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櫃:民眾可至健保署29處服務據點或20處委託代辦公所現場申領健保卡,平均等待領卡時間約為30分鐘。 若您尚未辦妥結婚登記,則請攜帶驗證後之原屬國家或地區結婚證明文件,至所轄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後,再電洽或親洽內政部移民署各服務站確認,於翌日下午3點半後即可辦理預購及領取。 違反上述規定者,中時新聞網有權刪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鎖帳號! 請使用者在發言前,務必先閱讀留言板規則,謝謝配合。 除搶搭3倍券熱潮,高雄國稅局也表示,配合振興經濟,與高雄漢神百貨、大遠百等商家合作,只要到上述店家消費,以載具索取雲端發票,就有機會抽中大獎,獎品包括Gogoro機車、iPhone、Dyson空氣清淨機等。 臺灣民眾黨黨主席兼臺北市市長柯文哲認為,「防疫紓困振興」是國家戰略錯誤,應是「防疫紓困轉型」,並指振興三倍券使用期間長達5個半月,完全沒辦法達到振興效果。
高雄國稅局說明,三倍券由民眾以現金1000元換取票面價值3000元實體券,或以信用卡、電子票證、電子支付等方式,消費滿3000元、領取2000元。 換言之,民眾自付1000元再由政府贈與2000元,依「所得稅」規定,由於政府回饋的2000元屬補助性質,這部分沒有課稅問題,民眾取得三倍券後,不用擔心要繳所得稅。 行政院長蘇貞昌前天召開記者會向國人報告「1千變3千」、「好領、好用、好刺激、最溫暖」的「振興三倍券」相關規劃。 預計7月1日起,這個三倍券就可在超商預購或綁定數位支付,7月15日起,可直接到郵局購買,從7月15日到12月31日,全國國民都可以使用這個三倍券來消費。
三倍券營業稅: 使用三倍券要支付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嗎
商品禮券多為預售性質,也就是業者先行自費購買商品禮券,則當下已開立發票,消費者日後去兌換就不會獲得發票。 因應新冠疫情帶來的經濟衝擊,行政院長蘇貞昌宣布了刺激消費的振興券措施,定名為「三倍券」,希望民眾透過「花 1,000 換 3,000 」的方式,刺激大家進行消費。 但三倍券衍生出許多討論,從發送方式到是否能找零、是否要繳稅,都有相當不同的看法。 對此,中華大學講座教授杜紫宸實際「試算」,認為以五口之家為例,民眾反而「倒賠」 250 元。 郵局7月15日至12月31日開放憑身分證或健保卡可至全台約1,300家郵局進行領取。 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為了能讓民眾更方便領取,也於7月15日推出郵局三倍券存量地圖,供民眾線上查看。
- 國稅局官員說明,由於商家是依實際收入與實際利潤來課稅,收取3倍券和收取現金一樣,都依規定來課徵營業稅、營所稅。
- 商品禮券多為預售性質,也就是業者先行自費購買商品禮券,則當下已開立發票,消費者日後去兌換就不會獲得發票。
- 紙本三倍券:民眾以1,000元領取價值3,000元振興三倍券,面額分別為500元4張、200元5張。
- 此外,振興券圖樣將在6月下旬出爐,全台至少6000台點鈔點券機,須在7月20日前完成設定校對防偽功能,趕在7月23日商家兌領現金入戶正式上路。
超商開放兩梯次進行,第一梯次可於7月1日至7月7日憑健保卡至超商或振興三倍券官網進行預購,並於7月15日至7月底開放全台約1萬1,000家四大超商門市進行領取。 第二梯次則為8月1日至8月7日憑健保卡至超商或網路進行預購,並於8月15日至8月底開放全台約1萬1,000家四大超商門市進行領取。 時代力量針對振興三倍券做了民調,民調顯示已有67.6%的民眾前往領取,在有去領實體券或登記數位券的民眾中,有7成認為領取或登記的過程方便,但時力認為,振興對象及效應仍有待觀察。
三倍券營業稅: 振興三倍券相關注意事項
信用卡及簽帳金融卡:15歲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使用父母提供之信用卡附卡或簽帳金融卡綁定後,即可進行消費累計。 例如:民眾綁定信用卡,雖使用行動支付來消費,仍計算在信用卡累計之中。 相反的,若民眾綁定行動支付則以行動支付來回饋。
信用卡:選擇參與活動信用卡→綁定並累計消費→消費滿3,000元後8天以簡訊通知→依綁定時及鎖定前選擇的回饋方式領取→隔月帳單扣2,000元或ATM領2,000元或捐贈給預設公益團體。 已預訂並繳款成功者,將無法進行任何資料修改,亦不得申請退款及變更綁定方式。 振興三倍券領取資格比照 98 年發放之消費券,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及其具居留權之配偶皆可領取。
三倍券營業稅: 三倍券污損之後還可以用嗎
有任何關於振興三倍券問題,可以撥打1988紓困振興專線。 專線服務時間為08:30~18:30,全年無休,智能客服24小時服務。 無戶籍國民是指未曾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僑居國外國民(例如林書豪,他出生時父母為國民,其在國外出生但迄今尚未回臺設籍)、取得我國國籍(例如新住民歸化取得我國籍)及回復我國國籍但尚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國民。
還有商家收取的三倍券,自然是營業收入,有收入當然要報稅,繳交20%營業所得稅,問題是為了搶三倍券商機,商家得推出更多優惠,這些都是營銷成本,政府又可坐收營業稅、營所稅,算來算去,政府都是贏家。 我國三倍券將在15日起正式上路,高雄國稅局13日指出,民眾獲得三倍券屬於政府的贈與、免課綜合所得稅,但如果民眾在商家用三倍券消費,商家仍比照一般銷售,像是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有所得仍要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等。 有關各商家祭出3倍券的優惠回饋部分,例如百貨公司推出的滿額回饋,民眾使用回饋金消費,商家收取這筆金額,同樣也是收到現金禮券性質,也一樣要依規定開立發票。 高雄國稅局說明,3倍券由民眾以現金1000元換取票面價值3000元實體券,或以信用卡、電子票證、電子支付等方式,消費滿3000元、領取2000元。
受限於振興三倍券紙本未能紀錄民眾消費金額,經濟部以數位三倍券推估經濟效益。 數位三倍券係以民眾選擇綁定之行動支付、電子票證或信用卡等數位工具後,累積消費滿 3,000 元以上,即可申請回饋 2,000 元。 截至本年 3 月 31 日數位三倍券滿額回饋約 176.4 萬人,滿額累計消費達 102.08億元,平均每人消費金額約 5,785 元。 倘以每位民眾消費 5,785 元,領用人數 2,332 萬人推算,爰估計至少達 1,000 億元以上經濟效益,每筆數位回饋之消費總額皆有紀錄可查,絕非所謂的「憑空想像」。 數位支付工具信用卡、電子支付、電子票證可於7月1日至振興三倍券服務網站綁定支付,並於7月15日消費累計3,000元後,領取2,000元。 信用卡:隔月帳單扣2,000元、電子支付:直接轉入APP帳戶2,000元、電子票證:至超商靠卡回存2,000元。
紙本三倍券:民眾以1,000元領取價值3,000元振興三倍券,面額分別為500元4張、200元5張。 如果「統一發票專用章」已有兌領人營業人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則可蓋統一發票專用章代替。 須據實填寫兌領人名稱、銷售日期、統一編號或類統一編號、負責人或受委託代表人姓名及其存(匯)入金融機構帳號。
店家收取民眾消費使用的三倍券,屬店家的「營業收入」,依法將向店家課徵營業稅,非由民眾負擔。 而受委託兌領的代表人僅代替兌領行為,沒有稅賦的問題。 近日媒體報導審計部對三倍券效益之分析,經濟部表示,振興三倍效益是以數位三倍券滿額回饋民眾所累積消費額進行推估,估計達至少 1,000 億元經濟效益。 使用數位三倍券的民眾每筆滿額回饋的消費資料皆有紀錄可查,並非報導所述完全無資料可以佐證;且從去年 8 至 11 月零售業及餐飲業營業額,屢創歷年同月新高,顯見三倍券確實促進消費動能。
不可以,振興三倍券不能用於購買線上課程(如Hahow好學校、YOTTA等線上課程平台),不能累計振興三倍券消費。 財政部說明,考量振興三倍券係政府為協助受疫情影響之內需型產業,活絡經濟及促進商業發展之重要措施,不會將振興三倍券作為稅務查緝的工具。 財政部表示,攤販之銷售額係由所在地國稅局依「攤販銷售額查定要點」規定,按攤販之營業類別、面積及營業地段計點評定,就等級及點數核算銷售額及營業稅額,與收受振興三倍券後所兌領之現金多寡無關。 官員強調,不論數位或實體,民眾所領到的2千元為政府贈與,依照贈與稅法、所得稅規定,獲得贈與款項是由贈與人課徵贈與稅,而受贈人免課贈與稅也免課所得稅。 於官網登錄後,會有各種數位工具綁定的說明,並會引導至所選擇之數位工具業者頁面,進行後續卡片綁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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