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任何購物體驗一樣,在 Apple Store 的交易將採用相應之條款與細則。 請注意,透過 Apple Store 訂購產品即意味著你同意以下所列之條款以及 Apple 的私隱政策及網站使用條款。 若以信用卡付款,我們會在 3 個工作天將退款退回你的發卡銀行。 請聯絡發卡銀行查詢退款何時會存入你的戶口中。 2除特殊商品送達時間於產品說明中另有標註外,原則上商品將於訂單完成、付款成功後 7 個工作天內送達(不含週六日)。
訂購產品即表示你向我們發出按照本條款及細則購買你選中的產品的要約。 收到你的訂單之後,我們將傳送一封確認電子郵件給你。 但是,收到訂單確認並不表示 Apple 已經接受你的訂單,也未構成我們對出售要約的確認;我們僅確認已經收到你的訂單。
完成訂單退貨: 退貨流程:
你的訂單上顯示的預算付運日期將根據產品供應情況、付款處理時間以及倉儲處理時間,此並不包括所有程序之間的等候時間。 收到我們所須的資料及全額款項之後,我們將開始處理付款。 Apple 必須於 10 曆日內收到你的付款,否則訂單會被取消。 某些 Apple 產品使用無線服務可能產生額外費用,該無線服務取決於你與你所選定的無線服務提供商之間的獨立協議所列之條款。 你需要對你的無線網絡服務協議負責,承擔任何與你的無線服務賬號有關的任何費用。
部分購物中心商店提供全家門市交寄退貨,如您申請退貨時選擇全家退貨通,您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於申請3天內前往門市完成交寄。 所有於香港 Apple Store 購買的產品均不設退貨及更換。 若您訂購時,有符合跨產品優惠、購物車滿額 ( 滿件 ) 折扣活動,當您欲退貨時,必須將相同交易序號的訂單(同一購物車所有商品)一併取消。 將有宅配公司與您聯繫,並於 2 個工作天內前往取貨。 請您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於約定時間提供宅配人員取件,並請您保留宅配單據,直到退貨退款完城。
完成訂單退貨: 購買 iPhone
若您訂購時,若訂單符合商品優惠、購物車滿額 ( 滿件 ) 折扣/贈品活動,當您欲退貨時,必須將相同購物序號的訂單一併取消,也就是同一次購買所有的商品必須全部退回。 Apple 提供保安功能,確保在產品丟失或被盜的情況下保護你的產品。 如果你在寄回可予更換的產品之前沒有停用這些功能,Apple 將可能會拒絕換貨。
我們亦會向你傳送一至兩個提醒通知,以免你無意中錯過最後期限。 有關店內提取的完整詳細資訊,請瀏覽付運與送貨網頁。 信用卡線上付款: 通常在商品尚未出貨之前,您的訂單亦尚未向銀行進行請款,我們會為您取消後續請款動作,故此款項不會在您的信用卡帳單顯示向您收費,請您放心!
完成訂單退貨: 服務
此外,在某些情況下 Apple 可能在確認你的訂單之後發現不能供應所購買之產品。 在不能供應你所訂購產品的情況下,Apple 將取消訂單並全額退還訂單款項。 Apple Store 只接受付運至香港境內賬單地址的訂單。 Apple 不會將于 Apple Store 購買之產品遞送至香港以外的地址。 Apple 產品受香港和國際出口管制法律法規的限制,採購、販售、出口、再出口、轉運或使用都必須符合此出口法規的規定。
你不得從 Apple Store 購買產品用作轉售,如果我們有合理的依據認為你購買產品並非作為最終使用,我們有權拒絕或取消或延遲你的訂單。 如需寄回可更換產品,只需根據 Apple Store 客户服务的指示,在收到產品後的十四日內將你的產品(非大量購買)寄回,同時附上原始發票 (或禮品小票) 及原始包裝。 任何有關蘋果產品的問題,請瀏覽產品支援或聯絡蘋果技術支援。
於定價而言,Apple 保留隨時更改 Apple Store 所列示產品之價格的權利,以及隨時更改非故意原因出現之定價錯誤的權利。 在出現價格錯誤的情況下,我們會通知你有關錯誤,並讓你選擇以正確價格繼續交易或取消訂單,取消訂單無需支付費用。 有關定價與銷售稅的更多資訊,請瀏覽 付款與定價頁面。 若以銀行轉帳、支票或現金存款方式付款,我們會在 8 個工作天將退款退回你的開戶銀行。 請聯繫你的銀行查詢退款何時會存入你的戶口中。
我們需要確保你的產品已準備就緒,除非已經準備好發貨,否則我們不會接受你的訂單。 在大部份情況下,如果產品有庫存,此類操作均可於二十四小時內完成。 Apple 可自行全權決定拒絕或取消任何訂單,並限制訂單數量。 在接受或處理任何訂單之前,Apple 可能要求提供其他合格資訊。
對這類取消的訂單,我們會在扣除退貨費用後按照原先的付款方式退回款項。 請注意,我們只能將退款匯至香港的銀行戶口,且該銀行戶口持有者名稱須與付款者名稱/資料一致。 同時,我們亦僅可進行本地匯款,無法將退款匯往香港以外地區。 Apple Store 所載資訊構成要約邀請。 任何此類資訊並不構成我們提供任何貨品的要約。
非蘋果產品的問題請直接聯絡有關生產商查詢保養內容。 要更換任何大量購買的產品 (每張訂單或多張訂單合計購買 4 個或以上),你必須於收到產品後的 7 天內將所有產品寄回 Apple Store。 如果 Apple 確認產品出現瑕疵,並符合產品更換的資格,請根據 Apple Store 客戶服務的指引,於收到產品後的 14 天內,將產品連同原有收據 (或禮品收據) 和原裝包裝盒寄回。 我們雙方均不可撤銷且無條件遵守特區法庭的非專屬司法管轄。 我們中任何一方若未能對本政策內任何條款要求強制執行並不構成對該條款的放棄,亦不會影響稍後要求強制執行該條款之權利。 目前全球有多於 35 個國家或地區設有 Apple Online Stores。
- 如需寄回可更換產品,只需根據 Apple Store 客户服务的指示,在收到產品後的十四日內將你的產品(非大量購買)寄回,同時附上原始發票 (或禮品小票) 及原始包裝。
- 我們無法保證這類訂單可停止出貨,如果貨件送達你訂單上的收件地址,你有義務拒絕接收。
- 於定價而言,Apple 保留隨時更改 Apple Store 所列示產品之價格的權利,以及隨時更改非故意原因出現之定價錯誤的權利。
- 如果我們三日內未能收到你的回覆以安排再次送遞或如果再次送遞仍然失敗,訂單將被視為取消,並且你必須支付 15% 的重新包裝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