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提醒一下,筆者在臉書設了粉絲團,搜尋「李允呈 呈睿國際法律事務所」即可找到,那裡會不定時地針對最新修法動態、文獻、實務見解、國考試題或新聞議題發文,歡迎各位加入。 本書在體例上不採取依年份解答歷屆考題之方式,而採取刑法總則之體系架構為編排基幹,一來便利同學查閱,二來也是為了使同學在學習刑法過程中,可以在讀完一個篇章後,就可以透過本書知道該章節之重點所在及命題方式與作答技巧。 首先是總編蘋姐,「周易」這塊招牌能在法律考試用書裡脫穎而出,實在歸功於您一路以來的幫忙。
筆者同時感謝責編小藍的聯繫與高效的偵錯能力,讓本書的錯誤率得以降低,也謝謝您忍受筆者增刪稿件的習性,真心感謝您幫忙。 當然,不能忘記一直陪伴在身邊的北鼻,謝謝你讓我了解自己想要什麼,並放手實踐夢想,祝福我們在不同領域都能找到屬於自己的快樂。 最後,感謝讀者們的支持,希望這本書能被你們用新臺幣下架,並陪伴各位直至上榜。 這一版增修共52處,包括與刑罰論以及保安處分相關的大法官會議解釋、大法庭的裁定等。
刑法總則解題書: 作者介紹
猶記得李甦老師回答「民事訴訟法要怎麼唸」這個問題時說:你要先把書翻開。 以本書為例,如果只看封面就入手,或許會認為它是夢寐以求的「解題書」,但實際上與筆者的寫作初衷有重大偏離。 面對考試,解題的訓練(如快速掌握問題核心、精準寫出改題者想看的文字)固然重要,但馬步蹲好、根基打穩,未來考卷的答案不愁沒有生命力。 我們都是站在前輩的肩膀上一步步往上爬,進而走,最後在天空中翱翔。 筆者對於努力準備考試、為自己人生奮鬥的同學保持高度敬意,因而抱著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精神編寫本書,當然,筆者智慮淺薄,所以錯誤疏漏之處在所難免,對本書有任何批評或建議之處,希望同學在看完本書後能有所體會與收穫,也祝大家都能得到想要的自由與幸福。
小時候看《超級星期天》,最期待阿亮的「超級任務」,尋到親人的當下,笑淚是如此真實;準備考試也像在尋親,透過解題書、總複習的指引,找尋失散各處的爭點,湊齊改題者想要的就上榜,沒湊齊的就落榜,笑淚也是如此真實。 說到考試,筆者在考試的路上也不是一帆風順,如果同學是應考數次的人,應該都會有相同的體會,在這條路上,相同歲數的朋友們早已在職場中發光發熱,而我卻還在準備考試,感覺自己蹉跎了歲月,又好像被歲月給拋棄,時間在自己的身上看不到成效,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沒有成功的一天。 朋友啊,我們都曾經歷這些黑暗的時光,我不僅希望你能在黑暗中強大,更希望你在黑暗中能找到更多的目標,有時停下腳步看往不同的方向,也許會有更多的收穫、或是意想不到的驚喜。
刑法總則解題書: 刑法總則解題書
本書將刑法總則區分為12主題,減少考生整理複習章節的時間;解題流程可以參照最強的架構圖,寫題目的路線清晰不飄渺;最重要的核心概念一律以白話版呈現,白話版的理由勝過名詞的複製貼上;熟練後的關鍵文字化為解題模板,對於相同概念的考題無往不利。 司律考題本身或許不難,真正難的毋寧是答案(看起來又是一句廢話)。 要如何寫得深入又不落窠臼,多吸收學術文獻的知識應屬上上之策,因此,筆者在這版加入不少【專題研究】,並對過於白話而顯得冗長之部分予以刪改,希望能創造更舒適的閱讀體驗。 一開始想說會不會影響銷量,但考量本書的目的是用來打底,自然是以建立堅實的考試底子為目標,書籍厚度就……這樣吧!
- 本書在體例上不採取依年份解答歷屆考題之方式,而採取刑法總則之體系架構為編排基幹,一來便利同學查閱,二來也是為了使同學在學習刑法過程中,可以在讀完一個篇章後,就可以透過本書知道該章節之重點所在及命題方式與作答技巧。
- 這本書與其說是刑法的解題書,倒不如說是一本刑法的公式書,對筆者而言,刑法就像是將一個人的行為丟入一道道算式之中,再根據實務與學者對於算式的操作與解釋,得出有罪與無罪的答案,固然有罪與否是社會大眾所關心的,但在考場上,解題的過程才是出題老師想要衡量考生是否功力深厚的基礎。
- 此外,在體例安排上,除了解題,書中還有重點說明,幫同學複習基本觀念。
- 朋友啊,我們都曾經歷這些黑暗的時光,我不僅希望你能在黑暗中強大,更希望你在黑暗中能找到更多的目標,有時停下腳步看往不同的方向,也許會有更多的收穫、或是意想不到的驚喜。
- 撰寫這本書其實頗為艱辛,一來筆者希望將刑法總則之全部重要爭點及解題要領一併網羅,使讀者可以透過閱讀本書即可掌握刑法總則的重要考點,且知悉命題者如何以案例事實包裝考點,並瞭解如何解題與寫作,更期盼讀者能在老師不在身旁的情況下,也能透過自修的方式看懂本書並足以應付考試,所以在完成的難度上相對提高許多。
- 小時候看《超級星期天》,最期待阿亮的「超級任務」,尋到親人的當下,笑淚是如此真實;準備考試也像在尋親,透過解題書、總複習的指引,找尋失散各處的爭點,湊齊改題者想要的就上榜,沒湊齊的就落榜,笑淚也是如此真實。
如果真的追求輕薄,或許可以參考筆者另一本著作:《周易的刑法爭點好好看》。 撰寫這本書其實頗為艱辛,一來筆者希望將刑法總則之全部重要爭點及解題要領一併網羅,使讀者可以透過閱讀本書即可掌握刑法總則的重要考點,且知悉命題者如何以案例事實包裝考點,並瞭解如何解題與寫作,更期盼讀者能在老師不在身旁的情況下,也能透過自修的方式看懂本書並足以應付考試,所以在完成的難度上相對提高許多。 回想當初會寫這本解題書的原因,主要是因為筆者發現很多同學在準備國家考試時,「輸入」與「輸出」不成比例,多數考生只著重在上課、讀書(輸入),把重點、學說爭議念得滾瓜爛熟,卻忽略了作答的練習,上了考場才是第一次下筆,結果就是把考場當成練習場,分數自然可想而知,因此在各位同學的催促下,筆者遂開始進行了本書的寫作工程。 這本書與其說是刑法的解題書,倒不如說是一本刑法的公式書,對筆者而言,刑法就像是將一個人的行為丟入一道道算式之中,再根據實務與學者對於算式的操作與解釋,得出有罪與無罪的答案,固然有罪與否是社會大眾所關心的,但在考場上,解題的過程才是出題老師想要衡量考生是否功力深厚的基礎。 這次走的是基礎風,所謂「基礎」,筆者認為是「該會的就要會」,而準備刑總考試,該掌握的不外乎是「審查體系」和「爭點」,許多題目只要把爭點擺對體系、放對位置,分數就能拿到。 因此,本書許多章節會呈現不同犯罪類型所涉及的考點,並透過實際解題,告訴讀者如何答題。
此外,在體例安排上,除了解題,書中還有重點說明,幫同學複習基本觀念。 不過在這裡要強調,它本質上還是「解題書」,沒辦法取代體系書和教科書,因此建議大家還是先念完它們打底之後,行有餘力再來閱讀本書,思考會比較完整、全面。 甚至最高法院於民國109年4月16日作出108年度台上大字第3563號刑事大法庭裁定推翻以往實務對於裁判上一罪中輕罪雖被偵查機關發覺,但重罪尚未被發覺時,行為人自首重罪,仍不符合自首要件之見解。 大法庭認為此時仍符合自首之要件,可獲得得減刑之法律效果。 修訂的範圍上,包括因為大法官會議解釋第775號而修正之前的部分解答、新年度的考題,還有包括因應刑法業務上過失刪除而作的部分修訂。
從而,筆者基於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心情,仔細查閱本書原先所引用之最高法院判例是否已停止適用(本書所引用之判例遭停止適用者約十個),也參考學者的新文獻及新實務見解,終於將本書付梓,希望能對讀者在考試、教學或實務工作上有所助益。 筆者在求學時段,對於刑法有諸多的不滿與碎念,只能說恨有多深、愛就有多深(茶),光是個客觀歸責,就有不同的流派,當時我心裡就在想,這些學者可不可以齊聚華山論個「刑法」,大家找出公認的解答,而不是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 但筆者學習到了現在,才真正明白「社會科學沒有標準答案」,這也是法律能夠一直進步與多樣化的原因,因此同學如果在看我的解題內容認為與自己心想的有所出入,只要你的答案是出自於學者,那就儘管的寫到考卷上,不用擔心會被改題老師予以扣分,因為學者之間縱使對於彼此的理論不盡贊同,但也不會認為是一個錯誤的答案。
另外,修正篇幅比較大的部分,在錯誤章節,對有些題目提供比較深入的答案,也有補上學者教科書裡新提到的錯誤類型。 3.【函授課程訂單】因為需要備貨的時間較長,於收到款項後5-7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與國定假日);若是尚未開課科目,會於第一次收到教材後的出貨明細單備註標示寄送時間。 再者,司法院大法官也作成與刑法相關的釋字第775、777、791、792、796、799、801、812號等8號解釋,與刑法總則有關的乃釋字第775號(涉及累犯)、釋字第796號解釋(涉及假釋)、第799號解釋(涉及強制治療)、第801號解釋(涉及假釋)、第812號解釋(涉及強制工作),其內容為何,有必要加以介紹。 以前我陪研究所同學到國家考場看榜時,同學看到自己榜上有名的瞬間,淚珠便撲簌簌地落下,緊抱在一起分享當下的感動和解脫。 我當時才知道什麼叫如釋重負,才了解到一位好老師、一本好書籍對同學的影響有多深遠。 在放榜前的現在,我彷彿能感受到使用我書籍備考的考生們相約在國家考場前等待放榜的緊張模樣,以及榜單揭示時,空氣瞬間凝結,定睛一看,找到自己的名字,接著是狂喜、飆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