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8大好處

(四)國內醫院最近三個月內之健康檢查證明:健康檢查表應使用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公告目前國內各大醫療院所使用之「健康檢查證明應檢查項目表」。 二、再依下列兩種投資移民類型備妥相關文件: ●外國人在我國投資金額在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上之營利事業,並創造五人以上之本國人就業機會滿三年。 應備文件: (一)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科學園區或加工出口區投資許可函及備查函。 內政部移民署 (三)最近三年經營營利事業之未欠稅證明及財務報表。

內政部移民署

二、申請手續:向居留地服務站申請,經其受理及初審後陳報內政部移民署複審。 (三)新、舊護照正本、影本一份(正本驗畢發還)。 (四)外僑居留證正本、影本一份(正本驗畢發還)。 (五)健康檢查合格證明一份(健康檢查表須使用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公告目前國內各大醫療院所使用之「健康檢查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乙表))。

內政部移民署: 活動訊息

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林澤謙大隊長指出,移民署對於新住民的關懷從不間斷,新住民發展基金對於生活突遭巨變,至生活陷於困境,而有急難救助需要的新住民,設有新住民社會救助計畫,新住民朋友可向地方政府尋求協助。 另林大隊長特別呼籲,農曆年節將至,近期國內在國際郵包查獲多起違規肉製品,請民眾不要從國外違規輸入肉品,也不要網購產地不明的肉製品,共同阻絕非洲豬瘟於境外。 今年移民節在臺中舉辦,同是主辦單位的臺中市政府帶領駐華使節和將近400位新住民及其家人子女分別暢遊臺中世界花卉博覽會森林園區和葫蘆墩園區,體驗專屬臺灣的世界級幸福感。 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將於111年10月15日(星期六)18時至21時30分進行系統維護,該時段各項服務均暫停。 逾期居(停)留90日以下,得在國境事務大隊辦理罰鍰及出國手續;逾期91日以上者,須由專勤隊調查並製作筆錄後,由居(停)留地服務站辦理罰鍰及出國手續;惟未滿14歲者,得由法定監護人代表至專勤隊製作筆錄。

  • 三、線上申請之證明書驗證有效性為三個月,可連續申請,若對證明書有疑慮或需申請1983年以前的紀錄,請逕向本署各服務站辦理。
  • 港澳居民於居留期間,如經廢止居留證或居留原因消失,請即向本署各縣市服務站辦理出境證,於出境證效期內(10日)出境。
  • 如交友廣告內容意圖居間報告結婚機會或介紹婚姻對象,仍屬違法,依規定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 退回之商品必須於鑑賞期內寄回(以郵戳或收執聯為憑),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內外包裝、隨貨文件、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 逾期居(停)留90日以下,得在國境事務大隊辦理罰鍰及出國手續;逾期91日以上者,須由專勤隊調查並製作筆錄後,由居(停)留地服務站辦理罰鍰及出國手續;惟未滿14歲者,得由法定監護人代表至專勤隊製作筆錄。
  • 移民署台中市第二服務站昨舉辦幸福家庭好事成「兔」繪年畫活動,邀請多元文化培訓講師嚴龍仙講述四川過年習俗,並創「破冰舞」以肢體語言化解婚姻衝突;來自泰國的小慧說與先生吵架時,這是好方法,先生則立即感謝老師「給了個好禮物」,逗得現場笑聲不斷。
  • 今年元月起,里長事務費因中央修法,從4.5萬元提高到5萬元,但未支薪的鄰長福利未同步調整,不少鄰長抱怨,疫情加重工作負擔…

如您所提檢舉內容、身分有保密之需要,或考量電子傳送可能產生之資安風險,請您改以書面郵寄至本署(地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移民署收),本署再視權責歸屬,行文各主管單位處理。 如因檢舉內容、身分有保密之需要,並請加註「保密」字樣。 若外籍配偶不幸遭遇家暴案件,依案情可能有進行相關訴訟需要,如居留效期即將屆滿,由居留地之本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就個案查證屬實(參考各縣市家暴防治中心及社會局之意見),可受理其申請居留延期,每次以1至3個月效期為限。 港澳居民於居留期間,如經廢止居留證或居留原因消失,請即向本署各縣市服務站辦理出境證,於出境證效期內(10日)出境。

內政部移民署: 活動萬花筒

二、航空(船舶)公司應將應備文件資料傳真本連同「臺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護照遺失或逾期返臺申請書」,送臺灣地區人民入境機場(港口)之本署國境隊審查。 三、國境隊經審核無下列情形之1者,通知抵達地機船公司轉知同意其登機(船)返臺: (一)喪失我國國籍或臺灣地區人民身分。 (三)民國 86 年 2月 19 日前即進入大陸地區。

本網站使用前瞻技術提供更好的使用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為維護您的權益,開始使用前懇請事先詳閱「隱私權保護政策」。 內政部移民署 當您點擊「我同意」時,視同您已充分了解並同意本網站智能客服「E-GOV小幫手」開始蒐集與處理您所提供的資料,蒐集範圍將包含使用COOKIE記住您的角色與當次對話紀錄。 另倘因應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本活動必須取消或延期舉行時,屆時將於移民署全球資訊網站公告並另行通知報名學員。

本競賽將擇優甄選10隊進行方案實踐,並依方案實踐內容提供獲選每隊最高新臺幣8萬元之實踐獎金,並自111年5月16日起至7月15日止受理報名,以郵戳為憑寄至「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移民輔導科)」(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5樓),逾期恕不受理。 花蓮縣服務站表示,最能保護消費者的是消費者本身,有正確消費觀念及知識,才能避免或減少吃虧上當。 新住民亦可至內政部移民署「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充實各項消費知能。

機關並應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十五日內為適當之處理,並將處理結果以書面通知您。 如機關逾前揭期限不為處理,或你對於公告金額以上採購異議處理結果不服者,得於期限屆滿或收受異議處理結果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備具政府採購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應載明事項之申訴書,依移民署屬中央機關辦理之採購,以書面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設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並繕具副本送招標機關移民署。 內政部表示,截至今年10月底,我國的婚姻移民人數共54萬2,677人,其中以大陸地區為主,占66.22%;外籍新住民以東南亞國家居多,共15萬7,322人,若含其國人配偶及其家庭子女,臺灣新住民家庭粗估至少逾百萬人,為了彰顯臺灣對新住民的重視及對多元文化的尊重,已將12月18日國際移民日訂為移民節。 其停留期間如下: (一)從事短期商務活動者,依活動行程核定停留期間,最長不得逾一個月。 (二)從事商務研習(含受訓)者,依活動行程核定停留期間,最長不得逾一個月。

日後於重大事故發生時,將可即時整合政府與民間團體資源,有效發揮整體力量,共同維護港區安全。 一、陸配為團聚階段並懷孕7個月以上或生產、流產後2個月未滿:父母停留期間為3個月,不可以延期,每年來臺2次,如果子女(即陸配或國人)在臺灣有生產或流產後2個月未滿等2種情形,得於停留期間屆滿前30日內申請延期1次,延長期間不得逾3個月。 經核准在學緩徵之役男於年滿19歲當年1月1日起若要短期出國,得向鄉、鎮、市、區公所或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申請出國核准。 自草創至設署,最早是由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及臺灣省政府警務處採取入出分管、軍民分管,而且分地辦公。 初無專責機關,到統合「軍民入出境聯合審查處」,改為「入出境管理處」,再移隸內政部警政署;民國96年改制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民國104年1月2日組織改造、更名「內政部移民署」,歷經五度變革。

內政部移民署: 相關新聞

經撤銷或廢止居留許可,如無合法在臺停留或居留證件者,請先出境並經許可後再入境。 (一)自111年3月25日起,香港及澳門居民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放來臺事由者,於香港澳門辦事處或本署移民秘書之國家(地區)得改由「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送件。 申請方式請參閱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停留線上申請入出境許可證送件須知。 (二)若為無本署移民秘書之國家(地區):採紙本臨櫃申請,申請方式請參閱香港澳門居民入出境送件須知-短期停留(紙本臨櫃申請)。 一、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第5項規定,經許可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者,如符合該項各款規定,即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包括「提出喪失原籍證明」。 二、次依「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31條第3項規定,申請人未能於申請時繳附「喪失原籍證明之公證書」者,經具結後得先核發定居證;其未能於許可定居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繳附者,撤銷其定居許可,並通知戶政事務所撤銷其戶籍登記;其無不予許可情形者,得另許可其長期居留。

如交友廣告內容意圖居間報告結婚機會或介紹婚姻對象,仍屬違法,依規定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1.經許可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之團體如收取契約以外之費用或轉為地下化違法經營等情形,移民署將透過業務檢查及民眾檢舉等機制介入管理及裁罰,以保障跨國婚姻男女雙方權益。 2.跨國(境)婚姻媒合者如以公司或商號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或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而要求或期約報酬,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未經許可或許可經撤銷、廢止而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之罰鍰。 請利用Google搜尋引擎,輸入關鍵字「showcardinfo」(英文字小寫)或 「檢視憑證IC卡資訊」(中文字)於搜尋結果後, 點選「線上檢測-自然人憑證-nat.gov.tw」係為「MOICA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檢視憑證IC卡資訊」網頁,於網頁右下方點 選「請選擇卡片」,檢視有無裝置可點選。

我國對外國人之國家賠償責任依照國家賠償法第十五條規定係採相互保證之平等互惠原則,不以我國與外國有外交關係為限,也就是依照條約或被害的外國人之本國法令或慣例,我國人民可以在該國與該國人民同樣享有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時,該外國人才能請求國家賠償。 內政部移民署 反之,如該國不承認國家賠償責任,或雖有國家賠償的法令而不適用於我國人民,則該外國人就不能適用本法請求國家賠償。 相關解釋可以參照法務部76年1月7日法律決字第115號函釋、89年5月29日法律字第018701號函釋。 依97年8月1日修正施行之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第3項規定,任何人不得於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散布、播送或刊登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

三、在香港或澳門者:應向行政院於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提出申請,由移民署派駐之人員審查後核轉移民署辦理。 四、在臺灣地區者:應由本人或委託他人、移民業務機構、甲種以上旅行社向移民署申請。 大陸地區配偶欲入籍臺灣,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規定,分為「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等4個階段。 一、團聚: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配偶,得依法令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

內政部移民署: 移民署參與基隆港春安誓師大會 強化跨單位合作應變能力

但邀請單位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其停留期間自入境翌日起算,不得逾三個月: 1、在臺設有營運總部,領有經濟部工業局核發之認定函。 2、在臺設有研發中心,領有經濟部核發之證明文件。 (三)從事驗貨、售後服務、技術指導等履約活動者,依活動行程核定停留期間,最長不得逾三個月。 (四)從事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服務,依活動行程核定停留期間,最長不得逾三個年。 因有繼續服務之必要者,得申請延期,每次不得逾三年。 如大陸配偶於離婚後有以下情形,即不廢止其依親居留許可: 一、於離婚後30日內與原依親對象再婚。

內政部移民署

三、初次申請者檢附經海基會驗證之結婚公證書或經駐外機構驗證之結婚證件正、影本(正本驗畢歸還)及臺灣配偶之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影本(正本驗畢退還)。 四、保證書(由臺灣配偶擔任保證人,並親自簽名)。 五、委託書(臺灣配偶另委託其他親友或旅行社辦理時應檢附)。 六、初次來臺團聚者,在臺配偶應填寫「臺灣地區人民申請大陸地區配偶來臺團聚資料表」。 七、申請人在國外地區,應另檢附國外地區再入境簽證或國外地區居留證或香港、澳門身分證影本。

(二)如開放時,大陸地區人民居住於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區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許可來臺從事個人旅遊: 1. 年滿20歲且具有下列財力證明之一: 相當新臺幣10萬元之銀行或金融機構存款。 2.具備上述資格者之直系血親及配偶檢附戶口簿及親屬關係證明可隨行來臺。 未成年學生(18至20歲)須再附直系血親尊親屬同意書。

二、於離婚後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有扶養事實、行使負擔權利義務或會面交往。 三、因遭受家庭暴力經法院判決離婚,且有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 四、因依親居留許可被廢止而遭強制出境,對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造成重大且難以回復損害之虞。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之1規定略以,經依規定許可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者,居留期間得在臺灣地區工作。

內政部移民署: 申辦服務

(一)役男經移民署(服務站、機場的證件櫃台)以紙本申請核准或透過移民署網站申請核准者,可以使用自動通關。 (二)另透過內政部役政署「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線上申請核准,且具出境核准之電子收件編號之役男,亦可以使用自動通關系統出國。 (三)除上述方式申請核准可以使用自動通關系統外,如於各縣市政府或區公所以紙本申請核准者,則無法使用自動通關系統出國。 一、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得依規定申請在臺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 已許可在臺依親(長期)居留者,一旦與依親對象離婚,申請居留原因消失,將被廢止居留許可。

  • <所需費用及申辦時間>: 經本署同意登機(船)返臺之人員搭乘班機(船)抵達機場、港口後,由抵達地機船公司人員帶領至本署國境事務大隊洽辦入國許可證副本,隨到隨辦,所需費用為新臺幣400元。
  • 六、大陸地區配偶已在臺辦理結婚登記,經申請許可再次來臺者,得申請發給一年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在有效期間辦理加簽後,即可入出境;其加簽效期,自加簽之翌日起六個月。
  • 內政部移民署(簡稱移民署)隸屬於內政部,成立於2007年,是中華民國管理入出國境及移民事務的最高主管機關。
  • 2、僅當事國核發之外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正本經我駐外管處驗證(必要時,得送請外交部覆驗),其中文譯本須再經我國法院公 證或民間公證人認證。
  • (四)最近五年內之我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正本(三個月內有效)。

內政部移民署人員為民眾辦理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手續,原為內政部警政署之業務,依據內政部移民署人員服制辦法 規定穿著。 六、大陸地區配偶已在臺辦理結婚登記,經申請許可再次來臺者,得申請發給一年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在有效期間辦理加簽後,即可入出境;其加簽效期,自加簽之翌日起六個月。 一、使用自然人憑證於線上申請(須符合電腦環境檢測), 二、線上申請僅提供最近一次或1983年以後的區間資料。 三、線上申請之證明書驗證有效性為三個月,可連續申請,若對證明書有疑慮或需申請1983年以前的紀錄,請逕向本署各服務站辦理。 外國人逾期停留或居留者,逾期90日以下,得至本部移民署於機場、港口之國境事務隊辦理罰鍰及出國手續;逾期91日以上者,須向停留或居留地之本部移民署各縣市專勤隊製作筆錄及服務站辦理前項手續。 移民署表示,鑑於港埠災害事故、港口保全事件及疫情案例時有所聞,且對港區人員、財產及環境有產生危害之虞,除了在基隆港設有駐點,依船舶進出港申請,派員執行登輪查驗工作及准駁人員入出境以外,更積極參演及協調港區各公私單位,期能強化各單位間通報運作效能及人員緊急應處能力。

但金融服務業在臺分公司,不受營業額及營運資金限制。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所定之自由港區事業。 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項所定之區內事業。 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二款所定之園區事業。 行政院核定之自由經濟示範區示範事業、區內一般事業。 3.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服務 跨國企業在臺之母公司、本公司、分公司或子公司。

內政部移民署

(四) 代理人申請-請填寫申請書,檢具申請人及代理人雙方有效之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影本及經申請人親自授權之委託書正本,並繳交規費新台幣100元。 (五) 人在國外-申請人或法定代理人親自申請,請填寫申請書,檢具有效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影本,並繳納規費新台幣100元(可折合當地幣值繳納)後收件,並由駐外館處將申請書轉送本署辦理。 (六) 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至本署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 (七) 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工作期限為半個工作天,經核對身分屬實,當場發給。 國人申請1983年以前之入出國紀錄需7個工作天;外國人申請1991年以前之紀錄需10個工作天。 (八) 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申請書可從本署全球資訊網網站下載填寫,或至本署各地服務站或各駐外館處領表填寫。

(六)本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應屬申請人居住國之全國性紀錄,例如:美國公民之本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須由FBI(聯邦調查局)單位所核發。 (七)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之檢附,根據居留事由不同而有所差異: 1、依親:一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3、傳教: (1)宗教團體出具之保證書 a、註明該僑擔任之工作為無給職且為全職。

(七)最近五年之本國及我國警察紀錄證明書一份。 (八)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及結婚證書、或工作證核准、或視個案狀況要求之文件)。 六、注意事項: 內政部移民署 (一)申請永久居留,外國人應於我國合法連續居留五年,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之期間屆滿後,二年內申請;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國民,其外國籍之配偶、子女亦可適用在我國合法居留十年以上,其中有五年每年居留超過一百八十三日之期間屆滿後,二年內申請。 (二)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外國人回溯每年在我國合法居住日數統計表、外國人符合合格居留(住)期間及每年居住日數聲明書,由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提供。 (三)財產或特殊藝能證明: 內政部移民署 1、以我國國民配偶之身分申請永久居留者,得檢具下列文件之一,由入出國及移民署認定之: (1)國內之收入、納稅、動產或不動產資料。 (2)親雇主開立之聘雇證明或申請人自行以書面敘明其工作內容及所得。

內政部移民署

1972年9月,將原隸屬中華民國國軍軍事體系之境管工作改為警察體系而改隸內政部警政署,改制為「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 一、來臺團聚者,停留期間不得逾六個月(或實際核予停留期間)。 但所持大陸地區旅行證件(不包含港澳通行證)所餘效期未滿七個月者,僅得延期至該證照效期屆滿前一個月。 (三) 內政部移民署 申請人在大陸地區者,由其在臺灣地區親屬代向本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申請(不受理郵寄申請)。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日施行後隨同業務移撥之人員,其經原任機關所請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得不受公務人員考試法、公務人員任用法與各項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規則所定特考特用及轉調規定之限制。

B、保證並負責該僑獲得永久居留後在臺生活無虞。 (2)該宗教團體之內政部許可證書或法人登記書。 若個案特殊狀況,會另行要求檢附其他證明文件。 (八)外國人兼具有我國國籍者,不得申請永久居留。 (九) 持證人自發證後第二年起,每年居住未達183日者,將註銷永久居留證。

另外特別提醒新住民,中秋佳節將屆且邊境逐步開放,為防範非洲豬瘟等境外重大動物傳染病入侵我國,入境時切勿攜帶或以快遞及郵包寄送含肉月餅及其他動物產品,違規者最高將處以新臺幣100萬元罰鍰,如罰鍰無法當場繳清者,移民署將拒絕入境。 希望所有新住民都能齊心努力防堵非洲豬瘟入侵,共同守護美麗家園。 另外該站亦向新住民宣導預防COVID-19病毒防疫生活小訣竅,如接種疫苗、戴口罩等,希望新住民能將防疫的衛生好習慣內化成日常生活態度。 北區事務大隊下轄11隊、7個服務站及2個收容所,統轄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宜蘭縣、花蓮縣及連江縣之專勤隊、服務站及收容所等業務。

香港SEO服務由 https://featured.com.hk/ 提供

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