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細說金融基測/銀行招考套書(五)【會計學 貨幣銀行學 票據法 銀行法】詳細懶人包

匯票到期不獲付款時,執票人於行使或保全匯票上權利之行為後,對於背書人、發票人及匯票上其他債務人得行使追索權。 參加承兌人或預備付款人,不於付款提示時為清償者,執票人應請作成拒絕付款證書之機關,於拒絕證書上載明之。 但執票人得請求作成拒絕證書,證明承兌日期;未作成拒絕證書者,以前條所許或發票人指定之承兌期限之末日為承兌日。 匯票、本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自作成拒絕證書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2022細說金融基測/銀行招考套書(五)【會計學 貨幣銀行學 票據法 銀行法】

請您保持電話暢通,並備妥原商品及所有包裝及附件,以便於交付予本公司指定之宅配公司取回(宅配公司僅負責收件,退貨商品仍由特約廠商進行驗收),宅配公司取件後會提供簽收單據給您,請注意留存。 執票人於第一百三十條所定提示期限內,為付款之提示而被拒絕時,對於前手得行使追索權。 但應於拒絕付款日或其後五日內,請求作成拒絕證書。 匯票上雖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之記載,執票人仍應於所定期限內為承兌或付款之提示。 執票人作成拒絕證書者,得向匯票上其他簽名人要求償還其費用。 付款人或承兌人在匯票上記載提示日期,及全部或一部承兌或付款之拒絕,經其簽名後,與作成拒絕證書有同一效力。

2022細說金融基測/銀行招考套書(五)【會計學 貨幣銀行學 票據法 銀行法】: 第一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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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上之權利,對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見票即付之本票,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對支票發票人自發票日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為行使或保全票據上權利,對於票據關係人應為之行為,應在票據上指定之處所為之;無指定之處所者,在其營業所為之;無營業所者,在其住所或居所為之。 票據關係人之營業所、住所或居所不明時,因作成拒絕證書,得請求法院公證處、商會或其他公共會所,調查其人之所在;若仍不明時,得在該法院公證處、商會或其他公共會所作成之。 若要辦理退貨,請於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及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實戰化→收錄最新試題,掌握最新命題方向:面對逐年變化的考題,全系列各科在每一單元後均收錄近年「最新各行庫招考試題」。

  • 但該特定金融業者為執票人時,得以其他金融業者為被背書人,背書後委託其取款。
  • 但因其怠於通知發生損害時,應負賠償之責;其賠償金額,不得超過匯票金額。
  • 匯票上雖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之記載,執票人仍應於所定期限內為承兌或付款之提示。
  • 惟由金融基測考科內容不難發現,其與銀行招考其實並無差別,主考單位仍然由其歷年累積之試題資料庫為實際命題使用。
  • 請您保持電話暢通,並備妥原商品及所有包裝及附件,以便於交付予本公司指定之宅配公司取回(宅配公司僅負責收件,退貨商品仍由特約廠商進行驗收),宅配公司取件後會提供簽收單據給您,請注意留存。
  • 付款人或擔當付款人,不於第六十九條及第七十條所定期限內付款者,有參加承兌人時,執票人應向參加承兌人為付款之提示;無參加承兌人而有預備付款人時,應向預備付款人為付款之提示。

支票上平行線內記載特定金融業者,付款人僅得對特定金融業者支付票據金額。 但該特定金融業者為執票人時,得以其他金融業者為被背書人,背書後委託其取款。 執票人因不可抗力之事變,不能於所定期限內為承兌或付款之提示,應將其事由從速通知發票人、背書人及其他票據債務人。 原廠外盒及原廠包裝都屬於商品的一部分,或有遺失、毀損或缺件,可能影響您退貨的權益,也可能依照損毀程度扣除為回復原狀所必要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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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其怠於通知發生損害時,應負賠償之責;其賠償金額,不得超過匯票金額。 付款人或擔當付款人,不於第六十九條及第七十條所定期限內付款者,有參加承兌人時,執票人應向參加承兌人為付款之提示;無參加承兌人而有預備付款人時,應向預備付款人為付款之提示。 發票日後或見票日後一個月半或數個月半付款之匯票,應依前項規定,計算全月後加十五日,以其末日為到期日。 付款人或擔當付款人,不於第六十九條及第七十條所定期限內付款時,參加承兌人應負支付第九十七條所定金額之責。 除預備付款人與票據債務人外,不問何人,經執票人同意,得以票據債務人中之一人為被參加人,而為參加承兌。 就匯票金額之一部分所為之背書,或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於數人之背書,不生效力,背書附記條件者,其條件視為無記載。

  • 匯票到期不獲付款時,執票人於行使或保全匯票上權利之行為後,對於背書人、發票人及匯票上其他債務人得行使追索權。
  • 但禁止轉讓者,對於禁止後再由背書取得匯票之人,不負責任。
  • 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恐將影響退貨權益或需負擔部分費用。
  • 公示催告程序開始後,其經到期之票據,聲請人得提供擔保,請求票據金額之支付;不能提供擔保時,得請求將票據金額依法提存。
  • 見票後定期付款之本票,應由執票人向發票人為見票之提示,請其簽名,並記載見票字樣及日期;其提示期限,準用第四十五條之規定。
  • 發票人簽發支票時,故意將金額超過其存數或超過付款人允許墊借之金額,經執票人提示不獲支付者。

發票人簽發支票時,故意將金額超過其存數或超過付款人允許墊借之金額,經執票人提示不獲支付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該不足金額以下之罰金。 劃平行線之支票,得由發票人於平行線內記載照付現款或同義字樣,由發票人簽名或蓋章於其旁,支票上有此記載者,視為平行線之撤銷。 匯票有複本或謄本者,於提示時,僅須在複本之一份或原本或其黏單上作成之。 但可能時,應在其他複本之各份或謄本上記載已作拒絕證書之事由。 執票人在第六十九條所定期限內不為付款之提示時,票據債務人得將匯票金額依法提存;其提存費用,由執票人負擔之。

辦理退換貨時,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請注意保持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 退回商品無法回復原狀者,恐將影響退貨權益或需負擔部分費用。 讓宏典文化全新出版「2022細說金融基測/銀行招考系列」帶您「讀到真正的重點」-相信最專業的宏典金融基測/銀行招考,相信自己;選對考試書,用對方法,你也可以「一次就考上」。

付款人雖在匯票上簽名承兌,未將匯票交還執票人以前,仍得撤銷其承兌。 但已向執票人或匯票簽名人以書面通知承兌者,不在此限。 票據上之債權,雖依本法因時效或手續之欠缺而消滅,執票人對於發票人或承兌人,於其所受利益之限度,得請求償還。 匯票、本票之背書人,對於前手之追索權,自為清償之日或被訴之日起算,六個月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支票之背書人,對前手之追索權,二個月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2.商品送達您指定取貨之7-11超商門市後,系統將發送「超商取貨通知e-mail」及「手機簡訊」通知您於7日內前往超商門市取貨,或您也可於本院網站客戶服務網的「購書記錄」內查詢處理情形。 因眾多考生詢問測驗相關書籍,為服務考生,爰設立各類參考用書專區供考生參考,本院對所有參考書籍均不作任何推薦及保證。

支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四個月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其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者,匯票、本票自到期日起算;支票自提示日起算。 運送及其他說明 商品退貨需知 關於退貨: PChome Online線上購物的消費者,都可以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享有商品貨到日起七天猶豫期的權益。 但猶豫期並非試用期,所以,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的狀態、而且完整包裝;請注意保持商品本體、配件、贈品、保證書、原廠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的完整性,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 付款人於發票人之存款或信用契約所約定之數,足敷支付支票金額時,應負支付之責。

2022細說金融基測/銀行招考套書(五)【會計學 貨幣銀行學 票據法 銀行法】

但執票人允許延期付款時,應於延期之末日,或其後五日內作成之。 表示匯票金額之貨幣,如為付款地不通用者,得依付款日行市,以付款地通用之貨幣支付之。 發票日後或見票日後一個月或數個月付款之匯票,以在應付款之月與該日期相當之日為到期日;無相當日者,以該月末日為到期日。 保證未載明被保證人者,視為為承兌人保證;其未經承兌者,視為為發票人保證。 匯票之最後背書為空白背書者,執票人得於該空白內,記載自己或他人為被背書人,變更為記名背書,再為轉讓。

其尚未到期之票據,聲請人得提供擔保,請求給與新票據。 執票人善意取得已具備本法規定應記載事項之票據者,得依票據文義行使權利;票據債務人不得以票據原係欠缺應記載事項為理由,對於執票人,主張票據無效。 本書收錄銀行考試【綜合科目】109~110年的測驗試題詳解,幫助您一次準備全面應戰、熟悉題型順利上榜。 本公司收到您所退回的商品及相關單據後,若經確認無誤,將於7個工作天內為您辦理退款,退款日當天會再發送E-mail通知函給您。 如果您所購買的商品是電腦軟體、遊戲光碟、CD、VCD、DVD、食品、耗材、個人衛生用品等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原狀的商品,在您還不確定是否要辦理退貨以前,請勿拆封。 拒絕付款證書,應以拒絕付款日或其後五日內作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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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除可透過充足演練精熟各單元內容外,更可藉此一窺最新銀行招考命題全貌。 提供您各種國家考試、國營事業招考 (台電中油台水中華電信招考等) 及專技證照考古題,題目還在陸續增加中。 發票人於第一百三十條所定之期限內,故意提回其存款之全部或一部或以其他不正當方法,使支票不獲支付者,準用前二項之規定。 發票人無存款餘額又未經付款人允許墊借而簽發支票,經執票人提示不獲支付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該支票面額以下之罰金。

但應於提出止付通知後五日內,向付款人提出已為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明。 消費者訂購之商品若無法送達,經電話或 E-mail無法聯繫逾三天者,本公司將取消該筆訂單,並且全額退款。 ※ ※ 本商品為預購型商品,消費者同意,此預購型商品發生缺貨或貨源不足…等情形,致網路家庭無法出貨時,本公司得取消訂單退還款項。 涵蓋公職國考、專技證照、公民營機關、金融證照等題目。 並針對試題做精闢解析, 每科數千題可供大量練習,是您上榜利器。

為行使或保全票據上權利,對於票據關係人應為之行為,應於其營業日之營業時間內為之;如其無特定營業日或未訂有營業時間者,應於通常營業日之營業時間內為之。 票據經變造時,簽名在變造前者,依原有文義負責;簽名在變造後者,依變造文義負責;不能辨別前後時,推定簽名在變造前。 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發票人或執票人之前手間所存抗辯之事由對抗執票人。 3.超過7日未至超商取貨,商品將被退回本院,須請您重新至網路書店下單訂購;如已付款,後續將處理退費事宜。 若累計二次未至超商取貨,本院將取消您超商取貨付款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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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