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2024必看介紹!(小編貼心推薦)

其實只要小業主對投標工程價格有合理懷疑,最直接還是向廉政公署舉報。 事實上,要加強業主對管理公司的監察,目前「民政事務署」對管理公司制定了一份《大廈管理的最佳做法》指引,例如規定管理公司招標工程,需要擬備招標書。 但凡供應品、貨品或服務價值超過或等於過去三年平均審計開支的20%,就需要用招標方式進行。 業主 至於標書需否得到各方同意才接納,則視乎該項目是否屬於「大型採購」項目。

它應是代表廣大業主的共同意願,維護廣大業主合法權益的有效組織形式。 業主、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經常出現矛盾。 業主推選業主代表,組成業主委員會,要為業主的利益負責;業委會招聘物業公司簽訂管理服務合同,物業公司根本上也要服務於全體業主。 業主委員會是根據《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由業主按法定程式達到法定條件選舉出來的業主組織。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二條,業主大會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組成,代表和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

業主: 物業稅─業主須知

倘有多於1名共同擁有人擬就其單位份數投票,召集人只可視在土地登記冊排名最先的共同擁有人所投的票為有效,不論其是否親自投下或委任代表出席投下。 如沒有按及的情況下作出委任,則可由其中1名共同擁有人親自投下,或由其中1名共同擁有人所委任的代表投下。 (根據條例第5B條,提述業主的某個百分率須解釋為提述業主總人數的該百分率,而無須理會他們在建築物的總分割份數中的擁有權的百分率。

  • 業主所繳納地租或地稅的款額是固定的,抑或會隨着應課差餉租值的變動而改變,要視乎有關物業的土地契約所屬類別而定。
  • 除民事法律責任外,自行重新進入出租物業的業主也可能面對刑事檢控。
  • 合約每項條款都需要業主及租客雙方同意,儘管是口頭協議,也需要加入租約內才算有效,所以雙方都必需花費時間去細閱和安排合約中的條款,再簽訂租約保障雙方。

以下連結為你提供保養及維修物業的小貼士,並介紹一些貸款計劃以協助有需要的業主進行保養及維修工程。 委任代表的文書可連同業主會議通知一併發給業主,或存放於建築物的管理處(如有的話)讓業主索取。 委任代表的文書宜附有說明文件,說明索取業主個人資料的目的。 MoneyHero遵從《個人資料(隱私)條例 2013 》致力保障你的個人資料。 透過MoneyHero申請貸款時,你的個人資料將傳送至銀行或貸款機構,並由他們處理有關申請。

業主: 千年契業主聯手退場 業主齊心仲可以做乜?

客戶可透過「綜合註冊資訊系統」網上服務索取土地文件副本。 如使用桌面版,用戶可選擇下述方法收取土地紀錄副本:以瀏覽器閱覽、下載、電郵、傳真、郵遞及櫃位領取。 如使用流動版,用戶可選擇以瀏覽器閱覽及電郵來收取土地紀錄副本。 收取方法會因應訂單類別、性質、顏色要求、檔案容量或頁數等而有所不同。 有了業主立案法團監察大廈管理及物管公司運作,意味著屋苑管理更完善,出租單位自然更有優勢。

業主

整體來說, 有關維修保養責任的問題,乃取決於業主及租客所協議的條款 。 業主 業主 假如雙方並未簽訂書面租賃文件,或該租賃文件並無列明有關問題,因之而起的糾紛可能需交由法庭裁決。 法庭將考慮的因素包括:普通法內關於「合乎租客身分」的責任,個別糾紛中的實際情況,雙方行為的合理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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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餉是就使用物業而徵收的稅項,是根據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乘以一個百分率徵收的;該租值是假設物業在指定的估價依據日期空置出租時,估計全年可得的合理市值租金(無論物業空置與否)。 為了準確反映當時的市值租金,差餉物業估價署每年都會重估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 為保障租霸出現引致的金錢損失,業主可考慮購買有「防租霸」條款的保險。

《行政指引》可於民政總署的大廈管理專題網站下載。 為方便各方依循,民政總署亦將於稍後推出《程序核對清單》,以一覽表的形式載列《條例》、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根據《條例》發布的《工作守則》的規定和《行政指引》。 同時,民政總署亦會為有需要的法團提供「法團諮詢服務」,以幫助法團依循《條例》和《工作守則》的規定及《行政指引》。 無論雙方所同意的權利和責任如何,業主也可以出於善意和維護與租客的關係,自願進行維修和保養工程。 事實上,由於本港大部分租約都是短的,任何因缺陷而年久失修或造成的損害,從長遠來看,都很可能損害業主的利益。

業主: 個人資料私隱

單位擁有人一般也須確保租客或佔用人沒有違反有關條款。 因此,即使租客違反政府租契及大廈公契,業主仍須就管理公司或大廈其他單位擁有人提出的法律行動負上責任。 住宅物業的業主亦需在簽署租賃文件後一個月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呈交一份《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表格CR109)》。 除非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已在該通知書上批署,否則即使租客沒有繳付租金,業主亦無權依據有關租賃文件採取法律行動。 不過,即使業主並未在規限的一個月內呈交該通知書,也可以在繳付 310元附加費後,補交該通知書。 所有妥善草擬的租賃文件,不論有關住宅或非住宅物業,都必定會包括一項條款,列明若租客未能依時繳付租金,業主有權沒收有關租賃(即終止租賃並收回物業)。

假如準租客乃經由地產代理介紹租用物業,或已委託律師行處理相關文件,該代理或律師行則有責任進行有關查冊,以保障其客戶的利益。 然而,如大廈業主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按 《建築物管理條例》第 1 6 條規定,業主所具有的與建築物公用部分有關的權力和職責,須由業主立案法團行使及執行。 因此,業主立案法團須代表大廈所有業主申報收入和繳稅。

業主: 業主物業私人貸款申請條件及要求

業主委員會的誕生徹底改變了過去對住宅區進行管理的舊觀念,充分發揮業主的自主權與能動性,讓業主自己進行自我管理。 可以説,業主委員會的存在有利於明確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責、權、利關係;有利於促進形成物業管理市場的競爭機制,在物業管理市場中發揮着重大作用。 並且,隨着國內物業管理法律法規體系的完善,業主委員會的法律地位也將得到更加明確的保障。 總之,業主委員會是廣大業主實現自我管理的前提和關鍵。 也就是説,沒有了業主委員會,也就缺少了物業管理的主體,也失去了物業管理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

  • 中原地產亞太區副主席兼住宅部總裁陳永傑表示,本月二手交投暢旺,市場上已消化大量筍盤,不少業主對後市樂觀,降低議價幅度,一手新盤接連推出,亦搶去市場焦點及購買力。
  • 另外,持有人亦可將聯權共有人轉為分權共有,通過律師樓以文書處理,藉通知方式由一名聯權共有人將通知送達其他聯權共有人。
  • 如果有其他影響同一物業的文件已經註冊,此租契便會失去優先權。
  • 有民眾並不了解業主委員會 (業委會) 的能力,誤以為事無大小的起居問題均可尋求該會協助,亦有人混淆了業委會與業主立案法團的職責。
  • 上述活動可由業主出資,物業管理企業贊助,行業協會定期組織委員進行多種形式的學習、交流活動。
  • 會議中,決議案要獲合計業權份數30%或以上的業主支持,每業權份數為一票,支持票須超過一半,方能通過成立法團,以及委出管委會的決議。

假使鄰居之間出現摩擦,業委會亦只能以中間人的角色作出口頭勸喻,要採取進一步行動如向政府部門投訴,還是要物管的協助。

業主: 香港條例

業主通常只需遵守屈指可數的責任,例如讓租客安寧地管用物業、要修理屋頂和外牆和繳交地租等。 儘管如此,租客應當明白,情況並非如表面所見一般惡劣。 租賃的法律效果就是把物業的權益從業主轉移到租客手中,所以維修及保養該物業的責任也可能同時轉移到租客身上。 因此,縱使一份租賃文件乃經雙方律師交涉才達致共識,仍可能會把很多責任加諸租客。 由於在租賃期內,租客已等同於物業的佔用人或「負責人」,所以這種表面不公平的現象,其實是相當合理的。 由於按揭契都必定會在土地註冊處註冊,故租客已被視作知悉有關其租用物業的按揭契及其內容。

反過來說,中斷租期條款賦予立約方在經過某段時間,或在發生某類事件後,終止租賃的權利。 假若租客僅是把物業用作未獲准許的用途,業主可能面對的最壞境況也只限於金錢損失及賠償。 但如果業主知道租客在物業內從事非法活動 ,例如經營賭場或賣淫場所,而不聞不問,業主可能會面對刑事檢控,後果就不僅限於金錢損失及賠償,更可能會被留下案底及入獄。 申請財物扣押令乃以單方面申請的形式進行,也就是說,租客沒有機會在法官前作出任何陳述(或抗辯)。 此外,租賃文件必須先加蓋印花,方可提交予土地註冊處辦理註冊手續。

業主: 業主與租客均同意為現有租約績期。除租金外,雙方已就所有其他條款達成協議。有甚麼方法可友好地解決有關租金的問題?

兩個版本都是以瀏覽器連接,而流動版的網頁及功能是經過特別設計的,如要達致最佳瀏覽效果,請使用以 iOS 或 Android 平台運作的智能手機及流動裝置。 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規定,法團委員僅可收取象徵性津貼。 每位委員每月津貼介乎 $600 – $1,000, 視乎大廈物業伙數而定。 業主立案法團由業主組成,作為業主的你,當然要知清楚法團可行使的法定權利和義務。

愛海頌在2019年開售,當年樓價仍處於高峰期,一手購入的業主們都屬於蝕讓高危一族。 在一月尾二手市場首次錄得愛海頌兩房成交,中層實用面積499方呎以853.8萬元沽出,原業主於2019年底以870.5萬元一手購入,帳面蝕16.7萬元,連同使費實蝕近6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高等法院有權處理上述任何申索,但如所涉案情乃屬區域法院或土地審裁處的管轄,高等法院可拒絕受理。 這兒學習,要求嚴格,必須端正態度,也就是說必須接受監督,監督方法:商討學習計劃,落實到哪天做什麼,一旦確定下來,嚴格執行,彙報方法:計劃應該到哪,實際到哪,完不成進度,要嚴厲批評 。

業主: 業主委員會有甚麼職責?與業主立案法團有甚麼分別?

一個屋苑、一棟大廈內業主眾多,各持不同意見,難以全體對大廈管理的繁瑣事情作出一致決定。 成立法團能有效地管理大廈,由法團代表業主決定和監察大廈的維修、清潔、保安、消防安全、人員僱用、投購保險等事宜,以減低意見分歧。 工程建設項目的投資人或投資人專門為工程建設項目設立的獨立法人。 在中國傳統的基本建設投資與建設行政管理體系中,業主也被稱為“建設單位”。 業主,是房地產業權的持有人,他們有些目的是自住如住宅用家,有些是作為投資如炒家,或者生產如工廠的業主,又或者第一手地皮業主如政府,或第一手建築物業主如地產發展商。 除了購物著數,另一樣意思不到的搞作是為大廈改名。

業主: 曾玩失蹤、不准睇樓 業主放盤五年終軟化601萬沽貨|單位直撃

簽訂合約的一方,乃受該合約的條款所約束,故除非租賃文件包括中斷租期條款,容許租客在租期完結前終止該租賃,或雙方達成提前終止租賃的協議,否則租客仍受租賃文件的約束,不能單方面終止租賃。 一般的租賃文件都會規定租客不可將物業分租予第三者。 假若租客違反有關條款,業主即可對租客採取法律行動,以追討賠償。 假設大廈公契完全沒有提及有關滋擾的事項,租客的唯一途徑相信就是依據侵權法去控告那位鄰居,也就是透過民事訴訟以上述理由去索取金錢賠償。 要量化歌聲所作的滋擾而訂出索償金額,可能比較困難,但租客可嘗試取得禁制令,以禁止該鄰居繼續夜半高歌。 由於有關的法律程序極為繁複,有意申請禁制令者應聘請律師協助。

業主: 業主業主義務

相反,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的其中一項程序是委任管理委員會, 管委會除了擁有業委會的一切職能、權力及職責,更代表業主與法團溝通,並負責召開法團業主大會。 如大廈已成立法團和委出管委會,管委會則作為業委會。 業委會根據大廈公契成立,僅屬諮詢性質,作用是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公司溝通,其意見不具法律效力,亦無權監查物管職員之職能和薪酬。 因此建立業主委員會,明確業主委員會的法律地位,是中國建立業主自我管理與物業管理企業專業管理相結合的新體制的基礎形式,也是培育和規範物業管理市場的必然要求。 隨着房地產市場和物業管理行業的發展,廣大業主越來越關注對其自身權益的維護,因此對業主委員會的關注程度也日益提高。 業主委員會作為一個新興的事物,是介於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之間,溝通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橋樑,它代表和維護着房地產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續租權賦予租客在原有租期完結後繼續租用有關物業的權利,所以構成了法定的土地權益,因此也影響了有關通知及優先次序的原則,故包含續租權的租賃協議亦應予註冊。 準業主和準租客在簽立正式租約(即租契 / 業主 租賃協議)之前,可先訂立臨時租約。 簽署這份文件後,即表示準業主同意在未來出租有關物業,而準租客亦同意在未來承租物業。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