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書上的簽名須跟申請人旅行證件上的簽名相同。 假如申請人的旅行證件並不是香港入境事務處所簽發,該旅行證件的副本須由一位公證人簽名認證。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是證明申請人未曾在香港登記結婚的文件。
本辦事處在絕大部份情況下均能按照服務承諾,在四星期內完成「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的申請處理及把結果以香港郵政的掛號郵件方式投寄往相關領事館/移民局/政府部門。 申請人毋須致電或電郵至本辦事處查詢進度。 若遇上個別情況未能在四星期內完成處理,本辦事處將會主動聯絡有關申請人。
網上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網上支付有關申請出生、死亡或婚姻登記紀錄的費用
除非申請是在舉行婚禮當日遞交,否則申請人須繳交翻查紀錄的訂明費用。 如申請人曾在香港登記結婚及欲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他/她可申請翻查相關紀錄及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下文載述如何及何處申請該紀錄、處理申請所需時間、申請費用以及領取方法。 如果您想證明自己在香港並無婚姻登記記錄,您可以申領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俗稱「寡佬證」)。 您可以親身或授權他人遞交申請,亦可以郵寄方式申請。 視乎個案性質,申請人可能需要提供進一步資料。
如果你向入境事務處提交了有關出生、死亡或婚姻登記紀錄的申請,網上支付服務或許適用於你。 本頁將為你介紹哪些人士可使用這項網上服務、服務使用方法、以及在哪裏可找到詳細資料。 有關人士須確定所需服務的類別才遞交申請。
網上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如翻查找到有關的結婚紀錄,申請人可在再繳交另一訂明費用後領取有關的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如翻查未能找到有關的結婚紀錄,或申請人並不需要該結婚證書的核證副本,他/她將會獲發一張顯示翻查結果的收條。 首先,申請人須提供有關該段婚姻的詳情以申請翻查結婚紀錄。
下文載述如何及何處申請該證書、處理申請所需時間、申請費用以及領取方法。 簽發「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是一項由香港警務處提供的收費服務。 本處發出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純粹是供有關人士申請各類入境簽證(包括旅遊、升學或居住等),或申請領養小孩之用。 為任何其他目的而要求簽發「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的申請將不予以受理。 如選擇以網上方式付款,你須以同一方式繳付所有申請費用。
網上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領取申請結果時須出示的證明文件
申請人為登記資料當事人(即結婚紀錄中的新郎或新娘)、有關人士(即十八歲以下的登記資料當事人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或持有登記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的同意書的人士可登入”相關主題”下的超連結,進行網上申請。 網上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如翻查結果顯示你在香港並無婚姻登記紀錄,你將於繳交訂明費用後獲發無結婚紀錄證明書;但如翻查結果顯示你在香港已有結婚紀錄,你只會獲發一封婚姻紀錄函件,註明你在港登記結婚的日期。 系統會要求你輸入申請檔案編號和資料當事人的出生日期。 如果輸入的資料與入境事務處的紀錄相符,你可以信用卡(VISA、Mastercard、JCB、銀聯)、繳費靈或轉數快繼續進行付款。 當你到達領證登記處時,你需提供確認書的列印本或申請檔案編號,以便領取翻查結果及/或有關證書的核證副本。 申請人須列印或儲存此確認書,或抄錄確認書上的申請檔案編號及領證登記處。
- 如果您未能親身交申請書,您可以書面授權他人將填妥的申請書,交至任何一間婚姻登記處,您的授權人須同時出示所需的證據、授權書、您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及載有您個人資料及簽名的旅行證件副本。
- 假如申請人的旅行證件並不是香港入境事務處所簽發,該旅行證件的副本須由一位公證人簽名認證。
- 如翻查結果顯示申請人在香港並無婚姻登記紀錄,他/她將於繳交訂明費用後獲發無結婚紀錄證明書;但如翻查結果顯示申請人在香港已有結婚紀錄,他/她只會獲發一封婚姻紀錄函件,註明其在港登記結婚的日期。
- 至於申領有關登記紀錄或證書的核證副本的費用,則須於領取文件時,以現金或劃線支票/銀行本票繳交,抬頭人請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首先,申請人須提供有關該段婚姻的詳情以申請翻查結婚紀錄。
- 可用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以港幣付款,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如欲領取無結婚紀錄證明書而非結婚證書核證副本,請瀏覽“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以獲得更多相關資料。 在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手續時,此項申請的領證日期會顯示於「確認書」內。 請列印或儲存此確認書,或抄錄確認書上的申請檔案編號、領證日期及領證登記處。 當資料當事人或獲授權代表到達領證登記處時,他/她須提供確認書的列印本或申請檔案編號,連同其他所需文件,以便領取申請結果。 如申請人以郵遞方式申請,而翻查結果顯示他/她在港並無婚姻登記紀錄,他/她將收到通知書,列明領取無結婚紀錄證明書須繳交的費用。
網上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領取翻查結果及/或核證副本
於收到有關費用後,該證明書將會郵寄至申請人在申請書內列明的郵寄地址。 遞交申請當日,申請人將獲發通知咭,列明領取翻查結果的日期。 如翻查結果顯示申請人在港並無婚姻登記紀錄,他/她將於繳交訂明費用後,獲發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否則,他/她只會獲發一封婚姻紀錄函件。 有關人士須確定所需服務 的類別才遞交申請。 如欲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而非無結婚紀錄證明書,請瀏覽“香港結婚紀錄及/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以獲得更多相關資料。
申請人須在親身遞交申請時出示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 經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領取結果或紀錄時出示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 郵遞申請的人士須提供其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副本。 如申請人持有登記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的同意書,則須一併出示登記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的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副本。 申請人在申請書/授權書上的簽名須跟其旅行證件上的簽名相同。
網上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網上申請翻查出生、死亡或婚姻登記紀錄,或相關的核證副本
入境事務處職員會於收到申請後與你聯絡有關支付費用的事宜。 結婚證書核證副本的費用則會於領取文件時才收取。 屆時,繳費可用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港幣支付。
當到達領證登記處時,申請人需提供確認書的列印本或申請檔案編號,以便領取翻查結果及/或有關記項的核證副本。 請列印或儲存此確認書,或抄錄確認書上的申請檔案編號、領證日期及領證的婚姻登記處。 當你到達領證的婚姻登記處時,你須提供確認書的列印本或申請檔案編號,連同其他所需文件,以便領取申請結果。
網上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費用
1就出生登記紀錄而言,登記資料當事人指其出生紀錄已備存在登記紀錄內的人士。 就結婚紀錄而言,登記資料當事人指結婚紀錄中的新郎或新娘。 如果你並非登記資料當事人1、有關人士2或持有登記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的同意書的人士,此項網上服務並不適用於你。 你可在此查閱親友身故後須處理的事項,及政府為支援離世者親屬度過難關而提供的各項服務,包括死亡登記、殮葬安排、遺產管理及經濟援助等。 網上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若所需文件及費用在遞交申請時已收妥,處理無結婚紀錄證明書的申請一般需時 7個工作天(工作天是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不包括郵遞的時間。
- 入境事務處職員會於收到申請後與你聯絡有關支付費用的事宜。
- 出生登記處的地址及辦公時間死亡登記處的地址及辦公時間婚姻登記處的地址及辦公時間此外,你亦可瀏覽上述網上服務的常見問題。
- 結婚證書核證副本的費用則會於領取文件時才收取。
- 當你到達領證登記處時,你需提供確認書的列印本或申請檔案編號,以便領取翻查結果及/或有關證書的核證副本。
- 申請翻查有關登記紀錄所需的費用,你可以繳費靈、信用卡(VISA、萬事達卡、銀聯和JCB)或轉數快繳交。
- 申請人可將填妥的申請書親身遞交至任何一間婚姻登記處,並須出示其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的正本,同時亦須繳交翻查婚姻登記紀錄的費用。
申請翻查有關登記紀錄所需的費用,你可以繳費靈、信用卡(VISA、萬事達卡、銀聯和JCB)或轉數快繳交。 網上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至於申領有關登記紀錄或證書的核證副本的費用,則須於領取文件時,以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或劃線支票/銀行本票繳交,抬頭人請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若翻查出有關婚姻登記紀錄,申請人將獲通知繳付核證副本的訂明費用及空郵郵費(如適用)。 在繳付相關費用後,核證副本將會以郵遞方式寄發。
網上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香港結婚紀錄及/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詳情請參考本辦事處之「 常見問題」第19項。 在合法情況下,用以核實有關人士的身分、年齡、家庭關係、婚姻狀況等,或用作法例規定、授權或准許的其他合法用途。 繳費可用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港幣支付。 可用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以港幣付款,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出生登記處的地址及辦公時間死亡登記處的地址及辦公時間婚姻登記處的地址及辦公時間此外,你亦可瀏覽上述網上服務的常見問題。 本辦事處為公眾人仕免費提供之指紋捺印服務,市民須於預約時間至少一日前於 網上預約系統 辦理手續。 所有人士在進入辦事處前將被量度體溫。 如有發燒或明顯呼吸道感染徵狀,將被要求離開。 如你並非申請本處發出的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而是需要警方的協助為你捺印指紋以申請其他國家/地區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請親臨本辦事處辦理。
網上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記
此項查冊涵蓋前後合共不超過5年期的紀錄。 註一如申請人選擇以網上方式付款,他/她須以同一方式繳付所有申請費用。 本處會於收到申請後聯絡申請人有關支付費用的安排。
網上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支援及詳細資料
在處理申請人的要求時,登記官須考慮申請人提供的補充資料(包括翻查及/或索取有關紀錄的目的以及翻查結果和所索取紀錄的擬作用途)和所有證明文件(如有的話)。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的費用則會於領取文件時才收取。 本地申請人可以港幣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付款;海外申請人則可以港幣銀行匯票付款,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即翻查不屬於「特定查冊」類別的紀錄,例如該名人士的個人資料不能確定(申請人未能提供該名人士的確實姓名及∕或確實出生日期,以供本處翻查紀錄)。 即翻查一名有明確資料人士的某一紀錄(申請人須提供該名人士的確實姓名,及出生日期 [如有])。
網上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網上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申請人可將填妥的申請書親身遞交至任何一間婚姻登記處,並須出示其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的正本,同時亦須繳交翻查婚姻登記紀錄的費用。 如翻查結果顯示申請人在香港並無婚姻登記紀錄,他/她將於繳交訂明費用後獲發無結婚紀錄證明書;但如翻查結果顯示申請人在香港已有結婚紀錄,他/她只會獲發一封婚姻紀錄函件,註明其在港登記結婚的日期。 申請翻查有關登記紀錄所需的費用,你可以繳費靈或信用卡(VISA、萬事達卡、銀聯和JCB)繳交。 網上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至於申領有關登記紀錄或證書的核證副本的費用,則須於領取文件時,以現金或劃線支票/銀行本票繳交,抬頭人請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網上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婚姻登記
如果您未能親身交申請書,您可以書面授權他人將填妥的申請書,交至任何一間婚姻登記處,您的授權人須同時出示所需的證據、授權書、您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及載有您個人資料及簽名的旅行證件副本。 網上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您在申請書/授權書上的簽名須跟您旅行證件上的簽名相同。 申請人可親身領取或授權他人代領結婚紀錄函件/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有關的授權書(SF/MR/54)可於任何一間婚姻登記處索取或於以下連結下載,授權書上的簽名須與申請書上的簽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