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團體建議應用較彈性政策處理民生社區問題,訂立小販和夜市政策,重發小販牌,以及在新年等節日時候,從寬處理夜市和小販事件。 嶺南大學學生會以《新年伊始 官逼民反 強烈譴責黑警於旺角街頭濫用暴力》為題發表聲明,強烈譴責警方以亂棍毆打手無寸鐵的市民、濫用胡椒噴霧、催淚水劑及催淚彈及使用荷槍實彈向天示警等失德之舉。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亦不認為暴亂與《基本法第23條》立法有相關性,示威者在現場喊「香港建國」,認為他們非單純的本土派,而是謀求港獨,故暴徒被定性為「分離分子」是可以接受。 她又認為擲物襲擊警方的人戴口罩,不願以真面目示人是懦夫所為。 他又說,倘警方在執法期間,事態緊急,戶主拒絕警方入屋搜查,警方仍可以進入該屋搜查,甚至使用適當武力破門入屋,事後補發搜查令。
他接著指控警車擴音器,假若遇到大卡車,光是車子本身噪音就能蓋掉鳴笛聲,「加上十字路口及風聲、擴音又朝著屁股」,鳴笛聲都不見得能聽見,釀成悲劇肯定更加嚴重。 原PO認為,雖然警察擁有優先路權,但路權終究還是要留給綠燈駕駛,而法律也明文規定,「綠燈方向是無須減速慢行的」。 他直言,在此案件中,有照、無照根本不是重點,「假如今天撞警察的是有駕照又年輕有為的人,風向會差很多」,強調警方不應該為了追犯人,波及其他無辜用路人。 朝馬路虹揚橋8日發生連環車禍,3車僅車損人無礙,警方處理後,被撞的保時捷張姓男子才離開,竟在下橋後約200公尺的環中路口自撞分隔島,經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21歲警察: 小販政策
新北市樹林區大安路、俊英街口2日深夜發生嚴重車禍,21歲楊姓員警騎車前往處理打架糾紛的途中,遭到無照的17歲張姓少年側邊撞上,當場重摔昏迷,送醫後情況不樂觀,讓父母感到相當崩潰。 新北市長侯友宜得知消息,下午趕往醫院,親自向家屬致歉,已經拜託醫院盡力而為,別放棄任何能救回楊警的機會。 楊姓員警2日深夜接獲消息,轄區內發生打架事件,與同仁分騎警用機車,沿路鳴笛開警示燈,準備前往現場。 沒想到,行經大安路、俊英街口時,突然遭到無照的17歲張姓少年從側邊超速撞上,當場飛了出去,重摔在地面,等到救護人員趕到現場時,已經完全失去意識。 新北市樹林分局21歲的楊姓員警2日深夜外出支援,遭到17歲無照少年高速側撞,導致多處骨折、腦出血,目前仍在與死神拔河。
儘管當局採取措施封鎖網路,仍不斷有關於抗議民眾死亡和遭凌虐的消息出現。 她指出,被當局逮捕抗議群眾的平均年齡很輕,有官員估計平均僅有15歲,顯示新世代對自由的渴盼。 在經過將近3個月後,大學校園的抗議潮仍未稍歇,抗議學生要求當局釋放他們被捕的朋友,並且不遵守在公眾場合與教室要區隔男女的規定。 花蓮港警表示,雖然破獲不法集團,但金女下落仍不明,擔心她遭轉賣仍陷險境,還是持續透過當地台商尋人。 上月下旬,港警刑警隊接獲金父電話,指家人接到外交部訊息,金女在緬甸邊境遭當地警方以非法入境拘留,需要籌錢買機票返國。
而屯門良景邨、富泰邨、上水彩園邨、前牛頭角下邨附近橋底,黃大仙巴士總站外及小西灣邨巴士總站等處都有小販擺賣,農曆年間人流不絕。 每逢農曆新年期間,不少食肆暫停營業(休市),特別在1998年以前的年初一,絕大部份食肆均會休業。 雖然2000年後較多食肆年中無休,但大多屬於連鎖食肆,部份個體經營的食肆仍在假期間休業,因此香港市民對熟食小販有一定需求。
2016年2月10日,港大學生會發出公告,聲稱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文學院5年級生梁天琦、學苑候任總編輯顧博謙,以及另一名文學院一年級生仍未獲釋。 學生會指有被捕同學曾被多次搜身,甚至在未提供理由的情況下被迫脫光搜身,以至遭警察踢踹背部。 又指警察此舉已經極有可能違反《查問疑犯及錄取口供的規則和指示》。 裁判官考慮黃沒有案底,准他以現金10萬元及人事擔保10萬元保釋。 但同時要交出旅遊證件及須禁足旺角,每天凌晨至6時宵禁和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 截至2016年2月10日被捕人數增至64人,警方共拘捕55男9女(年齡介乎14至70歲),包括6名大學生、3名中學生,涉嫌參與暴動、非法集結、襲警、藏有攻擊性武器及阻差辦公等罪名。
高永文指當晚食環署人員未有採取任何執法行動,卻遭逾50名人士包圍叫囂、指罵、侮辱及推撞,作出衝擊和暴力行為,導致食環署人員受傷。 考慮到當時木頭車上可能有明火煮食及滾油以及市民與執法人員安全,食環署人員於晚上9時45分尋求警方協助。 他又指若區議會有共識在節日設墟市讓小販擺賣,政府會盡量配合,而政府去年(2015年)已解釋小販政策。 強調無意打擊小販活動,只是希望避免影響公共衛生和市民安全,如提議流動熟食攤檔用墟市形式營運,當局可發出臨時牌照。 但實際上食環署處理小販問題處於兩難,既要顧及小販生計,亦要關注公共衞生等問題。
他又表示,現場有車輛運送物品給暴徒使用,不排除是有組織及預謀的暴力行動。 2016年2月11日,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表示,至今(2016年2月11日)仍未能與林接觸,對他的情況感到非常憂慮。 黃之鋒重申,初二凌晨他與林及另一名成員周庭曾到過旺角逗留約4小時,但至凌晨兩點已經離開,要求警方公開林涉事的資料和證據,否則應盡快放人,更不排除自己和周庭都可能會被捕。 黃之鋒稱,從傳媒拍到的影片可見,林淳軒當晚並無涉及任何暴力行動,只是舉起雙手阻止警民衝突,並無和警員有肢體推撞,但最終卻被警方以暴動罪拘捕,認為警方是想令大眾覺得學民有成員參與衝突。 他稱當晚與林相約到旺角夜市光顧小販,但後來見到現場出現衝突,更聽到警員鳴槍,於是一起在凌晨約兩點乘坐的士離開。
邱樹明後被揭發是2005年李婉儀自殺案中免費嫖妓後疑砌生豬肉逼死李婉儀的關鍵警員。 於1月27日,警員推進期間,一名美國國家廣播公司(NBC)女記者突然被防暴警員推撞及非禮胸部,女記者要求警員交出該名警員編號,但未被理會,有警員更向記者面部直射胡椒噴霧。 法國《解放報》指魚蛋革命警民衝突繼2014年秋反對北京中共政權的反叛運動雨傘革命後爆發,讓人聯想起2010年因一名小販而引發的突尼西亞茉莉花革命。
家屬幾經考量後,表示「雖然庭豪受傷了,但身體還是很強壯」,如果器官捐贈能幫助更多人,相信也是兒子從警最重要的心願。 男網友在Dcard以「警察你辛苦了,但我覺得你也有錯」為題發文,提出自己對警員支援卻慘遭無照少年撞飛事件的不同看法。 他首先贊同警察鳴笛闖紅燈的做法,是為了警示綠燈車道上的其他駕駛,但根據監視器畫面可見,該名警員在闖紅燈時,完全沒擺頭查看來車,不僅沒有確認綠燈方向的來車速度,也沒替駕駛預留一絲反應時間,依照他這種闖紅燈的速度,任何人都閃避不及。
自拉夫桑賈尼(Akbar Hashemi Rafsanjani)1989年擔任總統以來,伊朗神權政府內部便逐漸形成路線溫和的改革派,與霍梅尼(Ruhollah Khomeini)留下的保守勢力進行鬥爭。 9月13日,伊朗22歲女子阿米尼(Mahsa Amini)因「配戴頭巾不確實」,而遭道德警察(Guidance Patrol,又稱宗教警察)帶走,並在拘留期間昏迷送醫,最後於16日被醫院宣告死亡。 這起事件引發伊朗全境示威,民眾怒吼要求公布真相、起訴兇手、解散道德警察、取消強制女性戴頭巾的法令。
被問到今次行動背後組織是否本土民主前線、今晚會否取消煙花慶祝活動,梁振英指,不會姑息任何團體和個人策劃進行或參與任何性質的暴亂事件,無計劃取消今晚的新年慶祝活動。 又有多名身穿寫有「本土民主前線」外套,帶上口罩的男子在場聲援小販,並一度與警方對峙。 其後,政府發表聲明指小販管理隊當時只執行一般巡邏工作,沒有對任何在場小販作出警告、拘控或掃蕩。 有示威者和途人被香港警方以警棍、長盾陣等武器導致受傷流血,亦有報導指責期間有警察協助和放走襲擊示威市民和路人的黑社會人員,有警察群捉拿單獨示威者至暗角毆打,往後對此反感的人士以「黑警」一詞稱呼香港警察。
21歲警察: 當局稱廢除道德警察 伊朗民權活躍人士質疑並駁斥
他未有點名旺角騷亂,但稱「有少數激進分子,蓄意製造暴亂」,威脅市民生命財產、破壞香港法治和國際形象,「絕非香港之福」。 張指若有人衝擊法律,必須嚴正處理,絕不能姑息,並稱有人「不問對錯只問立場,逢中必反」。 香港教育學院學生會於2016年2月11日發表聲明,指政府施政倒行逆施,人民反抗是理所當然的。
32歲男子楊家倫,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及縱火罪罪名成立,法官將案押後至2017年4月10日判刑,被告須還押。 法官郭啟安說,需要時間考慮過往的案例,將會判處被告即時監禁,分別只是刑期的長短。 楊報稱事發時於公開大學任職技術員,他並無案底,背景良好。
- 11時15分,九龍城裁判法院外,保衛香港運動成員仍然聚集。
- 有目擊者表示有人焚燒一輛停於花園街與豉油街交界的的士油缸。
- 新北市長侯友宜得知消息,下午趕往醫院,親自向家屬致歉,已經拜託醫院盡力而為,別放棄任何能救回楊警的機會。
- 該名青年的妻子在得悉爭執事件後,從暫住的單位走到該大廈地下大堂。
- 1979年,港英政府因環境衛生、交通擁堵等問題停止發放流動小販牌照。
槍殺事件也引起香港社會關注警員開槍的準則,以及在處理這次爭執中,應否向該青年的頭部予以致命的槍擊。 有輿論認為警員不是去處理劫匪強盜的案件,而是去調解一宗家庭糾紛,即使要動武也應先考慮使用警棍和胡椒噴霧等致命性較低的武器,不應直接向青年的頭部連開三槍予以致命槍殺。 但也有輿論認為警員如不開槍擊斃仍持有美工刀的青年,可能會對他的妻子造成傷害。
新北市樹林區日前有民眾撿到3萬元,將這筆錢交給一名年輕員警,想不到這名員警疑似為了奶粉錢,將3萬元私吞,最後犯行遭同事揭穿。 高雄一名建築工人下班後騎車紅燈右轉被員警攔下,但男子報的身分證是89年次讓警方傻眼,因為他的外表年齡吳全不符,最後在員警逼問下,他才坦承自己是通緝犯。 而當他看見新聞事件發現楊員出勤發生車禍昏迷的時候「滿擔心他的」,如今得知噩耗同學腦死,更直言「很震驚、很錯愕,非常不能接受」,因此隨即北上要見相識9年的好同學最後一面,送他最後一程。 新北市樹林分局21歲警員楊庭豪2日凌晨值勤時,遭17歲張姓無照騎士高速側撞,經急救後被判定腦死。 就有網友表明不同先前風向的看法,指出「警察你辛苦了,但我覺得你也有錯」,認為如果今天撞到警察的是一個年輕有為有駕照的人風向會差很多,獲得大票鄉民認同。
2月14日,香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鄉議局新春團拜之後見傳媒時評論事件,他對旺角騷亂感到很震驚和痛心,強烈譴責暴徒蓄意及肆意打、砸、燒的暴力犯罪行為,認為「激進分離分子」出現恐怖傾向,並視部分本土派為激進分離勢力。 另批評鼓吹暴亂有理是「是非不分」、「黑白混淆」、「意圖嫁禍於人」的奇談怪論,強調「正義能戰勝各種邪惡」。 他相信在「香港不能亂」一事上市民有最大共識,大眾均希望香港和諧穩定與安居樂業,不會容忍極小數激進分離分子毀壞香港最寶貴的法治環境。 香港演藝學院學生會發表聲明,針對警方嗚槍和與市民互相拋擲玻璃瓶、垃圾以及磚頭,強烈譴責這次警方的做法。 聲明亦批評無綫電視的新聞報道透過剪接的技巧將事件的起因及經過都演繹成一個高捧警察的效果,譴責這種顛倒是非的報道手法,擴大社會矛盾。 2016年2月9日,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聲明指出,對於有記者被粗口辱罵及阻撓採訪表示極度遺憾,並強烈譴責暴力,指出上述行為已嚴重阻礙新聞自由採訪、破壞香港法治、剝奪公眾知情權。
的士焚燒其間,廣華醫院後門亦有人焚燒雜物,但火勢很快被控制。 凌晨5時45分,警方發出通告「就當時在旺角彌敦道一帶發生混亂及衝突的情況,並有群眾不斷挑釁警方,警方呼籲公眾人士保持克制,聽從警方指示,盡快離開現場」。 凌晨約3時45分,明報記者登上一輛雙層巴士上層拍攝,期間有警員登車驅趕記者下車。 當明報記者按警員指示離開巴士時,剛出車門便被現場警員用盾牌制服按地,隨即遭警棍毆打後腦及被腳踢。 明報記者當時有配戴記者證,同時高聲表明身分,但警員沒有立即停止,反而仍毆打記者一會才肯放開,造成記者頭部受傷。 2016年2月8日晩上前,本土民主前線、時任學民思潮成員周庭、社運人士劉小麗等人分別透過Facebook等社交網站呼籲民眾晚上至旺角一帶捍衞旺角夜市或惠顧小販。
同時呼籲各政黨及政治組織不應以任何藉口(例如:政府管治問題、小販管理事件等)為由掩飾事件,並認為香港社會應就真相共同譴責事件。 她說,大部分香港市民看到畫面令人震驚,表示崇尚自由及理性的社會,都不容許這些事發生,又強調今次事件並非普通的示威行動,似乎是有組織不斷衝擊前線執法人員。 至於警察向天開槍做法是否有問題,黎棟國指,大家都在電視看到發生甚麼事,指一名警員倒地後仍被襲擊,所以其他警員需要採取任何必要的行動去維持和平(keep the peace)。 對於警方向天開槍後,一度用槍指向示威者,做法是否有問題,黎稱警方有嚴謹使用武力守則及嚴格訓練,當警員自己或他人生命受威脅時在別無選擇下可使用槍械,形容開槍警員「做了他認為正確的判斷」。
- 艾米尼被控藐視伊朗嚴格的服裝規定,這項規定要求婦女戴頭巾、穿著樸素衣服。
- 警方恐有人對該的士作出破壞,於是築成人牆將的士圍起,阻擋在場人士靠近。
- 17歲男麥當勞店員陳浩文,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期間需守宵禁令和接受住院式訓練。
- 補選讓本土派一度聲勢大震,而梁天琦在選舉論壇中所涉及的香港獨立言論,被認為引發香港政府發出確認書阻止有香港獨立傾向的人參選香港立法會,梁天琦最終無法參與2016年香港立法會選舉。
另一被告黃家駒承認一項暴動罪,他面對的一項襲警罪則於法庭存檔,控方不予起訴。 因應旺角的大規模警民衝突,警務處決定成立由副處長(管理)主持的內部檢討委員會,2016年2月19日召開了首次會議。 該委員會決定成立3個小組委員會,分別檢討「行動」、「武器、裝備及訓練」及「支援」3個範疇;但只會披露裝備方面的檢討內容,行動和支援將不公開。 葉國謙認同有關安排,認為本次檢討只屬警方內部事宜,若公開報告或許會被破壞者掌握部署,並非好事。 消息人士透露裝備方面可能因為需要添置,爭取撥款所以會公開。 2016年2月10日,林淳軒就讀的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發聲明,對林淳軒被捕深表關注,指警方在缺乏足夠證據下作無理拘控,下午在無搜查令下,押同林淳軒返家搜查,實屬濫權,神學院予以譴責,促請警方全面交代事件,如未有足夠證據,應從速釋放林淳軒。
學民思潮發表聲明對着警員向天嗚槍和槍指市民予以強烈譴責,又表示極度憤慨。 聲明中指出警方採取行動期間大破先例,有警員疑因未能控制個人情緒及感到生命受威脅,而用配槍指向市民,更向天嗚槍三發,但警隊有明文條例及指引示明警員在任何時侯皆不能向天嗚槍,並且不容許人員以向天開槍作為示警方法。 又認為,凌晨的衝突之所以陷入近乎失控的狀態,主因正正是警方使用不恰當的武力,而凌晨的鳴槍事件,亦劇化了雙方的情緒,導致場面難以控制。 又指這事件源於警察故意挑動民憤、製造警民對立,而且亦是警員先使用暴力對待市民,實在讓人震驚。 又指由佔領運動(雨傘運動)開始,警方一直對市民使用不當的暴力,亦不斷加深市民對警方的憤怒與不信任,令市民難以信任警方,亦令近一年來市民的抗爭行動越加激進,最終導致是衝擊發生。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在節目《城市論壇》中表示社會應對暴力行為予以譴責及與之切割,形容擲磚塊及襲擊警員的暴力有如癌細胞,將香港推向危險邊緣。 梁天琦被控4罪,包括一項煽惑暴動、兩項暴動和一項襲警罪,他承認襲警罪,否認餘下暴動等罪。 控罪指他於2016年2月8日至9日期間,在旺角砵蘭街和亞皆老街參與暴動,並連同黃台仰非法煽惑在場人士參與暴動,以及於2月9日在亞皆老街襲擊警務人員文錦璣。
他指林淳軒和他一樣有官司在身,當晚無心理準備要參與任何行動,對林淳軒被捕感到憤慨,直指警方拘捕無理,據他了解,林淳軒至今仍未錄取口供,亦未能主動聯絡代表律師。 香港公開大學學生會發表聲明,指警方濫用暴力,尤其警員向天開槍及以槍指向示威者一事令人髮指。 不但妄顧市民性命,甚至威脅記者拍攝安全,令普羅大眾對警察失去信任。
聲明亦指出聲援小販而引起衝突的原因是政府漠視民意,造成社會不公,引起民怒沸騰所致,並質疑政府處理小販問題之手法。 學生會要求政府正視社會問題,聽取民意,並停止警方暴力對待市民及記者。 2016年2月9日,《明報》發表聲明指當天凌晨該報一名記者在旺角登上一輛停駛巴士上層採訪示威,遇到警方清場。
工會批評當時記者無危及警員安全,即使部分警員未能及時辨認記者身分,「面對手無寸鐵的市民,警員所用武力實在令人難以理解」,直斥警員無故向沒有作出攻擊行為的人施以暴力,結果與暴力襲擊無異。 工會要求警方徹查事件後公開交代涉事警員的人數、身份、所屬部門和動武原因,並要向遇襲的記者道歉。 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接受商台訪問時表示,他認為示威者的行為不可以用「暴力」作定義,又指相比其他國家發生示威,擲磚頭的行為「不算十分激烈動作」,希望社會專注於警方濫權、無故拘捕及使用武力的問題。 他們目標是要展示市民力量,令政府知道,若堅持強硬管治方式,只會「逼狗入窮巷」。 他又指出這次暴亂的模式則和六七暴動比較接近,但強調昨晚並非暴動。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2月8日晚食環署人員在砵蘭街巡邏受包圍及挑釁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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