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是次撤銷非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後,可吸引更多用家以及… 「先買後賣」是指換樓客先購入新一個物業,才出售物業,或於入伙後再出售原有的單位。 此做法的好處是換客可以安心,或以無縫接合地進行「樓換樓」……
這個做法看似能有效慳稅,但若成交價過份偏離市價,稅局有可能會重新審視該交易價格是否與市價相若,甚至自行為物業估價同時以稅局估價作標準向買家追討印花稅的差額。 有關額外印花稅的豁免安排,同樣適用於有領養及繼養關係的人。 如要申請這個安排,必須向稅務局提交雙方的關係證明文件,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書等供核實。
以公司名義買樓: 只有「有限公司」才可以公司名義持有物業
【送贈物業】5大疑問拆解 香港物業可以透過簽署「送贈契」,把物業的法定擁有權轉讓予受贈人,坊間有人認為此舉可以慳稅,是否屬實? 三、至於裝修方面的折舊免稅額,以個人名義持有物業的話的確是不能享有。 但一般內部裝修只有百分之二的折舊率,所以如果裝修費是十萬元的話,所能享有的折舊只有二千元。 以一九九五/九六年度的稅率計算,所省減的稅款只有三百三十元。
跟據公司條例第5部份,銀行是不能在成交前提供按揭給買家。 即是說買家需要先 full paid,完成股份轉讓,然後才能把物業重按做按揭。 銀行需要從公司注冊處中見到股份已完成轉讓,上手董事已辭職,才可發出貸款信,最快都要完成轉讓後一星期。 買家如不能先 以公司名義買樓 full paid,可能要自行向財務公司尋求過渡性貸款,但利息昂貴。 由於銀行一般不會在公司完成轉讓前為物業提供按揭,所以買家必須一次過付清所有款項,故買家須擁有相當雄厚的資產,又或願意付出高息向財務公司申請貸款。 再者,透過公司股權轉讓的物業,會被銀行視為非自住用途,按揭成數較自住物業低,以及所需通過的壓力測試的標準亦相對嚴緊,故此不適合一般買家。
以公司名義買樓: 風險一: 公司隱藏債務,稅務,訴訟
同時,即使過不到壓力測試,但只要收入符合測試前供款與入息比率規定,也可以申請9成按揭,惟獲批後則要繳付額外10%保費。 下列的從價印花稅表說明,物業稅項是不同樓價根據不同稅率計算得出,首次置業人士最高繳付的稅率為4.25%。 如打算將來出售物業的時候將股份轉讓,最好與其他業務或物業分開,否則將來買家未必肯買入一間業務繁複的公司。
我們將為您分析以公司名義購買或轉讓物業的優點及缺點。 如果購買持有物業的空殼公司,即是買賣雙方以轉讓公司股權的形式進行交易,使新買家獲得該公司股份,並間接持有有關物業。 由於物業的持有人仍屬該公司,故此買賣雙方都不需要繳交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只需各自繳付0.1%印花稅金額。 由於透過轉讓公司股份的形式進行物業買賣只須繳付0.2%的印花稅率(買賣雙方各付0.1%,合共0.2%股份交易稅),相比起買家以公司名義購入物業,可節省15%的買家印花稅及15%的從價印花稅。 反之,透過「公司股份轉讓」的方式購入物業,只須繳付0.2%的印花稅率,即$20,000。 自從政府推出買家印花稅(BSD)後,用公司名義置業的印花稅率高達30%,令不少人卻步。
以公司名義買樓: 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率表
既然要支付樓價30%稅款,為什麼大家會說以公司名義買樓可慳稅? 這裡其實是指「購買持有物業空殼公司」,因為購買別人的公司是股份轉讓,而非物業轉讓,好處是買家不需要支付買家印花稅或從價印花稅,就能間接買下該單位。 其次,印花稅亦會相對便宜,在使用從價印花稅 — 第二標準稅率的情下,物購買業的印花稅是跟從物業價值而定,最高為4.25%,但如果是股份轉讓的話,買家只需支付公司資產淨值的0.25%為印花稅款則可。 要解決公屋輪候冊排長龍的問題,政府建議興建「簡約公屋」,以填補公營房屋供應不足的缺口。 隨著八幅「簡約公屋」用地曝光,也掀起市場對選址的討論,畢竟部份選址位處貴重的市區地段,究竟對周邊私樓有沒有影響?
非以香港永久性居民個人名義取得住宅物業,均須繳納買家印花稅,包括所有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本地和外地註冊公司。 政府徵收買家印花稅的目的,是為抑遏非本地買家及公司名義購買住宅物業,優先照顧香港永久居民的置業需求。 用公司轉讓買樓,印花稅以購買價計算,稅率為 0.1%. 但如購買價比市價過低,稅局有權以市價向買家追討印花稅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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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美聯物業的3位代理,將帶我們去看三套非常不同的房子,亦適合不同性格和生活期待的人群居住。 如果你有「生活在別處」的小願望,Yan的珀麗灣… 到達目的地,只見社民連成員之一的唐婉清拿出鎖匙,將所有的物資搬進一個門牌為「綠色基層社區有限公司」的單位內。 而在其他日子,社民連另一成員余偉彬也有從該單位內走出。 現時制度下,住宅想買多間都難,(技巧3)至於非住宅,限制較少,同時沒有額外印花稅限制,不用鎖3年,絕對值得探討。 疫情反彈,政府再進一步收緊限聚令,料本港經濟將持續受壓,未來的失業率或有再上升的趨勢。
以公司名義購買的房產,契稅無法像個人一樣獲得減半,另公司需要每年繳納房產稅百分之一點二(個人名下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則免交房產稅),租金收入也要繳納12%稅款。 住宅物業的按揭成數視乎你的身份,如果你是的主要收入來自香港,便可以使用按揭保險計劃,有機會借得更高成數的按揭。 工商舖按揭同樣不需要繳交額外印花稅AVD或買家印花稅BSD,只需要在購買時繳交4.5%以下的基本從價印花稅AVD。 買賣一手居屋時要注意,由於售價是有折扣,但計算印花稅時是不會用買入價去計算,而是按印花稅估值去計算,這個價錢通常是高於買入價但比最初估的市價低,所以買家要預料充足的資金去準備。 希望以上有關印花稅的知識與貼士可為你在置業時提供參考,惟置業及賣樓經常出現不同狀況,如對稅項有任何疑問,可諮詢稅務顧問或稅務局,計算自己的實際買樓或賣樓的額外開支。 例如:若買家以公司名義購買樓價500萬的物業,買家將需支付75萬AVD和75萬BSD,合共150萬共30%的物業印花稅。
以公司名義買樓: 公司轉讓買樓要注意事項和風險(進階篇)
中共對房地產市場的整肅,讓眾多民營房企受到打擊,投資拿地放緩,據中指研究院的數據,2022年,22個城市的集中供地,地方國資拿地金額佔比達到42%,超過了央企的37.4%,而民企僅為15.8%。 前幾年,城陽區以引進人才的名義搞了共有產權房制度,把人才分為7個層次。 2020年9月,該項政策進一步調整:第7層次的購房者只需支付70%,區屬國企的產權調整為30%。 共有產權房就是政府分擔部份購房資金,雙方共同擁有產權,在一定期限內,購房者可以購買政府的那部份產權,如果售賣的話,也只能賣給政府。 2020年,武漢的房地產頂著疫情,新房成交17.54萬套,當時拿下了全國第一的成績。
- 2017年12月8日 – 為什麼物業投資者常以公司名義持有物業?
- 盡職調查是指,律師會透過一些網絡和渠道,去調查公司有沒有隱藏債務或訴訟,以及要賣方做完整的核數師報告(audit report)。
- 無論是轉讓或者「甩名」,程序是首先雙方先簽買賣合約,若需要按揭再到銀行申請按揭,待獲得銀行按揭批核後(大約三至四星期),可委託律師樓辦理轉讓或甩名程序,律師樓同時會安排繳交印花稅。
- 股票報價由 N2N-AFE Limited 提供。
- 兩年時間足夠買家去賣出物業,之後就算公司有訴訟或債主臨門,買家都已「過海神仙」,可讓有限公司被清盤。
- 如需要向銀行借款,銀行都會要求董事作擔保人,所以不要以為有限公司的責任為「有限」,就無需承擔公司的債務。
如申請人擁有非住宅物業,如車位及工商舖等,而該物業的按揭尚未供完,又或是該按揭計劃的擔保人,仍然可借足 9 成,但供款就要低於按揭申請人或家庭入息之 35% 或 40%,並且要通過壓力測試。 首置人士借 以公司名義買樓 9 以公司名義買樓 成按揭,供款必須低於個人或家庭入息的 50%,這是基本要求。 除底薪外,如申請人有花紅、雙糧等類似福利,只要僱傭合約有寫明,而申請人過去亦有就此報稅,亦可計進入息,通常以兩年平均數計。
以公司名義買樓: 樓市資訊 | 香港置業
上述「富二代」代理是次以個人名義入市,由於上述舖位屬住宅契,因此以個人名義入市僅需要支付樓價4.25%稅項,即涉約348.5萬元。 假若以公司名義買入屬於住宅契的物業,所需稅率將高達樓價30%,稅款即時大增至2,460萬元。 但要留意以公司名義買樓,並不等於買入持有物業的空殼公司,因後者購買的是一間公司,需支付股權轉讓的印花稅,而非物業印花稅。
由於該住宅物業在 2012 年 10 月 27 日之前已取得,因此,他無須就該項交易繳納「買家印花稅」。 由於張女士並非李先生的近親,有關交易不獲豁免「買家印花稅」,因此李先生及張女士須按物業的總代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繳納「買家印花稅」。 款額為 750,000 元 (即 500 萬元 x 15 % )。 如果住宅物業由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一名非近親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以聯權或分權方式共同購入,不論該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所佔物業的業權比例,均須就該物業的總購入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繳納「買家印花稅」。 相比之下,假設樓價800萬元,首置人士只需付3.75%印花稅,即約30萬元,但非首置人士就要付15%印花稅,即約達120萬元。
以公司名義買樓: 公司股份轉讓0.2%印花稅 VS 人名買樓的15%-30%的印花稅
根據現行的稅率,如果先成立一家營運公司,其後再以公司名義購買物業,買家須繳交樓價15%的買家印花稅,以及樓價15%的從價印花稅。 以$1,000萬的物業為例,若以公司名義購買,買家須繳交$300萬稅率。 以公司名義買樓 以公司名義買樓 如買方一心為了方便日後轉售而以公司名義買入物業,該公司就不應有實際生意運作、亦應只持有一個物業及不應為物業做按揭。 如在收緊公司查冊制度前,有關人士「通常住址」及「完整身分識別號碼」資料已載列於登記冊,公司註冊處不提供該些資料予公眾查閱。 剛才提到的這個投訴者支付了150萬,政府應付76萬。 而和該市民簽合同的青島家安營運管理有限公司,是青島城陽市政投資集團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