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須補稅7大伏位2024!(持續更新)

最近,也因疫情關係,引發民眾為休養生息,希望買個農地自行耕種蔬果等,也可蓋個農舍當成休憩的地方。 因此,為解開讀者對農地的諸多疑問,請詳以下說明。 依據稅捐稽徵法第33條規定,房屋現值為應保密之課稅資料,無法以電話提供查詢服務,須由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繼承人,或納稅義務人授權之代理人方可查詢。 受贈取得農地,出售部分持分,會全部被補稅嗎? 5 年內如兒子決定出售其受贈持分1/2 之農地,請問,國稅局補徵贈與稅.

  • 中區國稅局表示,遺產繼承人經稽徵機關核定,屬於農業用途的農地,依法免徵遺產稅,但如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在承受日起五年內,出售該筆農地,國稅局將追繳遺產稅。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繼承農業用地,如真當做農產活動 …
  • (二)申請人之戶籍所在地及其農業用地,須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內,且其土地取得及戶籍登記均應滿2年者。
  • (10)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
  • 筆者曾經處理過一件農地繼承的案子,繼承人 …

2、實際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設置相關之農業設施或農舍使用。 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須補稅 該局指出,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可免徵遺產稅,其目的在於獎勵承受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能將農業用地繼續作農業使用,惟為防止承受人於核准免稅後違規使用、廢耕或移轉等,有違租稅獎勵目的,故有5年列管期間的規定。 中區國稅局表示,遺產繼承人經稽徵機關核定,屬於農業用途的農地,依法免徵遺產稅,但如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在承受日起五年內,出售該筆農地,國稅局將追繳遺產稅。

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須補稅: 出售土地,要注意「這情況」的房地合一稅

除了前面「農地」作農業使用,適用免稅優惠外。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受者,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免徵遺產稅。 若繼承人在繼承後5年內移轉,就不符合免徵條件,應追繳應納遺產稅。 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受者,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免徵遺產稅。 綜上,為因應國際化與自由化之趨勢,以及國內經濟、社會環境的改變,政府於89年1月4日經立法院三讀程序完成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 不但允許自然人承購農地,作農業使用之農地轉讓,符合一定條件者,給予相關稅賦減免,包括前述的遺產及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及所得稅等免稅優惠。

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須補稅

繼承到老家傳下來的農地,可適用遺產稅免稅規定,但必須在繼承後五年內持續維持農用,南區國稅局表示,包括協議分割農地、與他人交換等值農地等,都可能會遭補徵遺產稅。 因此,農地如欲興建農舍,則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需為「農民」,如非農民違規興建,將無法取得農舍建照,屬違規農舍,該管縣市政府將會強制拆除,亦無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之可能。 納稅義務人申報遺產稅時,若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對配偶或特定近親有贈與財產情事,須注意應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以免遭補稅處罰。 依契稅條例規定,不動產因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均應申報繳納契稅。 如不動產移轉發生糾紛,務必於法院判決確定之日起30日內,向稽徵機關申報契稅,以免逾期申報加徵怠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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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四項要件,並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該⼟地作農業使⽤證明書者,得分別檢具由都市計畫及農業主管機關所出具⽂件,因繼承⽽移轉應免徵遺產稅、贈與移轉免徵贈與稅及不課徵⼟地增值稅。 惟應注意,經核准免徵遺產稅的農業⽤地,承受⼈⾃承受⽇起5年內,應繼續作農業使⽤,不得移轉或變更使⽤,否則稽徵機關將追繳應納稅負。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中作農業使用的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可免徵遺產稅,不過必須列管五年,若繼承人在五年內將該筆農地移轉,就不符免徵條件,國稅 … 官員表示,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規定,遺產當中如果包括農用農地,那麼土地及地上農作物,都可以全數免徵遺產稅,但繼承人若在繼承後五年內,沒有持續將土地作農業利用,將會被追繳應納稅負。 故納稅義務人移轉農地及農舍,除應取具「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外,尚須取得地方稅稽徵機關核發之「土地增值稅不課徵證明書」,才能符合免納房地合一稅的規定。 但為防止受贈人在核准免稅後違規使用、廢耕或移轉等,不將農業用地繼續作農業使用,失去租稅獎勵目的。

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須補稅

該所進一步表示,若繼承之免稅農地於繼承發生日起5年內與他人農地等值交換,與上列共有物分割情形有別,雖交換前後之土地面積與公告現值均相等,因交換結果造成繼承人未就該繼承之農業用地繼續經營農業生產滿5年之事實,與免稅要件不符,應依法追繳免徵稅賦。 北區國稅局表示,受贈農地在五年列管期間內出售,仍應依規定補繳贈與稅,切勿利用回贈方式規避稅負,否則一旦被查獲,除補稅外,還要處二倍以下罰鍰,得不償失。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農業用地贈與繼承人,不計入贈與總額,免徵贈與稅。 不過,北區國稅局近來發現,有受贈人在列管期間內將受贈取得的農地回贈給原贈與人後再行出售,規避贈與稅。 時免納遺產稅繼承農地五年內移轉須補稅自益信託農地遺產不適用遺贈稅優惠 …

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須補稅: 相關文章

自89年1月28日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施行起,新取得農地如欲興建農舍,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2條規定,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且需符合以下五條件:(一)需年滿20歲或未滿20歲已婚者。 (二)申請人之戶籍所在地及其農業用地,須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內,且其土地取得及戶籍登記均應滿2年者。 (三)農地面積須超過0.25公頃(即756.25坪)。 (五)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且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及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者。

  • 國稅局舉例,被繼承人甲君在2010年間死亡,繼承人乙君在核准展延期限內申報遺產稅,經國稅局核定遺產稅166萬餘元,和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額1,231萬餘元。
  • 所以,有時候取消農地的免稅問題會轉成家族糾紛。
  • 若繼承人在繼承後5年內移轉,就不符合免徵條件,應追繳應納遺產稅。
  • (四) 共同出資購買土地,處分後的利益屬其他所得要課稅.
  • 免徵遺贈稅農業用地,承受人應5年內繼續農用,不得移轉所有權; 被繼承人遺產中,登記於他人名下之農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應併; 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須補稅; 繼承農地 …

生產滿5年,始得移轉給繼承人以外之人,否則將須補繳原免徵之遺產稅。 KPMG安侯建業指出,移轉農地若同時符合各項條件,包括農地為農業使用、 … 該農地自遺贈後五年內仍須做農業使用,如有違反,國稅局將追回遺贈稅。

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須補稅: 不動產知識 – 稅務法務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繼承農業使用之土地,必須於列管的5年期間內,繼續作農業使用,如果没有繼續作農業使用或因出售他人而移轉所有權的情形,國稅局將補徵遺產稅。 該局呼籲,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依規定免徵遺產稅,目的係在獎勵繼承人能將 … 關於農地繼續作農業使用,依農業發展條例、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農地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免徵贈與稅,但受贈人在五年內如未續作農用、且未在有關 …

若土地所有權人原已持有自用住宅用地,因換屋需求,先行購買另一處自用住宅用地於同一所有權人名下,於2年內再行出售原持有之自用住宅用地,仍可申請退還出售土地時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 依民法第1141條及第1144條有關應繼分之規定,其目的係在繼承權發生糾紛時,得憑以確定繼承人應得之權益,如繼承人間自行協議分割遺產,於分割遺產時,經協議其中部分繼承人取得較其應繼分為多之遺產者,民法並未予以限制。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近來常有民眾詢問營業稅、贈與稅等業務,卻因對稅務機關承辦稅目不太瞭解而跑錯機關。 課徵對象納入預售屋:持有5年內出售都得適用重稅,在預售屋一般持有期間 … 已出售並以1.0版課稅的交易案件,完全不受2.0版上路影響,不會回溯補稅。

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須補稅: 房屋移轉申報契稅可以電話查詢現值嗎?

農地贈與免稅後,受贈人於5年內移轉他人要補稅-贈與稅. 只要是農地分贈給親屬後,經國稅局核定能享受免贈與稅的優惠,但須列管5年不得移轉;倘若在5年內轉賣者,就必須要被追回原本該繳的贈與稅。 因此,名下有農地而欲贈與給親屬的民眾,千萬要留意這項規定,以免為了省稅,最後沒省到還得補稅。 國稅局也提醒,有民眾並非整塊土地都是做為農業用途,民眾可將農地辦理標示分割兩筆或多筆地號,使有無當做農業用途的土地分屬不同地號,並可就分割後有進行農產活動的部分,申請列報扣除額免徵遺產稅。 同時這也能避免富人先將現金、股票等財產轉換成農地,藉由繼承農地享受免稅優惠後,又將農地出售取得現金,淪規避遺產稅工具。

不過,稽徵機關查到乙君未依規定,在前述期間屆滿日2017年2月17日以前,交付該請求權金額1,231萬餘元的財產給被繼承人配偶,原已認列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扣除額的財產,仍應課徵遺產稅。 因此,稽徵機關於2017年2月17日的隔日起算五年內行使其租稅債權,發單追繳應納稅額123萬餘元,並加計利息13萬元。 該局提醒,經稽徵機關核准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的農業用地,除承受人死亡、該承受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外,承受人應自承受之日起5年內,繼續作農業使用,否則將被追繳應納稅賦。

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須補稅: 房屋稅稅籍清查2/1起展開

不但允許自然人承購農地,作農業使用之農地轉讓,符合一定條件者,政府為了落實照顧農民的美意,在農地傳承上給予了許多租稅上的優惠措施,包括繼承或贈與農地可以免課遺產稅、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 在農地買賣方面,105年度以後取得之農地,符合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農業用地,免徵房地合一所得稅。 惟座落農地之農舍,則無法適用上述租稅優惠,需課徵遺產稅及贈與稅,買賣農舍之財產交易所得需計入個人綜所稅課稅。

【經濟日報╱記者吳泓勳/台北報導】. 答:個人在105 年1 月1 日繼承取得被繼承人於104 年12 月31. 日以前取得的房地並出售,因該房地符合自住房地租稅優. 惠適用條件,已依新制規定申報房屋、土地交易所得者, … 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須補稅 (例:農地、公設地、新市鎮土地),准免依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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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開始民法規定的成年年齡從原本的20歲下修至18歲,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家中如果有滿18歲成年子女,只要完成設籍,就有機會多1棟以上的房子適用2‰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地價稅。 (三) 兩年內出售非自用住宅要課奢侈稅. (四) 共同出資購買土地,處分後的利益屬其他所得要課稅.

北區國稅局查到一個個案,列管期間把繼承的免稅農地出租給公司搭建臨時工務所,被追繳300多萬元遺產稅。 此種原為農業⽤地變更為⾮農業⽤地但仍作農業使⽤者,通稱為「視為農業⽤地」,得適⽤不課徵⼟地增值稅或免徵遺產及贈與稅,應符合下列要件:(一)原為農業⽤地。 (三)依法應完成之細部計畫尚未完成,未能准許依變更後計畫⽤途使⽤,或已發布細部計畫地區,都市計畫書規定應實施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於公告實施市地重畫或區段徵收計畫前,未依變更後之計畫⽤途申請建築使⽤。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第4條之4及第24條之5規定,營利事業交易其在自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應按出售時房屋、土地成交總價,減除相關成本及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下稱房地交易所得額)課徵所得稅。 民眾出售土地如係於2022年12月31日前訂立契約,請把握在立約日起30天內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仍可適用2022年度的公告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達到節稅的效果。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購買房屋、土地(以下簡稱房地)時,如有取得折扣、減價或銷貨折讓,致買賣契約書金額與實際支付金額不同,日後如出售房地申報個人房地合一稅時,應以「實際支付金額」為取得成本。

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須補稅: 農地蓋有農舍,仍符合農用規定嗎?

筆者曾經處理過一件農地繼承的案子,繼承人 … 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須補稅 出售繼承而來免徵遺產稅的農地,民眾應注意有五年的處分閉鎖期,違者將補徵遺產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繼承農業用地,如真當做農產活動 … 一、土地原以買賣原因而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經債權人訴請法院民事判決確定其買賣 … 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即需符合農業發展條例規定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農地,始能免納房地合一稅。 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須補稅 自89年1月28日土地稅法修正施行起,依土地稅法第39-2條規定,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必須符合以下三項要件:1、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

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須補稅: 相關

時,是就整筆受贈農地或僅就 … 以陳先生詢問的案例而言,如果能提供該筆農地分割或經全部共有人簽章的分管契約,則可僅就兒子持分農地未繼續經營農業生產部分追繳贈與稅。 但B君在2012年12月,已將享有免遺產稅的該筆農地出售給第三人,國稅局因此發函要求B君限期內恢復農業使用,B君因此補報繳該筆農地遺產稅120萬餘元。 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給自然人,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相對地,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給法人,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須補稅: 家族企業傳承服務

2.政府出售、政府贈與、政府受贈。 繼承農地五年內移轉要補稅| 稅務法規- 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須補稅 經濟日報. 林健生說,農地如欲興建農舍,則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需為農民,如非農民違規興建,將無法取得農舍建照,屬違規農舍,該管縣市政府將會強制拆除,亦無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之可能。

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須補稅: 農地稅務!農地若未使用,需做「這個動作」

國稅局官員表示,法定財產制夫妻一方死亡,生存配偶可依《民法》1030條之1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不過若其中係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不動產,不計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範圍。 不過,官員還是建議,既然申請了適用繼承農地免遺產稅,最好「堅持一下」,維持五年農用,免被追繳。 如文中的個案,可以省下300多萬元,仍是很大的錢。 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須補稅 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須補稅 因此,也有遺產稅個案為了免掉後續糾纏,特意不爭取農地免稅,免得其中一個繼承人於五年列管期間內賣掉農地、或者轉做非農地,所有的繼承人都被追稅。 另依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9條第2項第3款規定,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其農舍用地面積不得超過該農業用地面積10%,扣除農舍用地面積後,供農業生產使用部分之農業經營用地應為完整區塊,且其面積不得低於該農業用地面積90% 。

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須補稅: 財政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

故自89年1月28日土地稅法修正施行起,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並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於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於土地現值申報書註明農業用地字樣提出申請;其未註明者,得於土地增值稅繳納期間屆滿前補行申請,逾期不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因此,農業用地移轉得申請不課徵土增稅,但必須符合以下三項要件:(一)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 該局呼籲,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依規定免徵遺產稅,目的係在獎勵繼承人能將農業用地繼續作農業使用,受獎勵者應嚴謹遵守管制規定,若於列管期間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則優惠條件不復存在,將依法補徵遺產稅,請納稅義務人應特別留意。

但該土地的承受人或受贈人死亡、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則不在此限。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及第20條規定,農地因繼承或贈與可免徵遺產及贈與稅,但必須符合以下三項要件:1、贈與或繼承對象必須是民法第1138條所訂之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2、該農地必須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3、該農地自承受後五年內,仍須繼續做農業使用,如有違反,仍會被國稅局追繳遺產及贈與稅。 但若該土地之承受人或受贈人死亡、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者,不在此限。

(五) 不動產實價登錄的下一步可能就是實價課 … 所以,納稅人申請農地免稅,兩年後被取消免稅,官員說:「經濟上沒有任何損失,只是比較麻煩些。」因為先繳或後繳,稅款都一樣,甚至可以說賺了利息。 家族企業傳承服務 KPMG家族辦公室以豐富的實務經驗及獨立的角度,協助家族成員思考家族與事業傳承接班相關的重大議題,凝聚家族共識、發展傳承策略。

繼承農地五年內出售須補稅: 農地傳承之稅務剖析

準此,其免稅要件,為遺產中之農業用地,且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繼續做農業使用滿五年,是以,如繼承人就繼承農地出售,已造成繼承人未就該繼承農業用地繼續經營農業生產滿五年之事實,與免稅要件不合。 官員指出,納稅人在申請適用農地免徵遺產稅時,會向農政機關申請「農用證明」,國稅局就憑此證明核定該農地免課遺產稅,然後知會農政機關列管五年。 在這五年內,農政機關會進行稽查,若查到轉做「非農用」,農政機關會通知國稅局,取消該農地免稅優惠。 官員說,補稅單會發給代表人,也就是當年申報遺產稅的代表人,但是所有繼承人都是「納稅義務人」。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