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新人定好結婚日子及結婚場地,就可以開始尋找婚姻監禮人/ 證婚律師了! 如新人是教徒,請先盡快找教堂,再找喜愛的神父當婚姻監禮人。 內地居民如欲來港探親或旅遊,必須取得由有關內地公安機關所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相關簽注。 就申領《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相關簽注的事宜,請向有關內地公安機關查詢。 婚禮須在婚姻登記處由登記官主持,或在特許的禮拜場所由合資格的神職人員主持,或由婚姻監禮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
經互聯網辦理預約手續,您可以查詢特定日子各登記處可舉行婚禮的數量和剩餘名額,資料會因應申請情況不斷更新。 您可以清楚核對和重新填寫資料,也可以在完成手續後列印出確認通知書,以供日後參考。 相對於以電話「互動話音系統」辦理預約,網上辦理更加靈活方便。 當網上預約服務推出之後,巿民可經互聯網最多提早3個月加14日先行預約,然後再在約定的日期和時間遞交結婚通知書,大大省卻預早在婚姻登記處門外輪候遞交通知書的時間。 結婚通知書 近年就有婚禮統籌師冒起,專業地為新人安排註冊結婚及婚禮上一切事宜。
結婚通知書: 辦理婚姻登記/婚禮時間
中環、金鐘、灣仔、銅鑼灣、北角、旺角、上水、元朗、沙田、荃灣、屯門、長沙灣/荔枝角、觀塘,有婚姻監禮人替準新人辦理婚姻登記和結婚手續。 星期日結婚:可供選擇:旺角、上水、荃灣、元朗(星期日有附加费$1000和須預約)。 選擇在律師樓平日舉行婚禮,手續全程由律師代辦,費用只是$1900。 婚禮簡單快捷,便服進行,不用穿著禮服,五分鐘完成婚禮儀式,即時簽發有效、合法結婚証書。 結婚通知書 教堂舉行婚禮的場地必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特許的公眾禮拜場所。
婚姻登記處會發信給擬結婚雙方,以覆實舉行婚禮的時間和地點。 除向婚姻登記官遞交擬結婚通知書的訂明費用港幣305元外,法律並沒有規管婚姻監禮人的收費,該收費將由結婚雙方與婚姻監禮人自行議定。 婚姻監禮人在同意為一對新人服務前,必須向他們提供一份書面的收費通知。
結婚通知書: 新娘不是我 反對準新人結婚的4個理由
就結婚紀錄而言,登記資料當事人指結婚紀錄中的新郎或新娘。 在聘用婚姻監禮人前,應向婚姻監禮人索取《擬結婚人士須知》資料單張及《婚姻監禮人實務守則》,並留意有關內容。 申請人須出示證據,證明該舊式婚姻或認可婚姻是在1971年10月7日前在香港締結,並須帶同兩位婚禮見證人作出法定聲明,證明他們當時確曾參加該結婚儀式。 新人要在婚前1個月,於網上查閱婚姻登記處可供證婚的日子,同時於網上預約遞交「擬結婚通知書」,政府需時1個月處理。 答:舉行婚禮的場地必須為特區政府特許的公眾禮拜場所。
若他(們)未能回港辦理有關手續,則須循從香港以外地方遞交擬結婚通知書的方法處理。 結婚雙方到港後,須與婚姻監禮人會面或於辦公時間內前往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並出示其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以及先前遞交的所有文件的正本。 遞交通知書的一方須在登記官前或婚姻監禮人前作出誓章,表明該宗婚姻並無任何血親或姻親關係的障礙,亦無其他法律上的阻礙。 如由婚姻監禮人監誓,有關人士須預留足夠時間讓婚姻監禮人將有關文件送交登記官,以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
結婚通知書: 婚姻登記 處 舉行婚禮費用
答:他們應直接致函香港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索取一份擬結婚通知書表格,並填寫該份表格。 填妥表格後,應盡快以掛號郵遞方式將表格寄回該辦事處。 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為結婚雙方監禮之前,一對新人必須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在場下分別簽署一份聲明書,承認一夫一妻制及婚姻的合法性。 如其中一方或雙方不懂中文或英文,該聲明書的內容須由傳譯員在登記官或婚姻監禮人在場下向該方或雙方以其所操語言傳譯,負責傳譯的人須在聲明書上以傳譯員身分簽署。 如婚禮擬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婚姻登記官證明書」會發給擬結婚的任何一方,或由所委任的婚姻監禮人代領。
當你成功辦理預約後,你可進一步使用網上服務,預先填報婚姻登記所需之詳細資料,這將有助節省你在登記處遞交通知書時辦理手續所需時間。 若你打算於特許禮拜場所舉行婚禮,或由婚姻監禮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婚禮,你可預約一個日期,到你選擇的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該日期為你預約當天之後12個工作天內的任何一天。 在內地,準新人在舉辦婚禮前都會去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領取結婚證。 大多數內地民政局都開設有婚姻登記網上預約系統,準新人可以選擇在網上預約,然後在規定的時間前往登記即可。
結婚通知書: 香港婚姻註冊處|香港註冊結婚的過程
如擬結婚人士計劃於婚姻登記處禮堂舉行婚禮,並已預約遞交通知書及登記預留禮堂之優先籌號,可在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當日,根據所持籌號的先後次序,揀選婚禮的舉行時段。 若擬結婚人士只預約遞交通知書,但不作預留禮堂之優先次序登記,仍可在遞交通知書時,根據有關登記處當時可供選擇的所餘名額,挑選婚禮日期及時間。 婚姻監禮人可代有關結婚人士致函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申請更正結婚證書上的文書錯誤,並提交證明文件以供核實正確資料之用及交回結婚證書的正本以作更正。 要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你須填寫一份申請書(MR35)及繳交翻查結婚紀錄的訂明費用。 你須出示你的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的正本,親身向任何一間婚姻登記處提交申請。 填妥的申請書須連同你的香港身份證副本、載有你個人資料與簽名的旅行證件副本及訂明費用,寄交至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3樓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辦理。
如你們打算在特許的禮拜場所舉行婚禮,你們應與主禮的神職人員商議,定出舉行婚禮的確實日期、時間和地點。 辦理婚姻登記或註冊結婚行禮,已毋須到政府婚姻登記處輪籌排隊,您可以選擇由身為婚姻監禮人的律師代辦婚姻註手續, 不用因額滿而不能夠在良辰吉日簽署結婚證書。 您還可以自選地點共訂婚盟,例如在律師樓進行結婚儀式,由登記到婚禮儀式一條龍。 葉謝鄧律師行自設13個主題具有特式的結婚禮堂,提供一站式的證婚、婚姻登記、婚禮儀式、簽署結婚證書的服務。 如擬結婚人士打算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應在資料表上註明擬舉行婚禮的日期及婚姻登記處。
結婚通知書: 內地/大陸人士來港辦理婚姻註冊登記所需文件及資料
但其實當中的程序和其他所需注意的事項亦不少,稍有差池就會影響你原本美好的一天。 為了輕鬆籌備婚禮,新人大多願意多花一筆聘請證婚律師。 為免當日忙中有錯,新人亦可以將律師的聯絡方式交與一位最可信的親友,為你婚禮當日聯絡律師,並保管好新人及見證人的身份證、結婚證書套、羽毛筆及結婚戒指等。
擬結婚人士可預約一個日期,到所選定的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 可供預約的日期為辦理預約當天之後12個工作天內的任何一天,先到先得。 除非結婚雙方均居於香港以外地區,否則其中一方或雙方必須親自前往婚姻登記處或透過婚姻監禮人遞交通知書。
結婚通知書: 香港婚姻登記處
註銷後的證書須連同「指南」附錄的確認回條(填妥一式兩份),交回辦事處。 婚姻監禮人須重新預備一份結婚證書,並在核對無誤後才主持有關婚禮。 如果你不是登記資料當事人註1、有關人士註2或持有登記資料當事人/有關人士的同意書的人士,你可以親身或以郵遞方式遞交你的要求。 你須在遞交要求時一併提交補充資料,包括你與登記資料當事人的關係、翻查及/或索取有關紀錄的目的、翻查結果和索取紀錄的擬作用途及所有證明文件(如有的話),以支持你的要求。
- 如婚禮擬在特許禮拜場所舉行,或由婚姻監禮人主持,「婚姻登記官證明書」會發給擬結婚的任何一方,或由所委任的婚姻監禮人代領。
- 準新娘/準新郎最早可於擬結婚日期12個月前遞交申請表。
- 在聘用婚姻監禮人前,應向婚姻監禮人索取《擬結婚人士須知》資料單張及《婚姻監禮人實務守則》,並留意有關內容。
- 証婚地點可選在律師樓或其他地方(如酒樓、酒店、會所、家中、甚至某些教堂等等) ,婚姻監禮人証婚服務令準新人選擇婚禮的日期、時間及地點更富彈性。
- 可能你因為錢或時間而選擇簡單註冊結婚,或者不屑那公式化的婚禮形式,但蜜月旅行一生人一次,是你和另一半步入人生新階段後的第一次旅行,不可輕率略過。
- 擬結婚通知書的展示 通知書的第I部分將在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及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和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公開展示最少15整天。
- 一般而言,新人聘請證婚律師多是打算於特許禮拜場所舉行婚禮,或由婚姻監禮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婚禮,律師為方便工作,會在閣下婚期三個月前要求大家填寫有關表格。
確保填寫的資料無誤並合符法定要求,登記官會在遞交「通知書」後最少15天,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這張證明書,代表閣下可於三個月有效期內舉行證婚。 結婚通知書 因此,婚姻登記官建議辦理排期結婚的最後限期為婚前1個月,以減低延誤的風險,保障您們的利益。 可享用更靈活的證婚服務,簽發的結婚證書,與政府婚姻登記處發出的有等法律效力,可在內地或全球各地使用。 在香港結婚,只是拿到合法結婚證明,不會帶來其他好處,例如香港居留權。 結婚通知書 結婚通知書 政府婚姻登記處不是唯一可以結婚的地方,愈來愈多人會選擇有婚姻監禮人資格的律師,在律師樓登記和完成婚禮,取得結婚證。 政府婚姻登記處的弊處,是設輪籌制度,每天派派籌限制處理人數,先到先得,遲便落空,律師樓沒這限制。
結婚通知書: 香港婚姻註冊處|香港註冊結婚的條件
繳費可用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港幣支付。 同意書的表格(表格MR 4)可向婚姻登記處(大會堂婚姻登記處或紅棉路婚姻登記處除外)或透過婚姻監禮人索取。 重要聲明:生活易會員於本網站內所發表的全部內容為即時更新,因此生活易不會預先審查任何內容,並不會保證其準確性、完整性及質量。 此外,會員所發表的全部內容均屬個人意見,並不代表生活易之言論及立場。 有新人在宣讀結婚誓站的一刻緊張得口齒不清,為另一半套上結婚戒指時手震,建議準新人可在婚前練習一下結婚誓詞。 今晨(18日)7時19分,有行山人士途經大帽山道近禾塘崗時,在路邊發現一批財物,包括外套、平板電腦、充電線及食物等,擔心有人山野活動期間遇事墮山,於是報案求助。
- 你仍然可透過網上預約一個日期,到你所選定的婚姻登記處遞交通知書。
- 屆時並須出示擬結婚雙方的香港身份證,或旅行證件、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 若你選擇親自前往婚姻登記處遞交,你可經網上預約。
- 在內地,準新人在舉辦婚禮前都會去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領取結婚證。
- 婚禮須在婚姻登記處由登記官主持,或在特許的禮拜場所由合資格的神職人員主持,或由婚姻監禮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
- 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為準婚或新婚人士提供婚前輔導,以應付同住的難題、促進個人成長和培育和諧的伴侶關係,以及提升性生活質素。
網上遞交婚姻登記所需資料你所遞交的婚姻登記所需資料,部分將用於擬備通知書及結婚證書,你應確保你所遞交的資料正確無誤。 如遞交的資料有誤,你可於赴約當日,在遞交通知書時更正。 擬結婚人士的婚禮可在婚姻登記處由婚姻登記官主持,或在特許禮拜場所由合法的神職人員主持。 擬結婚人士亦可聘用婚姻監禮人,在任何時間於登記官辦事處及特許禮拜場所以外任何位於香港的地方主持婚禮。 如通知書於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或婚姻登記處遞交,繳費可用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港幣支付。 如擬結婚的任何一方在擬結婚當日未滿21歲,但年滿16歲而又非鰥夫或寡婦,在遞交通知書時必須向婚姻登記官出示《婚姻條例》附表3所指明的有關人士的同意書。
結婚通知書: 註冊時新郎及新娘宣讀的誓詞
婚姻監禮人須於婚禮完成後的7天內,將該婚姻狀况聲明書連同結婚證書副本、已填妥的聲明書及其他有關文件副本,交回辦事處。 請注意,親身發出通知書的一方,須爲未能出席的一方於通知書上申報其婚姻狀况,並爲其在婚姻狀况欄內選擇及圈上適當的婚姻狀况。 如你們打算在婚姻登記處舉行婚禮,請在資料表上註明擬舉行婚禮的日期及婚姻登記處。 在收妥經認證的通知書、有關訂明費用及證明文件後,你會獲發信確認預約詳情。 為方便因額滿關係未能按你意願安排婚禮而須另作安排,你可於資料表上提供多於一個日期及婚姻登記處的選擇,你亦可提供你的電郵地址以方便聯絡。
結婚通知書: 香港婚姻註冊處|香港註冊結婚的誓詞
有關辦事處會於七個工作天內把抽籤結果以書面方式通知申請人,中籤的申請人須於通知書發出後七個工作天內攜同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到有關辦事處繳付費用,並簽妥及交回承諾書。 如申請人以郵寄方式繳付有關費用,須連同簽妥的承諾書及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寄往有關辦事處。 申請人亦可於每月最後一日或該日之後的下一個工作天,到有關的分區辦事處申請未來12個月內未被預訂的場地或時段。 申請人須於擬結婚日期前至少兩個月遞交申請表(例如:婚禮擬於二零一五年六月舉行,預訂場地的申請表最遲須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送達有關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