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查詢8大優點

(只適用於由政府全數資助部分僱員的工資並已收到有關政府部門信件通知的僱主)如有關僱主決定使用相同的「指定月份」,則無須重新填寫「指定月份」的合資格僱員資料(即工資並非由政府全數資助的僱員)。 若申請者更改第一期的「指定月份」,則必須以「指定表格」重新填妥並上載符合本計劃申請資格的僱員資料,包括僱主為每名合資格僱員在新選定的「指定月份」支付的「有關入息」/工資及強積金供款金額。 另外,僱主(不論有否更改「指定月份」)亦須以「指定表格」填妥符合本計劃申請資格的僱員在2020年6月及7月的「有關入息」/工資及僱主強積金供款金額,並在申請第二期時一併提交。 有關僱主亦須於2020年9月30日或之前登入「保就業」申請者服務網站提交相關僱員在2020年8月的「有關入息」/工資及僱主強積金供款金額,以便核實申請人有否違反承諾。 僱主必須留意,上述關於新僱員、65歲或以上僱員或臨時僱員的要求,較強積金相關要求高,僱主必須切實遵守,否則相關僱員將不會顯示於相關月份的強積金紀錄上,不能用於滿足申請者上述的承諾。 參與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申請者須以指定方式提供每名獲補貼僱員在2022年5月、6月及7月的實際工資及標示65歲或以上僱員,並於指定限期或之前提交予秘書處及/或政府代理人。

2020 查詢

如僱主的強積金紀錄證明書上只顯示該僱主聘用65歲或以上僱員,但沒有顯示有關僱員的工資金額或僱主為其作的自願性強積金供款額,補貼將會按僱主於「指定月份」聘用該等65歲或以上的僱員人數計算,每人可獲每月5,000元的補貼。 如僱主的強積金紀錄證明書只顯示僱主為65歲或以上僱員作自願性強積金供款的金額,但沒有顯示相關僱員的工資金額,補貼將會按僱主於「指定月份」為有關僱員作的自願性供款的十倍計算,最高補貼額為每月9,000元。 秘書處將在「2022保就業」計劃網站上載已領取本計劃工資補貼的僱主名單、所獲的工資補貼金額及「自選補貼人數」、「全額補貼人數」、「半額補貼人數」及「年長補貼人數」,相關僱員及社會人士因而得知僱主領取了補貼。 僱主的工資補貼共分四期發放,最後一期的補貼額為7月份補貼餘下30%,但需要先扣除退回補貼和罰款(如有),我們預計於9月下旬╱10月初開始陸續發放。 “公共交通開支/補貼查詢”及”遺失/失效/續期八達通”服務由八達通卡有限公司提供。 政府沒有途徑查閱個別八達通持有人提供之所需資料及查詢結果,包括有關該八達通持有人的公共交通費用開支及合資格補貼之查詢結果。

2020 查詢: 申請承諾

如作出虛假陳述、虛報、隱瞞或提供虛假或誤導的文件或資料以欺騙政府及/或其委託機構屬刑事罪行,可能因此被刑事檢控。 請注意,申請者必須以「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資料申請本計劃的一筆過資助,以「僱員」身份開設的強積金戶口或「個人帳戶」提交的申請恕不受理。 的任何一個月份作為「指定月份」,補貼將會按僱主於「指定月份」向每名僱員支付的實際工資的50% 計算,工資上限為每月18,000元,最高補貼為每月9,000元。 已領取第一期補貼的僱主,可在申請第二期補貼時重新選擇「指定月份」。 計劃下向合資格的僱主提供的工資補貼分兩期發放:第一期補貼用以支付僱員在2020年6月至8月的工資;第二期補貼則用以支付僱員在2020年9月至11月的工資。

  • 僱員包括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及行業計劃下於「參照月份」年滿18歲或以上的「一般僱員」和「臨時僱員」,以及職業退休計劃下於「參照月份」年滿18歲或以上並持有香港身份證的僱員。
  • 就部分有違反計劃承諾並需退回5月及╱或6月的相關補貼和繳交罰款的申請者,我們可能於發放第二或三期補貼時先扣除相關金額。
  • 如作出虛假陳述、虛報、隱瞞或提供虛假或誤導的文件或資料以欺騙政府及/或其委託機構屬刑事罪行,可能因此被刑事檢控。
  • 有關僱主亦須於2020年9月30日或之前登入「保就業」申請者服務網站提交相關僱員在2020年8月的「有關入息」/工資及僱主強積金供款金額,以便核實申請人有否違反承諾。
  • 5 經營一車隊或一輛巴士/學校私家小巴並兼任司機/保姆者除外,若他們本身有開設「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可在本計劃下以自僱人士身份申請資助,並同時在「校巴服務提供者資助計劃」下申請資助。
  • 由於處理上述程序需時,所以最後一期補貼預計於9月下旬╱10月初開始陸續發放。

5 經營一車隊或一輛巴士/學校私家小巴並兼任司機/保姆者除外,若他們本身有開設「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可在本計劃下以自僱人士身份申請資助,並同時在「校巴服務提供者資助計劃」下申請資助。 已開設(即不能將開設日期追溯至該日或較早日子),並於當日仍未取消的「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的「自僱人士」,若未曾於第一期計劃領取一筆過7,500元資助,可在第二期提出申請。 事實上,秘書處已就「2020保就業」計劃轉介多個懷疑個案予警方調查,而警方亦在去年底採取拘捕行動,涉及兩個企業虛構僱員人數騙取工資補貼。

2020 查詢: 申請方法及所需資料

申請者在申請第二期補貼時並不能於網上申請表內更改收款銀行賬戶資料。 如申請者有特殊情況需更改收款銀行賬戶資料,則須按網上申請表指示登入「保就業」申請者服務網站,並上載有關銀行月結單或其他相關之證明文件作核實及跟進。 如申請者有特殊情況需更改收款銀行賬戶資料,則須按網上申請表指示登入「保就業」申請者服務網站,並上載有關銀行月結單或其他相關之證明文件作核實及跟進 。 請注意,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香港法例第485章),「自僱人士」是指並非以僱員身分賺取收入,其有關收入是來自生產或買賣貨品,或是來自提供服務或從事提供服務的業務的人士。 「自僱人士強積金戶口」是指以「自僱人士」身分開設的強積金戶口4,而在其強積金供款紀錄文件中,一般會印有「自僱人士」帳戶等字句。 以「僱員」身份開設的強積金戶口,或任何形式的強積金「個人帳戶」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申請者可自行填報每個補貼月份將聘用並希望獲得補貼的各類僱員人數,政府代理人將按下表計算申請者每月可獲補貼。 本計劃只會考慮申請者在2022年2月28日或之前的強積金供款紀錄或開設的職業退休計劃。 換言之,於2022年3月1日或之後才補付的2021年第四季供款不會被納入計算。 上述罰則亦適用於已領取第一期補貼的僱主,政府會向違反承諾的僱主施加罰則,並在向其發放的第二期補貼(如獲批)直接扣除相關罰款和未用於支付僱員工資的補貼。 申請者於第一期申請時獲發的申請編號及密碼亦適用於第二期申請。

2020 查詢: 查詢

合資格的自僱人士可以在2020年8月31日至9月13日透過網上申請一筆過資助,預計大部分合資格而又能提供正確資料的自僱人士可於申請後三至四星期獲發資助。 7 「有關入息」包括薪金、津貼、佣金和獎金等,但不包括非金錢利益,以及《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下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詳情請參閱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有關入息」的指引。 請注意,如綠色小巴或本地渡輪營辦商僱主已為其65歲或以上僱員申請「保就業」計劃工資補貼,則不可同時為該批僱員申請運輸署為65歲或以上綠色小巴或本地渡輪僱員特設的補貼計劃。 補貼將會按僱主於「指定月份」向每名18-64歲的「一般僱員」支付的實際工資的50% 計算,工資上限為每月18,000元,最高補貼額為每月9,000元。

2020 查詢

涉及職業退休計劃或由政府全數資助部分僱員工資並已收到有關政府部門信件通知的申請可能需要較長時間處理。 申請者必須如實填報申請表及提交真實、完整及準確的資料,否則可導致有關申請失效、被拒及/或失去資格。 如申請者向政府或政府代理人作出任何虛假陳述、虛報、隱瞞或提供虛假或誤導的文件或資料,以獲取本計劃資助,可能會被刑事檢控。

有關僱主會在提交申請後5個工作天內收到計劃代理人由電郵寄出的「指定表格」,並須在5個工作天內上載填妥的「指定表格」至「保就業」申請者服務網站。 有關僱主只可就工資並非由政府全數資助,而該僱主亦有為其作強積金供款或設立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的僱員申請補貼。 上述補貼的計算方法會以該部分合資格僱員的人數及實際工資作為計算補貼的基礎。 「保就業」計劃秘書處會就第二期補貼的申請,透過相關政府部門發信提醒相關政府資助機構及政府外判服務承辦商/顧問公司上述申領資格。 如申請者在申請第二期補貼時更改第一期所選擇的「指定月份」,則須按網上申請表指示重新上載相關文件或可以因應其需要在網上申請表更新資料(例如提供額外的職業退休計劃資料)。 若申請者申請第二期補貼時選擇與第一期相同的「指定月份」提交申請,便毋須重新填寫職業退休計劃的相關資料或上載文件;如有需要,亦可於網上申請表更改相關資料(如聯絡電郵地址或手提電話號碼等),詳情請參閱申請網站及網上申請表內細節。

  • 2019年12月26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公佈,灣仔口岸已完成陆上基建工作,拟于2020年春节前恢复通关。
  • 合資格的自僱人士可以在2020年8月31日至9月13日透過網上申請一筆過資助,預計大部分合資格而又能提供正確資料的自僱人士可於申請後三至四星期獲發資助。
  • 如有需要,我們會透過上述途徑與申請者跟進,未能於指定時限內回覆並補交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處理。
  • 換言之,僱主只可就於2020年5月7日或以前已繳清強制性供款(不包括附加費)的僱員申請工資補貼。
  •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香港法例第485章),「自僱人士」是指並非以僱員身分收取有關入息的人,而該等有關入息是源自該人在香港(全部或部分)生產貨品或提供服務,或源自在香港從事向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提供貨品或服務的業務。
  • 賣方亦建議準買家到有關發展地盤作實地考察,以對該發展地盤、其周邊地區環境及附近的公共設施有較佳了解。

「保就業」計劃第二期涵蓋65歲或以上有強積金戶口的僱員,即使僱主並沒有為相關僱員作自願性供款。 計算補貼方式如下︰ 如僱主的強積金紀錄證明書有顯示65歲或以上僱員的工資金額,補貼將會按僱主於「指定月份」向有關僱員實際支付的工資的50% 計算,工資上限為每月18,000元,最高補貼額為每月9,000元。 若有僱主於第一期補貼期內因違反承諾(即未有把領取的當月補貼全數用於支付僱員同一月份的工資及/或在補貼期間任何一個月有支薪的僱員總數少於「承諾受薪僱員人數」8 ),有關僱主必須把未有用於支付工資的補貼金額歸還政府及/或向政府繳付罰款。 若有關僱主的第二期申請獲批,政府會在向其發放第二期工資補貼時直接扣除相關款項。

換言之,僱主只可就於2020年5月7日或以前已繳清強制性供款(不包括附加費)的僱員申請工資補貼。 香港特區政府在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保就業」計劃(計劃),透過向僱主提供有時限的財政支援,協助他們支付員工的薪金,以保留可能會被遣散的僱員。 秘書處按其絕對酌情權認為獲批本計劃工資補貼的僱主在補貼期間(即2022年5月至7月)的行為直接或間接違反本計劃的目標或有違公眾利益,有權要求該僱主在指定期間內向政府退回全數或部分任何已發放的補貼及繳交罰款。 曾經成功獲批「2020保就業」計劃的僱主申請者,必須使用「2020保就業」計劃的申請編號及商業登記號碼遞交本計劃申請。 有意申請的僱主或自僱人士(無論有否曾經申請「2020保就業」計劃)須於申請期內填妥網上申請表及上載所需證明文件。

秘書處及政府代理人會認真跟進所有舉報及投訴個案,包括作現場審核及覆檢有關僱主的申請資格、提交資料的真確性、所獲批款項及受託人所提供的相關強積金供款紀錄,而秘書處亦會成立覆檢小組監察處理個案的進度,並督導及檢視較特殊的個案。 僱員包括強積金集成信託計劃及行業計劃下於「參照月份」年滿18歲或以上的「一般僱員」和「臨時僱員」,以及職業退休計劃下於「參照月份」年滿18歲或以上並持有香港身份證的僱員。 若申請者為同一僱員開設多個強積金戶口及/或設立多個職業退休計劃,在計算僱員人數及僱員名額時,只以一人計算。

2020年8月20日,經珠澳兩地政府充分溝通協商,全面評估兩地疫情實際情況後,往返珠海和澳門航線,恢復營運。 20世纪90年代初,湾仔口岸正式迁移至珠海西南面的前山河出海口。 1984年6月21日,湾仔口岸经国务院确定,为对外开放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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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