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的 公法将转衔服务内容列为IEP的必要项目,要求学校负责制定个别化转衔计划(Individualizaed Transition Planning,简称ITP)。 此外,如果情况允许,学校可以在学生14岁时为其制定ITP,以保障每个特殊学生在生涯转衔点皆能得到应有的协助。 班级的基本情况包括随班就读学生所在班级的班额、班级学生的发展水平、班级氛围、班级学生对随班就读学生的接纳情况,等等。
这一思想,对整个世界的特殊教育观念及做法都有极其深远的影响。 学生个人的基本资料(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体和生理情况(如,身高、体重、健康状况、有无对正常的学习造成消极影响的疾病、有无视觉或听觉等感知觉障碍)、心理发展现状(如,一般的智力状况、注意力水平、语言水平、适应性行为、社会交往能力、学习特征和兴趣等)。 在IEP的制定与实施中,特殊儿童应尽可能拥有与全体正常儿童共同学习的机会,且在最小受限制的环境下接受适当的教育。
iep: IEP项目介绍
个别化教育计划通过在教材、教法、教程以及评价方式等各方面的权衡,努力使儿童接受最适合其发展的教育,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平等。 转衔计划:对所有年龄在14岁或14岁以上的特殊学生,在个别化教育计划中应该有专门的部分讲述如何采取策略和措施确保特殊学生适应离开学校后的成人生活。 iep 国际精英研习项目主要追求的目标是让学员获得六大行业的全面深度研习,为将来从业选择做一个前期的了解和准备。
学校的基本情况着重介绍学校为随班就读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哪些支持性的保障,譬如,建立学校的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的规章制度、为随班就读学生配备优秀的教师、提供特殊的教育教学设备以及资源教室等专门的学习场所,等等。 另外,对于当前其他比较好且香港发展比较成熟,在大陆正在蓬勃发展的行业我们也有涉及,比如房地产,会计师事务所(四大),证券公司等。 IEP根据特殊儿童的不同需要设计不同的教育方案,还根据该儿童内在的能力设计最适当的教学计划,以保证其得到最适当的发展。
iep: IEP
IEP非常重视家长的参与,包括儿童的评定、教学目标的制定、评价等等。 通过个别化教育计划,家长、教师以及其他为学生提供服务的人员得以共同参与计划的制定与执行,彼此有了更多的沟通。 iep 特别应详细说明其学习所有普通教育课程的具体情况,譬如,在具体的课程中以及掌握了哪些知识和能力,在哪些方面能与班级同学的水平基本相当,在哪些方面落后于正常儿童,以及儿童能力的不足是如何影响他适应普通教育课程的。 iep IEP中包括的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可以视为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目标,能够促进有效率、有组织的教学,使教学活动不致散漫无章,为教育绩效的评估提供了便利。
与此同时,IEP以具体的教学方案,针对儿童的个别需要,实现了个别化教学的目标。 长期目标是以促进学生适应普通教育为目标、根据儿童现有的能力水平和特殊教育需要而制定的儿童在较长一段时间里所应达到的教育目标。 1975年,美国国会通过的94-142公法规定:必须为所有3-21岁的特殊儿童制定适合其需要的个别化教育计划,且须定期评估与修正。 iep 这一法案明确规定了IEP编写的要点,而且规定每一个特殊儿童都要通过IEP加以评定、施教。
iep: IEP由来
由香港SEO公司 featured.com.hk 提供SEO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