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問題是,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的內涵是不是一成不變? 抽象來說,對於一件事,如果人民覺得把權力交給國家來做決定會比較好,這就是公益;而如果人民覺得這件事自己一個人就可以處理的,就是私益。 而這種權力的收回與交付,就是公私益內涵的變動。 以精簡而白話的方式說,憲法是一部保障人民權利、規範國家公權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