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如果能夠車禍處理調解小組成立,其所花車禍處理時間及成本遠比訴訟來的低,是處理車禍案件中,相當方便的途徑。 被告方更應該審慎對待,尤其可能面臨刑責壓力,建議委任律師於訴訟階段積極答辯的同時,仍繼續與對方尋求和解,以求圓滿撤告或爭取從輕量刑。 很多人在車禍當下傷勢並不嚴重,或僅受財產上損失,可能當場從錢包掏出幾千元交給對方,雙方便口頭協議不再另行追究。 在事故過後7日內可申請車禍現場圖及事故照片,30日後可申請交通事故初步研判分析表(也就是初判表)。 根據衛福部的統計,事故傷害名列國人十大死因中的前五名,事故傷害中又以交通事故為最大宗。 用路人最害怕發生車禍,愛車受損、人有傷亡,車禍發生時怎麼辦,該如何應對麻煩…
6.現場附近道路的障礙物應標會清楚,如招牌、檳榔攤、土石、建材、並排停放車輛、斜向停放的車輛、路面坑洞、人孔蓋、前車散落物等,愈詳盡愈好。 遭到另一半背叛出軌可能是婚姻當中最讓人難受的事情了,不過現在有越來越多的受害者都懂得透過法律途徑來為自己爭取權益,… 台灣的黃色垃圾車播放世界名曲催促著民眾出門倒垃圾,已經成為我們習以為常的生活。
機車車禍處理流程: 發生車禍處理流程二、車禍事故後
進入保險理賠程序,保險公司會派「理賠人員」協助執行損失評估、判斷肇事責任、參與和解並確定賠償金額,最終執行賠款給付。 而你要做的就是在過程中保留好所有單據文件,並且全力配合、主動關心進度。 不過這樣短短的幾行字,通常會花好長一段時間,畢竟一來一往的協商非常曠日費時。 最後就是車禍事後處理時,一定會遇到的警察詢問筆錄相關事宜。 要盡量回想當時的現場狀況並據實以告,讓警察有完整的相關紀錄,這些內容都會是日後和解與否的重要資訊。 不少保險公司都有提供車禍處理服務,別忘了在車禍發生時,直接聯絡保險公司到場處理,可以幫自己省下不少請求理賠的功夫。
3.輕傷者應移至路肩安全地點並遠離車禍現場,以免遭受二次傷害;重傷者除非是專業人士,否則不得任意移動,特別是頭部部分,要保持警戒待一一九的救援。 發生事故後第一時間打開雙黃燈,拉起手煞車,排檔打到N檔,解開安全帶後,打開後行李箱,拿起警告標示牌,並打開左車門。 輕微車輛應當場停下與對方談妥,確定相互無求償意見始得離開,避免對方檢舉肇事逃逸﹝因處罰甚重,避免對方藉機敲詐﹞。
當時我只是個法律系的小大一,除了傻在原地以外就不知道要做什麼,摸摸鼻子便起身離開了。 女學生表示,曾經發生過車禍的同學提醒她可以申請學生保險理賠,但她也擔心是不是請領學生保險之後就無法請領其他的保險金了,因此在社群發文求救。 醫藥費用採實支實付原則,需提供因車禍所造成需至醫療院所就醫所付費用證明、醫療用品、手術費用及診斷證明……等。
機車車禍處理流程: ➤ 協助撰寫車禍鑑定覆議理由書
車禍案件發生後談及賠償事項,建議先向鄉鎮市公所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當下會有調解委員到場協助,若調解成功,調解委員會隨後作成調解成立書,並送至法院進行核定。 開車最擔心發生車禍,不僅有車輛維修費用需要負擔,最麻煩的是遇到人員傷亡。 機車車禍處理流程 還好政府規定每輛車都必須投保強制險,可以負擔不少醫療費用。 機車車禍處理流程 機車車禍處理流程 但如果對方沒有投保強制險,應該向誰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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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另以電話通知報案當事人同時到案 說明﹝時間約需十日至十五日﹞,故報案人應留下本人詳實之聯絡電話號碼並靜待處理單位掛號通知。 報案人報案時應說明肇事發生詳實地點與時間、車種與號牌、有無傷亡及報案人姓名、地址等資料;報案後在原地等候處理人員抵達處理。 當事人親自報案,屬自首負刑事責任可依法減刑。 輕微車禍:凡車輛毀損輕微而無人傷亡之交通事故,應先將肇事汽車之四個車角或肇事機車輪胎以噴漆、粉筆或尖硬物在地上標繪定位後,迅速將車輛移置路旁不妨礙交通處所,再報警處理。 警察到達車禍現場後,會拍照、做筆錄,因為現場圖及相關記載將會是未來肇事責任歸屬判定之重要因素,所以簽名前,務必確認記載內容有無缺漏、錯誤。
- 這些資訊不應該只靠腦袋記下來,而是要用可保存的紀錄方式。
- 因當下雙方並無簽定相關和解契約,若僅口頭達成和解,沒有留下任何證據佐證,後續很可能再遭對方車禍過失傷害提告,對自身並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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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只要調解經過法院核定以後,就與民事判決有相同的效力。
- 散落現場的破碎物件,要避免被他車輾過或拖帶離開原位。
如果未經警察處理而沒有資料留存,就會被車鑑會拒絕受理鑑定。 除此之外,網友提醒最重要的是車禍當下有無報警處理,警方都會開立事故初判表;對方有受傷及車損,原PO的保險也會啟動理賠,因此務必要聯絡保險業務員辦理出險。 在車禍發生當下千萬不要聽信對方稱不需要報警或就醫就逕行離開現場,對方一旦事後反悔到警局報案,就會被以肇事逃逸罪法辦,而且因為當下通常沒有保留相關事證,很可能面臨額外的官司及刑責風險。 後續車禍被害人若發現對方處理態度消極導致調解不成,可把握追訴期間請律師協助提出刑事過失傷害(6個月)或民事損害賠償(時效2年)的訴訟,來保障自己應有的權益。 而在調解過程中,若發現對方請求金額過高獅子大開口,造成我方無力負擔,也可交由車禍處理律師從中斡旋,評估對方所提出項目及請求金額是否與其損害相符,進而壓低賠償金額至合理範圍,促成雙方和解。
值得注意的是,車禍造成人員受傷屬於刑法過失傷害罪,若欲提告,需於事發6個月內提出,民事賠償則需於事發2年內提起訴訟,若罹逾上述期間刑事案件便無法再行提告,民事對方則可以提出時效抗辯拒絕賠償。 車禍案件可大可小,但如果車禍造成的傷亡嚴重(尤其是發生死亡車禍時,由於過失致死為非告訴乃論罪,必定會進入刑事程序),或者財物損失金額龐大,為求慎重就應該找專業律師。 若你車險不只保強制險,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等,步驟三至步驟七就可以委託保險公司處理,不過你仍然需要參與和解流程,主動關懷對方傷勢等等。 肇事逃逸現場處理或受理報案後,處理單位先以雙掛號通知肇事車主,再轉知駕駛人約定時間調查。
否則若一方未履約,另一方再申請鑑定或提出告訴時,將無資料可供作業。 8.駛離現場車輛註記,送醫急救的傷者應在圖上詳實註記,這點常被遺漏而影響肇事責任判斷。 當警方將現場圖繪好後,雙方當事人一定要詳實核對,若認為有不妥或疑問之處,應當面提出或在圖上註記,最後務必要在圖上簽名。 一般交通事故﹝不含輕微交通事故﹞:為應警察人員蒐證、調查之需,應暫時保留現場,立即報警處理,但必須在車輛前後適當位置放置警告標識,以免妨礙交通及再次發生事故。
另外也要注意,不要在事故鑑定結果出來前輕易與對方和解,否則可能影響後續理賠權益。 當發生車禍時,要維持事故現場完整並盡快報警,當下若是有人員受傷嚴重,就要先撥119叫救護車,只是輕微擦傷也是需要拍照留證,報警同時也要聯繫保險公司備案,最好可以請業務到場協助處理後續事宜。 若未依約履行,需再另行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履行協議內容,無法直接申請強制執行,可能反而增加許多程序上的勞費與負擔,故建議若雙方有意簽屬車禍處理和解書,申請鄉鎮市公所調解對於雙方較有保障。 發生車禍除了損失大筆金錢,還會損失非常多時間。 假如你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除了不必擔心車禍造成巨大的財物損失,後續的許多步驟還可以委託保險公司處理,包括求償及和解過程。
民事案件「不告不理」,警察單位無權處理,所以一定要自行依法辦理,別等警察單位通知,警察單位不會主動通知催辦。 把車禍的處理程序放在心裡,就當是保命符吧,就算車禍不會發生在你身上,但哪天當你路見不平要拔刀相助時,也才知道如何出手救人。 依據《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調解若經法院核定,就不能再起訴、告訴或自訴。
因為一一0報案電話有自動錄音、事後可以查證。 報警時要說明發生時間、地點、車輛種類和傷已情形,以利警方對處理狀況的掌握。 和解書記得一式三份,除了雙方各一份之外,建議警局可以留存一份。 假設當下無法和解,也可以到處理車禍的車禍處理小組(派出所)或各鄉鎮市公所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筆錄上也要明文記載同意撤回意旨。 這麼一來,調解成立並經法院核定的話,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8條之規定,視為於調解成立時撤回告訴,如果無法調解,最後一步就會進行法院訴訟了。
這樣一來,若在日後和解不成時,至少也還有目擊者可以協助還原現場,幫助警方釐清案情。 機車車禍處理流程 的情況下,務必要當事人雙方都同意移置車輛,才可進行移動車輛動作,雙方未一致同意卻有一方先行移動的話,恐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 受理肇事逃逸報案後,以雙掛號通知肇事車主,並聯絡相關人等調查、說明,所以報案時需要留下真實的電話號碼,並且等待掛號通知。
假設你只投保強制險的話,對方的所有財物損失都必須由你自掏腰包,和解及求償過程往往也得由你自行負責。 被保險人若私底下與對方和解,就等於承認自己的肇事責任,後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會相當困難,所以,發生車禍事故務必報警處理。 在車禍處理流程中,若雙方認為可以現場和解的話,那就要請律師到達現場將和解書內容與條件寫清楚。
對於學生來說,機車是方便、機動性高,且容易取得的交通工具,但機車發生事故的機率高,也更容易受到傷害,學生在發生車禍事故時,也要懂得如何保全、爭取自己的權益。 機車車禍處理流程 警局雖為公務機關,但警方一般只出借場地,並不會協助雙方進行調解,且雙方當下所簽和解書,等同私下和解契約。 若車禍時在警方來之前還有餘力的話,建議可以先找尋附近是否有店家攝影機或是公部門攝影機,待警方來時可提醒警察協助取得相關證據。 將傷患送醫前,設法將傷者倒地之位置、頭腳方向俯仰方式先予照相或在現場標識清楚後再送醫(以備日後責任鑑定佐證),且載送傷患的車輛,應儘量避免使用肇事車輛。 警察記錄完後,會給當事人一張登記聯單,聯單上會有一些車禍後的基本指導。 車禍當事人在事後也可以帶著登記聯單,前往管轄的警察局,告訴警察,自己是哪一件車禍的當事人,要調取車禍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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