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合約有效期間內,乙方應充份瞭解並遵守甲方所頒布之一切政策、辦法及規章,該等政策、辦法及規章,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之工作規則、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聲明、行為規範、清廉政策等。 乙方經甲方僱用後應經三個月之觀察試用期,若其表現未達甲方標準,觀察期得視情況延長之,若持續無法達成甲方期待,甲方得依勞基法予以解聘。 乙方通過觀察試用期後即可依自身需求申請購買工作用之 3C 設備,額度上限為壹拾肆萬肆仟元整,所購買之 3C 設備,於三年合約期滿後可無償贈與乙方。 (一)勞動事件法第48條:「勞工所提請求給付工資、職業災害補償或賠償、退休金或資遣費事件,法院發現進行訴訟造成其生計上之重大困難者,應闡明其得聲請命先為一定給付之定暫時狀態處分。」。 如果雇主無法證明有終止事由,又或違反禁止解僱規定,又或一下子就終止勞動契約了,那麼雇主的終止,很可能就是違法的。
如不知道答案便應該直說不知道,而不要嘗試編造一個答案。 若果閣下作供時故意說謊,便會犯下故意作虛假證供罪,並可能因此而被起訴。 如另一方的證人經已作出對閣下有利的回答,閣下應立即提出下一條問題( 或結束盤問),以免證人再作任何解釋。
終止僱傭合約範本: 賠償責任
雖然於下午1 時至2 時他身在工場,但他並非按照僱傭合約、在僱主同意下或根據僱主的指示,為執行工作或接受培訓而留駐工場當值。 在計算最低工資時,該工場在下午1時至2時期間並非《最低工資條例》所界定的僱傭地點,因此計算最低工資的工作時數並不應計入該段用膳時間。 按照僱傭合約,僱員於上午9 時至下午1 時,以及下午2 時至6 時在公司工作。 此外,他在僱主同意下或根據僱主的指示,於下午6 時至7 時期間超時工作。 該僱員由上午9 時至下午1 時以及下午2 時至7 時的時間,均屬於計算最低工資的工作時數。 如僱員在香港以外於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身體受傷或死亡,而其僱傭合約是在香港與僱主訂立,以及有關僱主是在香港經營業務的人,則該僱主亦須負起《僱員補償條例》的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_日就_____合作事宜簽訂了一份《合作協議》,現因特殊原因並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予以解除,並確定《合作協議書》自始未發生法律效力。 3.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在上海進行仲裁。 2.2解除《勞動合同》不會導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會導致任何一方存在訴訟和潛在糾紛的可能性。 終止僱傭合約範本 賠償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協議。 使用者瀏覽及使用本網站各項服務,即表示已知悉並同意”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及”使用條款及免責聲明”的內容。 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計算公式:( 每月工資x 2/3)x 可計算的服務年限。
終止僱傭合約範本: 2. 工作時間與地點¶
根據僱傭合約的條款,終止合約通知應以書面方式作出。 口頭通知是不足夠,而很容易就會被另一方拒絕承認收到通知。 僱員被即時解僱:僱員如犯嚴重過失(即故意不服從僱主合法合理的命令、行為不當、犯有欺詐或不忠實行為、或慣常疏忽職責),僱主可即時解僱僱員,無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
向自己的證人發問時,避免問到一些自己完全不知道答案的問題。 因此,閣下必須於出庭前與證人面談,以了解他們對事件之認知程度。 閣下可盡量尋找多些證人出庭作供,但亦要評估他們是否可靠。 一位可靠的證人往往會比數位差劣的證人更有說服力。 若審裁官相信申索書已送達被告人,且確認申索人所提出的申索是真確的,審裁官可在被告人缺席的情況下判申索人勝訴。
終止僱傭合約範本: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雇主敗訴確定時,這段時間因為沒有幫勞工保勞保,有可能會衍生最後勞保給付短少等問題,這時候勞工也要求雇主負責。 勞動基準法就雇主得單方終止勞動契約之事由,業於勞動基準法等有關勞動法令有明文規範,例如該法第11條、第12條及第13條但書規定等。 即使判定債務人提交上訴許可申請,並不表示有關裁斷或命令必須擱 置。 然而,審裁處、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或上訴法庭可按其認為適當的情況,下令暫不執行該裁斷或命令。 因訴訟雙方不能聘用代表律師,審裁官會於開審時為雙方簡介審訊程序及將會涉及的法律問題。 如閣下仍感不安,可於出庭前向審裁處職員索取一些初步資料。
如何界定一名僱主即時請辭員工是基於「正當理由」,而不是像以上案例引致糾紛并賠償? 較為保險的方法是,咨詢有關的專家或顧問公司的意見,以第三者的角度判斷員工的工作能力和行為表現是否符合企業運作的需求,因此再決定是否即時解僱員工,避免公司的形象受損。 有一員工A加入公司8年晉升為公司董事,老闆提出指示「只要出售機器的價錢足夠請同事吃一頓晚飯便可以了」。 然後A在老闆不在港期間,以4千港元的低價出售了兩台不再使用的舊打磨機,老闆以犯下了極嚴重的過失將員工A即時解僱,最後公司被A告上法庭并獲取16萬賠償。
終止僱傭合約範本: C. 法定最低工資
如閣下並非被僱傭條例列明的有效理由解僱,亦可以向僱主提出申索 (請參閱有關「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之問答。 若然一名女僱員在通知僱主懷有身孕前,已經被其僱主解僱,她可以在獲悉被被解僱後,即時向僱主發出懷孕通知。 可是,如分娩日期比預產期為早,產假亦可以在分娩日期起開始。 在此情況下,僱員應該在分娩日七天內通知其僱主有關的分娩日期,並通知其僱主她打算放10個星期的產假。 應支付員工的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可因強積金之供款(僱主供款部分)而減少,但須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服務年資有關的款額為限。
既然如此,為何不考慮咨詢有關的專家或顧問公司的意見,甚至可以將人力資源管理的一系列行政工作外判給有經驗的公司處理,這樣便能大大的減少公司內部花費在HR行政工作上的投入。 而長期服務金則需要僱員滿足相應條件,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5年,但不能因裁員或遭即時解僱而離職。 因此在第一部分我們說過,解僱員工的方式會影響員工最終可獲得的長期服務金,若員工被僱主單方面即時解僱,則很有可能會失去長期服務金。 小提醒:如果家傭或僱主在沒有通知,或沒有支付代通知金的情況下終止合約,他們必須確保有足夠證據去證明。 如果沒有合理原因去終止合約,不利的一方可以通過勞工處程序申訴追討代通知金。
終止僱傭合約範本: 勞工處
除遣散費外,僱主必須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向其僱員支付所有終止合約款項。 在任何情況下,僱主必須在合約終止或屆滿日起計不多於七日內繳付有關款項。 只要僱主及僱員不違反《僱傭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他們可以自由地商討以及確認僱傭條款。 如有任何試圖消除或減低有關勞工法例所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之僱傭條款,即屬無效。 勞工處亦編製了一份僱傭合約樣本,為各僱主及僱員於草擬僱傭合約時作參考用途。
可是,若然實質上僱主與僱員的關係仍然存在,即使僱員已被標籤為自僱人士,他們仍然可以享有僱傭條例以及其他勞工法例賦予的福利(視乎法庭就實際情況而作出之判令)。 如一名已懷孕的僱員出示一份醫生證明書,而醫生認為該名僱員不適合處理重物、在會產生對懷孕有害的氣體之地方工作或處理其他對懷孕有影響的工作,則僱主未必能分配有關工作予該名僱員。 如僱員已進行該工作,其僱主必須在14天內將僱員調離有關工作。 僱主如未能向已懷孕的僱員發放產假,或未能向合資格的懷孕僱員支付產假薪酬,會被檢控。
終止僱傭合約範本: 傭工方面
甲方茲依據本合約條款及規定僱用乙方,且乙方亦同意擔任甲方全端網站工程師一職。 終止僱傭合約範本 勞工如因個人因素而欲終止勞動契約,得依勞動基準法第15條及第16條規定提前預告雇主。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終止僱傭合約範本 勞資審裁處為市民解決勞資雙方的金錢糾紛,程序簡單快捷,所需費用不多,而索償款額並無上限。
- 免責聲明:請注意,所提供的信息雖然權威,但不保證其準確性和合法性。
- 由於非工作時數的時間,不會用於計算最低工資。
- 僱員若然想就遣散費向僱主提出申索,他們應在裁員 / 停工的三個月內,向僱主送達一份書面通知。
- (四)可能衍生的問題在於,如果勞工最後敗訴的話,雇主為了請求勞工返還之前給付的錢,會再對勞工起訴,造成雙方訴訟的浮濫;另外,勞工如果沒有錢返還的時候,雇主可能會有無法拿回來的風險。
- 但如只是單方面預期僱員會於小休後返回舊工作崗位,便不足以證明僱傭期沒有被中斷。
- → 由於(2)少於(1),僱主除支付薪金5,500 元外,也要支付額外報酬114 元﹝5,614 元- 5,500 元﹞,即合共5,614 元,以符合最低工資的要求。
- 如僱員的工資期並非公曆月,備存總工作時數紀錄的金額上限(即每月11,500 元的金額上限)會按比例計算。
- 只要給予對方一個月通知或一個月代通知金即可。
您需要列出一個清單來計算您必須付給他/她的費用。 如有爭議,雙方都可以在簽署通知書時要求第三方在場。 1.2《勞動合同》解除后,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無須承擔《勞動合同》項下約定的須由該方承擔的任何義務與責任。
終止僱傭合約範本: 工作時間
協議資遣:勞雇雙方談好以勞動基準法第11條各款作為終止作為終止由,來終止勞動契約,資方要按雙方講好的金額給付資遣費(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572號民事判決)。 勞工為行使上述第14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之契約終止權時,應注意同條第2項規定之除斥期間,須於知悉其情形之日起,30日內為之。 但第6款情形,勞工得於知悉其損害結果之日起,30日內為之。 需注意的是,雖然當就該工資期須支付僱員的工資達到每月11,500 元或以上時,僱主備存的工資及僱傭紀錄可以不包括該僱員於該工資期的總工作時數,但僱主仍須向該僱員支付不少於最低工資的工資。
- 上述案件的爭論點是:如一名僱員因工受傷,而其永久傷殘是由於工傷及本身原有的疾病而造成,那麼法庭在計算有關賠償金額時,是否需要扣除傷者受原有疾病影響而受損害的那個數額?
- 協助和教唆外傭逾期逗留的人士同樣可能遭受刑事檢控。
- 話雖如此,閣下絕不能向審裁處提交虛假證據。
- 確認必須提前終止合約後,首先便是要通知外傭。
除甲方同意給予乙方總計人民幣 元的款項之外,任何一方無須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錢款、費用。 乙方同意,該等錢款為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錢款,除此之外,甲方沒有對乙方負有任何其他債務。 1.1乙方向甲方提出並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解除雙方已簽署的《勞動合同》。
終止僱傭合約範本: C. 終止僱傭關係及所需之補償
高等法院上訴庭有一案例 (Wong Man Sum v Wonderland Sea Food Restaurant O/B Long Yield Co. Ltd.) 可作參考。 如勞資審裁處沒有作出復職或再次聘用的命令,則無論僱主是否須支付終止僱傭金額給僱員,勞資審裁處可在適當的情況下,裁定僱主須支付不超過港幣十五萬元的補償金給僱員。 關於上述 項,有很多僱員行為不當之例子可被認為是更改僱傭條款之合理理由,其中包括: 經常遲到、於辦工時間醉酒及披露公司機密資料等,在問答一提及的即時解僱理由亦包括在內。 舉例:如果閣下以裁員為理由而解僱員工,則仍然應該向員工發出預先通知或代通知金。
終止僱傭合約範本: 勞動契約之終止
中文及英文都是香港的法定語文,如有需要,審裁處會提供即時傳譯服務。 如閣下並非使用英文或中文(廣東話)作供,審裁處亦會安排一名合適的翻譯員給閣下。 因作出有關安排需時,閣下應盡早通知審裁處職員。 調查主任將知會閣下有關被告人所提出的付款建議。 如雙方均同意付款日期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調查主任將準備一份和解條款表格供雙方簽署。
終止僱傭合約範本: 如何計算「工作時數」?
建議購買機票前,雙方需就出發日期有共識及簽署同意書,避免有人反口,變相浪費機票。 終止僱傭合約範本 Tips:僱主可以為外傭購買一張有效期一年的經濟客位機票,由外傭自行因應自己的需要安排,較為有彈性及避免浪費。 無論是否用現金支付,每當你履行僱主的責任根據合約和勞工法支付了你的外傭任何金錢,亦建議雙方簽署作實,然後給外傭一份副本,避免有任何爭議。 在購買機票前,僱主可先與傭工確認離港安排(如離港日期、目的地),以便雙方有足夠時間處理相關事宜。
→ 由於(2)少於(1),僱主除支付薪金5,500 元外,也要支付額外報酬114 元﹝5,614 元- 5,500 元﹞,即合共5,614 元,以符合最低工資的要求。 $6,237→ 由於(2)不少於(1),因此他的月薪及超時工作工資合共7,140 元已符合最低工資。 → 在判斷該僱員的工資是否已符合最低工資的要求時,該筆1,000 元的佣金,會計算在1 月份的工資內,而不算作3月份的工資。 在Cathay Pacific Airways Ltd v Wong Sau Lai一案中 ,法官指出僱主在普通法下有責任去合理地照顧僱員的安全。 儘管現有很多關於職業安全的法例,但該項以普通法訂立的責任仍保持其重要地位。 若僱主並非在上述期限內獲悉有關事件,則須於知悉死亡事件後7天內,或知悉非致命的工傷事件後14天內,向勞工處呈報。
《僱傭條例》中有關年終酬金的條款適用於受僱於連續性合約的僱員,但有關僱員亦必須是根據僱傭合約條款(包括以書面或口頭訂立之合約及包含明示或隱含的條款)而有資格從僱主身上獲得年終報酬。 根據上述案例,如僱主曾經以說話或其他行動表示,儘管有關合約會被終止,但雙方的僱傭關係仍會保持,則那一連串少於24個月的僱傭合約仍會一併被視為單一的合約。 但如只是單方面預期僱員會於小休後返回舊工作崗位,便不足以證明僱傭期沒有被中斷。
終止僱傭合約範本: 家庭傭工的標準僱傭合約樣本 ID407 Chinese translate version
有關款項備妥後,審裁處的會計處便會通知閣下(即申索人)前來領取。 詳情可參閱勞工處印備的《法定最低工資制度下殘疾人士的生產能力評估》的網頁。 終止僱傭合約範本 如果工傷病假超過3 天但不超過7 天及沒有導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僱傭雙方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達成補償協議。
如證人只依照閣下的「講稿」作供,審裁官便會對證人有一個不良印象。 如被證實故意作虛假證供,有關證人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在勞資審裁處進行訴訟的人士不能聘用代表律師,因此,閣下通常要親自出庭應訊 。
終止僱傭合約範本: 參考資源
閣下可預先將需要提出的事項寫在筆記簿內,以便於回答問題時參閱。 如閣下不盤問另一方的證人,便可能暗示不反對他們的證供。 但閣下亦不應純粹為表反對,而刻意提出一些瑣碎無聊或與案件無關的問題,否則可能會令審裁官覺得煩厭。 如案件還需要其他資料或證據,審裁官可以將案件押後,另定日期續審。 除在審訊時作出的口頭證供外,閣下亦可提交與案件有關的物品作為證據,例如文件、相片、或錄影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