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秋麗律師女,四十六歲,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畢,曾任台灣高雄、板橋、新竹等地 … 吳秋麗律師 一審法院以賴戴女士前後供述不一,沒有證據足以證明行賄為由,判決無罪。 吳秋麗律師 然二審法院卻以警員未依刑事訴訟法第31條第5項通知法扶機構指派律師到場為其辯護,雖與刑事訴訟法第31條第5項之規定不符,但賄選之重要性,關係公共利益之維持,依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4衡平法則,認定有證據能力,而將原無罪之判決撤銷,改判有罪。 但其實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2第二項,已明文違反第95條第2款、第3款之規定者,準用前項規定,即不得作為證據。
吳秋麗在靈堂對黃捷嗆說:「妳來幹嘛?」之後黃捷哭著走出靈堂,引起外界議論,吳秋麗也開砲回應:「在靈堂內黃捷也沒反應,出去突然哭給媒體拍!」不過,民進黨議員康裕成反批吳秋麗說謊,表示在靈堂內就看到黃捷哭到不行。 一位立法院助理就說,他印象中NCC從來沒有在同一個月,把一個媒體交易案的公聽會、聽證會開完的,TBC案卻做到了,可見NCC主委陳耀祥口中的「小戴」的確夠力。 題目擬定、出席的人,都有經過安排設計,甚至夾雜著政治盤算在內,背後還隱藏了民進黨派系掌握媒體的角力戰。 紐約一律師因店員講西語震怒,要求店員講英語,並威脅舉報將他們驅逐出境。 演藝圈誰紅誰輩分高就誰大聲,我不想譴責沒有資源的新人,但我好奇他難道不覺得講師的責備有任何不妥? 根據列明職權範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雖然沒有觸及探監、扣留、採訪和看守所等字眼,但在第22條也提到「代表可以持代表證就地進行視察……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代表的要求,聯繫安排本級或者上級的代表持代表證就地進行視察」,即人大代表實情是可以按常委會安排,前往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的工作進行視察。
2020年6月8日,時代力量高雄市議員黃捷在前往高雄市議長許崑源迪靈堂,但是被媒體拍到掩面哭泣出來的畫面,後來才傳出是因為法制局長吳秋麗不滿黃捷塗大紅口紅又沒有戴口罩,所以才說「你可以不用進來」。 6月9日,黃捷情緒平穩說,自己能夠諒解,也「希望大家不要再討論了」。 吳秋麗律師 陳菊政府當時為了打國賠官司,找上了許銘春負責,後來許銘春接任副市長,案子改由聚賢事務所包辦,前後承接了20件國賠案件,高雄市政府付了260萬的律師訴訟費,國賠敗訴也賠了416萬元。 1.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後,依該法第1條第2項規定:「關於納稅者權利之保護,於本法有特別規定時,優先適用本法之規定。」其立法理由明確指出,該法為針對稅捐課徵之特別法,如該法未規定者,自應依其性質,回歸相關普通法之適用。
反批吳秋麗扯謊,民進黨議員康裕成,當天晚幾分鐘抵達,就坐黃捷旁邊,看著她哭得唏哩嘩啦,批評法制局長,藐視市議員,法制局長吳秋麗,跟韓國瑜一起在107年12月25日就職,透過法界人士介紹而認識,律師出身,台巴混血兒吳憶樺,跨海監護權官司就是她打的,也曾擔任法扶律師,這次因為黃捷弔唁議長,被她指責,卸任前上了媒體版面。 十年前法扶一成立,吳秋麗因為跟高雄分會第一任會長陳俊卿律師熟識,就在他的… 國民黨籍高雄市議長許崑源日前墜樓逝世,時力高雄市議員黃捷前往靈堂弔唁時,卻遭高市府法制局長吳秋麗批評,擦著「大紅口紅」到靈堂對往生者不敬。 局處長方面,原本已知新聞局長王淺秋、客委會主委黃永卿外,昨天又公布觀光局長由韓國瑜的媒體顧問潘恆旭出任,海洋局延攬競選市議員失利的朱挺玗,民政局則是高雄青工總會秘書長曹桓榮,環保局長由中山大學教授袁中接任。 韓國瑜團隊中,法制局長吳秋麗因為在議長許崑源靈堂罵市議員黃捷口紅擦太紅而受關注,今(11)日出席告別音樂會,吳秋麗還是顯得突出,因為除了白色上衣、藍背心,她搭配白色長褲,和大部分的男性首長搭配深色長褲比較起來,即使站在最旁邊還是特別醒目,而且記者還觀察到被指珠光寶氣的鑽錶,吳秋麗已經悄悄卸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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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應招贅男人接管家族龐大事業、沒有「女商人」的年代,她將帶領公司,在茶葉商戰中走向世界。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高雄市準市長韓國瑜今天下午4點宣布小內閣,海洋局長因朱挺玗暫不接任,改由現任局長林英斌暫代。 我在卸任職局長前,也曾被某位民意代表質詢過,該民代認為伊被檢警以不實筆錄迫害,憤恨難平,質詢檢警辦案的合法性? 現行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1已明文訊問被告應全程錄音,必要時,並應全程錄影。 選舉訴訟,一方面可讓敗者復活,易有政治角力,所以檢警辦案手段也常見爭議;他方面又有高額檢舉獎金,易被有心人操作,各取所需,曾有選民故意向候選人要求買票,之後跑去檢舉;也有選民故意以沒錢贖回健保卡,需看病為由,要求候選人資助,拿到錢後跑去檢舉賄選,手段五花八門,背後有無受人指使? 法務部99年修正通過之『鼓勵檢舉賄選要點』查獲立法委員或直轄市市長候選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臺幣一千萬元。
同一份筆錄,有的律師看了沒有感覺,有的律師則可以從裡面挑出可用的資訊,這跟經驗有關。 所以同樣一個案件,丟給剛入行的律師和有經驗的律師,結果可能就不一樣。 號來函,律師得依律師法第廿條第二項規定,持憑律師公會會員證向地政事務所 … 不需要打的國賠官司卻打了,許銘春賺到訴訟費用,再翻開過去公開招標資料,原本也有意投標代位求償訴訟案件,後來沒得標作罷,如今代位求償六千多萬的律師費用惹議,最終拍板審核的人,就是前市長許立明。
吳秋麗律師: 高雄台88線下3年撞死5人 「過勇路禁聯結車」元旦上路
過去她經營個人律師事務所,承接氣爆國賠官司,而當上高雄副市長後,事務所換了名稱,負責人也換人,不過卻同樣承接氣爆國賠案,前後約20件,高雄市政府付出了律師訴訟費260萬元,國賠敗訴賠了416萬元,高市府法制局長回應,氣爆求償大多是財務損失,其實不需要打國賠官司,和解就好。 楊雪貞律師不單具有遺囑代書、代寄存證信函抑或是陪同偵訊的服務,于案件的承辦過程之中,更是認真傾聽客戶的需要,致力維護客戶的權益,迅速且充斥熱忱地為客戶服務,藉由各個方面的判斷解析,訂定完善的訴訟規劃,有效用地處理每個法律糾紛。 楊雪貞律師十分著重法律服務的專業水平,並且注重每一個客戶的需要,經由專業、便捷並且全面的法律諮詢過程,給客戶最完整的解答和見解,保持『誠實』和『負責』的態度,供應客戶最傑出的法律服務。 倘若具有任一個法律層面的相關問題,又或是需要申請保護令和其他律師相關服務,楊雪貞律師都可給幫忙,歡迎電話預約。
根據《代表法》 ,人大常委會可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通報工作情況,提供信息資料,保障代表的知情權」,即可以要求人民政府下的公安局交代看守所狀況。 甚至人大開會也有「質詢權」,向本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工作部門,本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提出質詢,要求必須予以答覆。 由於事件相當敏感及嚴重,即使平時口沒遮攔的保皇黨,近來亦沒有在這議題多作評論,避免觸發更大港人關注。 維持社會對十二港人的關注,可說是相當重要,而我認為所有在中國大陸擁有公職的香港人,也不能夠置身事外,尤其是港區人大代表的職權,本來就容許他們前往鹽田看守所視察。
政界人士估算,今年底新系不但有機會保送寰宇新聞台上壘,未來幾個月,也可能與蘇系聯手搶下台灣第三大有線電視系統TBC這家橫跨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傳統藍軍大本營的媒體集團。 但中視新聞台因為與中天同集團,因此撤中天換中視,雖符合過去有線電視的潛規則,但中視新聞台內容與中天差不多,如果換中視新聞台在52台,有點換湯不換藥。 因為NCC今(23)日要啟動審查中天的換照程序,特別在18日辦了有史以來首次的新聞台換照或新設的公聽會,大家當然很關心出席的人如何談論中天?
吳秋麗律師: 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
例如民事庭就會有整理爭點和事實,有些法官還會要求預擬判決;比較特別的還要協助調解以及擔任通譯的工作。 法官助理薪水, 法律系大學學歷者大多有約近四萬元的薪水,碩士學歷約五萬出頭,擁有博士學歷與律師執照則可拿到約六萬多元的月薪。 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6日過關,高雄市議長許崑源當晚驚傳墜樓身亡,8日上午許崑源的靈堂開放弔唁,市議員黃捷也到場致意,但媒體卻捕捉到黃捷離場時大爆哭的畫面。 事後傳出當時高雄市法制局長吳秋麗當面嗆黃捷「你可以不用來」,讓黃捷備感委屈掉淚。 本會為慶祝九十四年律師節暨「台南律師通訊」發行十週年,於九月九日下午六時在大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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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所名稱】 吳秋麗律師事務所【工作型態】 徵實習律師【工作內容】 撰寫書狀回答客戶法律問題等【工作地點】 高雄市前金區大同二路143號8樓(高雄地方法院旁) … 3.又102年5月24日修正生效之行政程序法第131條第1項既已規定人民之公法上請求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10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益見立法者對於現行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之退稅請求權,是否具有無請求時效限制之意旨,並不明確。 最近接獲法扶邀稿,有關前陣子經由媒體批露最高法院院長吳燦判決一件檢警詐欺取供的選舉訴訟「發回更審」,是我就任高雄市政府法制局長以前,全程處理的案件,就任前一直盼著這個案件能判下來,但來不及接獲結果,如今接獲喜訊,甚感欣慰,就我執業經歷,這個案件所暴露的問題,並非首例。 吳秋麗,文化大學法律系畢業、律師高考及格,曾任地方法院書記官,民國七十九年起為執業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暨審查委員、高雄市政府法制局局長,丈夫為高雄地院法官。
十二手足被秘密囚禁將近三個月,至今仍然音訊全無,港人唯一知道的信息,基本上僅限於知悉他們據稱身處鹽田看守所;而《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第28條也說明,在中國境內確定被起訴後,十二人唯一可會見的,就只有自己聘請或法院指定的律師,「家屬探望」這四字,在大陸對被起訴者是不存在的。 施正鋒認為,民進黨的基礎建立在黨外人士對抗國民黨威權統治,往前則是先賢在日本殖民時代的抵抗,從美麗島、辯護律師、野百合、機要、到太陽花,至少已經進入第5個世代。 當年,陳水扁政府被譏為「童軍治國」,反映社運出身的民進黨在體制內無人的窘境,只好摸著石頭過河,連年輕的博士都揠苗助長。 蔡英文收割太陽花運動,改弦更張為「文青治國」,最大的特色是華麗動人的文字,譬如「勞工是心裡最軟的一塊」,實質上是虛無飄渺,往往不禁殘酷的現實挑戰。 韓國瑜的小內閣名單,副市長除了之前宣布的葉匡時、李四川,今天新增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副局長洪東煒。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健保署傳出個資外洩,已經不是政府單位第一次出包,過去的勞動部、銓敘部、戶政司,也都出現民眾個資外流,讓執政黨立委看不下去,痛批內控失靈,要求嚴查嚴辦,而捲入外洩個資疑雲,健保署前主秘葉逢明,則發出聲明澄清喊冤。
吳秋麗律師: 高雄市新興區律師
他本人也曾透過skype向吳秋麗表示感謝,吳秋麗很高興能趁機向他宣傳台灣的法律扶助制度,讓該生知道台灣民主發展較久,因此法律素養也比較好。 當時從事律師的人很少,律師考試的錄取率也非常低,每年都只有個位數。 早期法律工作不是這麼熱門,所以法律系學生從事本科系非常少,大部分都做非本科系的工作。 大學時期在台北市的沈永宏律師事務所打工,開啟了吳秋麗從事律師的契機,讓她決心從事律師這一行。
就國內有線電視49到56區塊新聞台的份量來看,它沒有像一般新聞台那麼搶眼,這些面臨極大競爭壓力的新聞台,不但投資大,還有多部現場直播車,目前寰宇比不上。 台灣最大的有線電視代理商一位主管分析,屬於新潮流系統的寰宇新聞台現在機會最大,因為有天時、地利、人和。 他表示,寰宇的老闆是台灣互動公司的王志隆,與新潮流大老吳乃仁稱兄道弟,這幾年,不管是王志隆在中華電信MOD上呼風喚雨,或是借凱擘之力闖進有線電視頻道,都看得到「乃公」吳乃仁的影子。 一場是9月18日的新聞台公聽會,一場為22日的TBC台灣寬頻有線電視集團的管理公司股權交易聽證會。 1.本則裁定,係就最高行政法院 109 年度裁提字第 4 號土地增值稅事件所提案之法律爭議,作成統一法律見解。 《我們與惡的距離》林君陽執導,以台灣茶葉史為背景,主角為 吳秋麗律師 1949 年全台最大茶葉出口商的獨生女張薏心(連俞涵飾演)。
一般律師遇到這類案件可能就在辦公室處理,但她常不辭辛勞親自出面,也不會因為案主已經認罪就隨便處理,還是會為案主找到最有利的出路。 身為在高雄執業的律師,接觸的族群很廣,不會只碰到同一類問題,各方面案件都要處理。 因此吳秋麗處理過的法扶案件類型也很廣,包括民刑事、保全處分、家事案件、勞工等等都有。 只要是法扶會交付的案子,時間允許的話吳秋麗都不會拒絕,而且十年來每年都固定接案。 提供 高雄法律 相關店家資訊,尋找有關 高雄法律 絕對不能錯過, 高雄法律 的第一選擇,最多最豐富的 高雄法律 資訊內容 … 【資深創會律師 十年來為法扶案主盡心付出】優良扶助律師-吳秋麗律師 文/周佩蓉 口述吳秋麗律師、阿霖(化名) 電話中響起宛如鄰家媽媽的親切聲音,吳秋麗律師給人感覺,完全沒有律師高不可攀的印象,更像是一個可以放心交託、願意熱心幫忙的好朋友。
問到吳秋麗律師執業過程中印象最深刻的案件,她提到有個案件的判決結果讓她覺得很遺憾,也認為是對司法的諷刺。 受害人當初不知情就告了部屬,而檢察官在偵查中也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就是將證人和被告分開傳訊,證人沒有看到被告,因此不知道是頂替的。 她覺得訴訟過程中最重要的是怎樣從卷證資料裡,找出對當事人有利的筆錄,加以運用。 同樣一份資料,有經驗的律師絕對更有能力解讀,對證物的判斷能力有差別,攻防能力也會比較好。 主講人:吳秋麗律師 (吳秋麗律師事務所) 活動簡介: 教育部為加強法兩性平等教育,防堵家庭暴力發生,加強此項教育之宣導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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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稅捐稽徵法第1條規定:「稅捐之稽徵,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稅捐,指一切法定之國、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稅捐。但不包括關稅。」依上開規定可知,稅捐稽徵法具有優先各內地稅法適用之效力,惟於稅捐稽徵法未規定或規範不足時,則應適用各內地稅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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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處長方面,原本已知新聞局長王淺秋、客委會主委黃永卿外,昨天又公布觀光局長由韓國瑜的媒體顧問潘恆旭出任,海洋局延攬競選市議員失利的朱挺玗,民政局則是高雄青工總會秘書長曹桓榮,環保局長由中山大學教授袁中接任。
- 高雄市議員黃捷六月八日在前往高雄市議長許崑源靈堂弔喪,吳秋麗不滿黃捷塗大紅口紅又沒有戴口罩,當面說「你可以不用進來」,因此,黃捷在離開靈堂時掩面哭泣,還需要旁人攙扶,快速搭車離開,曾引發議論。
- 紐約一律師因店員講西語震怒,要求店員講英語,並威脅舉報將他們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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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直轄市議員候選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臺幣五百萬元。 如果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就會先給與檢舉人獎金四分之一,經第一審或第二審法院判決有罪後,給與檢舉人獎金四分之一,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再給與其餘二分之一獎金。 高雄市議員黃捷六月八日在前往高雄市議長許崑源靈堂弔喪,吳秋麗不滿黃捷塗大紅口紅又沒有戴口罩,當面說「你可以不用進來」,因此,黃捷在離開靈堂時掩面哭泣,還需要旁人攙扶,快速搭車離開,曾引發議論。 高雄市長韓國瑜遭到近94萬票罷免,但是後續動向仍舊持續受到關注,政論名嘴李正皓表示,韓國瑜是政壇少見的「單細胞生物」,什麼算計都沒有,今天過完再說,但是政治上最怕的也是單細胞生物,因為殺不死也沒有挫折感。 吳秋麗律師認為法扶要審慎決定扶助的對象及認定的標準,同時也應思考各種資源的整合,例如法扶的標準和勞動部委託的勞工案件標準不同,是否可以有所整合。 又例如有些社政單位要求欲請領救濟補助的老人需要拿到子女未盡扶養義務的判決,造成部分老人向法扶申請扶助,可能造成法扶資源與社福資源的雙重投入。
2.由於「退稅請求權」之性質,為公法上請求權,屬於納稅者之實體權利,則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後,關於納稅者權益之稅捐事件,均應優先適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1條)。 關於現行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之退稅請求權時效既未規定,而本件相關之土地稅法亦未規定,則應探討有無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相關規定。 然由於現行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規定「退還之稅款不以5年內溢繳者為限」,並無涉及退稅請求權之時效期間或自何時起算之內容,而是為得請求「退還稅款」範圍即「不以5年內溢繳者為限」之規範。 位於高雄市前金區大同二路143號8樓之6的吳秋麗律師事務所是金融工商, 工商服務, 律師商家, 關於吳秋麗律師事務所的相關 … 八一氣爆代位求償律師費花了善款六千多萬,扯出勞動部長許銘春有沒有從中牟私利,追查發現,許銘春沒有經手代位求償,而是負責國賠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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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秋麗痛批,對方律師大玩文字遊戲,吳說,「法官去挑證人說,你有沒有看到他從車上下來的樣子,證人根本不曉得你要問的是什麼,下來的樣子是什麼樣子,所以證人就說,我沒有看到樣子,但你不能因為這樣,就說他不在場。」另外民事庭上有錄到,葉陳輝曾脫口說出「車子是他開的」,但刑事庭法官卻又通通駁回。 吳秋麗給人感覺,完全沒有律師高不可攀的印象,像是一位可以放心交託、願意熱心幫忙的好朋友。 法扶基金會一成立,吳秋麗因為跟高雄分會第一任會長陳俊卿律師熟識,就在他的邀請下加入,擔任扶助律師及審查委員至今,算起來律師資歷也近三十年。 高雄市婦女會理事長陳麗娜議員任期屆滿,將由前韓市府法制局長吳秋麗律師接任,定本月十六日下午六點在林皇宮環球廳舉辦交接典禮。
惟如繼續性之法律事實具有可分性,則在新法(即現行行政程序法第131條第1項)變更舊法(即現行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的時效規定情形,應分階段適用法律,不應引進所謂「不真正溯及生效」之理論,導致扭曲當事人間之合理利益狀態。 1.法治國原則為憲法之基本原則,首重人民權利之維護、法秩序之安定及信賴保護原則之遵守。 因此,法律一旦發生變動,除法律有溯及適用之特別規定者外,原則上係自法律公布生效日起,向將來發生效力(司法院釋字第574號及第629號解釋參照)。 1.修正前稅捐稽徵法於65年10月22日制定公布時,其第28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對於因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溢繳之稅款,得自繳納之日起5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逾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實務見解均認該退稅請求之時間限制,係應在自繳納之日起5年內申請,若已逾5年之申請退還期限,則得予以否准。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法扶滿十載,人權更實在--法扶十周年茶會/陳玉琪2.優良扶助律師——吳秋麗律師/周佩蓉3.優良扶助律師——田俊,月旦知識庫,整合十大資料庫 … 而且,在9月22日的聽證會上,出來說話的學者專家也都看好大豐加TBC的結合,聽證會後媒體也這樣解讀:「多數與會者對此案均持正面看法,認為符合現行法規市占1/3上限;且合併案成立後市占率可達19.37%,形成新的大豐集團,足以跟目前兩大有線電視集團富邦、中嘉,形成比較有利的競爭位置,在三強鼎立的情況下,對整個有線電視產業是更有利」。 立法院相關人士透露,要買TBC管理公司進而掌控TBC的,是新北市大豐有線電視老闆戴永輝,他與蘇貞昌的子弟兵、立委張宏陸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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