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物業臨時買賣合約樣本2024詳細介紹!(持續更新)

根據《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香港法例第219章)第3條,除非土地(包括房屋 / 樓宇單位 / 大廈)買賣合約是以書面訂立,否則法庭不會審理與土地買賣有關的法律訴訟。 換言之,如果閣下透過口頭協議買賣一個物業,便得不到法律的保障。 非也,買賣雙方須共同及個別負上繳納額外印花稅的法律責任。

  • 香港市面上有過千間財務公司為各類型客人提供多元化的貸款產品。
  • 簽完臨約,買家便可憑合約到銀行申請按揭,銀行會待收齊文件,並得知成交日期時,於成交當日放款予買方律師,由買家代表律師代為支付樓價。
  • 提供免費樓宇樣本平面圖予會員索取,本會收集由1980年起部份樓宇樣本平面圖,各會員可登入「樓盤王eAgent」網頁免費下載樓宇平面圖。
  • 具備北部都會區概念的項目都有約 10 個項目,接近10,000伙。
  • 委託的代理只代表你,還是同時代表你和業主(即「雙邊代理」),若是雙邊代理,該代理須如實告知雙方,並向雙方披露從另一方收取的佣金數額或比率。
  • 一般而言,在簽署正約後,買方才開始檢驗業權是否良好,如業權存有問題,而買方的理據充分,便可進行踢契,一旦踢契成功,賣方則須退還訂金,取消交易,甚或至需賠償其他捐失予買方。

臨約的用處是確立交易意向,內容較簡單,而正式買賣合約則較詳細,是簽轉讓契前的重要一步。 簽訂臨約時,買方須以支票或銀行本票,向業主繳約為樓價 3% – 5% 的「臨時訂金」(細訂)。 換言之,即使你直接向業主購入單位,只要有關交易是在協議的有效期內進行,你亦有法律上的責任,向你委託的地產代理繳付佣金。 地產代理協議是具法律效力的文件,如要修改其中的條款(例如取消原先的獨家代理協議),或取消委託,必須得到簽署協議的另一方(即地產代理公司)的同意。 至於可否縮短委託期一事,地產代理協議是具法律效力的文件,如要修改其中的條款(例如委託期),必須得到簽署協議的另一方(即地產代理公司) 的同意。

住宅物業臨時買賣合約樣本: 簽署臨時及正式買賣合約

答案是視乎你簽定「臨約」及「正約」之間的時間而定。 以住宅物業買賣為例,如果在簽定「臨約」後超過十四天才簽定「正約」,則需要安排把臨約及正式一同註冊。 若簽「臨約」後的十四天內就可簽定「正約」,就可以只為「正約」打厘印。

購買新盤時,買方如在簽妥臨約的 5 個工作日內放棄交易,則只須放棄已支付的樓價訂金,而無須負上其他法律責任。 遲過 5 天的話,賣方有權向買方追討其他損失。 如果物業是「連租約」出售,必須在「臨時買賣合約」內清楚列明。 為租約期不超過三年不一定在註冊處上登記,故準買家要問清楚業主物業是否「連租約」,要了解清楚「租約」中的租金、按金、租約條款、及租客是否準時交租等事宜。 如果涉及租客的按金,可要求業主把按金轉交新業主,但必須另作書面紀錄。 臨時買賣合約必須包含若干條款,例如:物業的地址和售價、臨時訂金(細訂)數額、加付訂金(大訂)數額、何時簽署正式買賣合約、交易完成的日期等。

住宅物業臨時買賣合約樣本: 單位資料及承租日狀況

如果物業市價是400萬以下,買入50%另一般業權只需100元印花稅。 假設母親名下有多個物業,只有其中一個是和兒子聯名。 兒子甩名轉讓其業權給母親,這個情況下也是可以的。 經代理租屋,一般要向業主支付「兩按一上」,即是相等於 2 個月租的按金,和 1 住宅物業臨時買賣合約樣本 個月的上期(即預先交租)。 即租戶能租住單位的時間,一般租約為「一年生約、一年死約」,合共 2 年。

香港市面上有過千間財務公司為各類型客人提供多元化的貸款產品。 其實如果想避免繳交印花稅,買家可以問賣方是否願意在不需要賠償下重簽臨約,不過這個就要視乎買方與賣方的談論結果。 簽完臨時買賣合約的14天內簽正式買賣合約就不再需要打釐印。 如果超過14天才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就要繳$100的釐印費。 買方可向賣方追討因賣方未能完成交易所引致的其他損失。 住宅物業臨時買賣合約樣本 將會清晰列明單位是否包括車位、露台及天台等設施,不過地址的資訊會比較簡單,主要根據土地註冊處的地址填寫。

住宅物業臨時買賣合約樣本: 臨時買賣合約注意事項

若賣方是一間「有限公司」,則需要在「臨時買賣合約」中列出「有限公司」的名稱、其商業登記號碼、及註冊地址。 買家在未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前,應先向物業登記局申請查屋紙;清楚業權所有人是否有按揭,如有按揭,買家應要求業權所有人出示近期供樓紙;同時,買家亦應進一步向地產代理查究有關業權。 一般而言,代理的責任主要: 代賣方推銷物業;為賣方取得關於物業的資料;安排買方視察物業;進行商議,並向賣方提交所有關於物業的要約;及協助賣方與買方訂立具約束力的買賣協議。 如賣方同意代理成為獨家代理,並在放盤紙簽字,意思物業單位在列明的有效期內必須透過該一間地產代理出售或出租。

換言之,尤其“住”方面,必須先簽署一份臨時買賣合約,屋苑走勢。 萬邦物業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於大埔區內建根多年,以及簽署正式買賣合約的時間,以防業主賠訂退出交易。 本網頁內所載之資料僅作參考之用,GREATEST.COM.MO並不會就本網頁所載資料的精確性及正確性作出任何保證,同時亦不保證本網頁已包括所有的成交紀錄。

住宅物業臨時買賣合約樣本: 臨時買賣合約 VS 正式買賣合約 5大要點及注意事項

然而,如果你直接將物業售予他人,而非經你的獨家代理或其他地產代理公司,你並不需要為此繳付佣金予你的獨家代理。 住宅物業臨時買賣合約樣本 儘管臨時賣買合約寫有「臨時」一詞,但一份妥善簽署的臨時賣買合約實屬有法律約束力的合約,而買賣雙方必須遵守有關條款。 如果雙方未能簽訂正式買賣合約(以取代臨時賣買合約),他們仍可按照臨時賣買合約去完成交易或向對方追討賠償。 建議買方在完成交易日或之前最後檢查物業,以確定能否交吉,在雙方律師審核樓契確保無誤後,由買賣雙方簽署相關文件,並安排打釐印及往土地註冊處登記,買方繳付樓價餘數後,賣方正式交匙。 買賣雙方律師會就正式完成交易日期達成協議,通常交易日會訂於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一個月內,買家亦可有充足時間向銀行準備按揭貸款。 很多人會問,簽定「臨時買賣合約」後是否就要支付印花稅?

住宅物業臨時買賣合約樣本

「臨時買賣合約」會列明,物業以「現狀」出售,即是說物業會以簽署合約時的實際狀況售賣及交付買方。 但「現狀」出售,並不包括業主把未經披露而影響物業的僭建物或改建。 一般的直系親屬轉名或加名都需要繳交「第2標準稅率」從價印花稅。 如果你買的是一手樓花就不能夠在物業落成之前轉名或加名。

住宅物業臨時買賣合約樣本: 臨時訂金(細訂)金額

一般買家簽臨約時會一同繳付樓價3%-5%作為細訂。 大訂則在簽臨約後2-3個星期後,於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繳付,兩者合共通常等於樓價10%。 我們建議訂金交由賣方律師保管以防賣家收訂後逃去無踪。

值得留意的是,除非客人有充分理據解釋為什麼沒有收入證明,財務公司就算批都未必會批太高的貸款。 為了吸引更多客人申請,現時財務公司更可以即日完成批核申請並放款。 住宅物業臨時買賣合約樣本 計算印花稅(物業)印花稅收費加蓋印花的期限及延期繳交住宅物業交易印花稅須加蓋印花的文件及人士額外印花稅注意:以上文章僅為一般指引,如有任何疑問,請查閱相關法例或徵詢法律意見。

住宅物業臨時買賣合約樣本: 租約應列明的 13 項條款

這些都是不少租客所關注,亦影響其在市場上的價值。 住宅物業臨時買賣合約樣本 另外,工廈單位所屬樓層有何種行業存在亦需留意。 又或有印刷廠,藥品廠,木材製造廠正在經營,經常發生大量嘈音,難聞氣味,又或樓層長期堆滿大量雜物,這些因素均影響工廈單位的市場價值及出租率。

經地産代理買入的物業,臨時合約是印好的表格,印上標準條款,只須填入相關內容便妥當。 注意:倘臨時買賣合約的訂金超過澳門幣 10,000 元,買方應自作出該文件三十天內必須向財政局申報及繳納資產移轉印花稅。 於大埔區內建根多年, 信譽一直良好, 深受居民擁戴. 住宅物業臨時買賣合約樣本 根據《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訂明,持牌地產代理受客人委託買賣或租賃住宅物業時,需要訂立出售或出租香港住宅物業用的地產代理協議,即「放盤紙」。 但近日有客人提出因不想過早披露自己的個人私隱希望到最後真正賣出或租出單位一步先補簽。 買方的承按人之檢查 賣方將准許買方的承按人在完成交易前及在給予賣方合理的預先通知下視察物業一次作為估價用途。

住宅物業臨時買賣合約樣本: 正式賣買合約

不同銀行對物業的估價一般有會上下浮動5%-10%。 所選擇委託代理只代表你,還是同時代表你和置業人士,若是後者,該代理須如實告知雙方,並向雙方披露從另一方收取的佣金數額或比率。 一般而言,物業之郵寄地址已足夠辨識有關物業。 但若樓價包括車位、露台或天台,這些便會構成物業的一部分,必須清楚列明。

住宅物業臨時買賣合約樣本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