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在處理身故人士的遺產前,通常需要先往高等法院的遺產承辦處,取得相關遺產之授予承辦書,證明該人獲授權處理身故人士遺產的證明文件。 由於遺產可能涉及物業或樓宇,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識和經驗,故此經由律師事務所處理最為恰當。 申請人需先於聯合辦事處申領「火葬許可證」(俗稱「火葬紙」)或已獲死因裁判官簽發「授權火葬屍體命令證明書」(俗稱「火葬令」),才可申請預約食環署轄下火葬場的火化時段。
- 您可以在有用的聯絡資訊中找到死亡登記處的聯絡方式。
- 假如有關國家或地區參加了關於取消外地公文認證要求的《海牙公約》,有關手續只涉及一個步驟,就是把公文送往該國家或地區的有關當局,申領《加簽證明書》以核實簽發機關的簽署及/或印章。
- 同時由於要證明聯權共有人死去, 必須於土地註冊處處註冊死亡證;聯權共有人不可以遺囑把業權贈於在生者。
- 假如長命契的業權持有人,希望將他在物業中享有的權益,交給後人來繼承,是有辦法的。
- 另外,持有人亦可將聯權共有人轉為分權共有,通過律師樓以文書處理,藉通知方式由一名聯權共有人將通知送達其他聯權共有人。
如果資產不是太多而遺囑不是太複雜的話,收費也不昂貴。 正式死亡證需等待死因庭判決後,死亡登記官會發信通知離世者的親屬,親屬須到生死登記總處辦理領取正式死亡證相關手續。 親屬須帶備上述文件及死者身份證之正本,到九龍區或港島區的入境事務處死亡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手續,並領取死亡證。 如果受益人已達成共識,你可以將有關工作或其任何部分轉交專業人士,如律師和會計師。 但是,遺產承辦處的職責並不是協助承辦人管理遺產,而該處的職員亦不會提供此等服務。 每份外地公文都有其特定目的,例如:結婚證明書證明有效的婚姻關係,死亡證確認某人已去世,而出生證明書則顯示某人父母的身分。
死亡証: 相關內容
你如果有任何疑問,應該考慮徵詢獨立的法律意見。 食環署兩個火葬預訂辦事處的服務時間則維持不變。 死亡証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為市民提供火葬、遺體和骨殖的土葬服務。 就火葬事宜,市民可在食環署網頁搜尋有關火葬服務的資料。
- 建議可以列一個簡單的個人資產負債清單,內容可以包括資產的類型、銀行或金融機構的名稱、戶口號碼、戶口金額及聯絡電話等。
- 死亡證是一种证明所指自然人已经死亡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其目的在于由政府等机构确定其已死亡,以办理其他相关的手续事项。
- 申請費用以及需要提供的證件,根據申請開立死亡證明地點的不同,都會有些微的差異,詳細情形以該處公告為準。
- 不過,簡單來說,居籍指死者去世時合法逗留並打算以之作為永久居所的國家或地方。
- 法例規定,擬備保管箱物品清單是檢視證明書持有人的責任。
- 每個工作天早上9時15分在網上及食環署兩個火葬預訂辦事處會同步開放第十五天及之前因假期尚未開放的火化時段。
- 在合法情況下,用以核實有關人士的身分、年齡、家庭關係、婚姻狀況等,或用作法例規定、授權或准許的其他合法用途。
對於在2009年3月1日前去世的個案,普通法適用於斷定死者去世時的居籍;至於在2009年3月1日或之後去世的個案,則由香港法例第596章《居籍條例》規管。 死亡証 我們建議你仔細閱讀由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發出的《指明表格使用指引》。 有關指引可於遺產承辦處索閱,或於其網站下載。 如果他曾單獨或聯同他人租用了銀行保險箱,你便應依照民政事務總署所印發的有關小冊子內的程序,申請檢視保險箱,清點箱內的物品和取出死者的遺囑(如有的話)。
死亡証: 火葬程序
在大部分情況下,在死者去世前最後患病期間為其診治的註冊醫生會簽發一份死因醫學證明書(表格18);申報人須攜同該證明書到死亡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 根據《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 (香港法例第 10 章)第 60D 條,檢視證明書持有人須在公職人員和銀行職員在場的情況下,擬備保管箱內的文件和物品的清單。 檢視證明書持有人和在場的公職人員須在保管箱物品清單上簽署核實,以證明清單真確無誤。 無論保管箱內的物品是否屬於死者所有或是否具有價值,也須遵守這項規定。
採取任何步驟登記《知會備忘》、《警告書》、《應訴書》或《傳票》都可能會帶來法律後果,包括訟費。 因此,採取任何上述步驟前,你應先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 但是,如果有關各方已展開訴訟,文件透露便應在有關的法律程序中進行;除了可以獲提供一份授予書的副本外(授予書在性質上是公開文件),查閱檔案是不容許的。 相關費用(如有)繳交後,完成修改通常需時大約4至8個星期。 不過,如果司法常務官提出提問(包括之前沒有發現額外資產及負債的原因,將擔保人的擔保加額或修改支持誓章的要求等),處理時間將會較長。 如果遺產符合上文第3.3段所述情況,你可以向遺產管理官申請,請他協助以簡易方式管理遺產,從而申請發還你所支付的殯殮費用。
死亡証: Q7.火化後先人的骨灰可怎樣處理?
不過,確認通知書的持有人仍負有法律責任,須適當地履行其作為遺囑執行人或有權優先管理死者遺產的人士的職責。 協助辦理領取死亡證件預訂火葬爐及公眾墓地協助安排中、西喪禮程序,全套服務,豐儉由人。 代辦先人由外地運來本港安葬,由本港運往外地安葬。
有關權力由民政事務總署遺產受益人支援組行使。 死亡証 申請上述證明書、授權書或通知書,請向遺產受益人支援組提出。 事實上,很多人處理家人的遺產時都會遇到類似的問題。 由於申請承辦紙時需要附上一張列明要處理的資產和負債清單。 如果日後發現有其他資產或負債不在這張清單上,必需要申請修改承辦紙才能處理。
死亡証: 第二部分 遺產承辦處
換言之,若無死亡證明,在法律上就無法證明該當事人已死亡,所有遺產繼承、身故保險理賠、死亡除戶、殯儀館申請等等身後事事宜將會無法進行下去。 當找地產代理放售時,為證明物業承繼人的身份,需提供已故共有人的死亡証正本,以及提供遺產承辦文件,如有立遺囑則提供遺囑認証,若無立遺囑則提供遺產管理書。 你可在此查閱親友身故後須處理的事項,及政府為支援離世者親屬度過難關而提供的各項服務,包括死亡登記、殮葬安排、遺產管理及經濟援助等。 根據 香港法例第10章《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高等法院獲授發出授予書的權力。 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負責行使該權力和處理所有無爭議的申請,並在司法機構內設立遺產承辦處,以協助他執行工作。
不過,你可以在繳付訂明的費用後申請獲取副本。 副本每頁收費4元,而經法庭核證的文件副本每份收費125元,另加收費每頁4元。 另外,在授予書發出日期起計6個月後,如果你有充分理由的話,可以向司法常務官申請取回結婚證書、出生證明書及死亡證(死者的死亡證除外)的原件,他會視乎情況作出決定。
死亡証: 1 授予書需要多久才能發出?
到房屋署辦轉名,到銀行取消戶口,到電訊公司轉換寬頻登記人等等,人家只會拿先人的死亡證影印,不會沒收你的。 如果你向銀行出示確認通知書後,銀行已把死者的全部款項 (即死者的全部遺產) 交給你,實際上你無須向法院申請遺產承辦書承辦遺產。 請注意,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已把有關的權力轉授民政事務總署署長,由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一站式透明,網上自選,香港合法殮葬商牌照。 當親人不幸去世,其親屬必須於生死登記總處為其辦理死亡登記。 您可以在有用的聯絡資訊中找到死亡登記處的聯絡方式。 “知會備忘法律程序”是關於死者遺產的《知會備忘》於遺產承辦處登記時展開的。 請注意:“知會備忘法律程序”本身在性質上是具“爭議性”的,很可能就是“訴訟”的開始。
死亡証: 火化 . 火葬
如單獨持有人或以分權共有方式持有物業部份業權的人士去世,其物業的權益會根據其遺囑決定如何理繼承,並須申請遺囑認証,由法院裁定遺囑是否有效,確立遺囑執行人。 如無訂立遺囑,將根據《無遺囑遺產條例 》繼承,並須申請遺產管理書,確立遺產管理人。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已轉授權力予民政事務總署署長,以簽發需要支用款項證明書/需要檢視銀行保管箱證明書/自銀行保管箱取去物品授權書/確認通知書,由二零零七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申請上述證明書、授權書或通知書,應向遺產受益人支援組提出。 你叔叔出既係醫院死亡書定北京市公證處出既死亡公証書呀? 香港遺承辦只接受公證處出同有外交部加簽既死亡証,一份呢d文件收千幾蚊人民幣,記得要拎幾份正本以備用,在香港叔叔既直系親屬搵律師做定關係證明,就可以去北京辦。
金多福有一隊註冊社工團隊,可為大家處理各申領問題。 死亡証 關於「有尚存安排的聯名租用的保管箱」 ( 即根據租用保管箱的合約條款,該保管箱的任何租用人去世,並不影響該保管箱的任何其他租用人自保管箱取去物品 ) ,法例也訂明了具體的安排。 在死者已去世 12 個月後,只要保管箱物品清單已按照法例規定備妥,銀行可准許尚存租用人行使取用該保管箱內所載物品的權利。
死亡証: 醫院殯儀全包出殯套餐出殯已包以下的項目:
一般7-10個工作天後便會有結果,每份核證副本(死亡證)為HK$140。 「臨時死亡證」即是由主診醫生簽發的《死因醫學證明書》,這證明書並未提交到入境事務處作死亡登記,因此也被稱為「臨時死亡證」。 個案會轉交死因裁判法庭,相關的註冊醫生或警務人員會向死因裁判官報告,以進行進一步的檢驗和調查,一般需時1至6個月。 死亡證明書出具機關可能為醫院、衛生局、檢察官及戶政事務所(註:係指國內所核發,如果是國外所核發係透過外交部辦事處確認)。 如部分家庭成員表明無意要求分戶,其他家庭成員的分戶要求將不獲受理。 然而,後者可以授權房委會把其個案轉介社署,以便獲得適當援助。
他亦曾為 SCMP、信報、經濟日報、明報及蘋果日報等傳媒撰稿和接受訪問。 根據《持久授權書條例》,個人可以訂立持續有效的授權書,在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時授權他人處理其財產。 持久的意思是除非訂立人主動撤銷,或根據條例被撤銷,否則授權書會持久有效,條例指明該項授權並不會因該授權人其後患有任何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而被撤銷。
死亡証: 2 遺產承辦處為甚麼要求我為外地公文取得認證?
請留意司法機構透過電台、電視或其他媒體所作出的宣布。 如有需要,你也可以儘早致電本處更改預約時間。 你必須為外地公文的原件取得認證,而不是在其翻譯本上進行認證。 因此,你須首先為公文的原件取得認證,然後如有需要,才安排把取得認證的外地公文翻譯成中文或英文。
死亡証: 火化費
裕祥殯儀與多間非牟利教育及社會服務團體合作,舉辦有關生死教育的講座、及工作坊等活動,讓普羅大眾對生死課題有所認識。 死亡証 旨在讓普羅大眾了解他們所花的錢花在什麼地方上,不再令人覺得殯儀服務是海鮮價。 刊登的棺木、壽衣、儀式等收費全部列明實價。 承蒙街坊關照,裕祥殯儀已有逾十數年之殯儀服務經驗,提供一站式道教、佛教、基督教及天主教殯儀(中西殯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