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屋買賣10大好處2024!專家建議咁做…

個人信貸評級是大部分銀行在審批貸款及按揭申請時,都會用作為的參考指標,主要功能是查清楚客戶的信貸使用情況及還款紀錄等。 此報告會記錄申請人的信貸活動,包括貸款額、信貸限額、還款紀錄及任何拖欠債項、與追討債務相關的法律行動等紀錄。 若申請人申請額外按揭融資以致其整體按揭額度較金管局正常所容許的最高按揭額度超過20個百分點,即按揭成數為8成以上,則供款入息比率下調至45%,而相對之壓力測試亦會下調至55%。 想瞭解自己的負擔能力,可前往能力計算機作初步評核。 差餉和地租一年分4季預繳,每年差餉和地租的徵收率分別為應課差餉租值的5% 及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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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屋買賣: 業主放盤

地政總署2006年至今,5個財政年度就小型屋宇(丁屋)共簽發4628張完工證, 批准2294宗補地價申請,因一般丁屋落成5年後毋須補地價便可轉手,故數字反映近半入伙丁屋均會於5年內轉手。 市場湧現「丁花」,謝建華直言政府根本無從執法,只因不會有文件證明交易過程,除非參與者「自爆」。 他認為歸根究柢是有人違背丁權讓男丁安居樂業的原意,亂用權利獲利,政府有需要全面檢討,惟坦言隨着男丁愈來愈多,是無法解決的政治問題。 熟悉丁屋發展的英國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香港分會房屋政策工作小組主席謝建華透露,發展丁屋轉售的利潤最少是成本的一倍,兩至三倍利潤亦常見。

值得注意,在取得「滿意紙」後五年內轉讓的丁屋是需要補地價的,但補地價的文件卻未必需要註冊上土地註冊處,買家也要查問清楚。 丁屋買賣 所謂舊屋地,是指政府於1905年批出的「集體政府租契」中的某些地段,主要土地用途為屋地,多為傳統鄉村的村屋。 不過一般舊屋地都是兩層高,每層面積不超過435尺。 舊屋地業主可以以現況賣出物業或向地政處申請一份「重建批准書」申請重建,將重建後的舊屋地村屋賣出。 舊屋地村屋即使有重建不需要補地價,因為土地沒有限制買賣轉讓條款。 日佔時期結束後,新界民政署及各區理民官推動鄉村自治,鼓勵各村選出村代表,但因當時國民政府要求收回新界,英國擔心會有國民黨成員滲透新界,所以規定參與選舉的居民需為「於政府認可的鄉村居住一定年期的居民」——同樣沒有提及或定義所謂「原居民」。

丁屋買賣: 按揭成數

文中同時介紹賣方須向買方出示以供查驗的各 種文件,以證明賣方擁有土地的業權或有權興建有關的鄉村屋宇。 目的是希望藉興建丁屋,讓原居民獲得環境較佳的居所,因新界當年只有7%房屋是屬於正常的永久性房屋,其餘93%統統是老舊村屋、臨時性房屋甚至是非法搭建物,故准許原居民興建丁屋是迫在眉睫。 有評論認為這反映丁屋只是臨時的恩恤政策,並非承認原居民擁有特權。

從歷史脈絡可見,港英政府根本從沒意識要區分「原居民」及「非原居民」,所謂的「傳統權益」只是後來基於政治考量「僭建」出來,而「原居民」的身份建構同樣如是。 【個案分析】4招解決「呼吸Plan」危機 「呼吸Plan」可豁免壓力測試及短期低息,但經過蜜月期後若未能經過壓測轉按,有可能要捱高息。 丁屋買賣 要解決危機,可使用轉按、定息按揭、賣樓及出租物業… 坊間主流租期普遍為兩年,一般租期的首12個月為「死約」,「生約」為租期的第13個月至租期完結,除非租約有另外規定,否則租約期內業主不能加租而租客亦不能退租,任何一方違約都需要作出賠償。 另外,很多時租客及業主都不注重打釐印手續,萬一有紛爭,租約有機會不獲法律保障。 買「樓花」無法參觀現樓,因此細閱樓書非常重要,若只看實用面積、間隔、樓底等基本資訊並不足夠,平面圖顯示結構牆分布,而且公契管理費、維修斜坡責任、公共設施及公眾休憩用地等細節亦包含在內,入巿前宜認真細閱。

丁屋買賣: 按揭專區

2020年,本土研究社發表《新丁再現—新界套丁研究報告2020》,錄得疑似套丁丁屋總數破萬達10,581幢,增加了804幢(基數較2017年有調整),即過去兩年多大概平均每天有一幢疑似套丁丁屋落成。 新增804幢中,元朗區佔最多,共有512幢(佔總數64%),其次為北區的113幢(佔總數14%)及屯門區的74幢(佔總數9%)。 「但這並不意味政府對於丁屋問題造成的社會危害就無事可做。」黃肇鴻認為,處理丁屋問題要從「合法傳統權益」中的「合法」二字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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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正式買賣合約時必須通過委託代表律師辦理,賣方律師會預備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草稿,再將草稿送交買方律師審核,由雙方律師就正式合約達成協議。 作者子非魚為星之谷按揭首席顧問,現於多份報章及網上平台撰文,著作《按揭達人》,涉足地產買賣及按揭資訊。 另一樣要留意的是,如果最初買入價或臨約價過低,申請按揭時(尤其是8成半高成數按揭)可能有問題。 例如低市價逾2成,很多銀行認為有「送契」之嫌,不願接受。 申請村屋按揭前,可以比較各大銀行的利率、回贈及Mortgage Link 戶口等其他條件。

丁屋買賣: 丁屋買賣全攻略

不過,《城市規劃條例》第12條規定,OZP中劃定的土地用途及界限可被修訂。 政府可通過擬備「建議發展大綱圖」(Recommended Outline Development Plan,RODP)進行公眾諮詢,然後劃定大綱草圖(Draft OZP) 進行審議並通過。 「洪水橋新發展區」公共諮詢過後,政府劃定的RODP顯示,鳳降村所在地為一整塊V zone,即圖一中的皮膚色區域。 丁屋買賣 然而,其後規劃署在劃定Draft OZP時將額外兩幅位於鳳降村北面、合共約1.12公頃的用地劃為V zone,即圖二中的暗綠色區域。 新增兩幅用地則是圖一中原本劃定為RR4的兩個區域。 新的《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新例)制定了一系例規定嚴格管制小型鄉村屋宇,業主需向地政處取得三張豁免紙分別為建築工程、渠務工程及地盤整理工程。

  • 這類丁屋在建築上有特定規格,包括最多興建三層高,總高度不可多於27呎,每層面積劃一700呎大,且興建深度不多於一米露台。
  • 根據小型屋宇政策(見註1) 向原居民批出的土地或發出的建築牌照,通常附有 條文,限制土地的售賣或以其他方法轉讓。
  • 樓價高企令丁屋買賣轉旺,雖然大多數丁屋是現成購買,但常見的丁權、套丁,飛丁,以至丁屋轉讓問題,買家須要先了解清楚,才能認清權益。
  • 而懷疑地產代理在銷售過程中涉失實陳述,亦可向地產代理監管局投訴。
  • 代理即謊稱有法律依據,「到時男丁會跟你上律師樓簽約『箍丁』,即是轉讓了丁權給你,放心!」記者追問,土地註冊處顯示這幢丁屋是誰的名字?
  • 市區樓呎價高,不少人會到新界邊陲地區尋寶,尤其是未建成的丁屋樓花,通常稱為村花或丁花,價錢相宜,不過申請按揭過程頗為複雜,亦有些風險須留神。
  • 根據《城市規劃條例》,規劃署需為不同區域劃定「分區計劃大綱圖」(Outline Zoning Plan,OZP),其中新界村落在「核准圖」下劃為「鄉村發展地帶」,即V zone。

業主設定租金時需要清楚說明租金是否包含差餉、地租、管理費,大部分業主會選擇以全包形式設定租金。 若然物業連同傢俬電器一同出租,租客要根據清單逐項檢查點算,並在租約內列明單位所有設施交樓時狀況,簽訂租約時,與業主「先小人後君子」訂明維修責任,列明傢俬電器等是否連單位一齊租出。 差餉、管理費等雜費不一定計算在每月租金內,租樓前認清租金是否「全包」,同時向業主索取單位水、電、煤單據,核對對上一次用量紀錄,以確保沒有欠款,以免「口同鼻拗」。 簽署租約時,一般租客都會向業主繳交兩個月按金及一個月租金作上期(一切款項及日期可議,由業主及租客協定),業主普遍同日繳交門匙予租客,但按金不能代替租金,當業主收回物業時,檢查單位沒有問題,將退回予租客。 曾經有騙徒冒認業主,收到租客訂金後「自動消失」,建議新手租客簽訂租約前,一定要進行物業查冊,以確認單位出租人是「真‧業主」、業權是否完整,以免「中伏」。 自2019年政府放寬按揭保險幫助首置人士上車,新例下800萬至1000萬樓最高可借8成,800萬或以下物業最高可借9成,不過要留意的是,申請人在申請按揭時沒有就其他按揭房屋作出借貸或擔保,如果有的話,按揭貸款額須要再被調低一成。

丁屋買賣: 註冊

而部份鄉村在擴丁的同時出現將新丁屋出售給不合資格人士的情況,使地產商有源源不絕的土地可供套丁。 這一現象不但使部份既得利益者賺得盆滿缽滿,同時亦在掣肘新界地區的土地規劃。 必須注意,所有村屋樓花都不接受按揭保險申請,即最高只能申請60%按揭;而且,祖、堂物業,以及有轉讓限制的村屋也不符合按保資格。 基本上,丁屋的買賣權須由男丁業主負責,男丁業主會向發展商賣出丁權並簽署授權書及遺囑。 為保證丁屋業主必定以某個價格及在某時某情況下賣出丁屋,發展商會先與買家簽訂意向書,與及向買家收取訂金以補地價。

在政府認可官地興建的丁屋,無論任何時候轉售均須補地價;在私人農地上興建的丁屋,落成5年內轉售須補地價,5年後可自由轉讓而毋須補地價。 除非你不用申請按揭並願意承擔買樓花風險,否則最好是購買現成村屋,例如已取得滿意紙及已補地價的丁屋,可從查冊看到有關的註冊摘要紀錄。 丁屋樓花即興建中的丁屋,因未取得滿意紙 (亦稱完工證),所以未能透過補地價轉讓。 未補地價的丁屋沒有業權,買了也不受法律保障,遇上工程爛尾或貨不對辦投拆無門。 建議由專業人土例如由律師及認可土地測量師查核批地文件,評定花園或天台是否入契,可否連同物業一起出售。 由於同一土地或有多份註冊文件,單憑查冊未必足夠釐清業權,所以最好委託專業人土處理。

丁屋買賣: 新界「原居民」身份建構合理性存疑

至於第一手業權的不合法性會否影響日後丁屋的業權,則暫時沒有這方面的案例可供參考。 有意購買丁屋的人士在簽訂買賣協議前,應仔細考慮是否能承受上述種種風險。 可以說,這種所謂「原居民」身份,只是因為種種的歷史原因所建構,甚至可說是因港英政府的「錯誤」決定,以及鄉紳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刻意催生的一種「特權」身份。 而且,在上述司法覆核案件的審訊過程當中,特區政府也已承認,《基本法》第40條的確對於性別、出生身份或社會身份造成歧視。 代表上訴人郭卓堅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今日便在庭上重申,既然《基本法》第25條指明「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社會便沒有理由要把男性原居民當作「貴族」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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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丁屋及村屋」之外,另一類新界農地上常見的建築物就是「牌照屋」。 顧名思義,所謂「牌照屋」就是獲政府正式批出文件的一個處所,容許持牌人按文件上的條款佔用該處所。 部份業內人士會用「TS屋」來形容,意思即是臨時建築。 丁屋,法律上稱為小型屋宇,是香港新界原居民中的男性後人(即“丁”)獲准興建的房屋。 1967年六七暴動後,及1970年代政府計劃發展新界,為了得到新界原居民的支持,當時的香港政府於1972年12月實施的“小型屋宇政策”。

丁屋買賣: 興建鄉村屋宇所需文件

根據政府回應立法會提問,合資格人士需要為年滿18歲的男性,及其父系家族源自1898年時為新界認可鄉村的居民。 丁權及丁屋政策一直被外界批評為「特權」政策,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日(19日)在立法會上指,丁屋政策需要檢討,但丁屋問題不是「白紙一張」,因牽涉基本法中原居民的權益,相信短中期都難以成事。 注意:出售「丁屋」樓花,絕不可以直接用「丁」的名義出售,否則構成違反「建屋牌照」行為,政府有權沒收有關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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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關於此項政策的詳細內容,可參 閱地政總署於一九九七年印製的另一份小冊。 該小 冊名為《新界小型屋宇政策(如何申請批准建造小 型屋宇)》。 新界各區的地政處及民政事務處皆備 有這份小冊,供市民索閱。 屋宇建成後,會由地政專員(在一九八二年四月一 日前由政務專員)檢查。

丁屋買賣: 土 地 登 記 冊

事實上,該名原居民在作出法定聲明時並非該土地的註冊業主,該土地轉讓給他後,他只是掛名業主。 法院認為兩份協議必定導致作出民事過失,即向政府失實陳述該建屋牌照的申請人為該土地的合法及實益擁有人,故此裁定兩份協議因不合法而不可予以執行。 一些新界土地由傳統組織擁有,這些組 織通常稱為「祖」或「堂」。

丁屋買賣: 獨家A.I.按揭評估

在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五日或該日後分割土地,必須 根據《一九九五年土地測量條例》(第四七三章) 的規定,擬備土地界線圖,送交認可土地測量師簽 署核證。 政府雖然刊印本小冊,但絕不因此為任何準買主的權利和利益,負上法律或其他責任。 準買 主在購入鄉村屋宇或任何其他物業前,應該先徵詢獨立的法律意見。 本公司精英服務團體繼往開來秉承以往優質服務,以最快、最新之市場資訊提供給各客戶參考,以使各位更能掌握村屋市場之最新情況,令你更清楚了解。 丁屋買賣 據發展局副秘書長鄭偉源估計,新界村屋僭建個案數以萬計。 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曾於2011年年底表明政府鐵定於2012年4月起,嚴厲執法取締僭建村屋,首輪目標是三層以上的村屋,屋宇署並會逐一巡查新界六百條村。

丁屋買賣: 查 冊

物業牽涉保安、清潔、屋苑及會所設施保養及維修等支出,業主一般需要繳付管理費及管理費按金,而一手新盤買家一般需繳交設備基金、泥頭費等。 而近年新盤管理費有所提升,用實用面積計,由$2元至$5一呎水平,個別豪宅甚至上到雙位數。 村屋大致分為標準丁屋、舊屋地重建村屋等,最常見為標準丁屋,即三層高、建築面積每層達700呎,此類的村屋與居屋二手市場一樣,只要補地價後,便可以在市場自由買賣,在涉及按揭的問題上,村屋按揭比私樓繁複,需要主要的地方甚多。 入巿前檢查物業有沒有僭建物,避免影響按揭申請,好像天台玻璃屋、圍封露台等,單位要清拆並還原方可作買賣,簽約前宜釐清清拆費用由哪一方負責。 用建築期付款買樓花,買家需先付訂金,待單位臨近入伙才上會供樓,買家有較長時間安排資金,但樓花期可以長逾2年,萬一樓價下跌,單位可能出現估價不足問題,買家需要準備充足首期以及供樓預算。 丁屋買賣 交易完成後就可靜待項目入伙及辦理轉讓等法律程序遷,一般交易期約3-4個月。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