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一「沒有『工作能力』的限制」,也比較能減少理賠上的紛爭與困難度。 「長照」指的就是長期照護,主要是針對因為身體功能耗損、衰老而無法再自我照顧的民眾提照護。 而長照險就是保障給付「被保人因喪失自我生活能力,需要長期看護」的費用。 失能險的舊稱是殘廢險,2018年4月起改稱為失能險,理賠疾病及意外傷害造成的失能。 依失能等級表1到11級,符合條件時按等級比例,單筆理賠一整筆錢。
乍看起來,購買長照險的「報酬率」還滿高的,不過相對地,此人現在就必須有能力繳交「一年3萬6000多元」的保費,等於每月要繳3200多元。 因為實際以某張「符合長照狀態後,先一次給付10倍保額、月給一倍保額,最長給付15年,並享豁免保費」的終身型長照險為例,30歲男性希望未來能「月領4萬元保險金」時,繳費20年的總繳保費是73萬多元。 現任《聯合理財網》及《Yahoo奇摩》專欄作家與自由媒體工作者,擔任多家財經與醫療保健雜誌、手機APP新聞台的特約撰述,並從事相關文章與書籍的寫作。 著有《聰明使用信用卡》、《理財專員不告訴你的40件事》、《好險,你一定要知道的保險知識》以及《聰明買對健康險》共13本書。 從今年七月份起,多家壽險公司開始停售或改版(調整失能險商品內容),新聞消息一出反倒引起民眾詢問及搶購風潮。
5-3 因綴音機能遺存顯著障害,祇以言語表示對方不能通曉其意思者,準用「言語機能遺存顯著障害」所定等級。 (2)「咀嚼、吞嚥機能遺存顯著障害」,係指不能充分作咀嚼、吞嚥運動,致除粥、糊、或類似之食物以外,不能攝取或吞嚥者。 1-5 「外傷性脊髓障害」等級之審定,依其損傷之程度發現四肢等之運動障害、知覺障害、腸管障害、尿路障害、生殖器障害等,依附註 1-1 之原則,綜合其症狀選用合適等級。 1-2 「平衡機能障害與聽力障害」等級之審定:因頭部損傷引起聽力障害與平衡機能障害同時併存時,須綜合其障害狀況定其等級。
失能險長照險: 失能險 比較 :失能險 哪裏買,有 推薦 的嗎?
陳宣佑表示,長照類產品多,包括長照險、失能險、類長照險,民眾投保前應多思考自己想保障的方向與可能發生風險。 也就是說,必須要符合「長期照顧狀態」,或是符合失能等級一(到這個等級通常就也需要長期照顧了),才符合請領標準。 所以說,你若是常見的 手指斷掉(斷指)、或手指腳趾喪失機能等,這種失能等級 11 甚至 12 級的狀況,應該就無法請領保險金了。
「失能」是指因為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喪失工作、生活能力所造成的失能狀態。 理賠的判定,主要會依照失能等級表(分為1-11級共80項),依照理賠保險金分為單筆一次理賠的「失能險」,以及分期理賠的「失能扶助險」,但目前通稱的失能險或殘扶險,都已經包含兩種理賠內容。 雖然長照險與失能險都是因應長期照護功能設計,但長照險須每年回醫院鑑定是否符合保險金理賠給付條件,認定範圍較狹隘。 失能險只需經醫生認定符合失能等級表中1~11級的項目,不須每年重新鑑定,相對理賠認定範圍較寬。 所以要提早為長期照護的風險做準備,應當將「失能險」列入第一優先投保考量,這也是為什麼保險業務員在幫保戶規劃長照商品時,多半會優先選擇失能險的原因。
失能險長照險: 新聞自律規範
長照險在失智症上,是保障「認知功能障礙」,失扶險則是保障「神經障害」,兩者有何不同? 失能險長照險 「認知功能障礙,是失智後呈現出來的『結果』;中樞神經障害,是造成失智的『原因』──中樞神經出問題是原因,認知功能有障礙則是一種結果。」臺北榮民總醫院神經醫學中心一般神經科主治醫師王培寧解釋。 臨床失智評估量表:被保險人必須持續失智狀態超過6個月以上,且3項認知功能中有2項(含)有障礙(即為CDR3取2)。 巴氏量表:主要為生理功能障礙判定,吃飯、沐浴、更衣、如廁、平地行動、移位等6項,必須有3項無法自行完成(即為巴氏量表6取3)。 而在單獨照顧先生的 2 年期間,楊先生的保險業務員全球人壽晨星通訊處區經理游憶如,成為他們最大的幫手,不僅主動幫忙尋找長照資源,甚至還抽空陪楊太太參觀長照機構,並在楊先生動完腦部手術、復健 6 個月後,拿到醫師診斷證明符合 2 級失能時,主動幫忙申請失能理賠金。 「曾有一間安養中心願意收,但要我先繳 500 萬元保證金,我哪有錢繳。」楊太太說,她自結婚後就辭去工作當家庭主婦,家中經濟全靠先生支撐,還好先生有存錢習慣,也有風險意識,在車禍前就存了 200 萬元,並投保 1 張失能險。
失能險則不然,不論意外或疾病,皆按「失能等級」判定,保障範圍更廣,也不必定期接受檢查,加上保費比長照險便宜4到5成,部分保單更主打「保證給付」機制,吸引許多預算有限的保戶,先前國內六大壽險公司,除了南山之外,其餘都積極開發失能險商品。 學保險的陳銘正直指「長照險和失能險不同」,他表示,台灣現代人多數不指望子女會在久病床前當孝子,就會以為自己已經購買到了老後被照顧的保障。 事實上購買保險要慎選適合自己的險種,釐清自己需要的是甚麼,而非一窩蜂跟隨風潮搶購,如果擔心老後子女無暇照顧需要被照顧的自己,應該買的是長照險。 失能險理賠的前提必須要是符合保單條款上所條列失能項目才可獲得理賠、長照險為需要被長期看護照顧所設計的商品。 他曾有一位保戶因車禍,導致關節產生永久的肌能運動障害,被認定為下肢肌能殘障,後獲失能險理賠120萬元,在相關療程後,雖無法完全復原,但自理生活與部分運動,皆沒有問題,目前保險公司也每月提撥6萬元生活扶助金給他。
- 6-4 膀胱機能完全喪失,係指必須永久性自腹表排尿或長期導尿者(包括永久性迴腸導管、寇克氏囊與輸尿管造口術)。
- 但若被保人的狀態與保單所規定的照護條件並不相符,便可能無法獲得給付;且其保障會隨契約期滿而結束,故較適合本身已有終身壽險、僅需單純照護保障的人選擇。
- 失能險則不然,不論意外或疾病,皆按「失能等級」判定,保障範圍更廣,也不必定期接受檢查,加上保費比長照險便宜4到5成,部分保單更主打「保證給付」機制,吸引許多預算有限的保戶,先前國內六大壽險公司,除了南山之外,其餘都積極開發失能險商品。
- 「平衡機能障害與聽力障害」等級之審定:因頭部損傷引起聽力障害與平衡機能障害同時併存 時,須綜合其障害狀況定其等級。
- 保險業務員說到巴氏量表認定時,客戶衍生的問題多,來來回回說不清楚,容易讓客戶遲疑不買單,銷量當然也就高不起來。
- 9-4 運動限制之測定:(1)以各關節之生理運動範圍為基準。
至於長照險則是使用「巴式量表」來判定被保險人「喪失自理生活能力」的程度,其中又可分為「行為能力」與「認知能力」,要符合巴氏量表 6 項中 3 項(6 取 3)、認知分辨障礙中 3 項符合 2 項,即可獲得理賠。 值得注意的是,被保險人須每年定期確認體況,若藉由治療、復健讓身體好轉,給付將會停止。 失能險主要保障失能後的生活,因此要讓每個月領取的扶助金足夠支撐平日開銷和照護費,至少4萬多元以上比較安心。 失能前可能會經歷意外或疾病,所以平時的意外險、重大疾病險、住院醫療險,也應該要有一點規劃。
失能險長照險: 什麼是終身失能險?
正由於不同保障內容的保單,同一性別、年齡的年繳保費差距甚多,因此建議保戶在比較長照險時,最好先以「日後月領一定金額」為試算標準。 保戶千萬別只進行「同一性別年齡每萬元保額的年繳保費」比較,這是時下許多保險業者以及媒體的錯誤方式,值得保戶再三留意。 未來失能險承保的價格一定會變貴,等待期也會延長,才能避免那些不符保險本意的理賠案件增生。 陳銘正再次重申定義,『在保險的本意裡,失能輔助保險的目的,是當你發生了失能的狀況,在還生存的時間內,能獲得良好的照顧;但是當你已經往生了,那表示你被照護的需要已經終止了。』後續各家壽險業者調整商品,勢必也將會朝向保險本意做修正,回歸初衷。
CDR量表則是分為時間、場所、人物3項目,例如「是否知道今年是民國幾年?」「是否知道這裡是哪裡?」「是否認識女兒的長相」等等。 如果3項中有2項以上無法明確回答或辨別,則判定為失智,可啟動長照險理賠。 從失智判定的標準來看,失能險並不適合,最適合的是保長照險或特定傷病險。 至於失能扶助保險的設計,不承保自然老化所造成的失能,而是著重在針對不能預期的疾病或意外,導致身體外觀或內在臟器缺損所造成的部分失能,例如車禍造成截肢,雖然沒有達到長照標準,但失能扶助險會啟動理賠。 依據「先保大、後保小」的原則,建議優先投保一次領一大筆錢的失能險,之後假如還有預算,再投保能夠分期領的失能扶助險。
失能險長照險: 健康醫療險
例如保額500萬元,符合失能等級第4級時,理賠70%,可申請一筆350萬元的失能保險金。 建議失能險保額最好投保300萬元~500萬元以上,因為聘請看護以每月費用約2萬多元計算,10年約280萬元(不考慮其他花費)。 相信大家都知道長照有三寶,包括長期照顧險、特定傷病險、失能扶助險,儘管這些保單看起來都很相似,但內容卻大不相同,因此民眾在購買前,最好先做好功課,了解投保項目、理賠條件等,讓保障能真正發揮作用。
換句話說,如果老王在判定行為無法自理的 失能險長照險 2 個月後即康復,就無法獲得理賠。 長照就是長期照護的意思,主要針對身體功能缺損或是衰老無法自我照顧的民眾提供服務,希望能夠恢復、維護或改善他們日常生活功能為目的。 長期照護險的保障範圍即「當被保人喪失自理生活能力時,長期看護險會定期給付保險金」,提供被保險人看護費用上的補助。 總結來說失能險理賠只要符合失能等級表1~11級認定就能啟動一次理賠金,達到規定的認定時間,還會有每月的生活扶助金。 長照險則必須要符合相對嚴苛的巴氏量表或認知障礙認定才能啟動。 另外由於長照險保障的是「長期照護」的情況,因此多數得每年進行複檢,一旦患者透過長期治療、復健讓身體好轉時,長照險就會停止給付;失能險則不須複檢,判定給付後只需證明仍然存活即可。
說到這波搶購失能險的風潮,宏泰人壽多元行銷處副總陳銘正表示並不意外。 陳銘正說,台灣的保險業是被輿論營造的市場,這個輿論是由保險公司、媒體以及民眾共同造就的。 每當保險公司推出商品,媒體開始報導,再透過民眾口碑傳遞,短時間就能造就銷量;從白領菁英到市場主婦,人手一紙就怕唯我獨漏。 許多人未必完全明白失能險的定義和涵蓋範圍,卻已經保了失能險。
李昇益說明,由於風險無所不在,才有了保險規劃,而風險管理可由 4 個象限簡易解釋,以發生機率高或低、損失幅度大或小分類:① 風險轉嫁、② 風險自留、③ 風險控制、④ 風險規避。 其中,失能及長照是屬於發生機率低、損失幅度大的風險,一旦發生,個人經濟有可能無法完全負荷,會擔心的人,就會事先尋求保險以轉嫁風險。 不過,理賠標準寬鬆的結果就是業者承擔的虧損風險升高,直到2018年下半年,國外再保公司對國內壽險業者發出最後通牒,不再承接提供保證給付的失能險新契約再保業務,隔年國內業者才開始陸續限縮失能險的理賠範圍,或直接停售。
保險業務員說到巴氏量表認定時,客戶衍生的問題多,來來回回說不清楚,容易讓客戶遲疑不買單,銷量當然也就高不起來。 但是失能險依據失能等級,保險業務員幾句話就說明白了,客戶也一聽就懂,在理賠條款上沒有疑義,又比長照險便宜,當然就不囉唆簽了保單。 根據統計,這兩年失能險的銷量是長照險的將近十倍之多,形成了好懂、好賣、接受程度高的銷售狀態,賣的是方便便宜,但賣的並不是初衷。 其實不論購買任何保險商品,除了「免責期」之外,也要注意其他細節。 即使是同類型的保險商品,不同保險公司會推出的保障內容、理賠標準皆有可能會有細微的差異。 所以,不妨花多點時間與業務員討論,讓對方清楚自己的投保目的,才能夠買到真正符合自己需求的保險商品。
而同樣是可以分期給付的長照險和失能扶助險,給付標準也有不同,重大差異在於認定標準、醫療效果及診斷證明的提供。 特定傷病險是因有些疾病嚴重時會需要長照,所以被歸類成「類長照保險」,譬如才剛大學畢業就獲得知名企業工作機會的詹小姐,因為母親被診斷出罹患紅斑性狼瘡,很害怕自己會遺傳;類似這種對某種特定疾病風險特別在意時,就可以考慮投保特定傷病險。 失能險分為一次給付的「殘廢險」( 2018 年 4 月之後改稱失能險),以及分次給付的「失能扶助險」,目前不論是失能險,或殘扶險都有兩種理賠方式。
不論從保障範圍、後續理賠檢附文件、總繳保費等各層面來看,相較於長照險,失扶險更適合資金有限的民眾,用來防範失能、失智所帶來的長照財務風險。 9-2 「一上肢肩、肘及腕關節永久遺存顯著運動障害」,係指一上肢各關節遺存顯著運動障害,如下列情況者:(1)一上肢肩、肘及腕關節均永久遺存顯著運動障害,及該手五指均永久喪失機能者。 失能險長照險 保險就是白紙黑字,你要符合這些無法自理的狀態長照險才會開始理賠,而且會每年檢查一次,如果你康復了,只剩其中兩項無法自己,那很抱歉…保險公司就不會繼續付錢了。 有在網路做功課研究保險的人,如果有規劃失能險,基本上都會同時規劃失能扶助險,畢竟失能真的是很嚴重的風險,我們買保險就是要把這種自己沒辦法承擔的事交給保險公司,如果把所有保險種類攤開來看,失能險、失能扶助險都是排名得很前面,建議優先規劃的兩個險種。 買保險是為了解決出事時的經濟壓力,同樣的保費預算,如果你去買終身型的失能險,斷一隻手可能只能領到 50 萬,這種塞牙縫的理賠金額對生活真的是沒什麼幫助。 」,有體況的人屬於失能的高危險族群,保險公司寧願不收這些人的保費,也不要承擔理賠的風險,所以很容易遇到保險公司拒保(不允許投保)失能險的狀況。
許多民眾擔心萬一以後買不到,或是未來買會變更貴,趕在停售前找保險業務員詢問,希望能在商品內容調整前買到目前的商品。 未來狀況不可知,最好盤點自己的保障和支持系統,能不能應付最糟且可能長達10數年的狀況,來判斷是不是要用買保險的方式規避風險,是我們每個人為自己的老年負責都該去思考的事情。 傳統長照險,不論是什麼原因造成失能,只要有長照需求就理賠,給付方式分為一次性與分期給付,適切滿足長照支出的週期。 因此如果你50歲左右,工作大半輩子已略有存款,或你如藝人唐從聖一般,父親中風3次、母親又失智,現在自己盡心照顧父母,將來沒人照顧自己,就可以考慮幫自己投保傳統長照險。 透過巴氏量表判定,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行動、更衣等 6 向自理能力,若至少有 3 項行為無法自行完成,且持續 90 天以上,就構成巴氏量表 6 失能險長照險 取 3 標準,符合申請條件。 儘管某些商品長照針對失智保障略有優勢,但依舊不會是建議首選,因為理賠條件過於嚴苛,且保障範圍相對狹小。
失能狀態符合失能等級表 1~6 級標準,根據各家失能扶助險商品條款內容,每月或每年給付失能生活扶助金。 失能狀態符合失能等級表 1~6 級或 1~11 級標準,理賠一次性失能保險金(目前失能險一次金理賠範圍大多屬 1~6 級, 1~11 級理賠幾乎絕跡)。 這個還算是修改後更親民的版本了,104年以前買到的是需要巴氏量表250分以上才啟動, 而且規定領取全殘廢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保單就終止 如果是每月理賠,更需要每月有符合標準(也就是每月要去看看醫生)。 李昇益表示,由於定期型具有保費低的特性,如果保戶認為有必要,可以趁年輕時投保,及早享有低保費、高保障的權益。 對於民眾關心的長照議題,該優先規劃哪個險種,李昇益分析,失能險相較於長照險,除了有保費較低的特點,理賠條件也較寬鬆。
對於未來的嶄新商品,陳銘正表示樂見其成,他認為此次調整的動作表象看似削減,實質卻不失公平。 所謂的「免責期」意思是即使被保人符合理賠條件,也要維持該理賠條件達一定天數後,保險公司才會給付理賠金。 而長照險的「 90 天免責期」限制,意思是即使被保人經醫師診斷需要長期照顧,被保人需要維持狀態達 90 天,才能夠獲得理賠。 常常與長照險拿來比較的是嚴重特定傷病險、失能險,三者又被稱為「長照三寶」,而嚴重特定傷病險因為能提供部分長期保障的照護給付,所以又稱為「類長照險」。 儘管提到長期照護,長照險、嚴重特定傷病險、失能險等三樣保險商品經常被放在一起討論,但內容卻大不相同,民眾在購買前務必要做好功課,下面將三者的特色做成表格,方便比較差異。 這幾年有保險公司推出「失能險」(單筆理賠)、「失能扶助險」(分期理賠),理賠條件相對容易認定,保戶比較能接受。
但,需要留意的是,上述這種產品所提供的失能保障通常比較「陽春」,若想拉高失能保障的話,對許多小資族來說,可能所費不貲。 二牛一開始還是想,好險他都提倡保障做高,不是一般的一百萬,而是推薦三百萬以上,或是十倍以上的年收入,「服務做得再怎麼地好,也比不上一開始把規劃做好」,二牛事後感概地說。 說到這波搶購失能險的風潮,陳銘正表示並不意外,他說,台灣的保險業是被輿論營造的市場,從白領菁英到市場主婦,就怕唯我獨漏。
失能險長照險: 商品分類
又會因商品不同,而失能險雖能依照理賠保險金分為單筆一次理賠的「失能險」,以及分期理賠的「失能扶助險」,但目前通稱的失能險或殘扶險,都已經包含兩種理賠內容。 與失能扶助險兩者孰優孰劣,兩類商品有重疊、也有互補的地方,如果保費預算足夠,當然可以考慮兩種商品都規畫。 但如果個人預算有限,因為失能保險認定標準較長照險明確,保費也比較便宜,尤其是純保障型失能險的保費更親民,可以優先做為規畫的考量。 在分期給付項目中,國泰人壽【真心守護長期照顧終身保險】還提供保險金以外的「服務」給付,也就是所謂的實物給付,在保險金和服務兩者間,保戶可擇一給付。 本刊針對全台壽險公司進行調查,瞭解各公司二○二一年底至二○二二年上半年,主推的長期照顧保險商品。 除了透過主推商品瞭解未來的市場走勢,藉由比較各家公司保障差異和商品優勢,消費者也更能掌握自己對長照險的投保需求。
- 「我為了找長照機構找了 2 年,這段時間就是靠 200 萬元存款在支撐,家裡收入完全中斷,但每個月還是要繳房貸、小孩幼兒園月費,眼看存款被淘空,這感覺真的很恐怖。」楊太太露出惶恐的表情。
- 未來狀況不可知,最好盤點自己的保障和支持系統,能不能應付最糟且可能長達10數年的狀況,來判斷是不是要用買保險的方式規避風險,是我們每個人為自己的老年負責都該去思考的事情。
- 但個人認為,不是只有長照險,類長照保單其實也有相同的問題(這部分將在日後介紹另兩種保單時,再詳細說明)。
- 換句話說,如果已符合長照險的三項理賠條件(失智狀態九十天以上、失智量表中度以上、分辨障礙兩項以上),但失能等級只有七級,則長照險的一次保險金和分期保險金都會理賠,至於失扶險,就只會賠一次金,不會理賠分期保險金(失能生活補助保險金)。
- 當需要接受照護時,舉凡無障礙施工作業、購買照護用品、相關的設施等皆所費不貲,常會需要高達幾十萬元的花費;在這樣的狀況下,整筆型的保費便可適時派上用場。
- 透過以上的解釋,保戶可能很難有感,但透過實際疾病來舉例,就可以體會到實際的差別。
因此南山人壽建議民眾,投保長照險以實物服務給付,加上一次性或分期之商業型保險的現金給付,作為填補超過服務額度、自負額度之費用,亦可作為照顧者或受照顧者收入補償及家庭修繕或購買輔具之費用,即可建構完整雙層長期照顧保障防護網。 例如,南山人壽強調「老化失能」,並不在特定傷病險的保障範圍,老年痴呆等失智症,除非契約特別約定,也不保障,範圍在三者中最為狹隘。 至於失能險承保需依不同的失能程度(含完全失能)理賠,失智或癌症等需人照顧的重症,不一定符合失能程度。
以某外商人壽的壽險產品為例,除了身故保障、特定手術的補助外,一旦失能了,會提供保額的18%理賠金,每年給付一次,至多領20年。 若40歲女性投保20年期、1百萬元,1年保費約4萬1千元,失能的話可獲得1年18萬元(100×18%)理賠,平均每月1萬5千元,這是明顯不足的。 多數的理賠都發生在三十萬內的金額,在這範圍內,咬緊牙根,都有辦法熬過去。 若是醫療費在百萬以上,或是將來生活所需在三百萬以上的重大事故,二牛所見的多半是自求多福。 金額小的,發生機率約有八成以上,人人大多負擔得起,於是業務員都覺自己功德無量,金額大的,可能約有不到一成機率,每個人都不認自己有那麼倒霉,業務員本身也這麼認為,因此,多數業務都覺得好做的金額去談商品。 汪柏堯透露,失能險應該趁年輕、健康時及早投保,因為大部分保險公司都會要求「健康體」才接受投保。
雖然為了減輕保險受益人的負擔,金管會在2015年7月1日後實施的示範條款,已經將原本「定期提供診斷證明書(例如按月領取,則須每月提供)」,更改為「『每年第一次』申請長期照顧分期保險金時,才需要提供相關證明」。 以上內容看起來充滿了非常多的醫學專有名詞,但每一個字都是關係到保戶「未來能否理賠」的重點。 因為,讀者可以輕易從以上的「定義」中發現,巴氏量表只不過是用來認定被保險人,符合「失能狀態」的眾多判斷量表之一,並不是唯一的一種,更不是用來判斷「失智狀態」的評量表。 而且,由於加入了各種專業評量表的分數參考,可以讓「符合長照狀態」的判斷更為「清楚」。 內容看起來充滿了非常多的醫學專有名詞,但每一個字都是關係到保戶「未來能否理賠」的重點。 失能扶助險條款中有「保戶於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經6個月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的結果為基準判定」,但是許多醫生在治療期間未必願意做這樣的判斷,導致認定失能的時間點不斷延後,甚至拖到保戶已經去世,失能險還沒派上用場的窘境。
「我為了找長照機構找了 2 年,這段時間就是靠 200 萬元存款在支撐,家裡收入完全中斷,但每個月還是要繳房貸、小孩幼兒園月費,眼看存款被淘空,這感覺真的很恐怖。」楊太太露出惶恐的表情。 註 13:13-1 「一下肢髖、膝及足踝關節永久喪失機能」,係指一下肢完全廢用,如下列情況者:(1)一下肢三大關節均完全強直或完全麻痺,以及一足五趾均喪失機能者。 6-4 膀胱機能完全喪失,係指必須永久性自腹表排尿或長期導尿者(包括永久性迴腸導管、寇克氏囊與輸尿管造口術)。 註 5:5-1 咀嚼機能發生障害,係專指由於牙齒以外之原因(如頰、舌、軟硬口蓋、顎骨、下顎關節等之障害),所引起者。 食道狹窄、舌異常、咽喉頭支配神經麻痺等引起之吞嚥障害,往往併發咀嚼機能障害,故兩項障害合併定為「咀嚼、吞嚥障害」:(1)「喪失咀嚼、吞嚥之機能」,係指因器質障害或機能障害,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嚥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或吞嚥者。 而不是終身型的失能險,保費就不會太貴,這樣才有能力買到理賠金額夠高的失能險,發生事情理賠的錢才能夠真正幫你應付經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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