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研究所新生申請名額若不超過學生宿舍容納量,則全部准予住校;若超過學生宿舍容納量,則以抽籤方式決定之。 ,路徑:登入帳密/學生1網通/生活/個人申請查詢/學生住宿申請/1091住宿申請/核准住宿名單 &免抽籤名單。 ,路徑:登入帳密/學生1網通/生活/個人申請查詢/學生住宿申請/1101住宿申請/核准住宿名單 &免抽籤名單。
(一)為保障學生宿舍住宿品質,學生宿舍訂定[宿舍生活公約]及[住宿門禁及晚點名規範],請務必熟知宿舍相關規定,並於入住報到時完成同意書簽署,始完成入住程序。 109學年度免抽籤優先住宿者分配宿別原則為:低收、中低收、身心障礙及運優生分配信實宿舍,境外生(含外籍生、僑生、陸生)為熱誠宿舍,自治會幹部為各棟宿舍。 核准住宿同學請於3/18(四)至3/24(三)至網路下載使用宿舍保證金繳費單,請以超商條碼方式繳費,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床位。 (二)為配合學校薪轉政策,一律採撥入學生本人帳戶(兆豐商銀或郵局),住宿生應向出納組登記本人帳戶,不再以人工作業方式辦理現金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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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准住宿者按學校公告開宿日入住,入住時完成住宿同意書、夜間自主進出申請表及搬遷同意書填寫後,即可領取寢室鑰匙。 (一)未獲分配床位之新生,可至新生1網通內填寫線上候補申請,俟有空床將主動通知,完成住宿費繳交後即可入住。 核准住宿同學請於4/2(四)至4/10(五)至網路下載使用宿舍保證金繳費單至各大超商繳費,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床位。 四、未獲床位分配之大一新生,後續若欲申請床位候補,請填寫【住宿申請表】,傳真號碼及注意事項詳見表單備註。
(二)暑假期間:寢室需全部清空,各宿舍開放倉儲室提供下學年住宿生放置物品,惟不負保管責任,貴重物品仍請個人自行帶回或寄放他處。 「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已明訂,房東不得禁止房客於申報所得稅時申報租賃費用支出。 (一)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寢室冷氣電費採預繳方式,於學期末進行結算,未使用完之費用退入學生本人帳戶。
中原大學住宿: 學生事務處住宿服務組
房客若遇到房東刻意刁難或以「調漲租金」或「提前終止租約」等不當手段,限制或阻止申請租金補貼,可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或消保官提出申訴或檢舉。 房東:租賃期滿或租賃契約終止,如果房客沒有欠費、毀損或其他違約情形,房東就應該在房客交還房屋時,將押金無息返還給房客。 (非住宿生及寒(暑)假期間未申請住宿同學之掛號郵件等一律退回原址)。 為顧及環境的整潔與勞作教育精神的培養,除自動自發整理自己寢室外,住宿生須實施公共區域輪值打掃,以保持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
- 四、未獲床位分配之大一新生,後續若欲申請床位候補,請填寫【住宿申請表】,傳真號碼及注意事項詳見表單備註。
- 最新訊息及重要資訊將公告於學校網頁、各宿舍的粉絲專頁及宿舍內之公佈欄,這些資訊都與住宿生的權益息息相關,請務必隨時留意資訊。
- 宿舍訂有「生活公約」,並於凌晨2:00~5:00暫停網路對外連結,校內學網正常提供服務,住宿同學應確實配合,期能維持優良生活品質。
- ,路徑:登入帳密/學生1網通/生活/個人申請查詢/學生住宿申請/1101住宿申請/核准住宿名單 &免抽籤名單。
- (三)若學期中住宿生私自搬離宿舍或違反宿舍規定而勒令退宿者,除依學校規定處分外,並不得退費及再申請住宿。
- 學校住宿服務組每年3月初公告申請須知,學生依照須知內容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經採電腦抽籤安排床位,信實宿舍及熱誠宿舍均為4人一房。
繳費請以超商繳費為主要方式,以ATM繳費者請選擇「繳費」功能繳款/ 款項為繳交學雜費 (請勿選擇「轉帳」功能繳費,兆豐銀行將無法接受匯款)。 (一)信件及包裹須註明『宿舍別、房號、床號』,領取時需攜帶本人學生證親自領取,宿舍不代為處理需退回信件及包裹。 (二)為維護宿舍安全,寢室內嚴禁使用其它家電(如快煮鍋、電鍋、烤箱、電熱水瓶、電暖器(電毯)、熨斗、除濕機、冰箱、電扇等)。 (一)身心障礙學生(檢附本人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需附當年度鄉鎮市區公所證明)可優先住宿。
中原大學住宿: 學生家長
學校住宿服務組每年3月初公告申請須知,學生依照須知內容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經採電腦抽籤安排床位,信實宿舍及熱誠宿舍均為4人一房。 住宿服務組於每學期中公告寒、暑宿申請須知,請同學依據相關規定提出申請及完成繳費。 有住宿需求者可於申請時間逕至本校新生1網通提出申請,無住宿需求者可填寫放棄,經由學校審核資格後,於本校首頁行政公告處,公告核准住宿名單,有疑慮或需更改申請者可撥打各宿舍電話詢問。 (一)大學部新生申請者採戶籍地遠近排序分配宿舍(以確定錄取本校前之戶籍地址為基準),校方保有調配之權力。
宿舍訂有「生活公約」,並於凌晨2:00~5:00暫停網路對外連結,校內學網正常提供服務,住宿同學應確實配合,期能維持優良生活品質。 最新訊息及重要資訊將公告於學校網頁、各宿舍的粉絲專頁及宿舍內之公佈欄,這些資訊都與住宿生的權益息息相關,請務必隨時留意資訊。 (三)若學期中住宿生私自搬離宿舍或違反宿舍規定而勒令退宿者,除依學校規定處分外,並不得退費及再申請住宿。 (一)凡申請住宿者,依規定應住滿一學年(寒、暑宿需另行申請繳費),不得在上、下學期中請求退宿、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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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繳費請以超商繳費為主要方式,以ATM繳費者請選擇「繳費」功能繳款/ 款項為繳交學雜費 (請勿選擇「轉帳」功能繳費,兆豐銀行將無法接受匯款)。
- 為顧及環境的整潔與勞作教育精神的培養,除自動自發整理自己寢室外,住宿生須實施公共區域輪值打掃,以保持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
- (一)未獲分配床位之新生,可至新生1網通內填寫線上候補申請,俟有空床將主動通知,完成住宿費繳交後即可入住。
- 核准住宿同學請於4/2(四)至4/10(五)至網路下載使用宿舍保證金繳費單至各大超商繳費,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床位。
- 房客若遇到房東刻意刁難或以「調漲租金」或「提前終止租約」等不當手段,限制或阻止申請租金補貼,可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或消保官提出申訴或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