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亦同意在財務情況許可下研究租金援助措施,不希望與其他援助重疊,同時避免出現濫用情況。 疫情下,為幫助有經濟困難的租戶度過困境,房委會已於2020年5月至10月採取臨時措施,暫緩向成功申請的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 鑑於疫情對本港經濟的影響持續,房委會決定再度延長有關措施至今年6月,為期半年。 若因大廈結構問題、整體維修或改善工程而須遷出現居單位,可獲編配其他合適的單位,以及在遷往其他公屋單位後獲發搬遷津貼。 若公屋住戶的家庭入息超過公屋入息限額五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過入息限額100倍,或未有在指定日期或之前交回填妥的申報表,或選擇不作出申報,便須遷離其公屋單位。 在「富戶政策」下,公屋住戶在單位住滿十年後,須每兩年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
申請人可獲最多3次位於現居屋邨或同一個公屋申請地區內新建或經翻新單位房屋的編配安排,取代試驗計劃期間只容許在同一個區議會分區內的選擇。 房委會於本年6月公佈新一輪的寬敞戶政策,民建聯地區支部及區議員辦事處收到不少查詢,當中尤以60至69歲的長者們對政策最為擔心,深恐晚年被迫搬離現居單位,甚至被迫離開長期居住的社區。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議員在討論寬敞戶政策時,也要求房屋署以人情味處理,因為很多個案都是長者,因子女遷出、老伴離世而成為寬敞戶。
優先處理寬敞戶60歲: 【維港會】視住公屋為人生污點 網民寧露宿:起碼有尊嚴
如果香港房屋問題的最終主體責任是特首李家超,那麼李家超是怎樣取態呢? 你說一些悲情的說話,立法會可以撥款,但是撥款之後,只是增加三萬個單位,剩下七萬個劏房戶又如何處理? 優先處理寬敞戶60歲 李家超作為特首,必需要弄清楚他的團隊如何分工,局長做什麼,署長做什麼,而不應該縱容把本來由房屋署起樓的工作,交由房屋局去做的奇怪不合理現象。 所有符合資格的受影響住戶均可獲發放『住戶搬遷津貼』以協助他們支付部分搬遷費用。
運輸及房屋局昨回覆議員謝偉銓質詢,提到當公屋住戶家庭成員遷出或離世後,餘下成員享有居住面積或會超逾既定標準;根據現行租約規定,該些寬敞戶須遷往房委會認為面積合適的公屋單位。 「優先處理寬敞戶」先後於 2011 及 2013 年進行修訂。.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通過大幅收緊優先處理寬敞戶標準,一人家庭以往34平方米以上單位便被視為嚴重寬敞戶,會被要求調遷到細單位,現時收緊至30平方米。 根據房委會提交到立法會的文件顯示,寬敞戶數目在過去5年上升了約54%,即每年平均約有10%的增幅。
優先處理寬敞戶60歲: 打工仔10年無畀家用 網民斥過分 (晴報) 4
在這計劃下,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獲減免一半或四分之一租金,為期兩年。 當租援受助人的家庭收入有所改善,或家庭人數有變動時,須主動通知房委會,以作資格覆核。 香港房屋委員會昨宣布,在今年1月至6月期間,公屋租戶如有短暫經濟困難未能及時繳交租金,可向房委會申請暫緩發出遷出通知書。 若申請獲批,房委會將在這段期間暫緩向該些租戶發出有關通知書。
但有組織擔心搬遷寬敞戶需佔用大量細單位,勢將出現與輪候冊單身人士爭位的問題。 優先處理寬敞戶60歲 租戶若因家庭成員刪除戶籍而成為「寬敞戶」,便須遷往房委會認為居住面積符合其家庭人數的公屋單位。 為鼓勵「寬敞戶」調遷,所有「寬敞戶」在遷往細單位後可獲發放「住戶搬遷津貼」,並在資源許可下,可獲提供調遷至新屋邨的機會。 (一)及(二)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一貫政策是因應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單位的住戶人數,按照既定的編配標準編配單位。 由於一些公屋住戶家庭成員遷出或離世後,餘下家庭成員享有的居住面積或會超逾既定標準,根據現行租約規定,這些寬敞戶須遷往房委會認為面積合適的公屋單位。
優先處理寬敞戶60歲: 申請人可獲最多3次編配安排
有專家示警,當散戶多空情緒達到極限,通常會是可靠的反向操作的訊號。
考慮到市民對公屋的需求不斷增加,而可供寬敞戶調遷之用的單位供應有限,房委會決定維持現有寬敞戶分類和標準、優次處理的安排以及其他鼓勵措施,並於二○二三年一併就寬敞戶政策及計劃進行檢討。 計劃有效善用現有公屋資源,增加面積較大單位的供應,以供編配給正在輪候公屋而家庭成員較多的住戶。 過去有「優先處理寬敞戶」拒絕調遷的情況,他們提出的理由包括要求編配較大面積單位、指明特定屋邨、熟悉現在居住環境而不願遷出、所編配屋邨交通不便等。 對於沒有充分理由而拒絕所有編配的住戶,房委會會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租約。
優先處理寬敞戶60歲: 單位面積超過25平方米被界定為寬敞戶
住戶如遇有特殊情況,例如社會或醫療因素,而難以繼續在現居單位居住,而邨內調遷又不能解決問題,可申請特別調遷往邨外另一個單位;住戶若因經濟困難而難以負擔現時租金,可申請遷往租金較便宜的其他屋邨單位。 當中除「優先處理寬敞戶」、即單位內沒有殘疾成員或年屆60歲或以上年長成員,戶數略有回落外,於「非優先處理寬敞戶」及「被剔除寬敞戶」的數目均於過去5年有所上升。 此外,住戶為「優先處理寬敞戶」的平均年期亦上升,由2017年3月的2年升至今年3月的2.29年。 房委會於2019年12月推出「長者寬敞戶全免租金試驗計劃」,即70歲或以上全長者寬敞戶調遷至面積合適的單位後,可享終身全免租金。其後於去年12月將計劃恆常化及擴大涵蓋範圍。 以往房委會及房協也會按家庭人口,向申請人分配單位,許多時也是三代人同住一室,但隨著子女成家立室,或父母相繼離世後,餘下的家庭成員享有的居住面積,就會超出編配標準,家庭會被視為寬敞戶,將被要求遷往較小的單位。 房委會委員招國偉表示,長者一般沒有迫切性搬屋,他們大多用儲蓄或子女幫忙繳交租金,故租金全免未必具强烈吸引力。
- 房委會在2019年推出「長者寬敞戶全免租金試驗計劃」,以終身免租來吸引「全長者」住戶調遷到較細單位,但實施一年多只有72宗成功調遷,相對於現有近8萬個「寬敞戶」及每年近4千戶的增長速度,明顯是杯水車薪。
-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議員在討論寬敞戶政策時,也要求房屋署以人情味處理,因為很多個案都是長者,因子女遷出、老伴離世而成為寬敞戶。
- 如在搬遷上遇有困難,房屋署會聯絡社會福利署和其他非政府機構以提供適切協助。
- 在這計劃下,合資格的申請人可獲減免一半或四分之一租金,為期兩年。
在考慮審計署的建議及公屋單位的供求情況後,房委會於二○○七年通過多項措施,按序處理寬敞戶個案,首先處理居住密度超過每人35平方米,而沒有長者或殘疾家庭成員的「最嚴重寬敞戶」(現稱「優先處理寬敞戶」)個案。 之後,房委會於二○一○年檢討有關政策,通過繼續逐步按序處理寬敞戶個案,以及將「最嚴重寬敞戶」(現稱「優先處理寬敞戶」)的定義由居住密度超過每人35平方米下調至34平方米。 屬於「優先處理寬敞戶」的家庭,他們可獲(i)最多三次位於原邨或所屬區議會選區內屋邨的房屋編配;(ii)在調遷至較細單位後會獲發放住戶搬遷津貼;及(iii)在資源許可下,會獲調遷至新落成屋邨單位的機會。
優先處理寬敞戶60歲: 優先處理寬敞戶7600宗
房委會去年推出計劃,所有家庭成員均年屆70歲或以上的長者寬敞戶,可申請計劃調遷至面積較小的公屋單位,並可享全免租金。 優先處理寬敞戶60歲 房委會每年會預留300個公屋單位以先到先得方式編配,並向申請住戶提供搬遷津貼,以及提供最多3次的房屋編配。 【on.cc東網專訊】香港房屋供應緊張,房屋委員會去年12月推出「長者寬敞戶全免租金調遷試驗計劃」,鼓勵長者寬敞戶由大屋搬細屋,並可享全免租金,以騰出更多大單位予有需要家庭。 根據房委會資料顯示,計劃推出半年,共批准約270宗申請,並向約90戶發出「配房通知書」,當中僅13戶最終願意調遷,約60戶拒絕接受所編配單位,即約僅15%住戶最終願意調遷,調遷率偏低。 有房委會委員指,長者本身沒有迫切需要調遷,認爲房委會可進行調查了解住戶拒絕編配原因,增加住戶調遷意欲;另有房委會委員認爲計劃宣傳不足,部分住戶未必清楚計劃細節。
- 運房局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指至今年4月底房委會共批出約340宗申請,當中72戶已接受編配。
- 房署明文規定會優先處理超級寬敞戶,可以參考以下超級寬敞戶定義.但家庭成員唔過70歲仍有機會調遷,最終解釋當然仍以房署為準.
- 在北京,外交部強烈不滿美國總統拜登發表關於國家主席習近平的言論,發言人毛寧表示,美方的言論是極不負責任,有違基本外交禮儀,北京堅決反對。
- 但是房屋局現在是用傳統的官僚模式處理這個簡約公屋的問題,根本上就是畫蛇添足。
- 然而,房委會歡迎上述有長者或殘疾成員的寬敞戶按其需要自願申請調遷往面積合適的單位。
- 「優先處理寬敞戶」先後於 2011 及 2013 年進行修訂。.
至於「非優先處理寬敞戶」的家庭,房署並無調遷的期限,但租戶可因應其需要而選擇不按調遷次序,由房署安排其調遷前合面積標準的公屋單位,並可獲發放住戶搬遷津貼。 現時房委會的一貫政策是根據租戶的家庭成員人數,按既訂的居住面積標準,編配合適的公屋單位。 不過,一些租戶在承租單位後,會因家庭成員遷出、離世、結婚、移民等原因,使餘下的租戶家庭成員享有的平均居住面積遠超原定的標準,成為「寬敞戶」。 現時租約條文已規定,倘成為寬敞戶,租戶須遷往房委會認為適合承租人家庭所需的單位。 (三)及(四)房委會一直以靈活方式處理有年長家庭成員的寬敞戶個案,以盡量避免調遷對他們造成不便。 根據修訂措施,有60至69歲成員的寬敞戶家庭,會繼續被列為「非優先處理寬敞戶」,置於寬敞戶調遷名單的最後位置。
優先處理寬敞戶60歲: 申請公屋入息及資產上限2022
政策局要看大局,要處理大局問題,而不只是着眼於三萬戶這個數字以及去做家訪這種情緒式感情消費。 若果大家真的同情劏房戶,就不應該只有三萬個單位,而應該是從生態處理這個問題。 處理劏房問題有很多方法,例如先鼓勵私人發展在工廠區重建,提供五年中轉屋機會,五年後遷出便可以回復到本來面貌。
今次的修訂措施其實只為上次修訂「最嚴重寬敞戶」(現稱「優先處理寬敞戶」)界限的延續。 不過,王坤稱目前有年長寬敞戶向他投訴,自己不是在「優先處理寬敞戶」的名單中,於三年內毋須調遷,但就已經收到房委會的通知信,提及該戶主屬寬敞戶,須遷至較小單位;年長寬敞戶指信件如「定時炸彈」,直斥房委會提早出信令住戶徒增困擾。 住戶如因社會或醫療因素申請調遷,倘個案屬緊急情況,如家庭發生悲慘事故、暴力事件,而須緊急遷出現居單位, 個案將獲優先處理。
優先處理寬敞戶60歲: 檢討寬敞戶政策 加快公屋調遷
同樣以2人住戶計算,「優先處理寬敝戶」的定義為單位室內樓面面樓超過42平方米(452平方呎),即超標達1.8倍才需要調遷。 有殘疾成員或年屆70歲或以上年長成員的住戶,可從寬敞戶名單中剔除。 會後,葉國謙議員表示房署官員在會上澄清多項疑問,包括第一,60至69歲長者戶並非今輪政策優先處理類別,因此除非長者們自願要求調遷,否則房署不會主動要求長者戶調遷。 第二,按現行的政策,除非租戶主動要求,否則房署只會提供原邨或原區議會內的單位供寬敞戶選擇,以免租戶被迫搬離原來的社區。 第三,若受影響的租戶基於特殊原因,不希望被調離現居的單位,可向署方提出,署方將作個別考慮。 根據房委會文件,租戶在承租單位後,若因家庭成員遷出、離世、結婚、移民等原因而刪除戶籍,使餘下的家庭成員享有的居住面積超逾既定的編配標準,便成為「寬敞戶」。
在昨日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議員關注寬敞戶政策對60歲至69歲長者的影響。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表示,不少年長住戶在現有單位住了20年至30年,但因子女結婚後搬出或老伴過身,現在卻列為「寬敞戶」,可能會影響他們的生活習慣,自理方面亦會出現困難,促請署方多作酌情考慮。 現時計劃下每年300個單位的配額及發放住戶搬遷津貼的安排將維持不變。 目前大約有2萬個70歲或以上的全長者寬敞戶、390個居住在一型設計長者住屋的住戶,以及140個居於「改建一人單位」的住戶符合資格參加該計劃。
優先處理寬敞戶60歲: 寬敞戶 60歲
署方亦會向需搬遷住戶,安排原邨或原區安置,有關住戶有3次選擇單位的機會,同時有搬遷津貼。 政府應該鼓勵健康商業模式的「劏房」,大家算一算,十萬個劏房戶,劏房月租中位數為 4,800 優先處理寬敞戶60歲 元,即是每月5億、每年60億的經濟生態。 優先處理寬敞戶60歲 數據參差就是因為政府沒有真正認真研究,只是做少量家訪,做公關show,沒有真正落區做調研去看清楚究真實居住環境怎樣,向市民說清楚目前十萬劏房戶的居住問題以及公屋輪候冊24萬申請者的真實情況是怎樣。 官僚和大家玩「婆乸數」遊戲一定會勝利,但是輸掉的是全香港人。
優先處理寬敞戶60歲: 長者寬敞戶免租調遷計劃 半年僅13戶願意遷出
調遷安排方面,所有房委會公屋寬敞戶一般可獲最多三次房屋編配,並獲發放住戶搬遷津貼,和在資源許可情況下提供調遷至新落成屋邨單位的機會。 房委會會以分階段方式處理公屋寬敞戶個案,首先處理「優先處理寬敞戶」,即居於室內樓面面積超逾既定界限的單位而沒有殘疾成員或年屆60歲或以上年長成員的寛敞戶。 「非優先處理寬敞戶」(註)會置於寬敞戶名單的最後位置,處理優次較低。 至於有年屆70歲或以上年長成員或有殘疾成員的住戶則會從寬敞戶名單中剔除,無須調遷。 收緊目前寬敞戶的標準,結婚,二人家庭則由68平方米減至42平方米,到今年6 月房 委會通過修改「優先處理寬敞戶」的標準,住戶倘因種種原因而有家庭成員刪除戶籍,房屋委 員會(下稱「房委會」)的一貫政策,或不按要求填寫申報表,成為「寬敞戶」。
優先處理寬敞戶60歲: 寬敞戶近3萬 優先處理佔7,600宗
【本報訊】房屋委員會自○七年起採取分階段處理公屋寬敞戶,首先解決「優先處理寬敞戶」個案,即一人居住面積逾三百二十三平方呎、二人逾四百五十二平方呎、三人逾五百七十平方呎。 為鼓勵寬敞戶遷較細單位,房委會去年底通過,提供最多三個月免租期鼓勵提早調遷,凡有殘障或七十歲或以上成員的家庭,則從寬敞戶名單中剔除,即毋須調遷。 其實,去年10月起生效的寬敞戶計算標準修訂中已指出,有殘障或年屆70歲或以上家庭成員的租戶,會從寬敞戶名單中剔除;而有60至69歲長者成員的寬敞戶,則會被安排在寬敞戶調遷名單最後的位置,即於三年內毋須調遷,直至有關政策於實施三年後再行檢討。
優先處理寬敞戶60歲: 母女住5人公屋單位 網民批濫用 (晴報) 1
過去5年,房委會平均每年處理約2,200宗「優先處理寬敞戶」個案,而新增優先處理個案每年約為2,100宗。 根據公屋租約規定,每個公屋單位只供戶主和名列在租約上的家庭成員居住。 如有成員出生、死亡或家庭狀況有所改變,戶主必須立即通知所屬屋邨辦事處或分區租約事務管理處,讓房屋按現行政策處理個案。 反觀房協處理寬敞戶政策,則與房委會不同,房協由2015年8月1日起實施,如所有的家庭成員年滿65歲或以上,則可不用遷往較細面積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