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在1999年7月1日精省後,臺灣省菸酒公賣局依《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改隸中華民國財政部。 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後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於2002年1月1日施行《菸酒管理法》及《菸酒稅法》,臺灣維持百年的專賣制度正式結束,菸酒回歸稅制。 立法院於2002年4月25日通過《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條例》,並在同年7月1日施行,臺灣省菸酒公賣局於是改制為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而日治時其的專賣局廳舍仍為臺灣菸酒公司總部所在。 自1980年代,美國為了美台貿易逆差,要求台灣開放菸酒進口,而雙方在1986年簽訂《中美菸酒協議書》,而台灣在1987年元旦開放香菸、葡萄酒、啤酒進口,但亦使公賣局業績首度負成長。 行政院經濟革新委員會在1986年建議菸酒開放民營,而台灣在1987年解嚴後,民間輿論多次呼籲廢止專賣制度,但臺灣省政府及省議會則是極大反對,使得菸酒民營的進程延宕。
戰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在1945年10月25日成立,並依《臺灣接管計畫綱要》決定繼續實施專賣制度,最主要以確保財源並減少人民稅負。 鴉片因在中國已禁止販賣和吸食,台灣亦同;食鹽在1946年移交鹽務管理局接管;石油廢止專賣,並撥交中國石油公司接辦。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臺灣菸酒、臺酒;英語:Taiwan Tobacco & Liquor Corporation 、簡稱TTL),是臺灣一家以生產、銷售菸草與酒類為主的公司,為中華民國財政部全資持股的公營事業,總部位於臺北市中正區。 其歷史可追溯至日治時代1901年創立的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在戰後改為臺灣省專賣局、臺灣省菸酒公賣局,並在2002年公司化後改制至今。 二二八事件發生後,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於是在同年5月16日改組為臺灣省政府,成為眾矢之的的臺灣省專賣局則在同月26日改組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直接隸屬臺灣省政府,專賣項目縮減為菸、酒兩類,樟腦專賣則改由隸屬臺灣省建設廳的臺灣樟腦公司負責,並開放火柴及度量衡器民營。 將「專賣」改為「公賣」兩字,是為了減少專賣之負面觀感,並將「煙」字一律改為「菸」,將各分局改為營業所,而查緝工作全部改由警察機關執行。
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省菸酒公賣局 (1947-
臺灣總督府在1896年設立「製藥所」,以製造鴉片煙膏,並在1897年4月實施鴉片專賣,並在1899年設置「臺灣樟腦局」,在1900年設置「臺灣鹽務局」,將食鹽與樟腦亦納入專賣。 1901年6月,臺灣總督府將製藥所、臺灣鹽務局及臺灣樟腦局合併為「臺灣總督府專賣局」,並陸續將香菸(1905年)、酒類(1922年)、啤酒(1933年)、無水酒精(1939年)、度量衡器及火柴(1942年)、石油(1943年)、鹽滷(1944年)納入專賣。 台灣省菸酒公賣局的預算由台灣省議會審查,但因專賣收入亦納入中央總預算,公賣局的預算自1954年也需經立法院查,形成特殊的雙軌審查制度。 公賣局早期對國庫挹注十分重要,在1956年繳交國庫的收入(繳庫數)首度突破十億,達到13.3億,占全國稅收22.62%。 公賣局繳庫數在之後不斷成長,佔全國稅收比例則以1962年的25.64%為高峰,而佔比在之後則逐漸減少,在1995年後皆在5%以下,其原因是由於台灣整體市場不斷擴大,而不完全是公賣局經營績效所導致。
另外,原本的菸酒品名亦有更改,如;紙捲菸「黑潮」改為「鳳梨」、「曙」改為「香蕉」;雪茄「新高山」改為「仙女」、「能高山」改為「新臺」;清酒「凱旋」改為「勝利」、「福祿」改為「芬芳」、「特製米酒銀雞」改為「白露酒」、「老紅酒金雞」改為「紅露酒」、「高砂麥酒」改為「台灣啤酒」等等。 在接收之初,專賣局各地工廠多因空襲損毀,其中以番子田酒工場損毀最嚴重而無法修復,加上戰後的原料及物資採購不易、日籍員工遣返後的人力不足、生產業務不振等情形,造成了有商家囤積及價格暴漲的問題。 於1946年4月,專賣局在各地支局成立查緝室,組織查緝隊,握有查緝實權並配有槍枝,在全台各地及港口辦理緝私工作。 1947年2月27日,在台北市天馬茶房附近查緝時造成了偶發事件,而爆發了二二八事件。
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 (1901-
1968年,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結束樟腦專賣,公賣局的專賣項目剩下香菸與酒類。 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1949年,臺灣省菸酒公賣局修正組織規程,改隸臺灣省政府財政廳,為省屬三級機構。 此時下轄11分局、2辦事處、11酒廠、4處酒工廠、2菸廠、1菸葉試驗所、3處材料廠、1處酒瓶回收公司。 2005年10月,臺灣菸酒公司成立生技事業部,現已更名為生技事業處(簡稱台酒生技)。 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與臺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民間陸海運輸公司合資成立亞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在1950、60年代,為了改良菸酒生產,將不符生產成本的臺南酒廠、新竹及臺東分局附設酒廠裁撤,在各菸業廠增設捲菸部,將台北菸廠疏遷至安坑,新建豐原菸廠及中興啤酒廠。 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另外,因國民政府統治大陸時期並無實施菸酒專賣,不少軍隊習慣自制菸酒自用,在遷臺後繼續為之,在1950年設立了新竹空軍八一四菸廠,僅供軍人自由,禁止私售及餽贈外人。 後來在台灣省財政廳長和參謀總長協調下,暫改名為「公賣局新竹菸廠」,仍由空軍自行負責,直到由軍系人馬的王紹堉擔任公賣局長時,才在1964年10月將其撤銷。
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菸酒公司
- 公賣局繳庫數在之後不斷成長,佔全國稅收比例則以1962年的25.64%為高峰,而佔比在之後則逐漸減少,在1995年後皆在5%以下,其原因是由於台灣整體市場不斷擴大,而不完全是公賣局經營績效所導致。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臺灣菸酒、臺酒;英語:Taiwan Tobacco & Liquor Corporation 、簡稱TTL),是臺灣一家以生產、銷售菸草與酒類為主的公司,為中華民國財政部全資持股的公營事業,總部位於臺北市中正區。
- 臺灣在1999年7月1日精省後,臺灣省菸酒公賣局依《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改隸中華民國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