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修課程7大優點

課程資訊為當學度結轉資料,惟少數學系(所、學位學程)新生必選修、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規劃之課程或內容陸續有所變動,考慮資料即時性,以本校校務系統所載為準,如有相關問題諮詢,請電洽各學系(所、學位學程)。 【暑期先修課】一律採電腦選課,配合本校1111學期選課時間表第一、二階段選課時程進行選課,新生或無法進行電腦選課同學請洽開課系所登記。 本校學生於防疫期間不到校,但有暑修校際選課需求時,除紙本送件外,可採線上申請方式如下: 1.

請登入「校務行政資訊系統」,於『學生服務』內的『教務』下的『全校課表暨授課計畫查詢』的『暑期』,即可查詢暑修課表。 於選課期間內查詢課程資訊,除查詢【暑修課程】外,【開課系所】或【學期課號】或【課程名稱】一定要有一項輸入。 A: 依學則規定:學士班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屆滿前一學期或一學年,已修足該學系規定之科目及學分數,而不合提前畢業之規定者,仍應註冊入學。 學期成績未到之科目,不得報名暑期班,應於正常學期再行補修。 若堅持先行報名,事後教務處將強制退選,學生亦不得據成績及格為由,要求退費。

A:學生申請退修後,當學期修習學分仍應達最低應修學分數之規定。 一至三年級(法律系是至四年級)退修後學分數應十學分,四年級最低為九學分;延長修業年限學生退修後至少應修習一個科目。 如逾規定繳費期限後,仍未完成繳費或退選,選課系統將於7/26(二)自動刪除選課科目,並由候補學生遞補之,敬請留意。 開課單位或系主任審核結束後,系統自動發信至學生信箱,請同學自行列印核准書面申請書送交課務組覆核蓋章,由學生持該單逕向他校辦理選課手續,完成外校程序。 (一)外校生(他校學生選讀本校開設之課程):須先經其肄業學校之書面同意,並於本校公告之「電腦選課時間」內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六)各期「公告開課日」時間:第一期公告時間6月24日。 第二期公告時間7月20日,公告後退選不退費。 5、夏季學期暑修課程收費係依據財務處學雜費收費標準(如相關連結)訂定之,如有異動,依財務處實際開立之繳費單為準。 人以上,且學生願補足15人之學分費者,亦可開班。

暑修課程: 暑修課程選課-法規

(一)本校在學學生可參加暑期課程(休學期間者除外)。 選課優先順序:應屆畢業生、不及格、轉學、輔系雙主修、停修者。 其他(經學系核准者如轉系生),額滿為止。 至他校辦理繳費登記等程序,完成後將第二聯校際選課單8月4日前繳回本校教務處/課務組。 (二)先修班課程:延修生學分費收費標準依111學年公告之標準收費。 學分費併入下一學期收費(1111學期)。

暑修課程

轉帳不限定使用遠銀金融卡,各家銀行金融卡皆可。

暑修課程: 第一期

倘有特殊情況,須專案簽報,視全校整體選課繳費狀況再決定開課與否。 暑期開班授課每班最低開課人數以達十五人為原則,若不足十五人則不開班。 惟應屆畢業生需求人數已達五人以上,且學生願補足十五人之學分費者,不在此限。

學生至教務處網站下載【輔仁大學學生校際暑修選課申請表】,並依申請表件內容流程辦理。 (1)開課單位資訊公布在開課一覽表或課程檢索系統之備註欄,選課前,請先洽詢開課單位是否接受校外學生選課,以免延誤選課時間。 他校學生:暑修校際選課的對方學校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同學應先填具本校「暑修校際選課申請書」,經他校所屬系、所、學位學程主管及教務處核可後,依規定之時間、程序,辦理本校選課手續並依規定繳交費用,始可至本校修課。

暑修課程: 課程

暑修班:暑期所修學分不與學期所修學分合併累計;修課成績亦不與學期成績平均合併核計。 惟暑期所修學分數及成績應併入畢業成績計算。 大學部:工程學院、資訊學院、電通學院每學分1,510元;管理學院每學分1,400元;人文社會學院每學分1,390元。 再次重申,繳費後不得退選、退費及改選,繳費前請慎重思考,如無法配合前述及相關規定,請勿參加暑修課程。 逢甲大學學則第十三條:本校每學年度暑假期間,得依逢甲大學暑期開班授課施行準則辦理暑修事宜,該施行準則另訂,並報請教育部備查。

A:學生申請退修科目後仍列入排名,當學期優秀學生獎學生之受領依「東吳大學修讀學士學位優秀學生獎金發給辦法」辦理。 備註:第二主修、輔修課程模組,其科目依開課單位認定為主。 並可諮詢所需之相關先備知識,以利後續修習之規劃。 依據逢甲大學學則第三十八條及逢甲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要點辦理,為增廣學生學習領域,整合教學資源,增加多元學習之機會,設置跨學域及整合性之學分學程供學生修習。 未達開班人數時,如學生同意負擔開班人數之學分費,簽請開課學系主任及任課教師同意,學生完成繳費後,方得開班。

  • 5、夏季學期暑修課程收費係依據財務處學雜費收費標準(如相關連結)訂定之,如有異動,依財務處實際開立之繳費單為準。
  • 教務處通知:110學年度夏季學期校本部開設暑修(上)班級採混成上課模式,有意採線上上課之同學,請於6月24日前完成電子表單填報作業。
  • 再次重申,繳費後不得退選、退費及改選,繳費前請慎重思考,如無法配合前述及相關規定,請勿參加暑修課程。
  • 依據逢甲大學學則第三十八條及逢甲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要點辦理,為增廣學生學習領域,整合教學資源,增加多元學習之機會,設置跨學域及整合性之學分學程供學生修習。
  • 人以上,且學生願補足15人之學分費者,亦可開班。
  • 四、依教務會議決議本校有開設之暑修課程,不受理學生至外校修習相同課程之暑修申請,原學系不採認者除外。

請注意各傳播媒體播報之颱風相關訊息,若台北市政府發布台北地區停止上課,本校各暑修課程即依其規定停課。 A:依規定應繳學分費(學分學雜費、電腦實習費、語言實習費)之科目退修後己繳者不予退費,未繳者仍應補繳。 依據大學法第二十八條、大學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五條、逢甲大學學則第三十六條及逢甲大學學生加修雙主修要點辦理。 研究所:工程學院、資訊學院、電通學院每學分1,610元;管理學院每學分1,510元;人文社會學院每學分1,500元。 9、防疫期間,本校各大門設有管制措施,不開放校外人士入校,辦理校際選課或上課,請電洽本校註冊課務組分機2127索取通行碼後,於校門口掃描QR code申請入校。 轉帳金額須與應繳費金額相符,否則ATM會自動取消交易,請轉帳後務必核對單據,確認轉帳成功(請保留單據,以便日後查驗)。

暑修課程

課程人數不足而不開課時,由校方統一辦理退費(約於九月)。 學生若因情形特殊而欲申請暑期課程開班時,可填寫「暑期課程開班申請表」申請,申請者請於7/25(星期一)PM4:00前將表格送交至教務處課務組辦理,同時系所也需同意協助開課,並已完成課程規劃及授課教師之確認。 教務處通知:110學年度夏季學期校本部開設暑修(上)班級採混成上課模式,有意採線上上課之同學,請於6月24日前完成電子表單填報作業。 2、考量少數課程或內容陸續有所變動,建議使用本校課程檢索系統動態查詢選課資料,操作流程請參閱附件:夏季學期暑修選課資料查詢方式。 學生修習暑期課程由教務處課務組於五月上旬以前調查學生需求(需求人數十五人(含)以上始公布開班)及各系教師開課意願,並於期末考試以前公布課程表,如無法聘得教師授課或學生人數不足時則不開班。 如本校暑修未開設之課程,同學應先填具本校「暑修校際選課申請書」,並經所屬系、所、學位學程主管及教務處核可後,依規定之時間、程序,辦理他校選課手續及完成繳費,始可至他校修課。

  • 未達開班人數時,如學生同意負擔開班人數之學分費,簽請開課學系主任及任課教師同意,學生完成繳費後,方得開班。
  • 即若管理學院學生選修工程學院課程,應以工程學院學分費為繳納標準。
  • 暑期選課應比照正常學期相關規定辦理,日後如發現不合規定者,教務處得強制退選,學生並不得申請退費。
  • 研究所:工程學院、資訊學院、電通學院每學分1,610元;管理學院每學分1,510元;人文社會學院每學分1,500元。

可於轉帳繳費後次一銀行營業日上網查詢【元智首頁/個人Portal/教學務/選課系統/暑修(加選學分、繳費單)】是否已繳費成功。 ATM轉帳:上網【元智首頁/個人Portal/教學務/選課系統/暑修(加選學分、繳費單)】,依畫面顯示之暑修繳費單上所列之繳費帳號,於規定繳費期限前透過各銀行ATM(貼有自動跨行轉帳標誌者)將應繳金額轉入。 開課標準:暑修班各科目以選修人數滿十八人始得開課為原則,因情形特殊而必須開班時,其經費不足部份,應由修課學生負擔,並填寫「暑期開班申請表」。 學生於暑期修課期間如因重病或重大事故不能完成修課者,可在暑修期末考試前經任課教師及系主任同意申請退選,所繳學分費概不退還。 以網路選課為主,請參考【暑修辦理流程】,部份課程會因系合併及更名、課程開課學期調整等因素無法網路選課,請同學至教務處課務組填單選課。

(五)如有擋修課程請自行注意並不得先修,學生不得修讀上課時間相互衝突之科目,如經發覺,必須退選其中一科,或該科等成績均以零分計。 暑期選課應比照正常學期相關規定辦理,日後如發現不合規定者,教務處得強制退選,學生並不得申請退費。 (三)暑修班各科目以繳費選課人數滿十八人始得開課為原則。

倘有特殊情況,須專案簽報再決定開課與否。 暑期重修科目開課學分時數為1、2、3、4學分者,其上課總時數依次為18、36、54、72小時(含期中、期末考)。 四、依教務會議決議本校有開設之暑修課程,不受理學生至外校修習相同課程之暑修申請,原學系不採認者除外。 先修班:暑期所修學分與下一學期所修學分合併累計;修課成績將併入下一學期之學期成績平均合併核計。

暑修課程

他校學生辦理選課完成後,除因開課人數不足停開課程外,不得辦理退選或退費。 (三) 學生跨系選修課程之收費標準依開課班級之收費標準收取(依教育部台(九○)高(四)第九○○三七一一四號函辦理)。 即若管理學院學生選修工程學院課程,應以工程學院學分費為繳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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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思

柯文思

Eric 於國立臺灣大學的中文系畢業,擅長寫不同臺灣的風土人情,並深入了解不同範疇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