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方法會因應訂單類別、性質、顏色要求、檔案容量或頁數等而有所不同。 電子提示服務的對象是業主和《銀行業條例》(第155章) 下的認可機構。 如果你登記了這項服務,每當有涉及你的物業的文書交付土地註冊處註冊,你便會收到電郵提示,作用是避免有人誤認業主,將單位出售出租,這類情況,或於業權糾紛多的村屋交易出現。 如服務用戶不再是有關物業的現時業主,或本處已封存有關的土地登記冊(例如土地已分割,新開立的土地登記冊已取代先前的土地登記冊),本處會終止所訂購相關土地登記冊的物業把關易。 在該等情況下,本處會以電郵向服務用戶發出終止服務通知。 如申請經由法團的代表遞交,該代表須出示其身分證明文件供本處核實,並須提交一份已由法團妥為簽署的授權書,即更改資料申請表的附件II(PDF 格式)(MS Word 格式)。
- 如你本申請表內所提供的認證碼不正確或無效,本處將拒絕你的申請,並會通知你須重新提交申請。
- 值得一提,如不幸遺失樓契,可嘗試透過律師,從田土廳取得樓契副本。
- 在該等情況下,本處會以電郵向服務用戶發出終止服務通知。
- 政府應該運用可供使用的資源,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
非經常用戶可以交易編號及訂單編號查詢查冊╱訂單狀況。 如使用流動版,非經常用戶可以使用「本地訂單列表」功能,查閱在過去62天內,在同一部智能手機或流動裝置於同一個瀏覽器所訂購土地紀錄的詳情。 香港土地註冊處係香港政府部門之一,又稱做「田土廳」。 該處嘅成立目的為維持一套快捷有效嘅土地註冊制度,以便土地交易有秩序地進行。 由土地註冊處收到文件至退回完成註冊的文件,一般需時15個工作天,而被暫止註冊的契約再交付註冊則需時16個工作天處理。
田土廳註冊: 物業持有人及業權形式
市民假如購置物業,或成為一宗物業交易的當事人,便需簽立一份契約或其他文件。 已註冊的文件較未經註冊的文件或在其後註冊的文件,在法律上有優先權。 除查冊外,土地註冊處(俗稱田土廳)還提供哪些服務? 即讀千居為你準備的查冊須知,了解土地註冊處的實際服務。 在「物業涉及的轇轕」顯示的註冊文書,有部分屬於資料性文件 (例如大廈公契或入伙紙),亦有部分屬於產權負擔,包括稍後提到的按揭記錄及違例建築物命令,會對物業轉讓產生影響,查冊時要特別留意。
如你身分證明文件上的姓名/名稱與有關土地登記冊上的姓名/名稱之間有任何差異或你所提供的身分證明文件號碼與你取得有關物業的註冊文書內所載的不符,你須提供令本處信納的附加證明文件。 你可透過『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瀏覽、下載或訂購土地登記冊或文件副本,每宗交易可訂購多達 30 項土地紀錄。 市民如果想查閱存放於土地註冊處的圖則,需要親身到政府合署填交申請表,並提供圖則編號。 查閱正本收費根據圖則存放之由而定,如圖則是根據有關法例而存放,費用全免;如因政府租契而存放,則收費 $10。 「綜合註冊資訊系統」是一個透過互聯網運用的電子平台。 市民可以用電腦進入桌面版的網址,或是以流動裝置進入流動版網頁。
田土廳註冊: IRIS 網上查冊服務
該代表亦須作出一項法定聲明,即申請表的附件III(PDF 格式)(MS Word 格式),以支持有關申請。 市民可以去土地註冊處喺金鐘道嘅客戶服務中心同新界七個查冊中心查閱土地登記冊,同埋訂購香港各區物業嘅土地文件影像副本。 市民可到土地註冊處位於金鐘道的客戶服務中心及新界三個查冊中心查閱土地登記冊,以及訂購香港各區物業的土地文件影像副本。 客戶可前往土地註冊處客戶服務中心及各新界查冊中心,使用櫃位查冊服務及自助查冊服務,查閱全港各區物業的土地登記冊,及訂購土地文件副本。
如以郵遞方式寄交申請,請確保為郵件支付足夠郵資,以免申請未能成功送達本處。 如你以郵寄或速遞方式遞交申請,你須把填妥的申請表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副本及附加身分證明文件副本一併寄交本處位於金鐘道政府合署19樓的客戶服務中心或任何一間新界查冊中心。 如申請是由你本人親臨本處遞交,你須帶同填妥的申請表連同身分證明文件到本處位於金鐘道政府合署19樓的客戶服務中心或任何一間新界查冊中心遞交申請。 如申請經由法團的代表遞交,該代表須出示其身分證明文件供本處核實,並須提交一份已由法團妥為簽署的授權書,即訂購物業把關易申請表的附件II(PDF 格式)(MS Word 格式)。 該代表亦須作出一項法定聲明(PDF 格式)(MS Word 格式),即申請表的附件III,以支持有關申請。 田土廳註冊 如申請經由法團的代表遞交,該代表須出示其身分證明文件供本處核實,並須提交一份已由法團妥為簽署的授權書,即訂購「物業把關易」申請表的附件II(PDF 格式)(MS Word 格式)。
田土廳註冊: 土地註冊處服務分 5 項
查冊記錄了一個物業的「前世今生」,是掌握業權誰屬、是否完整的好工具,租買前記得要好好利用。 如物業有違例建築物命令,是會有釘契的可能,在進行買賣前,雙方應先釐清維修責任及費用,最好先向專業人士查詢。 本 網 站 載 有 各 項 相 關 資 料 和 參 考 文 件 , 介 紹 本 處 的 服 務 和 發 展 計 劃 , 歡 迎 你 向 我 們 提 出 意 見 。
釘契可以有多種原因,例如法庭訴訟、業權糾紛、拖欠政府費用等等。 就每宗涉及土地的交易,查明誰是有關物業的註冊業主和該物業是否有已註冊的轇轕均很重要,而這些資料可透過查閱土地紀錄取得。 「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上服務有兩個版本:桌面版及流動版。 兩個版本都是以瀏覽器連接,而流動版的網頁及功能是經過特別設計的,如要達致最佳瀏覽效果,請使用以 iOS 或 Android 平台運作的智能手機及流動裝置。 已遞交註冊但基於某種原因而未載入土地登記冊的文件的簡略資料(地段編號、地址、註冊摘要編號、文書性質、涉及登記冊數目及交付日期),都會在尚未記入土地登記冊的註冊摘要列表內顯示。
田土廳註冊: 年 12 月 份 土 地 註 冊 處 統 計 數 字
土地註冊處的所有辦事處即會關閉,直至8號風球除下後,所有辦事處會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量在 2 小時內開放;倘若8號風球除下時距離所有辦事處關閉時間不足 2 小時,所有辦事處當日將不會開放。 田土廳註冊 文書註冊的作用,是確保已註冊文書比未註冊文書或較後註冊的文書,享有優先權。 如文件能於一個月內於田土廳註冊,該文件的文書日期,便是優先權日期。 你希望在你的物業受到或可能受到潛在或實在的爭議影響時(例如涉及物業共同擁有人的業權份數的破產令,或建築事務監督發出的修葺通知書或修葺令等已交付註冊),更快知悉。
有關資料可從登記冊上「業主資料」部分找出來,列表最左一欄有業主姓名,第二欄是身分,顯示業權持有的形式,若業主姓名多於一人,即表示非單一業主全權擁有。 在第三欄的註冊摘要編號,如果看到「ASSIGNMENT」一字,即表示樓契已註冊。 香港所有土地 (中環聖約翰教堂所屬地除外) 均由政府擁有,但不同地區的住宅物業,也有不同的批租年期,想知單位需不需要面對「2047大限」,可從土地登記冊上的「物業資料」部分看出來。 『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不發表任何聲明或作出任何保證,無論是明示或暗示的,就資訊的正確性及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證。 如閣下繼續使用本網頁,即表明同意接受此等免責條款。
田土廳註冊: 土地紀錄的種類
在被選定的土地登記冊的物業把關易續約限期過後,或於被選定的土地登記冊的物業把關易不論因何種理由被終止後,如欲再就該同一土地登記冊訂購物業把關易,你須提交新的申請並繳付新申請的訂購費用。 田土廳註冊 田土廳註冊 土地註冊處備存土地紀錄主要目的旨在方便物業交易。 就每宗涉及土地的交易,查明誰是有關物業的註冊業主和該物業是否有已註冊的轇轕均很重要。 《土地註冊條例》於1844年2月28日通過,同年成立土地登記所。 1949年4月1日與公司登記所、商標登記所、破產管理處、信託管理處和婚姻登記所合併,成立註冊總署(又稱登記總署)。 1993年5月註冊總署解散,土地註冊處成立,代替田土註冊處(俗稱田土廳)負責土地和業主立案法團的註冊工作。
有關附加身分證明文件的例子可參閱訂購物業把關易申請表(PDF 田土廳註冊 格式)(MS Word 格式)(網上表格)內的備註欄。 如你本申請表內所提供的認證碼不正確或無效,本處將拒絕你的申請,並會通知你須重新提交申請。 個人業主如欲在網上遞交申請,請填妥網上表格並以「智方便+」或由香港郵政核證機關或電子核證服務有限公司發出的數碼證書簽署表格,可無須提交身分證明文件副本及附加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法團業主如欲在網上遞交申請,請填妥網上表格及使用由香港郵政核證機關或電子核證服務有限公司發出的機構數碼證書簽署表格,並連同公司註冊證明書副本及附加身分證明文件副本一併遞交。
田土廳註冊: 登記電子提示服務
但如過去非業主住戶(如租容、同居者)於單位中身故,在土地註冊處紀錄中就看不到了。 除非住戶身故事件有廣被報道,否則新租客買家難以徹底查清單位是否凶宅。 此時需要查找更多資料,例如參閱千居的香港凶宅紀錄頁面。 值得一提,如不幸遺失樓契,可嘗試透過律師,從田土廳取得樓契副本。
- 由土地註冊處收到文件至退回完成註冊的文件,一般需時15個工作天,而被暫止註冊的契約再交付註冊則需時16個工作天處理。
- 你可透過櫃位查冊服務及自助查冊服務查閱土地登記冊,以及訂購全港各區物業的土地文件副本。
- 我 們 亦 會 透 過 推 行 新 措 施 及 引 入 土 地 業 權 註 冊 制 度 , 不 斷 提 升 服 務 質 素 。
- 《守則》授權和規定公務員除有特別理由外,按慣例或因應要求提供資料。
- 新的按揭記錄會顯示「RELEASE」、「DISCHARGE」等字眼。
- 客戶可透過「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上服務索取土地文件副本。
土地註冊處完成契約註冊後,會經速遞公司或郵遞交還已註冊的契約予交契一方。 政府應該運用可供使用的資源,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 為達致此目的,政府明白到市民是需要充分認識政府及其提供的服務,以及對個人和整個社會均有影響的政策和決定的依據。
田土廳註冊: 表格
作為業主的你,土地註冊處的「物業把關易」是你的精明選擇。 如有任何意在將你的物業在你不知情下出售或抵押的文書交付土地註冊處註冊,這項服務有助你更早知悉,讓你可採取適當行動如徵詢律師意見,從而讓你安枕無憂。 用戶可選擇查閱列表內尚未記入土地登記冊的註冊摘要的資料,而所選擇的註冊摘要的額外資料包括文書日期、代價、地段份數、交契人士等都會顯示出來。 土地註冊處於1993年成為首批根據營運基金條例成立的政府部門之一。 該處的成立目的為維持一套快捷有效的土地註冊制度,以便土地交易有秩序地進行。 要注意,政府最近修訂了查冊規則,表示政府部門有權拒絕惡意查冊,而且會向業主發出通知,如果業主能趕在查冊申請通過前修正問題,或以轉名等方式將問題「轉讓」出去,買家或不能揭發物業隱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