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筆者本身的使用方式,除了拍影片時的需求以外,筆者本身不會使用這些加掛物。 當然,如果預算充足的話,或許也可以去選購合乎安全規範的智慧型安全帽,也能夠避免這樣的疑慮。 CNS2396「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規定安全帽表面不得超過 5 mm,爰自行加裝具「攝影功能」之 3C 產品或其他增加美觀之裝飾品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認定係屬變更帽體之情事,即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第 6 項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舉發之。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安全帽及多功能安全帽商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該等商品時,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商品檢驗標識查詢網址如下,圖例如附)。 希望你在看完這片文章後,可以更加了解如何選擇安全帽藍芽耳機,並輕鬆快速地找到適合自己或家人的款式。 雖然說安全帽加掛行車紀錄器、運動攝影機或藍牙通話器等物品都是合乎法規,但是實際在安全上,仍會偏離原廠設計的保護方式,包括重心配置、或是撞擊方式都無法完全保證是否能夠有著與原始設計相同的保護,因此國外這類安全法規也是「建議」不要附掛。
安全帽藍芽法規: 【Parani 帕拉力】A10 WIRED 機車通訊藍牙耳機(全罩專用軟線麥克風版)
前往各大廠商官網,或閱讀本文,了解安全帽藍芽耳機的重要規格有哪些,會影響哪個部分,有什麼特殊功能等各種差異。 編輯部亦向臺灣安全帽大廠的 TCHSS 臺中黃先生訊問,他表示此項規定早在過去已有相關討論。 事實上,安全帽上不僅是加掛物,包括導流用的鴨尾、通風口等等,這些無論是國內或國外各大安全帽廠商製作的帽子,都會超過此 5 mm 之限制,而透過包括像是螺絲鎖附、黏貼等方式來增加這些配件,只要撞擊後脫落方式符合安全規定,都仍是能合法上市販售的帽子。 此次修法,主要針對電子配備生產廠商進行要求,業者必須提供安全性的檢驗報告,再向標檢局報驗,販售業者如果自行改裝,販售前也得先送檢驗,倘若消費者加裝 3C 配件,在接受檢驗時則需出具第三方公正實驗室報告即可,目前修法相關實施細節已經預告,預計在 8 月份公告,新法於公告後開始實施。 3C電子或裝飾品,在發生摔車意外時安全帽容易勾住異物,這會造成騎士頸部損傷,也就喪失安全帽應有的保護效果。
- 日前有網友在PTT詢問,若是已在車上裝設行車紀錄器,是否還需要裝設於安全帽上,若是要加裝該裝在哪裡。
- 「側邊還是有死角,要就裝頭頂」、「建議兩個都有最好,兩顆一起掛的機率小多了」、「我安全帽裝了前後2支 高調不是缺點 是優點 白目會避開」、「我覺得裝頭上比較好 被逼車的情況真的有變少」、「以後安全帽上一機雙鏡的應該會慢慢普及」。
- 我們每個月審核超過千件商品,只有 0.01% 可以通過我們的標準並成為嚴選良品。
- 二、依據國家標準要求包含安全帽表面突出物不得超出 5mm,受到衝擊時可容易脫開之裝備,則不在此限,因騎乘機車發生事故時,若有突出物固定於其上,發生事故時,安全帽與地面產生應力,會造成騎士頸部受到傷害,危及騎士生命健康安全,在日本、印度、越南等國家均有相同規定。
- 而臺灣關於安全帽測試規範並不弱於他國,目前所使用的 CNS 2396 機車用安全帽的測試規範,是源自於日本 JIS T8133 規範來,而包括加掛物的配置方式,也都與全球包括日本,歐洲,美國等各國國家標準要求,是完全相符的。
- 行車紀錄器或藍牙耳機等以魔鬼氈、黏膠、夾具等易鬆脫方式,未在此限制內。
- 一、本局於民國 87 年起即要求機車用安全帽,須符合國家標準 CNS 2396 規定後,始得在市場陳列販售,而該項標準係調合日本工業標準(JIS)訂定。
根據規定,安全帽檢驗局公告之應施檢驗商品,檢驗標準為CNS 2396「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進口或產製安全帽商品須經檢驗符合檢驗規定,並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始得於市面上陳列銷售。 不必因為追求不必要的功能額花更多錢,也不要為了省錢而買到不合用的安全帽藍芽耳機。 「藍董」則說,交通部所建議的將行車紀錄器安裝在機車車體沒有問題,因為已經有越來越多騎士選擇在龍頭下、擋泥板上各裝一支行車紀錄器,拍攝角度更全面,他認為可能會遇到問題的是現在也很普遍的藍芽耳機,不論哪一種型號,都會超出安全帽表面5mm,「希望不要連這個都被視為違法」。 換句話說,若是於安全帽外加裝如行車紀錄器、藍芽耳機等超過5mm的產品並且無法輕易拆卸的話,發展局是可以依據規定將其認定為變更帽體的。 越來越多機車騎士會在機車上加裝行車紀錄器以保障自身權益,為了避免拍攝死角,也有不少人會購買配有行車紀錄器的安全帽,或將其加裝於安全帽上,但你知道嗎,裝錯地方不僅影響行車安全還可能觸法。
安全帽藍芽法規: 安全帽藍芽耳機選購要點
自從行車記錄器出現之後,現在幾乎所有車輛都加裝了行車記錄器,也越來越多摩托車騎士會在摩托車上加裝行車紀錄器以保障自身權益,除了裝置在摩托車上的鏡頭之外,不少人會購買配有行車紀錄器的安全帽,或自行加裝於安全帽上。 當然,如果本身不喜歡額外加裝的話,目前市面上也是有眾多符合 CNS 加強型規範的智慧型安全帽,其另外還有特別針對智慧型安全帽所進行的測試,只要能通過這些規範,安全性上都不會比同樣通過規範的傳統安全帽差,僅對於舒適度與功能的部分會依個人喜好不同而有不同選擇。 二、依據國家標準要求包含安全帽表面突出物不得超出 5mm,受到衝擊時可容易脫開之裝備,則不在此限,因騎乘機車發生事故時,若有突出物固定於其上,發生事故時,安全帽與地面產生應力,會造成騎士頸部受到傷害,危及騎士生命健康安全,在日本、印度、越南等國家均有相同規定。 一、本局於民國 87 年起即要求機車用安全帽,須符合國家標準 CNS 2396 規定後,始得在市場陳列販售,而該項標準係調合日本工業標準(JIS)訂定。 他說,機車騎士不論是安裝藍芽耳機、行車紀錄器,都是為了確保行車安全,尤其外送員更需要以此自保,希望法規能更靈活,考量機車騎士安全,不要連黏貼式的都視為違規。 標檢局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於安全帽加裝或改造電子配備,當意外產生時候可能因為設備突出而勾到或纏繞,致生頸部的生害風險,此外,如果在意外發生時存在撞擊或是刺穿的問題都可能引發鋰電池短路甚至起火燃燒的問題。
- 當然,如果預算充足的話,或許也可以去選購合乎安全規範的智慧型安全帽,也能夠避免這樣的疑慮。
- 我們已盡量確認在文章中使用可公開使用之圖檔,但若仍侵犯到您的著作權,請立刻通知我們,我們會立刻下架相關內容。
- 標準檢驗局已對前述商品之進口或產製業者實施管理措施,並於近期將邀集交通部研商業者提供消費者改裝安全帽之管理方式;另提醒消費者勿一時興起自行安裝或改裝安全帽,造成安全性危害,徒增家庭遺憾;而經銷商若提供安裝或改裝,如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記者陳心瑜/新北報導〕交通部近日回函警政署一份公文,指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安全帽)加裝行車紀錄器或其他3C產品,不得超出安全帽表面5mm,引發騎士反彈。
- 隨著科技進步,消費者為追求通訊方便及時髦,會在「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俗稱安全帽)加裝「藍牙影音播放」及「攝影功能」之3 C產品或「竹蜻蜓」之類的裝飾品,相關販售及改裝商品近年很夯。
- 「藍董」則說,交通部所建議的將行車紀錄器安裝在機車車體沒有問題,因為已經有越來越多騎士選擇在龍頭下、擋泥板上各裝一支行車紀錄器,拍攝角度更全面,他認為可能會遇到問題的是現在也很普遍的藍芽耳機,不論哪一種型號,都會超出安全帽表面5mm,「希望不要連這個都被視為違法」。
我們每個月審核超過千件商品,只有 0.01% 可以通過我們的標準並成為嚴選良品。 我們已盡量確認在文章中使用可公開使用之圖檔,但若仍侵犯到您的著作權,請立刻通知我們,我們會立刻下架相關內容。 如果您繼續使用本網站,我們將認定您接受並理解我們的隱私權政策和使用者條款。
安全帽藍芽法規: 安全帽行車紀錄器超出恐違規 民眾哀號:藍芽耳機能裝?
因此,雖然國內外還沒有傳出安全帽裝鋰電池的意外,但標檢局認為坊間仍有手機、電器鋰電池,滲漏電池液或起火爆炸事件,因此檢驗規範必須加嚴。 日前有網友在PTT詢問,若是已在車上裝設行車紀錄器,是否還需要裝設於安全帽上,若是要加裝該裝在哪裡。 不少網友認為裝設於安全帽上較容易捕捉到行車環境、駕駛死角、事故現場及經過等。 「側邊還是有死角,要就裝頭頂」、「建議兩個都有最好,兩顆一起掛的機率小多了」、「我安全帽裝了前後2支 高調不是缺點 是優點 白目會避開」、「我覺得裝頭上比較好 被逼車的情況真的有變少」、「以後安全帽上一機雙鏡的應該會慢慢普及」。 若已經確定規格和自己的需求,但不確定各個品牌的優缺點及評價,建議可以去 PTT、Mobile01、Dcard 等各大論壇搜尋是否有網友提供實際使用經驗,通常都會找到非常有價值的討論和分享。
〔記者陳心瑜/新北報導〕交通部近日回函警政署一份公文,指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安全帽)加裝行車紀錄器或其他3C產品,不得超出安全帽表面5mm,引發騎士反彈。 機車配件店家「S236 御守OMAMORI部品」老闆「藍董」說,任何一種機車行車紀錄器、藍芽耳機都超過5mm,目前業界都是以雙面膠固定,藍芽耳機再透過魔鬼氈黏貼,而非用螺絲固定,在安全帽遭撞擊時是會脫落,他認為不影響安全帽保護力。 而臺灣關於安全帽測試規範並不弱於他國,目前所使用的 CNS 2396 機車用安全帽的測試規範,是源自於日本 JIS T8133 規範來,而包括加掛物的配置方式,也都與全球包括日本,歐洲,美國等各國國家標準要求,是完全相符的。 同樣的,非原出廠狀態的加掛配件,只要不是螺絲鎖附的固定方式,都同樣合乎各國安全規範。 在此說明中很明顯可確定,安全帽上面以魔鬼氈、黏膠、夾具來加掛像是行車紀錄器、藍牙通話器或是裝飾品,都是符合法規上的規定。 交通部今天回應,對於超出安全帽表面5mm「黏貼式」的攝影功能3C產品或其他增加美觀裝飾品是否合規定,將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討論後決定。
隨著科技進步,消費者為追求通訊方便及時髦,會在「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俗稱安全帽)加裝「藍牙影音播放」及「攝影功能」之3 C產品或「竹蜻蜓」之類的裝飾品,相關販售及改裝商品近年很夯。 標準檢驗局已對前述商品之進口或產製業者實施管理措施,並於近期將邀集交通部研商業者提供消費者改裝安全帽之管理方式;另提醒消費者勿一時興起自行安裝或改裝安全帽,造成安全性危害,徒增家庭遺憾;而經銷商若提供安裝或改裝,如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日前交通部發文給內政部警政署,關於民眾於安全帽上加裝行車紀錄器係屬違規行為,負責安全帽安全規範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新聞稿回應,表示其突出物定義為須以螺絲鎖附,如導流鴨尾、通氣口等。 行車紀錄器或藍牙耳機等以魔鬼氈、黏膠、夾具等易鬆脫方式,未在此限制內。 隨著科技的進步以及電子元件的微縮化,如今,機車騎士的安全帽當中,已經可以整合諸如行車紀錄器、藍芽耳機、通話系統等等消費性電子產品,但標檢局指出,這些電子產品有不少仰賴離電池驅動,當處於高溫曝曬或是撞擊的條件下恐怕存在爆炸疑慮,現階段法規中僅針對內建鋰電池進行規範,未來有關單位將針對設備自行改造、加裝者進行管控。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安全帽及多功能安全帽商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該等商品時,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商品(商品檢驗標識查詢網址及圖例如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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