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句話說,每月車費開支介乎201至400港元的市民,於6月16日起亦有份領取相關補貼。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滿12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這些法定的年假,不得計算在終止僱傭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內。 終審法院曾就一宗僱員在通知期內放取預先安排的年假的案件作出裁決,指上述限制並不適用於僱員辭職的情況,僱員在辭職時有權選擇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法定的年假。 因此,僱員在辭職時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年假,須同時考慮法例的規定及終審法院的裁決。
- 如曾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在計算僱員是否合乎資格享有部分年終酬金時,該段試用期(以3個月為上限)不得包括在內。
- 政府日前宣布,將公共交通補貼計畫延長多6個月,即2021年12月31日。
- 政府免入息審查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於本月1日開始實施,部分港鐵站已加增「補貼領取站」,每月交通費達$400或以上的市民於2月16日起可以領取補貼。
- 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是在 2003 年 10 月 1 日或以後,僱員可得的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的最高款額為$390,000。
- 《僱傭條例》並沒有區分「臨時工」、「兼職」、「替工」、「長工」及全職僱員。
- 如對計劃詳情有任何疑問,可瀏覽計劃網頁或致電1823。
- 一般而言,工資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僱員作為其所做或將要做的工作的所有報酬、收入、津貼、小費及服務費,不論其名稱或計算方法。
係,佢係Claim足$400,但補完都仲要畀$1700,所以冇必要食盡佢,用幾多補幾多就得。 林鄭月娥表示,本港失業率去年年底開始上升,過去12個月失業綜援個案增加接近55%。 為協助更多失業人士及其家庭,援助失業人士特別計劃把適用於身體健全申請人資產上限放寬一倍的措施將延長至明年5月31日。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交通津貼延至2023|車費過200元即有補貼 1分鐘賺盡車費津貼及領取方法
如僱員提出申請並獲相關各方同意,勞審處可對再次聘用命令作出更改,致使如原僱主的繼承人或相聯公司聘用有關僱員,原僱主會被視為已履行再次聘用命令。 僱員如要提出補償申索,必須在被解僱後或被更改的合約條款生效後 3個月內,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 如僱員想向勞資審裁處(勞審處)提出申索,必須在被解僱後或被更改的合約條款生效後 9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個月內提出。 《僱傭條例》的「僱傭保障」部分,目的是防止僱主爲了逃避在條例規定下的責任而解僱僱員或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 抵達中環後,以同樣轉乘地鐵的方式前往太古上班,車費依然為264.9元。
- 受惠人士乘搭綠色專線小巴路線時,若乘搭路線的路程設有雙向分段收費,請在上車時通知司機有關目的地,讓司機調校八達通讀卡器後才拍卡,以記錄政府應就有關車程向專線小巴營辦商發還的票費差額。
- 合資格僱員如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分娩或其僱傭合約的終止日期是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她可享有10星期產假薪酬。
- 八達通服務站設於港九新界的各個港鐵站及西鐵站內(見下圖)。
在僱員同意下,僱主可另定休息日,代替原來指定的休息日。 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同一個月內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後的 30 天之內。 凡於 1997 年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6 月 27 日後所訂立的僱傭合約,除非合約中有相反的書面條款或條件,否則便推定每年發給僱員的酬金或花紅不屬賞贈性質和不是隨僱主酌情付給的。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工資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交通
至於指定車船票登記限期為購票日起計30天(適用於以現金或八達通以外的任何支付方式購買的指定車船票)。 市民以現金或八達通以外的任何支付方式購買指定車船票後,須於購票當天起計30天內進行登記,相關費用才可納入購票月份的公共交通開支作補貼計算。 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一月份補貼由2月16日(星期六)起供市民領取,市民屆時可透過各領取補貼途徑,以八達通輕拍閱讀器,將本年一月份的補貼儲入八達通內。 領取每月補貼的限期為3個月,而且於指定日期內,在7-Eleven、OK便利店全線分店領取交通補貼的話,更可額外獲十元現金券。 政府推行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延長到今年年底12月31日,為每月超出$200的公共交通開支,補貼三分之一。
至於補貼比率及上限維持不變,即以每月的公共交通費用開支的1/3計算,以及最多補貼400元。 特首林鄭月娥於最新《施政報告》落實交通津貼計劃將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最快2月可以領取津貼。 在計劃下,市民每月交通費超過400元後,每1元車費可獲0.25元補貼,補貼金額最多300元;若要「賺盡」300元減免,每月車費料逾1,600元。 由2020年1月1日起,市民每月的公共交通開支若超出$400,政府會為超出$400的實際公共交通開支提供三分之一的補貼,每張八達通的補貼金額以每月$400為上限。 公眾假期由《公眾假期條例》規定,一般是銀行、教育機構、公共機構辦事處及政府部門遵守為假期的日子。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運輸署提醒市民於8月16日起 領取7月份公共交通費用補貼
一般而言,工資是指僱主以金錢形式支付僱員作為其所做或將要做的工作的所有報酬、收入、津貼、小費及服務費,不論其名稱或計算方法。 津貼包括交通津貼、勤工津貼、佣金及超時工作薪酬,均在工資定義之內。 不過,非經常性的交通津貼、任何交通特惠的價值或僱員因工作引致的交通費用的實際開銷,並不包括在內。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去年提出「免入息審查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政策。
在普通法下,僱員若因僱主的行為而使合約有實質和根本上的改變,該等改變未得僱員同意並對僱員造成不利,僱員可視為遭變相解僱及向僱主追討解僱補償。 在《僱傭條例》下,若該僱員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兩年或以上,更可向僱主追討不合理解僱的補償。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就僱員而言,他必須留意《僱傭條例》只適用於根據僱傭合約受聘的僱員及其僱主。 如僱員被要求重新簽署合約變成「自僱人士」,他必須非常審慎評估所涉及的風險,因為他可能因此喪失在《僱傭條例》(及其他勞工法例包括《僱員補償條例》)下作為僱員的權益。 不過,若實際上雙方仍維持僱傭關係,僱員即使被改稱為「自僱人士」,法庭仍可根據案件實情以判定他仍是僱員身份及繼續享有《僱傭條例》(及其他勞工法例)下的各項權益。 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以下「指明日期」前 12 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公共交通費用
邨巴、員工巴士、街渡及紅色小巴都會計算在內,但需獲運輸署審批,簽約及準時上傳交易記錄。 此外,考慮到公共交通服務的月票一般會提早發售,政府在計劃實施後的首月實行一次性的特別安排。 在二○一八年十二月內購買了可於二○一九年一月使用而需登記的指定月票的市民,請於今年一月三十日或以前,透過指定車船票自助登記站或向營辦商職員出示八達通登記有關月票,以便有關費用計算在一月份的公共交通開支內。 港鐵都會票由首次使用起計四十天內有效,一次性特別安排並不適用。 計劃以市民八達通記錄的交通開支計算補貼金額(以現金支付的交通工具開支,將不獲計算,部份優惠票除外),涵蓋港鐵、專營巴士、小巴、渡輪,指定村巴、員工巴士服務、紅巴、街渡服務。
首先提提大家,交通津貼以每張八達通的開支記錄獨立計算,以八達通購買單程票等消費都不納入計算。 為了讓更多市民可在疫情期間受惠於計劃,政府早前推出臨時特別措施,將計劃的每月交通開支水平暫時由$400放寬至$200,並將每月補貼上限暫時由$400提高至$500。 政府決定將上述的臨時特別措施延長6個月至2023年4月。 換言之,直至2023年4月30日,政府會繼續就市民每月超出$200的實際公共交通開支提供三分之一的補貼,每張八達通的補貼金額以每月$500為上限。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根據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網頁顯示,在每月的16日起,市民可以八達通拍卡領取上一個月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 港鐵巴士小巴涵蓋
如果在月頭購買該月的月票,並且在月尾購買下月的月票,在一個月內購買兩張月票比逐月購買月票可獲得更多補貼。 就如在3月1日購買3月份的月票,並且在3月31日購買4月份的月票,一個月內購買兩張比分開購買,兩個月的回贈相差$100。 成人及持有「學生身份」個人八達通的乘客,以八達通乘搭34條九巴獨營過海路線,於港島轉乘進智公交營運的指定47條專線小巴,或乘指定小巴於港島轉乘指定九巴路線,第二程可享 $1車資優惠。 薛凱琪(Fiona)近年將工作重心放於內地,日前拍攝內地綜藝節目《無限超越班》休息期間以古裝造型自拍食杯麵作宵夜嘅短片並上傳至小紅書,不過就被網民質疑造假,覺得佢喺到扮食杯麵。 每月工作不少於72小時(如申領每月600元的全額津貼),或每月工作雖不足72小時但不少於36小時(如申領每月300元的半額津貼)。
在這些情況下,勞工處建議僱主應為僱員所放取的另定假日或代替假日保存清楚的紀錄。 除非合約另有規定,否則僱員在酬金期完結前辭職,不可享有按比例計算的年終酬金。 交通津貼計算日期 僱傭合約中應該指明酬金期,如果沒有指明,則以農曆年度計算。 如沒有指定,年終酬金則為包括(問1)所述項目的一個月平均工資。 市民需要在購買上述優惠票時出示八達通卡登記,又或者手持相關優惠票以及八達通,到指定車船票自動登記站拍卡登記。 如車船票是 QR Code 形式,則可在自動登記站掃瞄二維碼,再八達通拍卡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