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人沒有接受漢人的纏足風俗,清廷曾多次下令禁止婦女「束發裹足」。 漢人則认为缠足乃汉人民俗,刻意保留,所謂男降女不降,纏足比以前更甚。 除了把瓷片垫在脚掌底下缠裹,也有人拿大片的破瓷片往脚上割的,把脚上的皮肤肌肉割破,促其早点化脓溃烂脱落。 也有人把碎瓷敲得更碎成瓷渣,先将裹脚布浸湿了,然后再敷上一层瓷渣在上面,用这样一条满布瓷层的裹脚布来缠裹。
放足 令內務部通傷各省,對纏足“一體勸禁”,違禁者予其家屬以相當之罰。 南京國民政府時期,除20世紀30年代少數國民黨右派曾經詆毀過太平天國之外,大多數學者… 纏足受病考 《纏足受病考》是清代唐成之、羅紹傳合編的一本醫史類中醫文獻。 纏足(高彥頤所著書籍) 《纏足》一書是江蘇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海外中國研究叢書中的一部,作者是高彥頤。 《纏足》一書是江蘇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海外中國研究叢書中的一部,作者是高彥頤… 禁止纏足 一個關於康熙帝禁止纏足的故事,故事以一個禁止纏足的故事讚揚康熙帝,以及由康熙帝的為政寬仁,留心民間疾苦所成就的康乾盛世。
纏足: 纏足起源
《唐詩紀事》説:“段成式光風亭夜宴,妓有醉毆者”,段成式賦詩紀事,有“擲履仙鳧起,扯衣胡(蝴)蝶飄”之句,脱下鞋履擲擊他人,不會是纏足。 《郡閣雅談》引五代劉克明蒲鞋詩:“吳江江上白蒲春,越女初桃一樣新,才自繡簾離玉指,便隨羅襪步香塵。 《後漢書 纏足 梁統列傳》記載梁冀的妻子“折腰步”。 《纏足考證》:“折腰步者,足不任體,此例甚明,大足者能如是乎? 以上四條都屬於認為纏足開始於漢朝的説法。
竹片、石板、碎瓷、棒锤的裹法,并不是一般裹脚时所使用的方法,可以说是一种特例,但是确实也太特殊了,这是在缠足的风俗下衍生出来的,有些做法令人难以置信,但每种方法都能找出好几个背景不同的记载,也都能讲出几分道理,令人不得不信。 除了这些特殊裹法外还有更荒诞不经的残酷做法,纵观这些缠足手法,令人不免怀疑裹脚与虐待间的分别在哪里。 太平天国时期发生了一次禁止缠足的实践活动,太平天国的领导人洪秀全主张男女平权,提倡妇女天足。 太平军进入南京,他下令妇女不准缠足,违者斩首,当时在太平军控制的地方也确实厉行禁缠。 同治时四川人西昆熊子著有《药世》十三万言,力辟妇女缠足之非,而且他身体力行,女儿三人,均不缠足。
纏足: 纏足北方
步履维艰,妨碍了女子正常参加社会工作,阻扰了女子的社交活动。 女子困守闺阁,孤陋寡闻,又失去了谋生本领,从而滋长了女子的依赖心、骄惰性和自卑感,也就使得女子的社会地位愈加低下。 为了缠足的缠裹洗濯,女子要荒废大量时间。 缠足有危险性,因缠足而残废的大有人在,甚至还有丧命的。 一般而言北方人身材较高,脚形先天就比南方人长,所以裹起来还是会比南方人的脚长些,但是因为北地天气寒冷,双脚久裹不容易溃烂生癣,也不须要经常洗涤,所以比起南方妇女容易缠得更加使力,加上北方鞋子较厚,裹布也能多裹厚些,这样的条件下有利于把脚掌裹瘦。 缠脚缠裹的过程,简单地说就是裹尖的时候将外侧四个脚趾蜷握,并将脚掌上的外侧纵弓部分拗屈。
- 施君美《幽閨記》所謂“步遲遲,全沒些氣和力”;關漢卿《閨怨》所謂“行一步嘆息,兩行愁淚臉邊垂,一點雨問一行悽惶淚,一陣風對一聲長吁氣”,正是纏足者舉步維艱的真實寫照。
- 順治十七年,規定有抗旨纏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里。
- 王鸿渐《西楼乐府》中“狸红软鞋三寸整”、朱有炖《元宫词》中“廉前三寸弓鞋露”,都是明证。
- 審美:對男性來說,小腳具有性的吸引力。
- 其中幾個實物例子有:湖北宜昌一楚墓中發現一雙週代女性麻履,長28cm,寬9cm。
- 古代男子又有為了趕路行事方便而綁腿的,這種情況在三寸金蓮時代還有,成為“裹腳”,當時人就明確指出它與婦女纏足是兩碼事。
纏足是當年婦女性別角色認同的教育,纏足後身體妝飾成為女性的特權,尤其是腳部鞋子的妝飾,成為女性特別誇張的表徵,連帶的使走路身軀扭動、突顯臀圍,也成為女性的特色。 男女從幼小便施以性別差異的教育,藉由後天性特徵,強化男女性別的不同,例如增加第二性徵,在穿著、打扮、行為、舉止、聲譽、愛慾上界定區別,並藉由不穩定、拘泥的鞋子,穿行出與男人完全不同的走路風格。 纏足 這種差異,變成非常重要的性別差異特徵,也就是利用行走纏足弓鞋,以界分出男女的不同,纏足加強了、亦加深了男女兩性的區別,形成男女標誌。 缠足之后,还为了能够让少女的脚挤进到尖头鞋中,所以必须让少女们经常来回走动,导致扭伤的关节更加的痛苦,每天走路就会痛不欲生。 缠足的时候会渐渐的把裹脚布缠到最紧程度,所以这会阻止脚部的血液循环,经常导致脚部溃烂,严重的程度甚至会导致小脚趾腐烂脱落而形成慢性骨髓炎。 缠的时候,要用劲把裹布缠到最紧的程度,每次解开来重缠的时候要将四个蜷屈的脚趾头由脚心底下向内侧用劲勒过,每缠一次要让脚趾弯下去多压在脚底下一些。
纏足: 旺文社世界史事典 三訂版「纏足」の解説
在熙宁、元丰年间已有缠足习俗,但那时“为之者犹少”,从而也可推知缠足风俗当时出现不会太久,因此可以这样说,妇女缠足风俗产生于宋朝公元十一世纪。 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美女,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 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 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
女性纏足之後絕少出門,且多居於室內,而宋代以後的房子開始出現室內佈置、房間分隔、內外分開、婦女有閨閣、男女分居、分格式的設計,房子有了具體的房間區隔,增加了女性的隱密性,這有助於女性需要避開眾人/男人進行纏足的私密行為。 凡此室內隔間、進門穿鞋等空間設計,都是重重「包圍」的意象,甚至可以說,整個國家、城市、莊園,都圍繞在長城、城牆中,保護婦女,成為中國人最基本的建築設計概念。 也就是說,唐代、宋代以後的婚姻方式有顯著的不同,纏足當然有助於這種家族式的婚姻,漢民族向來追尋的,就不是西方人以生命為最高價值的生活,而是訴求更高的追尋目標,如家族家庭倫理、道統、和諧、三綱、五常等。 裹彎了以後腳的長度就明顯的縮短,標準的小腳要求的是三寸長,也就是10釐米左右,裹彎的過程靠的是在纏的時候把腳跟往前推,把腳背往下壓,前後施力束緊,大拇趾經此一束,立刻向下低垂,腳心慢慢現出凹形,再用勁去纏,弓彎愈甚,大約半年左右腳就可以纏成弓形。 一般而言,纏足裹彎的時候痛苦情況稍為緩和,但是在南方有些地方腳掌裹瘦並不十分下工夫,到了十幾歲才開始裹彎,裹的時候又要求特別短小,這時候痛苦就非常厲害,甚至痛得在牀上翻滾。
纏足: 纏足(中國古代一種習俗)
纏足之苦,層層切骨,刻刻痛心,初纏階段尤甚。 每至纏束,劇痛難忍,嗚咽悲泣,在所不免。 纏束又多在早晚二時,因此早晚女孩哭泣哀號之聲在纏足時代成為中國社會的一大慘景。 纏足不僅嚴重影響了女性足部的正常發育,還讓人們形成了畸形的審美心理。 纏足強化了男尊女卑,有利於父權封建制度的穩固,增加了對女性的禁錮、束縛。 謝靈運詩“可憐誰家婦,緣流洗素足”,陶潛賦“願在絲而為履,附素足以周旋”,李白詩“一雙金齒履,兩足白如霜”,韓愈詩“一婢赤足老無齒”,説得都很明白。
纏足苦 纏足苦是中華蘇維埃時期創編的舞蹈,起始於1928年,浙江省建立的第一個紅色政權。 纏足苦是中華蘇維埃時期創編的舞蹈,起始於1928年,浙江省建立的第一個紅色政權… 纏足妨礙了女子的一舉一動,富家的貴婦名媛,凡有所需自有婢僕供其驅使,但是一般平民女子卻要依靠自己,只好膝行灑掃,跪坐隴畝。 甚者尚需推磨踏碓、插秧割稻,其中的辛酸苦辣非過來人無法述說。
纏足: 纏足特殊纏法
清代有一個叫方絢的文人曾自詡為“香蓮博士”,寫成了一篇題為《香蓮品藻》的文章,費盡心機地把小腳劃分為五式九品十八種,分別進行仔細地品味和讚賞。 讓人匪夷所思的是方絢居然因此而會名聲大振! 由此可見,酸腐文人也為小腳風氣的延續增加了不可忽略的琺碼。
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据现代学者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 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尸尚未发现有缠足者,可见在当时缠足也并不十分普遍。 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纏足: 条目 纏足(缠足)
崇德三年(1638年),清太宗下令禁止婦女「束髮裹足」。 漢人則認為纏足乃漢人民俗,刻意保留,所謂男降女不降,而婦女纏足比以前更甚。 第三階段為緊纏,要將整個腳掌的腳骨,用力扭折,使其成為彎弓拱狀。 在這個階段中,腳部的肌肉己慢慢萎縮,腳背壞死的皮膚開始脫落,一段時間的出血、化膿、潰爛,壓腳下的足趾廢掉,嚴重時小腳趾會因潰爛而脫落。
腳裹好以後,腳掌上用於緩衝衝撞力量的腳弓消失了,走路時得用膝關節和踝關節做緩衝。 因為腳掌裹瘦到僅剩大拇趾,走路時腳掌向前推的力量很小,多以腳跟著地,運用大腿的力量運步,小腿肌肉萎縮不發達,所以纏腳了以後小腿也跟著變細,大腿則反而增粗,也有人走路時用大拇趾球和腳跟一起著力的,這樣走路就變成外八字走路,也是小腳常見的走路形態。 同治時四川人西崑熊子著有《藥世》十三萬言,力辟婦女纏足之非,而且他身體力行,女兒三人,均不纏足。 另一位積極從事反對纏足運動的宣傳家是大名鼎鼎的鄭觀應,他在《盛世危言.女教篇》中深刻抨擊纏足陋俗。 在這個時期發生了一次禁止纏足的實踐活動,即太平天國的反對纏足,太平天國的領導人洪秀全主張男女平權,提倡婦女天足。 太平軍進入南京,他下令婦女不準纏足,違者斬首,當時在太平軍控制的地方也確實厲行禁纏。
纏足: 纏足產生原因
許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視女人如玩物,病態審美,賞玩小腳成為癖好。 明清時代的文人有許多詠小腳的濃詞艷句,如“柔若無骨,愈親愈耐撫摩”;“第一嬌娃,金蓮最佳,看鳳頭一對堪夸,新筍脫瓣,月生芽,尖瘦幫柔繡滿花。 ”文人對社會風俗的影響,使古代婦女很注重頭飾,然後就腳了,成語“品頭論足”、“品頭題足”都有議論婦女的容貌體態的含義,頭和足,成為文化人眼裡女性美的一個重要標準。 戀足、性感帶:據說,由於纏足後行走困難,恰恰鍛鍊了陰道周圍的肌肉,防止陰道鬆弛,甚至保持處女陰道般的收緊狀態。 而女性平時絕不裸足,對男性而言可窺見其私密之處,亦有類似戀足興趣。
原因:一、在时间上是中断的,因为窅娘是在五代十国时期,当时没有引起人民效仿,北宋初年也没有发生缠足现象;二、窅娘是供人玩乐的舞女,地位低下,在当时的社会情形下,其所为不会被人效仿。 根据《闻见近录》记载,近侍为宋神宗拿来弓样靴,韩维反对宋神宗使用弓样靴,说怎么可以用舞靴。 三、南唐是被北宋所灭,李后主降宋,后被宋太宗毒死。
纏足: Automatic translations of “纏足” into English
吾以为戕贼儿女之手足以取妍媚,犹之火化父母之骸骨以求福利也。 ”李汝珍在《镜花缘》中抨击缠足:“吾闻尊处向有妇女缠足之说。 始缠之时,其女百般痛苦,抚足哀号,甚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漓。 纏足 当此之际,夜不成寐,食不下咽,种种疾病,由此而生。
纏足: 百科事典マイペディア「纏足」の解説
纏足(中國古代一種習俗)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其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 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 纏足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其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 纏足 纏腳纏裹的過程,簡單地說就是裹尖的時候將外側四個腳趾蜷握,並將腳掌上的外側縱弓部分拗屈。 纏足 裹瘦的時候腳橫弓向下拗屈,並進一步對外側縱弓拗屈。 裹彎的時候才將腳的內側縱弓拗屈,並進一步將外側縱弓拗得更徹底。
纏足: 纏足裹彎
十分為一寸,十寸為一尺,減四分為九寸六分,唐尺一尺約今0.3公尺,七寸六分約為今28.8釐米,據此,杜牧詩中所説女子足顯然不是纏足。 纏足始於五代十國時期之説,源自南唐李後主的舞女窅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窅娘以帛包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台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蓮鞋記》記載:“《飛燕外傳》,漢成帝有疾,積弱幾不能人,及見趙合德足,疾若失。
宋朝以及以後的纏足不是源自五代南唐的窅娘。 原因:一、在時間上是中斷的,因為窅娘是在五代十國時期,當時沒有引起人民效仿,北宋初年也沒有發生纏足現象;二、窅娘是供人玩樂的舞女,地位低下,在當時的社會情形下,其所為不會被人效仿。 根據《聞見近錄》記載,近侍為宋神宗拿來弓樣靴,韓維反對宋神宗使用弓樣靴,説怎麼可以用舞靴。 三、南唐是被北宋所滅,李後主降宋,後被宋太宗毒死。 這樣一個身家性命都不能自保的亡國之君,其所為是北宋人不屑仿效的。 四、窅娘纏足“屈上作新月狀”,這種形狀與宋代的“束足纖直”完全不同,又無史料説明兩者之間有嬗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