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論消文道布施波羅蜜全攻略

由此內心會生起相應而如理如量的正確認識,否則變成嘴巴上面說說空話,就像在酸酒上灑一點麵粉,那是沒有用的。 「中士道」是希望「斷除煩惱障,不隨煩惱墮」,而希求解脫生死輪迴的學人,應修習的項目與次第。 「中士道」要趁著暇滿人身,觀修四聖諦十二因緣,由戒定慧解脫生死輪迴,成就聲聞聖果,但宗喀巴大師執持大乘宗,因此未在中士道詳說止觀。

  • 如四百論釋云:「所言我者謂若諸法不依仗他自性自體,若無此者是為無我。此由法與補特伽羅有差別故,當知有二名法無我及補特伽羅無我。」若謂執補特伽羅有自相,為補特伽羅我執,不應道理。
  • 若不以彼,唯由敵者所許三相,成立所立名為應成。
  • 無資財時巧慧布施,是為乃至未證增上清淨意樂初極喜地,若證此地,則諸資財定無匱乏。
  • 如云:「若誰可有空,於彼一切成。」此說何宗許無自性,即於彼宗,生死涅槃一切緣起,皆應理故。
  • 《菩提道次第廣論》的作者是宗喀巴大師,在得到文殊菩薩加持後生起淨觀而寫下這本的偉大論著。
  • 如是我取蘊等有作用故,名為作者,蘊等是我所取業故名為所作。

慧度教授論云:「如是四種毘缽舍那修習圓滿,便能解脫諸粗重縛,九奢摩他修習圓滿解脫相縛。」諸大論中多作是說,故修觀者,謂如解深密經所說,由思等四門而修。 是故《龍猛菩薩》諸論,明顯宣說聲聞獨覺,亦證一怍諸法無性,以說解脫生死,要由無性空見乃成辦故。 聲聞、獨覺乃至未盡自心煩惱當修彼見,若煩惱盡,以此便足,不長時修,故不能斷諸所知障。 諸菩薩者,唯斷煩惱自脫生死不以為足,為利一切有情,欲求成佛,故至斷盡諸所知障,經極長時,無邊資糧莊嚴而修。 如是拔除二障種子,真能對治,雖是前說空性正見,然由長時修不修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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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欲成就十地功德,菩薩須菩提心及空性雙運,觀修空性則需止觀雙運,是六度之中後二度:靜慮波羅密多、般若波羅密多,即「奢摩他」、「毗缽舍那」,譯為「寂止」、「勝觀」,二者別修後雙運,方能完成甚深空性的觀修。 為了幫助領悟「止觀」的正確意義,「戒」就非常重要。 「無我」、「出離」,最後還要和善知識「無二無別」,才有可能成為菩薩,乃至成佛,承擔如來事業。 「若由最極猛利大慈大悲及菩提心衝動其意,為利有情願於短時速成佛者極為稀有」。

如云:「如執滿缽油,執劍住其後,溢則畏其殺,禁者如是勵。」謂應如是策勵廣於迦旃延那因緣,應當了知。 如是策勵之時,總諸惡行特見睡等懈怠之因現在前者,應不忍受迎面遏止。 如云:「於此等時中,謂當串習念,此因能遇師,或行應理事。」總須多聞善辨菩薩學處取捨。 次於所知法義,一切威儀,恆依正念發勤精進,故於所精進處要無錯誤。 此初不應率爾而行,當善觀察見其能辦次乃進趣,若不能者則莫趣入,與其既行中間廢捨,莫若最初不趣為勝。 其因相者,以於中間棄捨誓願,若成串習,由此等流則餘生中亦棄所受學處等故;於現法中增長眾惡;於餘生中增長苦果。

禪七結束後,我問他為什麼來禪七,他說:「還債的!」竟然也有這樣的布施,但是這種布施也很好啊。 在《阿含經》裡有六度這個名稱,也有六度修行的項目,但是到了大乘經典《般若經》及《大智度論》時,講得更為詳細。 如果現在不佈施,將來也不會歡喜佈施,永遠被卡在原點,沒有辦法增上。 要從自己覺得可以佈施的小事做起,慢慢地讓自己養成佈施的習慣,使舍心變得強大。 四就施物門不應舍者,若自父母、有蟲飲食、妻子、奴等,未正曉喻,雖正曉喻若不信解。 若自妻子形容軟弱,族姓之人,雖說此等不施為奴。

威儀處者,行住坐臥是四威儀,第一第三晝夜恒時從諸障法淨修其心,由此生苦悉當忍受,終不非時脅著床座草敷葉敷。 攝法處者,供事三寶,供事尊長,諮受諸法,既諮受已為他廣說,大音贊誦,獨處空閒無倒思惟,修習瑜伽作意所攝若止若觀,為七攝法于此劬勞所生眾苦悉當忍受。 現所作處者,謂出家者,便有營為衣缽等業,諸在家者,則有無罪營農經商仕王等業,從此生苦,悉當忍受。 如是八處所生眾苦,隨何苦起,皆應別別精進不廢正趣菩提,已正趣入不令成其退轉障礙,令意全無不喜而轉。 宗喀巴大師反對這種說法,因為如果我們以強大的四力懺悔力量去對治之前所造的惡業,這個種子是沒有辦法消滅,見道位之前,一切煩惱的種子都不能滅,可是這個種子生果的能力完全不見了,縱使遇到因緣,生果的能力已被破壞,不會感果了。

請翻到210頁,前面已經把如何發生菩提心的道理說過了,是以四因、四緣、四力而發心,有了這些因緣,就策勵我們要發心。 推動的力量有了,如果不曉得方法而去修的話,即使很著急,也不能如理地生起。 現在有很多人由於宿生善根所使,對佛法非常好樂,於是一番好心出了家,但是不了解怎麼修行,往往把宿生的善根平白浪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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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師非常地善巧,從一開頭到這裡,處處地方一定以勝利過患為開頭,說明這樣做不好,那樣做好,先說明利害關係以策發我們的心意,有了這個想求的心之後,就能真正地進入。 實際上這正是一切諸佛真正的善巧方便,所以佛經上面說:「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智。」這是千真萬確的。 當你了解了它的好處,不斷去思惟,有了強盛的追求的心,下一步才會去找正確的方法,能這樣步步上去的話,就沒問題;否則雖然覺得這個好,但是因為沒有這種強有力的推動力量,也許才跑兩步就會覺得很辛苦。

可是他們都能夠修學忍辱,斷除嗔心和嗔心種子的過患,更何況是我? 我已經承諾要利益一切有情眾生,要行菩薩行,所以我不應該生氣。 有智者說:壞善根的意思,是讓善果沒有辦法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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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欲通達《月稱師宗》,當於彼等審細觀察而求定解。 此與論文合而釋之,從曰「若許」至曰「自許」義謂所立法之所依有法,或眼或色等,失壞實有而不極成,此是《清辯論師》自許。 何等有法,謂唯由無明損害顛倒,所得我事即眼識等,名言諸識所立之義。 彼自許者,謂若已破於勝義生,其所立法,可依有法。 言爾時者謂以是故,若真實有為彼所依,成相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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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由間雜薰修止觀,若能伏斷中品煩惱,是名攝樂作意。 次若觀見能障善行欲界煩惱,住定、出定皆不現行,不應粗尋便謂:我今已斷煩惱當更審察,為我實於諸欲尚未離欲而不行耶? 作是念已,為醒覺故,隨於一種可愛淨境攀緣惟,若見貪欲仍可生起,為斷彼故喜樂修習,是名為觀察作意;由此能捨未斷謂斷、諸增上慢。 次更如前於粗靜義別別觀察,於觀察後安住一趣,由善薰修此二事故,若時生起欲界下品煩惱對治,是名加行究竟作意。 第三、第四、第六作意,是能伏斷煩惱對治。 如是已得如前所說無分別三摩地作意,又有明顯無分別等殊勝差別,唯應修此無分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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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此等唯粗概要,其正修時微細得失,更須親近聰叡知識及自內修而當了知,故不廣說。 第二、於前未決定義為決定故,正善抉擇。 又破彼義不能立為得中觀見,故於境上,若由自性能自立性,是自在義。 故性空義,即是離彼自在之性,非謂全無作用之事。

如是策勵之時,總諸惡行,特見睡等懈怠之因現在前者,應不忍受迎面遏止。 如云:「如蛇入懷中,故應急起立,如是睡懈生,皆應速遏止。」非但斷除,應於犯罪心生不喜,謂我往昔如是轉故,乃至現在漂流生死,尤以正受菩薩律儀,而反安住學處障品極可訶責,及願今後於如是罪定不令生,防護當來,於彼二心應多修習。 如云:「一一罪生時,應當自訶責,必不令更生,恆思如是行。」應勵修學能相續生有力正念最深之因,謂與善師善友共住,及應依止多聞等因。 如雲︰「於此等時中,謂當串習念,此因能遇師,或行應理事。」總須多聞善辨菩薩學處取捨,次於所知法義,一切威儀,恆依正念發勤精進,故於所精進處要無錯誤。

若所施物除前所說,又自作王時,終不抑奪余妻子等,令離其主而轉惠施,唯持村等可施求者,如是不為墮惡趣因。 廣論消文道布施波羅蜜 廣論消文道布施波羅蜜 諸戲樂具及罩羅等,不損于他眾生所居水陸之處,不傷眾生,無蟲飲食,應施求者。 若有來求毒火刀酒,為自饒益或饒益他,即當施與。

前者是令了知修行之軌,後者是令知已予以實行;故修行能無錯謬者,即是最勝住持聖教。 廣論消文道布施波羅蜜 修斷彼方便分三:初、破除推延懈怠者,略有三種,謂:已得之身速當壞滅,命終之後墮諸惡趣,如此人身極難再得,由修此三,能除執為有暇懈怠,引發恆覺無暇之心;此三於前下士之時,已廣宣說。 二、破除貪著惡劣事業者,應觀正法是能出生現後無邊喜樂之因,無義狂談、掉等散亂,是能失壞現前大利,引發當來無義眾苦無依之處;修習對治而正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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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熱惱請問經云:「若從緣生即無生,於彼非有生自性,若法仗緣說彼空,若了知空不放逸。」初句說言「緣生即無生」,第二句顯示無生之理云。 「於彼非有生自性。」是於所破加簡別言謂無性生。 頗見一類,聞彼諸句未解彼理,專相違說,生即無生,依即無依,狂言愈大,知見愈高。 明顯句論引楞伽經云:「《大慧》!無自性生,我密意說一切法無生。」此說極顯。

第二趣入修習精進方便者,謂應多思精進勝利、不進過患,此若串習精進起故。 既抉擇已,不以觀慧數思擇修,唯止住修猶不能生,故成奢摩他後,正修觀時當觀察修。 此有一類,初雖不許全不觀察,然以聞思擇決之後於正修時,謂觀察修諸分別心皆是相執不如是修,是許分別皆是相執及諸異生離分別識而修無我,前已廣破不應道理。 廣論消文道布施波羅蜜 又彼一切分別皆是諦執,於正修時須破除者,正抉擇時亦是分別抉擇彼等,亦應破除。

此有一類雖於名言亦不許生等,餘者則於名言許有,然彼一切皆作如是暢亮宣說。 由諸正理,於諸法上,破除自性,是此論師所宗,無可疑賴,以雙於二諦破自性故。 如是無性復有何法,故於所破,冠加勝義簡別語者,唯是中觀自續師軌。 諸欲通達真實性者須依佛語,然諸佛語由種種機,意樂增上亦有種種,當依何等求深義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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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前所說有法不成及因不成,以前論無間說彼義故。 廣論消文道布施波羅蜜 義謂成立有法及因所有現量,不出二類,謂錯不錯亂。 若以錯亂識所得義立為因等,於實事師不能極成。 故自續因及有法等,前已宣說不極成者,是「如所說義。」顯由此門立為不成,《清辯論師》如何許者?

由此正念於所緣境住心之理,謂如前說明觀所緣。 若能現起最下行相,令心堅持,令心策舉,即此而往,莫新思擇,念如集論云:「云何為念?於串習事,心不忘為相,不散為業。」此說具足三種差別:一、所緣境之差別,先未習境,念則不生,故說於串習事,此中即令現起先所決定所緣之相。 行相差別者,謂心不忘;即心明記其境,此中謂不忘所緣。 言不忘者,非因他問或自思察,僅能記憶師所教示所緣如此。 是須令心安住所緣,相續明記無少散動,能生散亂,其念便失,故於所緣安住心已,須起是念已住所緣,次不更起重新觀察,相續將護此心勢力,是修念心最切要處。 作業差別者,謂從所緣心不餘散,如是調心令住所緣。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