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打算入市的準買家,為免因按揭問題而撻訂離場,在作出入市決定前,宜小心計算自己的負擔能力。 細訂大訂 這不會將原有文件從物業紀錄冊上刪除,而是在另一份文件登記證明已解除,買家可委託律師幫忙查核,以免影響日後轉售。 如賣家到交易日仍未解除釘契,就可能要違約而賠償買家損失,包括樓市升值後的差價、佣金、律師費用、退訂等。
3)摸貨轉售不果有一種短線炒賣投資叫「摸售」,即買家與原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在簽署樓契前(即簽署樓契及支付餘款前),將買賣合約權益轉讓給另一位買家,以賺取售價差額。 無錯,這種「因了解而分開」,除了是講「人」及「樓」之外,亦都講「人」及「人」的那種「分開」。 急需現金周轉 細訂大訂 – 申請銀行貸款快則需要花費一個星期時間,慢則申請銀行按揭可以花上以月計的時間。 反之,財務公司的貸款申請手續較為簡單,審批亦較快。 因此急需資金周轉應急的客人便有需要到財務公司申請貸款。
細訂大訂: 物業以現狀出售
買家律師草擬樓契後,由賣家律師審核,核對無誤後,買賣雙方可於指定成交日,往其律師樓簽署有關樓契。 查詢律師樓費用時,記得要問律師樓quote的價是不是「全包」,有沒有隱藏收費。 交吉賣還是連租約賣:如連約賣要看清租約有沒有隱藏條款。 細訂大訂 如樓齡高而是連約賣,要問清銀行是不是需要驗樓,要解決如租客拒絕開門驗樓如何處理。
- 此類「撻訂」幾乎可視為回歸前樓市暢旺時,買家買籌的翻版。
- 因此在選定單位後,最重要是查家宅,這部份代理有義務解答,例如單位是否凶宅,有沒有法庭命令(即各種原因的「釘契」),有沒有維修令或欠政府錢等。
- 在正常的情況下,準業主交付訂金時,需交出抬頭寫有律師行名稱的支票,再由律師行向賣家發支票,律師行會要求準買家簽收,及取回支票的影印本。
- 樓價餘額會由買方於完成「交易日」支付給業主,交易會在列明之指定日期或之前完成。
- 故此,更換自住物業,筆者建議,盡可能拉近兩宗買賣簽訂臨約的時間,確保不要落錯車,反正貴買貴賣,換了一間「啱心水」的住宅必然是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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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訂大訂: 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及落細訂
當大家簽正式買賣合約,付了大訂之後,悔約的代價便有所不同了。 因為正式買賣合約理論上是「必買必賣」協議,如果此時悔約,代價除了賠訂及代理傭金外,對方還有機會追討損失。 例如買家以600萬元向業主買入單位,在簽正式買賣合約後一個月悔約,但其後樓價下跌,業主重新放售後只能以550萬元成交,這50萬元的差價業主是有權向買家追討賠償。
細訂中介話要即開票比業主, 否則會比人賣左, 中介會比查証份野你核對對方的ID是否業主啊. 另外有冇糧單, 固定薪金, 稅單之類, 有齊供款額又唔過50%, 問題好細, 好多銀行都會借…. 張翹楚說,如心儀屋苑式的物業,不妨做定功課,多看不同類型單位,增加對物業的認識,一旦遇到筍盤可即時出票落訂,增加買平盤的機會。 置業乃人生大事,如果無殼族打算狗年榮升業主,入市置業前就要做足功課。
細訂大訂: 成交日前或當日驗收單位
這些僭建或改建可構成業權瑕疵,成為準買家的踢契理由。 如果售價低於100萬元以下的物業,買賣雙方可以委託同一律師處理買賣事宜;若售價高於100萬以上物業,則買賣雙方需委託不同律師處理。 由於早前曾發生一些律師行挪用客戶訂金,而被律師會接管的律師行,故準買家在選擇律師行時也需要小心。 同樣地,在「臨時買賣合約」中,也要列出「買方」即準買家的姓名、地址及身分證明號碼。 若準買家為一間「有限公司」,也需要在臨約中列出「有限公司」的名稱、其商業登記號碼、及註冊地址。
例如你買一層400萬物業,先落了5%細訂,即是20萬元,大訂便只需付20萬元。 如果細訂落3%,即12萬元,大訂便需要付28萬元。 跟買保險一樣,簽臨時買賣合約都有冷靜期,如果買方簽完臨約後5個工作天內取消交易,即放棄已支付樓價的訂金,除非超過5個工作天,否則賣方有權向對方索償。 簽訂臨約後,買家便要開始找律師及申請按揭,兩邊同時進行。 按揭方面,只需提供臨約及入息證明給銀行,便可展開按揭申請,建議找一至三間銀行查詢息率及回贈等條款,但不宜找太多,否則有機會影響個人信貸評級。
細訂大訂: 【非固定收入按揭】非固定收入如何界定? 申請按揭文件要注意什麼?
想避免撻訂陷阱,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買方要確認支票戶口有足夠存款。 萬一「彈票」,則會視為悔約,屆時業主有權殺訂,導致不必要的損失。 付了大訂後,到成交日臨近前,買方最好提前數天進行單位的最後檢查,以確保能順利交吉。 通常在買家做了收樓前最後檢查後,到成交日收樓前,都不會有人進入該單位,同時這段期間,律師樓也會查明賣家所提供的樓契、有沒有拖欠任何費用、再簽訂相閞文件。
買家撻訂的代價,除了要被沒收訂金,還要支付相當於樓價2%的買賣雙邊代理佣金。 從以上5個例子,無論一、二手樓買賣,若果簽署合約後取消交易,買家所賠償的數額不算低,最高也要100多萬元,可見置業決定不能太倉卒。 特別是買一手樓,買家容易受到售樓處氣氛影響而未有深思熟慮,於是下了決定,之後盤算過後才放棄交易。 但凡物業買賣,都需要簽署買賣合約,無論是臨時買賣合約或正式買賣合約,只要買方在簽署後決定悔約,需要被賣方沒收訂金,俗稱「撻訂」。
細訂大訂: 樓市資訊 | 香港置業
留意正式買賣合約簽署後,便立即構成「必買必賣」條款,即除非業權出現問題,否則合約任何一方均必須完成這項交易,否則視為「撻訂」,並須作賠償。 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4日,買賣雙方就會再簽正式買賣合約,買家亦在這天交「大訂」,這裡就講講一般步驟及注意事項。 行到這一步,地產代理會慢慢退場,協調交易的角色,由律師頂上。 買賣雙方需委託律師,由律師代進行查冊、草擬正式買賣合約、打釐印等瑣碎事項,因此要準備一筆律師費。
- 然後買方律師就會將買方已簽署的正式合約連「大訂」送交賣方律師。
- 如雙方簽完臨時買賣合約後,唔簽正式買賣合約,放棄交易,就要按條款賠償予另一方。
- 金融科技平台ROOTS上會打造香港首創網上按揭申請表,一次過免費幫客戶向多間銀行遞交申請,無須再踏入銀行分行用手填表。
- 另外,為得到最低的利率,買樓前也要盡力保持優良的信貸評級,否則即使你收入很高,若評級惡劣,輕則要付高昂息率,重則銀行會拒絕批出按揭。
- 若你對物業有興趣,亦應與原業主商議搬遷安排,甚至作書面聲明。
- 然而,過去數年連串的假業主事件,促使地產代理執行新指引,大細訂均要經律師樓對數,並確認沒有資不抵債及業權人身份後,才可以交付賣方。
買家則須於成交前往有關單位驗樓,確保一切妥當,才通知代表律師將樓價餘款和簽妥之樓契送交賣方律師。 買家透過地產代理睇樓,均須簽訂「地產代理協議 – 買家適用」 (俗稱「睇樓紙」)。 若三個月內,買家成功購得該單位,須付應繳之佣金給有關地產代理。 佣金是作為地產代理服務的收費,也是差不多唯一的收入來源。 當然,為了遵守競爭條例第一行為守則(禁止反競爭的協議)地產買賣佣金的1%並非公價所以其實買家係可以講價。 細訂大訂 其四,如果是連租約出售,就要主動了解租約條款、按金、租客情況等,畢竟如果租約期少於3年,是未必要是註冊處登記。
細訂大訂: 程序 一、簽署「睇樓紙」
該客人在爭議階段沒有清繳$1000的信用卡年費,事件最後不了了之。 原來在環聯信貸評級中,信用卡公司當作撇賬write-off處理並登記在客人的TU 細訂大訂 report中,導致銀行不批出按揭。 單以銀行按揭為例,常見的誤會是買家名下沒有物業,但有為他人按揭作擔保、又或沒有樓按,但其他債務負擔重、又或單純是欠缺齊全的入息證明,都可以是銀行拒批樓按/批不足買家目標金額的理由。
其實大多數銀行均有提供免費預先批核服務,買家可提交所需文件進行預先審批,銀行按揭專員亦會就買家不同的情況及需要提供專業意見,助買家解決置業問題,使成交過程更輕鬆順利。 買方須於交易當日或之前簽署按揭契約,交易日期由買賣雙方協議,常會訂於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一個月內。 銀行會於買方簽定按揭契約後,將借貸的款項付予賣方。 買賣雙方確定了交易價格、交易日期等基本條款後,須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俗稱臨約,買家需支付臨時訂金,俗稱細訂,一般為樓價3%至5%不等。 找到心儀物業後,下一步便要找銀行對物業作初步估價,以釐定按揭利率或還款年期等按揭條款。 收到銀行估價後,買家可以透過物業代理再與業主議價,至到雙方都滿意為止。
細訂大訂: 撻訂原因: 按揭保險最高按揭成數上限(現樓)
買樓作為人生大事,準買家不但是要一個屬於自己的安樂窩,更能擁有一個可保值的資產。 現時大部分一手新樓都索價驚人,因此不少人會先選擇購買二手樓上車,由於這牽涉到巨額金錢更關乎到終身,因此在買樓前應做足準備,了解每個步驟,讓自己能安心地完成這一人生里程碑。 小妹在此勸戒各賣家,唔等錢洗先好賣樓,依家買賣樓宇落訂要經律師樓,細訂,大訂加埋10%,足足搞左個月先去到賣家戶口,唔等錢用又好憎層樓嘅先好賣。
另外,購買樓花住宅的買家,可選擇即供付款方式緊貼銀行估價,避免樓市波動以致估價不足而需要提高按揭成數或增加首期成本。 先計算買樓總支出,再向銀行或貸款機構查詢按揭方法,評估自己的財務狀況,決定哪種價位的樓盤可負擔。 一手樓的支出通常比較容易計算,因為有不少雜費會由各大發展商為買家支付,如律師費、經紀佣金,甚至部分的印花稅。
細訂大訂: 按揭計算機
雖然原業主在出售物業義務上會還原物業,但如何還原,已改建或進行工程的部份又如何處理,一樣要由新舊業主先行協調,以避免最後交樓就單位狀況時有爭執。 「睇樓」最重要的其實是要了解物業的現有狀況,這對購買二手物業尤其重要。 若你對物業有興趣,亦應與原業主商議搬遷安排,甚至作書面聲明。 所以近來很多人都建議成交期最少要有3個月,另外有人提議可以在簽臨約時加入可以延長成交期的條款,一旦遇到突發情況也有緩衝時間。 基本上,成交期是買家和業主私下協議,沒有明文規定要多久。
細訂大訂: 申請 9 成按揭需要甚麼條件?
如果單位用來放租,您更可升級買業主版本的家居保險,保障因租戶造成的損失。 一般簽臨約後 14 日雙方會再簽正式買賣合約,此時您要再付「加付訂金」,俗稱「大訂」。 想知賣家的叫價是否合理,最簡單就是上銀行網站進行免費估價。 其他的市價或所謂「行情」的走勢,可瀏覽千居《樓價走勢》篇章。 據成交紀錄冊顯示,涉及單位為逸南16樓F室,屬一房間隔,實用面積264平方呎。
細訂大訂: 第6步 簽署正式買賣合約
以現時普遍上車盤樓價介乎400萬至600萬元計,樓價400萬元物業稅率2.25%,即9萬元;樓價逾400萬至442.857萬元,稅款為9萬元加逾400萬元款額的10%。 至於超過442.857至600萬元的樓盤,稅款為樓價的3%,以樓價600萬元為例,須付印花稅18萬元。 美聯物業住宅部行政總裁布少明補充,年輕人若有意置業,今年需留意息口走勢,入市前要清楚自己的財務承受能力。 供樓並非一兩年間的事,年期最少逾10至20年,最重要是量力而為。 在報紙上,經常會讀到哪個新盤又有買家撻訂,發展商殺訂也相當於一兩個單位售價的情況。 選用建築期付款,則要視乎建築期時間而定,如果是24個月,現時難以預測兩年後市場波動,以及當時銀行估價。
細訂大訂: 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落細訂
除非雙方在臨時買賣合約列明「必買必賣」的條款,否則一般金額的賠償就可以作為賠償的代價。 由此可見,臨約包含的內容非常廣泛,買家簽約前應該與經紀和賣家釐清所有細則避免誤會。 另外要留意的是,臨時買賣合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其中一方想取消合約就需要履行合約精神及合約責任向另一方作出賠償。 賣方把所有業權契據(顯示該單位擁有權的業權文件)交給其代表律師,並由賣方律師轉交買方律師審閱。 如果所有契據均存放在現有按揭之承按人(通常是銀行),賣方律師便要安排銀行發放有關契據並轉交買方律師。 【物業買賣】律師職能及注意事項 早前律師樓被律師會接管一事,令置業人士找律師處理物業買賣時更加留神。
「臨時買賣合約」中,需要列出「賣方」即業主的姓名、地址及身分證明號碼,作為辨認業主的身份。 地產代理需在買賣雙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前,查核業主的身分證及土地註冊處記錄,以確保賣方為註冊業主。 若賣方是一間「有限公司」,則需要在「臨時買賣合約」中列出「有限公司」的名稱、其商業登記號碼、及註冊地址。 因此在簽訂臨約後至,業主必需要做足準備,例如確保自己有足夠資金,又向銀行了解過自己是否有足夠資格申請按揭,律師樓方面亦幫你查冊過,確保物業沒有問題等等。 若然對交易有任何顧慮,就千萬別簽,否則便損失慘重。 臨時買賣合約並沒有標準格式,建議瀏覽香港律師公會網站看看臨時買賣合約樣本。
細訂大訂: 最新留言
否則對於需要賣樓資金,以支付新購物業尾數的換樓客,最少會有數天的居所真空期,而需要搬兩次屋,難以做到無縫交接的情況。 按揭舊制下,只有600萬或以下物業可敍做九成按揭,於樓價續升的情況下,高於600萬的物業無法做高成數按揭,令樓換樓的難度大增。 細訂大訂 不過政府於2022年放寬按揭成數後,樓價1000萬已放寬至可做9成按揭,令樓換樓大計重現曙光。 有意換樓人士記得要了解清楚賣樓、買樓的程序及陷阱,避免「落錯車」的風險。
同時,若業主將單位重售後,作價較原本成交價低,業主也有權追收單位差價。 當然,業主有責任以市價重售單位,但二手樓買賣始終不及一手樓透明,所謂市價也只是一個範圍,這個被追收重售後差價的風險並不小。 這種情況下撻訂的買家,一般因為計錯數、誤會了自己的供樓能力,結果發現銀行根本不能批出按揭,只好忍痛放棄訂金。 【另類物業】凶宅估價按揭大拆解 近些年,不少「百無禁忌」買家為了尋找置業捷徑,考慮不如購入凶宅,不單樓價分分鐘可以比同類單位平一至三成,仲有買到筍盤的機會。 其實如果想避免繳交印花稅,買家可以問賣方是否願意在不需要賠償下重簽臨約,不過這個就要視乎買方與賣方的談論結果。 簽完臨時買賣合約的14天內簽正式買賣合約就不再需要打釐印。
萬一遇上買方撻訂的情況,更可淨袋售出物業的細訂,並重售單位。 對於需要賣樓資金,以支付新購物業尾數的換樓客來說,最理想是完成出售單位的所有手續及收到尾數後,才簽臨約購入新物業。 然而,一賣一買簽臨約的日子,相隔最少一個多月,若擔心期間樓價升勢太急,不少人會考慮在賣樓成交日前偷少許時間。 不過,相關操作有附帶條款,例如需要用同一間律師樓處理兩宗買賣,銀行亦可能與律師樓確認賣出單位的交易狀況。
單位於2021年6月11日以681.3萬元沽出,呎價為25,807元,當時採用發展商提供的建築期付款計劃,即買家需要在收到由發展商發出的書面通知日期後的14天內支付餘下樓價90%。 一個叫價500萬的單位,隨時銀行只估到450萬元,雖說若真的以500萬元成交了,銀行也可能會按500萬元去批按揭,但這個也是鋤價的好理由,能議低10至20萬元成交當然更好。 2)找到更理想的物業有情況是買家落了細訂後,發現同一屋苑另有條件類近的單位正在放售,叫價更平,買家計過,買新物色的單位,即使撻訂亦有賺,就會放棄訂金,退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