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簽睇樓紙2024必看介紹!(小編貼心推薦)

景觀方面,需留意樓盤附近是否有其他樓盤或基建正在興建,這有可能會影響單位日後的景觀與開揚程度,而且由於施工時間一般較長,很可能入住之後仍然受到施工噪音和塵埃污染影響。 不過,並非有弊就無利,如果樓盤周圍興建的是大型基建工程,比如地鐵站等設施,對於樓盤日後的升值潛力則有很大的推動作用! 而座向方面,則是要留意單位是否有西斜問題,一到下午陽光猛烈,屋內就又熱又曬。

根據《地產代理條例》訂明,地產代理需要求買樓或租樓的準業主/租客在睇樓前簽署睇樓紙。 睇樓紙上除了佣金數額,還有租客或買家視察物業的資料、視察日期、代理關係、雙方責任及睇樓紙有效期等資料。 睇樓紙是一份具法律效力的文件,倘若任何一方未有履行該協議的條款,可以採取法律行動追討,因此準買家或租客要小心細閱內容,那在簽署時,有什麼需要注意呢? 這大致可以分為四部分,當中最重要的是,切勿重覆簽署同一個單位的睇樓紙。 睇樓後,準買家可以要求中介提供一份最新的該單位的土地註冊處資料,查看有關大廈業權分配、入夥年份、原業主姓名、歷史成交記錄及按揭情況等。 瞭解清楚單位是否已有按揭、抵押、法庭命令、建築命令、租約、訴訟或其他登記為產權負擔的專案。

無簽睇樓紙: 樓市動向

協議會包括視察詳情、日期、佣金、代理涉及之權益等,釐清代理與客戶之間的權責,以保障雙方。 準買家跟物業代理睇樓後,通常都會被要求簽署一份「地產代理協定」(分買與租兩種),即是俗稱的「睇樓紙」。 無簽睇樓紙 地產代理協議普遍訂明如果買方或其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經披露身分的主事人或代理人在委託期內,與其他代理訂立另一份關於同一物業的地產代理協議並最終達成買賣協議,買方仍須向原有的代理支付佣金。 換而言之,客戶不能透過其配偶或親人與另一地產代理簽訂另一份佣金較低或買賣條款更優厚的協議,因為此舉並不能避免被原來的代理追討佣金。

  • 如果你有置業的打算,你可先查閲自己的信貸評級,為置業作好準備。
  • 根據《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不論是租是買,持牌代理帶客睇樓前,必須與有睇樓客戶簽署「地產代理協議」,亦即「睇樓紙」。
  • 至於單位間隔也不容忽視,特別是牆壁的類別,雖然開放式設計可加強空間感等,但若果屬結構牆的話,便要考慮能否改動。
  • 有些買家並不知道有關詳情,就會發生被沒有促成交易,但有睇樓的代理追佣的情況,因此,買家要清楚記得已睇過的單位,重覆的單位就不需要睇多次,以免要承擔法律責任。

買家/租客睇樓前,地產代理會先確認他們最近有沒有看過這樓盤或屋苑的單位,再要求客戶簽署睇樓紙。 如在睇樓紙有效期內,買家/租客成功經該地產代理購/租入該等單位,買家/租客便須向該代理繳付佣金。 如限期內代理不能促成交易,租客或買家之後經其他代理購/租入同一單位,也不用向該代理付佣金。 睇樓紙的有效期(或委託期)一般不超過 無簽睇樓紙 3 個月,即是客戶不得於睇樓日起計 3 個月內經由其他代理租買有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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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如果你直接將物業售予他人,而非經你的獨家代理或其他地產代理公司,你並不需要為此繳付佣金予你的獨家代理。 值得注意的是,如買家跟代理A看中了一個單位,並已簽睇樓紙,但由於買家不滿意代理A的表現,故找太太或家人找代理B代為睇同一單位並簽訂買賣協議,以避開支付佣金予代理A,這是不可行的。 因為睇樓紙寫明如「買方/租客或買方/租客的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經披露身份的主事人或代理人」簽署睇樓紙而最終達成該單位的買賣/租務協議,買方或租客也要向相關代理支付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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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買家在睇樓紙有效期後才購入該單位,就不用向該代理支付佣金;買家亦需要留意睇樓紙上列明的佣金水平,佣金是否雙方同意的,一般佣金為樓價的1%。 同時,法例規定地產代理必須向並非由律師代表的客戶清楚解釋協議內的所有條款,以確保客戶知悉其權利及責任。 無簽睇樓紙 無簽睇樓紙 無簽睇樓紙 在協議簽訂後,如果任何一方須修改條款甚至取消協議,均需先得到雙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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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不斷在同一大廈或同一屋苑睇樓,就要清楚記住已睇過的單位。 若不慎分別跟兩個代理簽了同一單位的睇樓紙而你又最終買/租了該單位,理論上,你就需要分別向該兩位代理支付佣金。 由於涉及金錢的關係,準買家或租客必須要小心處理睇樓紙,在簽署協議前應仔細留意當中條款以保障自己,因為稍有不小心隨時要繳交多次佣金,增加買樓支出,因此值得關注。 此外,買家需要留意睇樓紙的有效時間,一般是3個月的,但日子的長短可以雙方商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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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業主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前,你委託的地產代理從業員應該已向你提供「物業資料表格」(即《地產代理條例》內訂明的表格 1)及最新的土地查冊副本,除非你明確表示放棄收取此表格及資料。 換言之,即使你直接向業主購入單位,只要有關交易是在協議的有效期內進行,你亦有法律上的責任,向你委託的地產代理繳付佣金。 《地產代理條例》訂明,地產代理從業員受客人委託買賣或租賃住宅物業時,必須與客人簽署「地產代理協議」。 當然,樓盤未落成,開賣前也宜親身視察樓盤附近環境及設施等,了解自己心儀單位的座向,預期未來景觀,因為有個別樓盤低層單位外望對面樓景,但高層或越過前面大廈而享開揚市景。

無簽睇樓紙: 地產代理協議,俗稱「睇樓紙」,具有法律效力,保障了代理和客戶雙方的合法權益。簽訂睇樓紙亦約束了客戶和代理雙方的義務,簽訂前要考慮清楚。

地產代理協議是具法律效力的文件,如要修改其中的條款(例如取消原先的獨家代理協議),或取消委託,必須得到簽署協議的另一方(即地產代理公司)的同意。 至於可否縮短委託期一事,地產代理協議是具法律效力的文件,如要修改其中的條款(例如委託期),必須得到簽署協議的另一方(即地產代理公司) 的同意。 監管局鼓勵消費者委託地產代理從業員時,與從業員簽署地產代理協議,清楚列明主要的委託條款,例如協議有效期、委託形式、佣金數額等資料,提高交易的透明度,並保障雙方的利益。 此外,二手盤落成經年,檢查單位水電供應開關等是否正常外,還要留意整幢大廈維修情況,皆因全幢物業倘進行大型維修,金額動輒以萬元、甚至十萬元計,故可向管理處等查詢。 當然,若果已看中目標的話,也不要吝嗇腰間錢,就單位作查冊,以了解單位情況如業主資料、物業是否有已註冊的轇轕,例如法定押記、買賣合約、法庭命令等。

  • 地產代理協議普遍訂明如果買方或其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經披露身分的主事人或代理人在委託期內,與其他代理訂立另一份關於同一物業的地產代理協議並最終達成買賣協議,買方仍須向原有的代理支付佣金。
  • 即是說,如果你簽署了該單位的睇樓紙,而你的妻子最終購買了該單位,你們是需要向有關代理支付佣金的。
  • 若你不斷在同一大廈或同一屋苑睇樓,就要清楚記住已睇過的單位。
  • 根據出售香港住宅物業用的「地產代理協議」(表格 3)或俗稱「放盤紙」 的附表 4,賣方如委託了一家地產代理公司為獨家代理,但在委託期內經另一家地產代理公司出售了有關物業,他的獨家代理有權向賣方追討佣金。

地產代理協議普遍訂明如果買方或其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經披露身份的主事人或代理人在委託期內,與其他代理訂立另一份關於同一物業的地產代理協議並最終達成買賣協議,買方仍須向原有的代理支付佣金。 根據《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不論是租是買,持牌代理帶客睇樓前,必須與有睇樓客戶簽署「地產代理協議」,亦即「睇樓紙」。 雙方簽過睇樓紙後,睇樓客不得事後經由另一代理或直接向業主租買該視察單位,否則須向原代理賠償佣金。 若買家/租客不滿代理表現,但又對一個已跟該代理簽訂睇樓紙的單位情有獨鍾,哪怎辦呢? 有人可能會想到請配偶或家人代為睇樓和簽訂買賣協議 / 租賃合約,以避開支付佣金的法律責任。 因為睇樓紙已普遍訂明如「買方/租客或買方/租客的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經披露身分的主事人或代理人」簽署睇樓紙而最終達成該單位的買賣/租務協議,買方/租客也要向有關代理支付佣金。

無簽睇樓紙: 留意單位景觀與座向

實際有效期或有出入,租買人士必須與地產代理談洽,不過代理個人未必可擅自更改條款,或須先得所屬代理公司同意。 值得留意的是,不同代理可能會擁有同一個盤源,若不慎分別與2位代理簽了同一個單位的睇樓紙,而你最終又買或租了該單位,就需要分別向該2位代理支付佣金。 地產代理協議,俗稱「睇樓紙」,具有法律效力,保障了代理和客戶雙方的合法權益。 簽訂睇樓紙亦約束了客戶和代理雙方的義務,簽訂前要考慮清楚。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