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目前法律實務上,尚未針對健身中心內的私人教練契約,另外制定一個私人教練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但針對私人教練的契約提前終止退費,與私人教練課程轉讓等等,則在健身中心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有規定。 如果健身中心有違反,或避免訂入契約時,消費者可以主張無效,或要求訂入契約。 這些案例中,健身中心可能完全拒絕退費,或允許退費但主張扣除違約金或手續費,相關案例數量近年來也不斷增加。 雖然主管機關在2002年就有制定《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2007年又制定《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然不乏健身中心無視上述規定的法院案例,無怪台北市於今年發布新聞稿表示,運動健身類的消費糾紛,高居2018年受理的消費申訴案件的第六名,甚至還超過補習班引起的消費糾紛數量。
新型生物製劑(單株抗體藥物)的出現,可謂泛神經脊髓炎治療的一道曙光! 張國軒醫師表示,近年剛通過台灣食藥署藥證申請的新單株抗體藥物,能夠更精準的去消滅會引起發炎反應造成神經組織破壞的抗體,來預防疾病復發。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神經內科教授張國軒醫師表示,泛視神經脊髓炎(NMOSD)是一種中樞神經系統發炎性自體免疫疾病,因免疫機制失調,導致自體免疫抗體反過來攻擊體內的中樞神經細胞。
二、消費者於開課日前第五十九日至第八日提出退費申請者,健身中心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 另外,健身中心主管機關――教育部體育署,應該加強對健身中心的查核,並定期公告查核結果,各地消保官也該對違反法規的不肖業者予以開罰,而不是讓消費者求助無門,自吞苦水。 第二、消費者因懷孕請假,之後因育兒等因素無法上教練課程欲退費,卻被告知課程有效期限已過,不得辦理退費。
五、消費者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或次)上課後且未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健身中心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百分之五十。 本會認為,業者一方面要求消費者跟「專屬教練」預約上課,一方面又說自己有權力更換教練,讓人無所適從。 健身教練為「屬人性」,每一個消費者都該有自己的專屬教練,而非由健身中心任意調度。 健身房主張,合約書上寫的課程有效期限,是2016年4月18日到2016年9月17日 ,但當時再賣的時候 ,話術都說「終生可用」,退費時卻搬出有期限,雙方達不成共識,王小姐索性終止會員,沒想到健身房說,既然不是會員就不能上教練課,王小姐氣得投訴消保官,健身房才願意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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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不宜運動醫生證明、職務異動證明、搬家證明、只可轉讓1次、會員卡開卡逾3個月不可轉讓、使用信用卡繳費者方可轉讓…等。 職業是系統分析師,產業是銀行,平常出一張嘴,偶爾寫些扣做個樣子。 免得日後有糾紛,還要花時間去消保申訴,就算成功退費,也會花上不少時間和心力,非常不划算。 請教練也是一樣的概念,先上個幾堂課,覺得這個教練適合你再說;當然,單價一定會比較高,但別忘了,你買的不只是教練課,還有「彈性」。 各種不給退費、請示主管、拖延、忽略、違約金,都讓人非常不爽與不滿。 「TOP PRO」卓越專家標章是PRO360頒發給平台專家的最高榮譽,這項認證需要通過身份認證、半年內完成五筆交易以上,並獲得平均4.6顆星的客戶評價,再經過人工審查後,才能獲得這項榮譽。
我透過時間管理技巧、自我成長引導去幫助教練成長,引導教練透過學習跨領域的知識,去解決客戶所遇到的各種複雜問題。 小弟於上星期日(1/5)到健身工廠報名了教練課程也於本周使用過一堂課因為種種原因想要退費(詳細就不再這說明了) 這點我也感到很抱歉…..不過身 … 請先與教練部提出申請,將確認課程使用狀況並依據合約規定以及流程協助辦理,另課程超過有效期限是無法辦理退費的。 Functional Turf多功能訓練運動地墊,專為一對一個人教練課程及團體課程使用,流行於國外運動選手、職業球隊之全身性功能訓練,可增進速度、敏捷性、反應與協調性及運動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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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經濟日報》報導,健身房的收入來源,有62%來自會籍使用費,33%為個人教練課程,其餘則是會費和手續費。 前述會費和教練課程,也是消費糾紛的大宗,不乏消費者主張入會後,要求終止契約,也有消費者購買個人教練課程後,因教練離職或不知去向,要求退還剩餘未使用課程的費用。 健身工廠教練課退費 消保處表示,健身會籍或教練課程可轉讓,係業者、消費者與受讓者三方共贏的制度,除可使業者維持預定經濟收入、消費者避免解約的高額違約費用外,更可促成受讓者享有原消費者所享優惠等優點。
其實,不只是健身房,購買任何需簽約的服務前,都應該「確認自己的需求」、「了解行情與方案」及「看完合約每一個字」,如此一來,可以避免掉「被欺騙的感覺」及其他損失(時間、金錢、好心情)。 好氣好氣,花了快10萬塊買健身課程,怎麼知道想退,卻遭遇各種刁難。 不只一名會員,還有其他會員,也遇到同樣狀況,知名連鎖健身房,驚傳營運虧損,資遣不少健身教練,消費者平時信賴的教練離開了,也不想上其他教練課,搶著退費,健身房外,排隊人潮不少,還一度引爆衝突。 沒想到後來教練因為自己私人因素,只上了三堂課,就因故離職,湯米連絡不到教練,想直接跟健身房要求退費,結果健身房卻回應因為教練不是健身房的正式員工,請他直接向教練本人要求退費,健身房不介入學員與私人教練課程的糾紛。 既然推銷有業績獎金,消費者要終止或解約的時候,健身房自會要當初拿獎金的員工一併負責,曾有案例是某健身中心被消費者要求退費,健身中心之後就主張,既然退費了,當初發給員工的業績獎金就應該收回來,並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的規定,起訴請求該員工(已離職)歸還獎金。 之所以有如此多的健身消費糾紛,除消費者購買後不滿健身中心的服務外,健身中心員工的強力推銷也是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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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終於有新型的專用生物製劑可望提供精準治療,但藥物價格昂貴,施打一劑近20萬,一般家庭難以自費支出。 可健保署卻始終未同意將其納入健保給付,這樣「明知可救,卻因無力負擔藥費,看得到但用不到」的情況,對努力不懈對抗病痛考驗可望回歸社會的病友及家屬而言,實屬一大重擊。 視力受損、肢體癱瘓,擔心反覆復發重創神經組織,遭受失明、失能及死亡的威脅……,這些是全台「泛視神經脊髓炎」病友的日常。 健身工廠教練課退費 過去泛視神經脊髓炎無專一用藥可使用,僅能靠類固醇、免疫抑制劑來治療,疾病隨時有復發可能,且一旦發作易遺留下不可逆之傷害。 民視新聞/曾津衫 台中報導台中市西屯區至善路發生疑似債務糾紛,六個打一個的暴力事件,第六分局獲報立刻出動快打部隊,在兩個小時之內將六個人全部帶回警局偵辦,衝突的原因疑似債務糾紛。
只是大部分女生會指定女教練,可能會因為生理期、身體因素,不敢跟男教練開口,在溝通上會稍微有隔閡,因此偏好女教練。 不管是男女教練「溝通」就會是最重要的關鍵,只要明確的提出自己的需求,好的健身教練其實不分男女。 台灣運動產業正在蓬勃發展中,其中興起了一項新興行業就是「健身教練」大多人對於其職業的第一印象可能是「只是教教器材使用方式、一堂課價格好貴」或是不了解健身教練到底能帶給自己什麼? 隨著從事健身教練的人越來越多,品質也變得參差不齊情況下,更加深民怨與大眾對於健身教練的誤解。 因此本篇邀請為AFAA美國運動體適能協會檢定官的白偉廷 Ricky教練,教導健身新手如何避免踩雷的情況下,選到適合自己的健身教練。
「一開始只是覺得頭很痛,後來左眼窩跟眼睛轉動時有疼痛感、有視野遮蔽的感覺……」沒想到至眼科就醫後,得到的卻是請她儘速到大醫院檢查的轉診單。 一到醫院檢查才發現自己有視神經發炎的問題,透過急診做核磁共振並緊急安排住院打了三天的高劑量類固醇。 1998年,台灣全民健保開始給付罕見疾病治療用藥,然而,近年來在健保財源不足下,也連帶對罕藥納入健保給付造成衝擊。 罕見疾病「泛視神經脊髓炎」如今有新型的專用生物製劑可望精準治療,但價格昂貴,健保署卻始終未同意將其納入健保給付,這樣「明知可救,卻因無力負擔藥費,看得到但用不到」的情況,對努力不懈對抗病痛考驗可望回歸社會的病友及家屬而言,實屬一大重擊。 謹慎發言:在TNL網路沙龍,除了言論自由之外,我們期待你對自己的所有發言抱持負責任的態度。 在發表觀點或評論時,能夠盡量跟基於相關的資料來源,查證後再發言,善用網路的力量,創造高品質的討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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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健身房課買教練課,卻屢屢爆出消費糾紛,有民眾花120萬買教練課,但是因為本身跟健身房的合約只剩半年,1千多堂的課竟然被要求限期上完;還有民眾買健身課程,舊教練離職,新教練卻頻頻推銷不上課,想退費還要付違約金。 消基會說光是這半年,就有24件健身房的健身課消費爭議,而且健身房跟教練課合約不同調,也引發不少糾紛。 課程初期以傳授基本的器材使用方式為主,尤其對沒有運動習慣的學員更為重要,許多人都有姿勢不良的問題,如駝背、骨盆歪斜等,如果使用錯誤的姿勢訓練,不僅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還會造成運動傷害,因此私人健身教練會先指導學員正確的器材使用姿勢,訓練正確的部位,以避免運動傷害的發生。
除了健身相關的證照外,還可以觀察教練是否還有其它相關證照,如營養師、壺鈴、TRX、物理治療…等,當一位健身教練的背景知識越充足、越多元化,訓練過程也會變得更全方位。 觀察健身教練給您的第一印象相當重要,小至相貌儀容、衛生習慣、穿著是否乾淨;大至上課過程是否讓人輕鬆自在? 這些都是健身教練尊重自己的職業及上課學員的具體表現,如果對健身教練的第一印象不好,就算有心想要長期配合進而建立運動習慣也很難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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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受罰的對象是健身中心,不是第一線員工,員工便有可能為了捍衛自己的業績獎金,而無視法律規定,千方百計妨害消費者終止契約。 法院一審判決健身中心勝訴,但二審法院認為僱傭契約上面沒有白紙黑字記載,若消費者退費,業績獎金就要還給老闆的規定,逆轉改判決健身中心敗訴。 健身工廠教練課退費 但是反過來說,如果健身中心有和員工約定消費者解約就要收回獎金,員工想必也會千方百計不讓消費者退錢,這或許就是許多案例中,健身中心無視主管機關的定型化契約範本或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的緣故。 本會認為,政府應該正視健身中心「教練課程」衍生的消費亂象,除了加速公告『教練服務』範本的進程,也要將此函令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畢竟現有的法規適用於健身中心,而未進一步規範到健身中心內部的「教練課程」。
Ans:依據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6點第1項規定,消費者於繳納費用後,如契約始期未到,或雖契約已生效,但7日內未使用業者設施或個人教練課程時,得要求解除契約,並請求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因此,契約生效並過7日之後,即使未曾使用設施,仍無法無條件解除契約,且契約關係已經產生,此時僅能向業者主張終止契約。 因而,除契約起始日至終止日之每月會員費須繳交外,另外,業者可向消費者要求給付違約金。 根據《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消費者請假時,會員權「有效期間」可順延。
根據市場調查研究機構Gartner最新的報告顯示,因為covid-19疫情影響,越來越多人注重自身健康的變化,因此選購穿戴式裝置,如智慧手錶、智慧手環、耳戴式裝置等等隨時監測自身生理數據,也讓銷售額超乎原先預期的增加。 自2019疫情大爆發以來,人們的生活受到很大的改變,戴上口罩、保持社交距離、防疫隔離成了我們的日常,全球各地的產業也都受到很大的影響,原先方便的貨運、國外購物變得不再簡單,其中,運動及健身產業也受到了很大的影響,更甚至面臨生存危機。 合約上其實都寫得清清楚楚,請務必每一個字都看完,不要只聽業務員避重就輕的說「重點」。 很多人都有被業務「騙」的經驗,但用「騙」這個字有些超過,畢竟,一個優秀的業務,要盡可能地把價格拉高,為公司帶來利潤、替自己賺取獎金。
- 各種不給退費、請示主管、拖延、忽略、違約金,都讓人非常不爽與不滿。
- 您好,可以協商課堂按比例退費,若協商不成,建議可以向消保會申請調解。
- 畢竟,當一個人的身體狀況不適合使用健身器材時,也同時表示他無法負擔教練課程,健身中心沒有理由同意暫停會員權,卻不同步暫停並延後教練課程的有效期限。
- 一、消費者於開課日前第六十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健身中心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五,惟健身中心所收取之百分之五部分超過新臺幣一仟元者之部分,仍應退還。
- 前述會費和教練課程,也是消費糾紛的大宗,不乏消費者主張入會後,要求終止契約,也有消費者購買個人教練課程後,因教練離職或不知去向,要求退還剩餘未使用課程的費用。
後者是指,業者與消費者簽訂一段長時間之契約,因此可以較低的費用繳交月費,而所謂的「單月使用費」是指消費者與業者只簽訂一個月期間契約的使用費。 往往單月使用費必定是高於「消費者所定會員契約月平均價格」,因此請消費者簽約時,務必看清楚以何種方式計算違約金,如以前述第一種方式計算者,屆時違約金的收取即以「單月使用費」為計算基準,且該「單月使用費」不得超過消費者所訂會員契約月平均價格的兩倍。 所謂「單月使用費」與所謂的「消費者所訂會員契約月平均價格」是不同的概念。 本會統計,消費者對World Gym一對一教練課程提出六大不滿,包括教練流動率高、約課困難、退費被收違約金等等。 本會進一步檢視World Gym教練課程契約,發現三大NG,明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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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扣除依簽約時單月使用費乘以實際經過月數(其有未滿十五日者,以半個月計,逾十五日者,以一個月計)之費用。
雖然傳統常見的類固醇、免疫抑制劑對於預防NMOSD發作有一些效果,但由於這些藥物每個人使用的反應不一樣,長期服用類固醇及免疫抑制劑也可能會造成水腫、月亮臉、水牛肩等副作用,也有一部分的泛視神經脊髓炎病友的復發是沒辦法以上述治療方式獲得良好控制的。 但過往NMOSD病友受限於能使用的藥物種類不多,即便上述治療方式造成身體諸多不適或效果不理想,也只能默默承受。 健身工廠教練課退費 三、消費者於開課日前第七日至第一日提出退費申請者,健身中心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八十。
何修蘭表示,健身中心教練課的價格不菲,譬如常是約定3至4個月內可上20堂課,售價為3至5萬元,消費者通常都會詢問未上完的退費規定,健身 … 二、簽約前務必參考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健身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詳細瞭解業者契約內容。 健身工廠教練課退費 消費者在簽訂健身中心契約、健身中心教練課程契約之前,應審慎評估自身需求,並逐一確認各項條款,切勿因業者強力推銷就衝動消費。 健身工廠教練課退費 消費者若因教練換人、教練授課品質不佳等因素欲解約、退費,業者不應向消費者收取違約金,業者本應提供良好的服務品質。 日召開《健身中心『教練服務』定型化契約書範本(草案)》的公聽會,最快明年可望將此一範本對外公開,公立的健身房也會依此範本執行,不過,這份範本不具強制力,影響效果可能有限。 引發爭議的就是在新北市新莊的連鎖健身房,業者低調不回應,但看看和約,雖然有寫教練因故離職,公司有權「另外安排代替」,而終止契約的話將依「定價」扣除「使用堂數」退還餘額。
新北市消基會消保官則表示,截至2號,全國就收到186件申訴,新北41件、桃園91件,件數相當多,也都在處理中,只是這牽扯勞、資、消費三方的權益,要落幕,還是得好好處理。 對於各行業的專業度,每個人在心中都會有個既定印象,女生比較會煮菜,男生比較會修車。 在健身領域這塊,女生在運動時會比較偏好找「女教練、女老師」來上課,一方面是同性間的相處較為自在,一方面也是怕被男教練教得「練太壯」。 對於這樣的迷思,Ricky教練表示對於「專業技能」方面,男、女健身教練基本上不會有太大的落差,想要有蜜桃臀,男教練也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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