條文,經邀集相關單位討論,獲有共識,爰提出修正草案。 本次共修正19條,增訂2條,共計21條,修正重點為「未停讓行人罰責」、「修正違規記點制度」及前已送立法院惟因屆期不續審之草案包括「速度管理」、「駕駛人管理」、「車輛管理」等共五大部分。

如果是使用共享機車違規,對於汽車所有人為租賃業者,租用車輛者為法人(機關、團體、學校等),實際駕駛人為員工的情況,這次修法條文中將此情況改為違規罰鍰加倍。 根據規劃,若違規形式會被記違規點數、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情況,將處原該違規行為2倍罰鍰;違規行為是應吊扣或吊銷汽車駕駛執照,則處原違規行為的3倍罰鍰。 汽機車未禮讓行人,過去只會被處以罰鍰,現除了提高罰鍰至6000元之外,還增訂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嚴重者更會被吊扣、吊銷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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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iOS 16.1 版的 iPhone 可以透過 Mail、Messages、Whatsapp 等通訊軟體將 Wallet 中存放的車鑰匙分享給 Pixel 手機,而 Pixel 手機也能透過 Android 的 Wallet app 進行分享。 雖然初期是僅支援 PIxel 手機,Google 是有將該功能推向更多 Android 12 以上的手機的打算。 不過在支援的車輛方面,目前卻還是不多,僅有 BMW 和 Hyundai 旗下的 Genesis、Kia 等品牌有車輛採用。 Google 和蘋果依然在努力推動一個共同的數位車鑰匙標準,並讓它能在所有的手機之間自由分享。 雖然說何時能實現尚未可知,但就像數位化的門鎖一樣,它將讓車輛的借用,乃至於共享更加簡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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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這樣說著作權主要保障權利所有人的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但《著作權法》亦有規定,若是在合理範圍內使用他人著作,可以例外不需獲得權利所有人的授權。

台南市環保局要招考清潔隊隊員,上午舉行負重考,男女生各要揹15公斤跟揹8公斤的沙包進行折返跑,過程中,不少人都跌跤,但還是站起來奮力完成,就為了能通過考試,有份穩定的工作跟收入,環保局表示,這次報考的… 台北市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今年3月提出運價調整方案,包含跳表金額提高至100元起等。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諮詢委員會昨(2日)審議,連同春節加成案一同討論,拍板定案春節期間照表再加30元。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美國愛達荷州州長李睿德(Brad Little)伉儷今(4)日率經貿考察團訪台,外交部表示,此行將晉見蔡英文總統、拜會行政院長蘇貞昌,並接受外交部長吳釗燮款宴。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接受國民黨徵召,將出戰台北市第3選區立委補選,遭質疑「落跑」,國民黨反批立委黃國書2014年帶著議員身份參加補選,才是落跑始祖。

如果導致行人受傷或死亡者,罰鍰加倍,最高可處3萬6000元罰鍰,致人受傷將吊扣駕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則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交通部今日部務會報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多條修正案,透過加重未禮讓行人罰鍰、違規記點、要求參加道路安全講習、肇事致人傷亡可吊扣或吊銷駕照等措施,強化行人安全。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8日電)交通部部務會報今天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強化行人路權保障,包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罰鍰上限從新台幣3600元提高到6000元,導致行人受傷或死亡最高處3萬6000元罰鍰。 行政院院會今(24)日通過交通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訂19條並增訂2條內容,其中未禮讓行人的罰鍰從3600元提高至6000元,不過網友卻道出真相,說「就算調到100萬也沒用」。

交通部與警政署上週共同宣布,9月1日起實施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維護路口安全及行人路權,提升用路人守法觀念,汽機車不禮讓行人,最高可罰新台幣3600元。 (三)「尖峰時間」或「行人穿越眾多路口」,以指揮疏導人車交替通過為主,如需舉發時,應從寬認定,以「實際有影響行人行止者」為取締認定基準,以免因舉發違規造成交通阻塞。 為維護行人用路安全,本局依各分局轄區狀況,於本市行人穿越與行車轉向交織較為頻繁之重要路口(如機關、學校、市場、百貨或醫院周遭),於上、下午及夜間時段,針對行人穿越道車輛不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在行人穿越道停車或臨時停車、汽、機、自行車行駛行人穿越道及行人任意穿越快車道等加強執法、宣(勸)導。 根據交通部提供的資料,目前很多國家對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的罰鍰,換算成台幣都比台灣高,例如法國約4739元、韓國約5523元、美國紐澤西州約6174元、日本約1萬3689元。

吳姓員警還聲稱,當時行人剛從人行道踩到行人穿越道上即停步,並未往前走;承審法官認為,駕駛轉彎時可能因角度關係無法看到行人,即使看到行人,也因為行人沒有前進,而認為行人只是站在路邊,駕駛是否有「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的違規事實,仍有疑問。 交通部說,鑑於酒駕交通違規罰鍰自民國102年3月1日由6萬元提高至9萬元,並配合警察加強執法,已收到相當成效,逐步降低相關違規事故傷亡人數,為降低行人交通事故,改善行人交通環境,並參酌現行各國未暫停禮讓行人的相關罰鍰額度,提高罰鍰。 警政署強調,內政部與交通部自9月1日起展開全國同步「路口安全大執法」,期望藉由強力執法手段,提升駕駛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的觀念,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若不停等禮讓行人,可罰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汽機車闖紅燈罰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紅燈右轉罰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若不禮讓視障人士或導盲犬,更將加重處罰;行人沒走行穿線則可罰300元。 交通部與警政署1日開始實施「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警方即日起加強取締,為提升路口安全及行人路權,針對汽機車不停讓行人,最高可罰新台幣3600元。 交通部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經交通部邀集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地方政府等相關單位召開會議,經預告修正案經60天期滿,並由交通部法規委員會完成審查後,今日交通部務會報上通過這項修正草案後,將報行政院續轉立法院審議。

除此之外,行人應該要自保其身,若在設有行人穿越道(斑馬線)之路口,不依照規定,擅自穿越車道,如果造成意外發生,行人也須負擔責任。 民視新聞/南部 綜合報導高雄有民眾逛街上廁所時,將手提袋放在店家的櫃子上,結果上完廁所出來,發現裏頭的限量版水晶球不見了,警方調閱監視器才發現,是被一名婦人偷走的,2個小時後逮到人。 所謂的FIDO,即是將身分驗證在裝置端進行,搭配非對稱公鑰私鑰架構,來與線上身分識別相結合,不僅可以減少多組密碼登入、帳號盜用風險,也因為使用了公開金鑰加密,由多因子認證、生物辨識特性,更能強力且嚴密地保護帳號安全。 而用戶的生物辨識資訊不會儲存在應用程式的伺服器上,所以用戶的個資不會被取得,也可避免隱私洩露的問題,降低被網路釣魚的資安風險,進一步強化便利與安全。 想要有聰明理財生活,其實不需要妥協,國泰世華CUBE App提供更多金融自主選擇權,不僅站在消費者立場推出一站式數位金融,透過科技賦能的方式,從生活各個層面,串聯24小時安全防護機制,提供兼具安全、便捷且創新的服務體驗。 黃姓民眾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表示當時詢問員警行人的衣服顏色,員警口氣極差地回答:「我怎麼會記得」,事後還說不服可以調閱密錄器申訴;他事後申請調閱密錄器影像卻無下文,認為裁罰不合法,請求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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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指出,修正方向包含擴大適用範圍,未設置行人穿越道等設施的交岔路口,只要未告示禁止行人穿越,汽機車亦須停讓行人。 共分為4項:一、延長記點累計期間(時間加倍):依對行車秩序及交通安全危害程度,記違規點數一點至三點;另延長違規點數累計期間、增加累計違規點數及吊扣駕駛執照期間(1年內每達12點,吊扣駕照2個月)。 交通部說,104年至109年6月,各警察機關針對「車不讓人」、「行人違反路權」違規行為舉發件數逐年增加,但民眾守法觀念仍有待加強。 交通部道安委員會分析,交通事故中,約有6成發生於路口,其中行人死亡人數近4成也發生在路口,路口行人致死事故肇因以「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車搶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為前3名。 交通部說,近2年交通事故不減反增,民國108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30天內死亡人數為2865人,較107年增加85人;109年1至5月為1221人,較去年同期增加47人,且很多發生在路口,為防止惡化,路口加強執法刻不容緩。 五、增訂吊扣銷駕照罰則:未停讓行人致人傷亡者,除民刑事責任外,行政罰則部分,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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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交通、道路安全,行政院院會今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調整的範圍包括修正19條、增訂2條內容,其中「未停讓行人罰責」指出,若汽車、機車行經依法供行人穿越之路口,但未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過者,罰鍰從3600元提高至6000元。 行政院24日拍板,車輛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自現行3600元,提升至6000元,並增訂汽、機車駕駛人行經人行穿越道或其他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叉路口,未禮讓行人而致人受傷或死亡,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且最高可處3.6萬罰鍰。 另外,一旦因此致人受傷,會被吊銷駕駛執照1年,若是致人重傷或死亡,則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 要特別注意的是,筆者在撰文當下,交通部已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調高裁罰罰鍰金額,未來若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行人可通行的交叉路口,沒有暫停讓行人先通過,最高可處罰鍰 $6,000、記違規點數 2 點,最快在 111 年底前就會上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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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昨日在林佳龍主持的部務會報上,正式通過這項修正草案,內容包括擴大適用範圍、提高罰鍰、提高記點點數、行政罰增訂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增訂吊扣銷駕照罰則等,將報行政院續轉立法院審議。 徐國勇表示,取締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維護路口通行安全,駕駛人和行人都需要共同遵守規範,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尊重「行人路權」;行人也應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不闖越車道行走,並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通行才有保障。 行政罰增訂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汽機車行經路口不停讓行人者,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增訂吊扣銷駕照罰則,未停讓行人致人傷亡者,除民刑事責任外,行政罰則部分,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 不過根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1、44-2,未禮讓行人屬於可檢舉範圍,民眾只要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即可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會有此誤會因是過去「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文修正草案」曾將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移出檢舉範圍內,但引起各界不滿後並未實際提出。

不僅交易時不用輸入冗長的記憶密碼,也不用擔心因收訊問題收不到手機簡訊驗證碼,就可以確保為本人操作,簡單又安全。 車輛管理則包含,車輛管理方面,增訂尾燈、煞車燈、倒車燈、方向燈、後霧燈、第三煞車燈、輪廓邊界標識燈污穢不予清潔或為他物遮蔽,致影響正常辨識,及裝置不合規定音調喇叭之罰責,將處以900元至1800元罰鍰。 網友將該車禍PO到臉書社群後,引起網友熱議批評,網友說,「看到(該車禍)令人很生氣」、「司機根本沒在看路」,有有網友說,「這種開車技術也上路」,也有北漂現在住中壢的網友說,中壢開車習慣不會禮讓行人,他過馬路曾好幾次差點被撞。

去年7月新北市發生小貨車行經行穿線未停讓行人釀成憾事,交通部長林佳龍針隨即推動路口停讓行人大執法、檢討道路設計規範等面向著手改善。 交通部也在昨(28)日部務會報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5條修正案,內容包括將未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罰鍰上限從3600元提高到6000元,以強化行人安全。 提高違規點數記點方面,未停讓行人違規記點將從1點提高為2點,6個月內記點達6點以上者,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1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2次,再違反處罰條例第63條第1項各款所列條款之一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 行政罰還增訂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只要汽機車行經路口不停讓行人者,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至於駕駛人管理部分,未來領有汽車駕駛執照,就不得駕駛輕型機車,林福山說明,以往取得汽車駕駛執照大概就可以駕駛輕型機車,但是鑒於國內道路交通複雜,駕駛汽車跟騎乘機車確實有不同的技巧。 有時汽車違規但所有人不是當時的駕駛人,駕駛人或當事人遲遲不來辦理規則,未來將加強處罰汽車所有人,未辦理改記汽車違規紀錄於1年內每達3次者,將吊扣其汽車牌照2個月。 第三、增訂若有車輛機件、設備、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等情事處罰汽車駕駛人之處罰及記點規定;其受吊銷駕駛執照者,納入三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範疇。 警方表示,46歲黃姓男子12月2日晚上,駕駛休旅車從中壢區青埔往洽溪方向行駛,他從永能路左轉公園路二段路口,因未減速禮讓行人,當場撞上正在穿越人行道的蘇女與親友2人,蘇女親友緊急跳開,蘇女來不及當場被撞翻滾兩圈,造成手、腳擦挫傷送醫治療,幸無大礙。 勸導項目:自行車於穿越路口時,行駛在行人穿越道上者,請勸導自行車駕駛人,切勿行駛於行人穿越道上,以維護行人交通安全。 內政部警政署表示,104年至109年6月份針對「車不讓人」、「行人違反路權」違規行為舉發件數,由104年87萬9698件增加到108年138萬1063件,而109年1至6月份已舉發77萬9110件,執法強度逐年增加,也顯示民眾守法觀念尚待加強。

  • 行政罰還增訂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只要汽機車行經路口不停讓行人者,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尊重多元:分享多元觀點是關鍵評論網的初衷,沙龍鼓勵自由發言、發表合情合理的論點,也歡迎所有建議與指教。
  • 而若汽、機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岔路口,不暫停讓行人、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功能障礙先行通過者,或致人受傷或死亡者,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最高可處3.6萬元罰鍰。
  • 民視新聞/林俊明、黃美慧 台南市報導打造世界唯一的原民風耶誕樹,今天晚上在台南點燈,不只照亮後火車站一帶,也讓原住民學童覺得很溫暖,因為這是台南大遠百,連續14年舉辦的公益點燈活動,還募集鞋子要送給孩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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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也增訂吊扣銷駕照罰則,未停讓行人致人傷亡者,除民刑事責任外,行政罰則部分,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考領。 警方表示,經對黃男進行酒測,檢出酒測值0,該起路車撞人行道穿越行人車禍,警方進一步調查肇事原因,若查明黃男轉彎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1200至3600元罰鍰。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黃姓民眾於民國109年11月間駕車行經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遭員警攔停舉發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經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處罰鍰新台幣2000元。 閣揆蘇貞昌宣示要全力維護交通安全,行政院通過修法草案,針對汽機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可供行人穿越的路口,如果沒有暫停讓行人先通過者,罰鍰將由現行的3600元提高到6000元,違規記點由1點提高為2點。

除了提高罰鍰外,交通部也修法,汽機車在未設行車管制號誌的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或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的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日電)交通部與內政部合作,今天起連續一個月,進行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汽機車未禮讓行人最高罰新台幣3600元。 內政部表示,政府為維護路口安全,規劃為期1個月路口安全大執法工作,執法5大重點項目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期望國人共同遵守,平安通過每個路口。 行政院會今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車輛沒有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的罰鍰,從新台幣3600元提高到6000元。 這次規畫修正道交條例第44條、48條、63條等,包含加重罰鍰及擴大適用範圍,交通部指出,除行人穿越道上外,在未設置行人穿越道等設施的交岔路口,只要未告示禁止行人穿越,汽機車也須停讓行人。 提高罰鍰方面,參考美日法韓法規,未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罰鍰從現行1200元至3600元,提高為1200元至6000元;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者,除民刑事責任外,還可處7200元至3萬6000元。

內政部長徐國勇及交通部長林佳龍共同主持「路口安全大執法」記者會,針對汽機車不停讓行人等5大重點,即日起警方將加強取締,提醒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尊重「行人路權」,以確保用路安全。 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擁有絶對通行權,但車輛因未停讓行人導致的傷亡事故仍時有耳聞,像是去年7月新北市發生小貨車行經行穿線未停讓行人,釀成親友天人永隔的憾事。 對此,交通部長林佳龍隨即要求從人、車、路三方項著手,陸續推動路口停讓行人大執法、檢討道路設計規範、規劃加重處罰等方式來提醒車輛要停讓行人。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