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投保車輛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應發給保險標章一枚,已投保汽車車主必須隨車攜帶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以供路檢查驗。 備註:車險保費會依照駕駛、年齡、車款、車種而有所差異,表格所呈現的理賠金額、保費僅供參考,完整保障內容、金額請以各家產險公司為主。 受害人接受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之給付,由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人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向本保險之保險人代位請求。
尤其傷亡車禍的一般和解金額高達300~500萬元,遠遠超出強制險的額度範圍,假設遇上死亡車禍,扣除強制險賠償的200萬元後,肇事方甚至還得自行負擔數百萬元,是一個非常龐大的負擔。 除了「人身」部分,第三人責任險亦會按照投保的額度來賠償對方的車體、財物損失,因此對於預算有限的小資族們來說,「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是建議投保的最基本機車保險組合。 「單一交通事故」顧名思義就是不涉及其他車輛的交通事故,如自己撞到路燈、電線桿、自摔犁田…等。
111 機車強制險內容 年 月,網路投保月月抽「【Electrolux】強效靜頻吸塵器Pure-Q9」;加入富邦產險官網會員月月抽「萬元momo幣」。 不只每次投保可以省下幾百元的保費,直接使用信用卡付款,通常投保流程完成後,保險公司就會通知完成投保囉! 另外,也有許多地方可以規劃,在監理站外面/找業務員/部分機車行…etc.都可以到現場做投保。 強制險的目的在於補足基本保障,若民眾想要增加保額或保障範圍,應該另外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來增加保障,而不是重複投保。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可提供的保障十分有限,且没有包含對方的財物(如修車費用)損失,因此,認識如何購買機車保險,對肇事雙方的人、車較能獲得保障,而不影響到生活家計。
- 2.紙本保單於經本公司核保完成後,會透過郵局寄送給您;若於「7個工作天」後仍未收到,需請您來電洽詢。
- 先講結論,酒駕屬於犯罪行為,保險公司會理賠給受害者(乘客、路人…etc.),但肇事人會被保險公司求償,我們稱為「代位求償」。
- 不過由於較易發生事故,故保費昂貴、投保門檻也高(例如:丙式「車碰車險」通常只讓出廠兩、三年的新車投保);且由於機車車體價值低、折舊率高,故平時較少人投保。
汽車保險,是設計來承擔汽車所有人或駕駛人在使用汽車時,所發生的責任與財務損失風險。 但對我們來說,您的汽車不只是交通工具,它是搭載您的家人,為您實現生活的伴侶。 無論如何,汽車保險都是您必備的基本需求,請參考我們提供的商品說明,或與您的服務人員聯繫,以獲得進一步的建議。 關心您的需求,建議適合的商品,請讓我們提供的安心與您一起隨行。 駕駛人若不慎發生單一汽車交通事故(例如自行碰撞樹木、橋墩、電線桿等),駕駛人之傷害或死亡係因自己駕駛不慎所致,並無涉及他人使用或管理之汽車,不得申請保險給付或補償,該駕駛人如有加強保障之必要,可自行加保駕駛人傷害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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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強制險理賠「不需要」經過肇事者同意,事故受害人可直接向對方保險公司提出申請,就算事故受害人在車禍中也有過失,也無關強制險的理賠申請。 汽機車強制險保障別人駕駛、別人乘客、自己乘客和路上行人的體傷或死亡賠償,我方駕駛的體傷死亡並不在保障範圍內,如果自己駕駛受傷,是不能向自己的保險公司求償的。 只是駕駛不能向自己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而是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兩方車上的乘客則是可以任選汽車或是機車駕駛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機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體傷、失能或死亡者,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受益人給付保險金。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係為政策性保險,強制車輛所有人均需投保。
不過由於較易發生事故,故保費昂貴、投保門檻也高(例如:丙式「車碰車險」通常只讓出廠兩、三年的新車投保);且由於機車車體價值低、折舊率高,故平時較少人投保。 因此機車保險素來不是熱門商品,網路上的投保資訊相應也少。 機車強制險內容 其實,一般人常提到的「第三人責任險」,通常指的是汽(機)車的第三人責任保險,保的就是在被保險人開車或騎車時,撞到別人造成別人受傷或車子折損,而必須對別人負責時的一種責任保險,專門針對因交通事故所產生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而第三人責任險的「第三人」,是指搭乘保險契約所指的汽(機)車以外的人,因為第一人是指駕駛,車上的乘客是第二人,從而根據第三人責任險只有第三人受損害才會享有保險的理賠,該項保險的承保範圍是排除駕駛及車上乘客的。
交通部更於今年11月30日起,針對未投保強制險汽機車之肇事情況,提高罰鍰到最高3萬2千元,讓汽機車強制險受到車主關注。 汽機車強制責任險提供車禍中的每一個人200萬元身故與1-15級失能給付,以及20萬元的傷害醫療理賠。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或財物損失,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之責任。
依據強制險汽車責任保險法,強制險採用「無過失責任」是考量被害人在意外發生後可能難以佐證(天雨路滑撞上行道樹,太難具證),加上肇事者可能蓄意脫產或無錢可賠。 因此不論肇事者過失,被害人或其他請求權人可依法向保險公司請求強制險理賠申請。 政府為了要保障交通事故的受害者能迅速獲得強制險理賠基本保障,所以設計了「強制汽車責任險(簡稱強制險)」,強制要求汽車、機車等都要投保,汽車強制險保障期間為一年,機車強制險保障期間可為一年或二年,依車主需求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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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依本網站資訊交易發生損失需自行負責,請謹慎評估風險。 機車強制險內容 也許你曾經投保過汽車強制險,那投保汽車強制險之後,要如何知道自己投保的汽車強制險有沒有過期、需不需要再投保新的汽車強制險呢? 除了仰賴保險公司通知之外,民眾也可以自行上金管會所設立的強制險查詢系統,只要輸入身分證和車牌號碼,隨時可以知道自己投保的汽車強制險效期。 為了避免不小心忘記續保汽車強制險而被罰款,建議在到期日前一個月就完成續保。
在網路上買保險,不只每年可以省下幾百元的保費,線上比較商品後,直接使用信用卡付款,過幾天就會收到保險公司的通知完成投保。 強制險的保障金額是由金管會參考各國規範,並且針對台灣環境,特別立法規定強制投保及保障金額,為的就是保障意外事故的受害者。 與國外相比,台灣政府規定的強制險保障(每人死亡殘廢200萬、醫療20萬)其實較國外低,強制險就像是健保一樣提供最基本的保障,想更有保障的車主,大多自行加保第三人責任險。 附於強制險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上,加於前者的,只保障單一車輛自撞事故;加於後者的則無此限定。 開車最擔心發生車禍,不僅有車輛維修費用需要負擔,最麻煩的是遇到人員傷亡。 還好政府規定每輛車都必須投保強制險,可以負擔不少醫療費用。
若是再想提高保障,那可以依賴「醫療險」、「意外險」等險種,畢竟上述險種只保障行車意外,醫療險與意外險則可保障生活中的各式意外。 丙式只理賠「車對車碰撞」造成的車損;乙式是在丙式的基礎之上,加保「車對物碰撞」、「閃電火災爆炸」等;甲式則含括乙丙的保障,再理賠「出於第三人之非善意行為、不明原因」之車體損傷。 「機車竊盜損失險」——當被保險汽機車因遭受偷竊、搶奪、強盜所致之整車失竊與毀損滅失,保險公司將予以理賠。 至於有些人說透過某些方式可以讓哥哥取得賠償,那就是設法幫哥哥找到其他向旅行社求償的法律基礎,以便使用責任險取得理賠,與保險本身無關了。 其實貫穿責任保險的基本原理就是,被保險人沒有責任,就沒有責任保險的賠償;有責任,則責任保險的賠償額度以被保險人損害賠償的範圍為依歸。 機車強制險內容 前項第一款所稱受酒類影響者,係指駕駛人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成分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標準者。
但汽車交通事故僅涉及一輛汽車者,受害人不包括該汽車之駕駛人。 除了強制險保障的乘客或車外第三人之外,加保第三人責任險後,保障範圍更涵蓋第三人體傷及車輛(財產)損失,能讓車險保障更加全面。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依照「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受害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不負保險給付責任,包含:故意行為所致。 受害人申請強制險理賠時,不需要對方的車主同意,只要知道對方投保強制險的保險公司是那一家,直接跟該保險公司聯繫申請即可。
被保險汽車移轉所有權時,應同時通知本公司辦妥保險契約變更手續。 未辦妥保險契約變更手續而於原保險有效期間內發生汽車交通事故時,本公司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任。 前項所稱因所有、使用或管理汽車所致受害人體傷、殘廢或死亡,係指被保險汽車於道路、停車場、或其他供汽車通行之地方,發生交通事故,所致受害人體傷、殘廢或死亡。 除了「強制險」外,還有「第三人責任險」、「乘客險」、「駕駛人傷害險」、「刑事訴訟律師費用」、「慰問金險」等保障。 對方駕駛、乘客,亦或車外的行人都屬理賠範圍內,第三責任險可分體傷與財損。 依照強制險本身已有理賠 200 萬元,建議第三人責任險可再多保 300 萬元。
本表所列之酒後駕車加費均為一年期之保險費,被保險人或保險人依法終止本保險契約時,保險人應按未到期日數與保險期間(按日數計算)之比例,計算應退還之保險費。
介紹強制險一定要提到這位偉大的柯媽媽,因為兒子的悲劇,又被車行惡霸視如草芥,以一己之力催生政府立法,為了要保障事故受害人能迅速獲得理賠、不需要花時間等待理賠金,所以設計了『強制汽機車責任險(簡稱強制險)』。 本網站所提供之股價與市場資訊來源為:TEJ 台灣經濟新報、EOD Historical Data、公開資訊觀測站等。 本網站不對資料之正確性與即時性負任何責任,所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無推介買賣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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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標章之效期與保險證效期相同、保險證效期終止,失效時請自行將黏貼之標章清除。
- 舉例來說,自己騎機車因煞車不及撞到前方機車,所幸機車駕駛送醫後無大礙,事後醫療費用共花費35萬、車輛維修費用則是50萬元,這時扣除強制險可理賠的傷害醫療費用20萬元後,剩下的10萬元醫療費用以及車輛維修費50萬元就由第三人責任險理賠。
- 發生一車事故時,依汽 / 機車強制責任保險法現行規定,駕駛人無法申請理賠,但乘客及第三人仍舊可以申請理賠。
- 遇到肇事沒有強制險就更嚴重了,除了對方的體傷包括醫藥費、復健費等等得全額自付,按法規還得再罰6000元至3萬元的罰鍰。
- 受害人於致成殘廢後,因同一汽車交通事故致成死亡者,受益人得請求之死亡給付金額,以扣除已給付之殘廢給付金額為限。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體傷、殘廢或死亡者,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受益人給付保險金。 其實機車強制險顧名思義就是政府強制每輛機車都要投保,主要是為了保障事故發生時的受害者能夠迅速獲得理賠,省去就醫時等待理賠金的時間,如果將強制險想成是健保可能就比較好理解了(不過獲得賠償的是他人而不是自己),就像保險買預防的概念。 A:凡是在國內領有牌照行駛的機車,均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