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预计2018年7月可完成草案首读,有关文件不会涉及立法细节,只提及立法原则及方向。 同年底,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認為不必要在宣誓時播放,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國歌法》是一項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全國性法律,因此可依據《基本法》第十八條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決定後,特區政府便會啟動《國歌法》的本地立法工作,透過合適的本地立法,以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及法律制度的方式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包括兼顧《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十二條的相關條文。
作為香港人,相信大部分市民對「尊重」國歌的定義都會感到很抽象,因為不知道是否在任何時候聽到國歌都必須要站立 ,例如在商場逛街時、 在食肆內用膳期間如看見電視奏國歌的時候,是否就要立即站立呢? 另亦有市民擔心《國歌法》如在香港實施會影響日常生活,因為不清楚在甚麼情況下是違法,擔心觸犯法例。 田飛龍把上述行為理解為「消極自由」的極端化,認為這雖是「啟蒙自由主義的理性後果」,但會對保守社會傳統的國家基礎有「顯然的偏離和消解」。 他批評民主派「從未有理性的自覺去反思和衡量『消極自由』的邊界及後果」,導致香港近年「日益陷入民粹化、本土化、激進化與無政府化陷阱」,故「亟需從共和主義積極自由觀層面予以教育和補救」。 田飛龍更點名提到聶德權的「非洪水猛獸論」,雖有助釋除一般市民的懼怕,「但沒有正面完整地解釋國歌立法的憲制意義」。
在本地立法的過程中,特區政府會徵詢立法會及公眾的意見並作出討論。 事實上,現時的中、小學課程指引之中,已有教授國歌的部分,例如在小學第一學習階段(即小一至小三)的課程之中,已包括「我的祖國:國旗、國徽、國歌、首都、重要城市(例如:北京、西安)及一些重要的國家日子」的內容。 在內地的語境來說,「強制」可能是一個偏向中性的用詞,但在香港卻可能產生「強逼」、「夾硬」等歧義,而在香港的教育政策之上,其實已體現了國歌作為「必修」課程的地位。 當時還未出任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已預告,《國歌法》很大機會經本地立法在港實施,而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則認為,香港未出現貶損國歌的行為,即沒有為國歌立法的需要,故毋須急於就引入該法進行討論。 反對者認為法案違反言論自由與表達自由,若不認同中國國歌也無法自由表達意見;另外也有批評指法例「任何方式侮辱」寫法或令市民被以言入罪,執法標準不明確;而要求立法會議員宣誓就職唱國歌,有政治審查之疑、增加議員被褫奪議席風險。 政府今天(9日)公布《國歌條例草案》,1月23日將提交予立法會首讀。
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基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審議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政府曾向公眾派定心丸,表示香港實施《國歌法》時,會參考已經立法20年的《國旗及國徽條例》,不過政界對如何實施《國歌法》各有解讀,甚至政府本身也愈講愈亂,令本來爭議不大的《國歌法》,也變得相當敏感。 2017年中國實施《國歌法》後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港府宣布由本地立法。 不少人認為,立法是因為中央不滿香港曾多次有觀眾在國際足球賽事上「噓國歌」。 2022年11月13日,亞洲七人欖球系列賽南韓站,主辦方將《願榮光歸香港》當作「香港國歌」(the Hong Kong national anthem)播放,香港特區政府對此表示不满,隨後主辦方致歉並保證類似情況不會再次發生。
2020年5月12日,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去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希望李能在5月27日恢復《國歌條例》等十條法案的二讀辯論,更指希望能優先處理《國歌條例》。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認為優先處理《國歌條例》二讀辯論是政治考慮。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在2017年10月1日在內地實施,該法要求參與者在奏唱國歌期間肅立。 違反新法的人,包括篡改歌詞或在不適合的場合下嘲笑或奏唱國歌將遭到拘留15天或面臨刑事控告。
工聯會陸頌雄認為,噓國歌行為令中國人蒙羞,傷害中國人感情,又指國歌紀念抗日歷史,《國歌條例草案》並非「刷鞋」。 本月初於杜拜舉行的「2022亞洲經典健力錦標賽」,主辦機構在香港運動員連煒楨領獎時錯誤播出反修例相關歌曲《願榮光歸香港》。 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王敏超今(5日)表示,展示區旗及播放國歌屬嚴肅事情,將建議各香港代表團盡量要求於領獎前一刻,與主辦方再三核實國歌版本,相信大會願意配合,另會再探討如何完善指引。 早前英華書院有數十名在小息到操場唱 《願榮光歸香港》和高呼「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事件引起社會爭議,事後又傳出英華書院校長鄭鈞傑已向校董會請辭。 消息指,鄭鈞傑回應英華書院學生在校內唱反修例歌曲和叫口號事件,認為學生做法並不理想,現在嚴肅跟進事件。
全國性法律除列於《基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凡列於《基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可對列於《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
2015年6月8日在足球世界盃外圍賽前夕,中国足协發布海報嘲諷香港足球隊使用歸化的「黑皮」和「白皮」令球隊显得「有层次」,一时之間中港的體育被政治化。 露骨的中国种族歧视促使中国足协道歉,但不获谅解,6月16日香港足球隊對陣馬爾代夫賽前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時,香港足球觀眾报以嘘声。 香港足球觀眾在2015年9月對卡塔爾隊、2015年11月對中國隊再次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 2018年10月7日,虎牙主播「莉哥」(本名楊凱莉)在直播過程中,篡改國歌曲譜,以嬉皮笑臉的方式演唱國歌第一句,並將國歌作為自己「網絡音樂會」的「開幕曲」。 10月10日,虎牙發佈通報,稱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中奏唱國歌時應當舉止莊重的相關規定。 對此,虎牙平台決定即日起封禁主播「莉哥」直播間,凍結主播莉哥直播賬號,下架全部相關影像作品,並對其進行整改教育。
國歌法: 教育與知識
而在1月1日元旦、7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和10月1日國慶日必須行升旗禮。 教育局強烈建議學校在重要的日子及特別場合,例如開學日、開放日、畢業禮、水或陸運會、周年慶典等,升掛國旗、區旗及奏唱國歌。 就《國歌法》日後在本地立法時有關刑事罪行和罰則水平,特區政府會在本地立法的階段再作討論。 警方經常呼籲市民應正當合法地使用互聯網,不要傳遞不負責任、教唆他人犯罪等信息。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歌的尊严,规范国歌的奏唱、播放和使用,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這個說法的其中一個「死穴」,在於中港兩地刑事處罰制度有極大差異,例如在內地違反《國歌法》,有機會被處以行政拘留、又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而香港的制度卻沒有這兩項處罰,因此所謂的「即時執法」論,在技術上不太可行。 據《香港01》記者統計,在《國歌法》正式立法前的三年間,至少有13場香港足球隊對外賽事,曾經出現球迷「噓國歌」的情況,以表達各種不滿情緒,而最早是為了還擊中國足協一張被指挑起中港矛盾的海報。 及後的爭議主要圍繞三方面,包括指《國歌法》損害表達自由、擔心《國歌法》違反普通法傳統、質疑立法規管國歌可能衍生「洗腦教育」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由2008年開始,本身是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樂團指揮家的全國政協委員于海連續十年就《國歌法》立法提案;到2017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才正式提請審議該法。 香港國歌法最高刑罰入獄3年、罰款5萬元,與他國相比嚴厲;檢控期限定在警方知道犯行後一年內,或犯下「罪行」的兩年之內,有別於一般《裁判官條例》的半年,當局曾解釋是因為案件或涉及大批身分不明確的人,警方需較長時間調查。
國歌法: 香港
草案今(27)日恢復二讀,民主派議員提出49項修正案,當中22項獲批,立法會主席預留30小時作辯論,相信議案會在6月4日在建制派佔大多數的情況下通過法案。 民建联议员葛珮帆表示《国歌条例草案》是“一国两制”重要的展示,反对国歌法本地立法将违反立法会议员誓言,希望揽炒派能明白在本地立法能有更清晰的法律可依从。 就本地立法,香港的免费电视台主流频道(港台電視31、翡翠台、香港開電視、ViuTV)亦会根据香港特区政府和通讯事务管理局规定,在晚间18点档新闻时段开始前以《心系家国》宣传片的形式播放国歌。 此外,香港的一些收费电视台和卫星电视台(如有线新闻台、凤凰卫视资讯台)也会在晚间的部分整点新闻时段开始前播放国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草案)》在二審後其內容具備了頒佈及施行的標準並已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議通過,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的正式頒佈及施行的內容完全採用了二審稿草案內容,故而二審稿草案內容即為正式版本內容。
教育局今日(6月18日)向全港中小學發出相關國歌法通告,提供有關展示國旗和區旗和奏唱國歌指引。 教育局表示,若學生在奏唱國歌時行為有不尊重,或有教師故意在學生面前侮辱國歌影響他人 ,學校應交由訓育處理。 而情況若涉及違法行為,而校方又未能處理的話,教育局表示學校可考慮尋求警方協助。 由於《國歌法》尚未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及有關的本地立法工作尚待展開,我們認為政府在現階段就個別條文及細節作出評論言之尚早。
网络上出现了现场播放张家朗领奖及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时,有多名市民在奏国歌时发出嘘声及高呼“We are Hong Kong”的片段。 香港警方东九龙总区刑事部将展开调查,包括会检取商场闭路电视纪录作跟进。 其后一名网媒记者因在直播奥运颁奖典礼、奏中国国歌期间,挥动“港英旗”,现场有嘘声,被指侮辱及轻蔑国歌,判囚3个月,成为本法生效后被定罪的首例。 該部分要求中小學教育必須將國歌列入課程內,包括奏唱、歷史和對國歌的禮儀。 同時亦要求所有聲音廣播和電視節目在通訊事務管理局要求下播放國歌。
11月1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表示香港警方已对赛事错播国歌展开调查。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称,案件由香港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负责。 警方会就事件是否涉及违反《国歌条例》或其他香港法律,包括香港国安法,依法严肃跟进。 经民联成员梁美芬认为,當今的社會形勢與2003年不可同日而語,在國際形勢的威迫下,香港內憂外患,成為國家的安全隱患,中央頒布「港版國安法」實乃迫不得已! 既要挽救香港,不要陷入攬炒派設下的圈套,更要向內地14億人民交代。
不過,委員會始終認為應予以區分,當局遂為後者提出修正案,新增以簡易程序治罪的另一級別罰則。 田飛龍表示,《國歌法》的主要功能在於規範和引導市民尊重國歌,藉此「有機融入」國歌所代表的國家認同及合法性;換言之,《國歌法》的本質就是國民意識教育。 他直言,聶德權的解說只局限於《國歌法》的附屬功能(懲罰),忽略了主要功能(教育),可見港府宣傳解釋《基本法》和國家體制內容時的「話語短板」。 田飛龍又指,在特定輿論氛圍當中,香港「泛自由主義」的意識形態無比強勢,以致當局辯論牽涉國家主權的議題時,「必然遭各種概念和話語陷阱」,例如把國家儀式或政府措施視為不當干預,「將個人自由領域最大化和絕對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於2017年9月1日經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議通過,現已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前通過,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本港其後以本地立法形式,在港實施《國歌法》、立法會制訂的《國歌條例》前年6月生效,條文包括奏唱國歌的標準、禮儀和場合。 田飛龍以《國旗法》本地立法後需經法庭判例加以澄清和規範化「尊重國旗」為例,引證《國歌法》的本地立法有助鞏固和提升《基本法》秩序。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納入《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澳門立法會在2018年8月通過《修改第5/1999號法律〈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法案。 2017年6月22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擬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草案)》首次提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8次會議審議。 6月28日至7月27日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草案)》初審稿通過中國人大網向公眾進行了首次意見徵集。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纳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 為了符合基本法第18條2款,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將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 )是香港的一部刑事法例,主要內容有:限制了演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的樂譜必須是標準化的鋼琴譜或管弦樂譜,「篡改國歌歌詞或國歌曲譜,或以歪曲或貶損的方式奏唱國歌」者最高處3年監禁。 本法對應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於2018年3月開始在香港社會討論,2020年6月12日實施。
國歌條例是香港的一部刑事法例,主要內容有:限制了演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的樂譜必須是標準化的鋼琴譜或管弦樂譜,「篡改國歌歌詞或國歌曲譜,或以歪曲或貶損的方式奏唱國歌」者最高處3年監禁。 本法對應201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於2018年3月開始在香港社會討論,2020年6月12日實施。 根據《國歌法》,除了在人大、政協、政黨大會、重大外交活動和升國旗儀式等官方場合外,重大體育賽事亦要奏唱國歌;並明文規定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應向有關國際體育組織和賽會主辦方,提供國歌標準演奏曲譜和國歌官方錄音版本,這些官方版本在中國人大網和中國政府網上發布。 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則表示《國歌法》原意是希望大眾尊重自己的國家。 希望市民可以以平常心看待《國歌法》,而罰則和如何執法可以在立法時再討論,現在猜測還是言之過早。 條例草案第9條,教育局局長須就將國歌納入小學教育及中學教育發出指示,使學生學習歌唱國歌,並以教育學生國歌的歷史及精神和奏唱國歌的禮儀。
「今天你能為國歌立法,下次會否有中共編寫的教材,又立法要強制在各大中小學實行呢?」本身是執業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對BBC中文說,《國歌法》的條文,「不像《國旗法》、《國徽法》那樣具體」,或會影響到表達、言論、示威自由。 2018年3月8日,消息透露國歌法在香港本地立法不會諮詢公眾,相關的立法原則3月底會交由香港立法會討論。 政府傾向把內地國歌法的內容寫入香港本地立法,包括在法例寫明將國歌教育納入中小學課程。 据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指出,为配合《国歌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将在2018年第二季度推出政府宣传短片及声带,以宣传国歌背景以及奏唱国歌时应当遵守的礼仪。
- 本法對應201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於2018年3月開始在香港社會討論,2020年6月12日實施。
- 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自此進行「拉布」,以拖延其他議程,包括擴大香港警察在立法會大樓的權力或在2019冠狀病毒病期間立法會的運作,並成功拖延重選主席。
- 教育局強烈建議學校在重要的日子及特別場合,例如開學日、開放日、畢業禮、水或陸運會、周年慶典等,升掛國旗、區旗及奏唱國歌。
- 學校須教育學生認識自己國家的國旗、國歌及國徽,這是德育、公民及國民教育的一部分,有助加強學生對國民身分的認同。
罪行的檢控時限,由一般《裁判官條例》(第227章)第26條所規定的半年,延長至兩年,執法部門可於警務處處長發現或知悉有關罪行的一年內,或干犯該罪行的兩年內,展開法律程序。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解釋,由於違反草案第7條的個案可能涉及大批身份不明確的肇事者,例如在足球比賽中噓國歌,或涉及使用互聯網和社交媒體發布經篡改的國歌,就某些個案而言,警方未必能夠在六個月時限屆滿前完成調查,因此為了能有效執法,草案為國歌法執法延長檢控時限。 根據草案條文第7條,以下行為將會視為「侮辱行為」,包括意圖侮辱國歌而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或國歌曲譜、以歪曲或貶損的方式奏唱國歌、公開及故意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以歪曲或貶損的方式奏唱國歌等。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二○一七年十一月四日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 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特區政府已完成在本地實施《國歌法》的憲制責任。 民建聯執業大律師馬恩國引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稱,香港就《國歌法》立法時,必須保留法例的5個核心要素,其中一個就是要有強制性中小學國歌教育,但並非要他們背誦歌詞,而是要令他們明白歌詞的背景,例如中華民族抗日精神。 國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一切個人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國歌,維護國歌的尊嚴,並在適當的場合奏唱國歌。 《國歌條例》於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生效,就在香港奏唱國歌、保護國歌以及推廣國歌訂定條文。
張華峰認為,身為中國人,所以支持《國歌條例草案》,全世界人都尊重自己國歌,偏偏本港有人噓國歌,認為政府提出最高監禁3個月的刑罰合適,民主派不應將國歌法妖魔化。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声明若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会依照基本法第18条进行本地立法,类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情况,并称法律是“理所当然”,港人不应有过敏反应。 對於要求回應關注、白紙草案和公開諮詢,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駁斥並指「我不理解為何有人堅持使用『公眾諮詢』的用詞」,並稱該用詞只是一個標籤。
任何人如意圖侮辱國歌,故意發布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的情況,或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或曲譜、以歪曲式眨損方式奏唱國歌,或故意發布有關內容,即屬犯罪。 港府公布國歌條例草案的內容及罰則,不過有市民擔心在某些情況「踩過界」而不自知,誤入法網。 綜合國歌條例草案及政制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的講話內容,助你了解國歌法。
不過,就算是內地版的《國歌法》,似乎也沒有如此嚴格,有關條文列明「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才屬於違例。 如果在香港的環境,在播國歌時背向球場、又或者「噓」國歌等蓄意貶損、侮辱國歌的行為,確實有機會違法;如果馬迷只是在播國歌時未有站立,或者站立時繼續刨馬經等等,相信亦不至於「侮辱」國歌的程度。 總括來講,現時社會上普遍有四大疑問,就是《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之後,香港是否可即時執法? 值得一提的是,當年臨時立法會審議《國旗及國徽條例草案》和《區旗及區徽條例草案》時,法案委員會曾就最高罰則提出異議。 兩項草案原本建議兩者罰則相同,均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三年,行政長官辦公室解釋,「雖然國旗國徽較區旗區徽的地位為高,但卻必須對它們予以同等尊重」,因為「對於香港來說,『一國』和『兩制』同等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