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理、監事會議紀錄(互選產生理事長、常務理事、常務監事等。會議紀錄末端,應由主席及紀錄簽章,附件應裝訂於會議紀錄後,以期文件完整)。 一個人可以做一個人的事,但是二個人可以做三個人的事,一群人可以做的事當然也就更多了。 Copyright 協會|協會代辦|協會申請|學會代辦|NPO代辦|社團法人代辦|基金會代辦 協會申請 版權所有. 如果你的會員是住在台北或是設籍在台北,事情就容易許多,他們的地址就印在身分證或居留證上,可以當作居住證明。 但是,如果會員僅僅在台北工作,則必須請他們的雇主簽署一封證明文件,證明他們在台北的就業狀況。
- (申請1份) (2)業務主管單位同意登記的審查文件。
- 四、大體而言,有進行法人登記的團體其財務運作會比較嚴謹,由社會團體科與法院雙軌管理。
- 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與其業務範圍、成員分佈、活動地域相一致,準確反映其特徵。
- 一、法人登記事件聲請狀:聲請人先於本院網站下載法人登記事件聲請狀1份,載明聲請法人印鑑證明書之用途及份數,由理事長具名、蓋用印鑑章(留存法院登記之印鑑)並加蓋法人圖記。
- 法人因處分財產、設定或塗銷抵押權而聲請法人印鑑證明書者,應附主管機關核准公文影本或經大會決議通過之會議紀錄影本。
- 符合顧客期望,不斷追求卓越是本司服務的最大宗旨, 期許您的來電諮詢,我們將提供最專業的企劃與建議,合法的協助每一個申請團體成功立案。
5.社員(代表)成立大會會議記錄(選舉產生理、監事及通過程、年度工作計劃案、收支預算案…等。會議紀錄末端,應由主席及紀錄簽章,附件應裝訂於會議紀錄後, 協會申請 以期文件完整)。 鄉(鎮、市區)主管機關為推展社區發展業務,得視實際需要,於該鄉(鎮、市、區)內劃定數個社區區域。 社區之劃定,以歷史關係、文化背景、地緣形勢、人口分布、生態環境特性,資源狀況、住宅型態、農、漁、工、礦、商業之發展及居民之意向、興趣及共同需求等因素為依據。 各級主管機關為協調、研究、審議、諮詢及推動社區發展業務,得邀請學者、專家、有關單位及民間團體代表、社區居民組設社區發展促進委員會;其設置要點由各級主管機關分別定之。 取得主管機關立案核准文書 協會申請 社會局 1.審查單位:由區公所初審後送社會局複審,共計16天完成。
協會申請: 社團法人
個人會員名單應包括姓名、姓別、年齡…… 全國性社會團體於收到准予籌組函,於6個月內完成籌組工作後,請以紙本向內政部申請立案,應檢附之文件如下: 一、立案申報表正本。 八、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表 (本年度及次年度)。 機關或團體如符合基本免稅規定要件時,就其所取得之利息收入可以備文檢附法人登記證書影本、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證書影本、經主管機關核備之組織章程、董監事名冊及有關資料等,向當地稽徵機關申請免予扣繳所得稅,經審查符合規定後即予核發免扣繳所得證明函。
印鑑證明書除「董(理)事長姓名」、「董(理)事長印鑑登記日期」及「董(理)事長印鑑」欄位之職稱可依照聲請人調整外,其它文字欄位請勿自行增刪。 民法第40條第1項所定清算人職務執行之情形,即了結現務、收取債權、清償債務(含繳納稅捐)。 財產清冊應分項載明原有財產,新增或減少財產之金額,及現有有財產,並各計其總計,同時併附各該不動產或動產之證明文件。 前項情形,連任理、監事簽名式或印鑑式若有變更,亦需提出新的簽名式或印鑑式正本2份,並於聲請書變更事項記載簽名式或印鑑式變更者。 答:如會員去年有繳費,僅1年沒繳費仍應算有效會員,應依協會章程第9條及第10條規定進行催繳會費,避免產生糾紛。 通過初審審核者由理事會委派審查委員(理監事)於2個月內前往現場訪視。
協會申請: 成立一個民間協會需要什麼辦理手續
一、法人登記事件聲請狀:聲請人先於本院網站下載法人登記事件聲請狀1份,載明聲請法人印鑑證明書之用途及份數,由理事長具名、蓋用印鑑章(留存法院登記之印鑑)並加蓋法人圖記。 1、聲請人先於本院網站下載法人清算人任免或變更登記聲請書1份,詳細填載聲請人姓名、住所、送達代收人、送達地址及聯絡電話。 社團法人因處分財產而為變更登記時,其處分行為如依法令應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須提出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文件,始准辦理變更登記。 1、聲請人先於本院網站下載法人登記聲請書,聲請書每欄均須填寫,未變更事項參照原法人登記證書欄位填載,法人主事務所欄位載明新主事務所地址。
2、如委任代理人,應出具委任狀,載明住所及送達處所、聯絡電話號碼,由理事長蓋印鑑章(如採簽名式登記則應簽名)、代理人簽章,加蓋法人圖記,並附代理人身分證正、背面影本。 決議解散之會員大會會議記錄:全體會員三分之二以上可決。 會議紀錄內容應載明決議解散,並依章程規定,決議法人剩餘財財產歸屬。 會議紀錄末端,應由主席、紀錄簽章,附件應附於會議紀錄後,以期文件完整。 2、變更事項欄應載明:原章程第00條經第0屆第0次會員大會會議通過變更,報經主管機關00年00月00日第00號函准予備查。 6、如委任代理人,應出具委任狀,載明住所及送達處所、聯絡電話號碼,由理事長蓋印鑑章(如採簽名式登記則應簽名)、代理人簽章,加蓋法人圖記,並附代理人身分證正、背面影本。
協會申請: 人民團體- 申請【成立】
如果是需要到民政部門登記的協會就比較麻煩,校內協會的話就比較好辦了,一般是要向校團委申請的,說明協會名稱、宗旨、成立理由、組織結構、工作構想,一定要突出體現協會的公益性、實踐性、可行性,能提高參會學生的實踐能力、活動能力、創新能力。 如果辦得好,校團委是鼓勵的,也是他們的政績。 協會申請 第十七條 依照法律規定,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應當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 內政部函送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申請資料,俟各機關皆回函後,函復申請者/發起人代表(擇一)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意見或准予籌組。 6、如委任代理人,應出具委任狀,載明住所及送達處所、聯絡電話號碼,由清算人蓋印鑑章(如採簽名式登記則應簽名)、代理人簽章,並附代理人身分證正、背面影本。 1、清算人先於本院網站下載法人清算終結登記聲請書1份,詳細填載聲請人姓名、住所、送達代收人、送達地址及聯絡電話。
二、經內政部准予籌組之團體,對於會員資格,仍應提經籌備會議審定通過,才符合程序規定。 一、發起人之外籍人士,不包括大陸人士,即大陸人士不可擔任社會團體之發起人。 二、新移民或外籍人士須檢附有效期間之在臺居留證,即可擔任發起人。 三、另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2條第1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臺灣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成員或擔任其任何職務。」,是以,人民團體會員及職員之招募,應依規定辦理。
協會申請: 協會代辦成立 人民團體設立辦法
四、理事、監事如有採用通訊選舉之必要者,應增列「理事、監事得採用通訊選舉。通訊選舉辦法由理事會通過,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行之」。 人、監事○人,由會員(會員代表)選舉之,分別成立理事會、監事會。 選舉前項理事、監事時,依計票情形得同時選出候補理事○人,候補監事○人,遇理事、監事出缺時,分別依序遞補之。
申請書應說明開展了哪些籌備活動,籌備活動是否結束,是否召開了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是否按法定程序選舉產生了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是否通過了章程,申請登記是否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等。 申請書以社團籌備組織名義申報,並由社團負責人簽署後方為有效。 (申請1份) (2)業務主管單位同意登記的審查文件。 主要對社團籌備工作的合法性、會員的代表性、負責人任職資格等提出審查意見。 (申報1份) (3)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章程。 包括姓名、姓別、年齡、學歷、黨派、現工作單位、職務(或職稱)等。
協會申請: 申請表格
發起人會議,發起人得以書面委託其他發起人代理,每一發起人以代理一人為限,但籌備委員出席籌備會議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行業114:成立協會前應該瞭解該行業內的行業協會是否已經成立,如果成立了,你可以考慮成立該協會下的專業委員會或地區分會。 人,監事名額不得超過理事名額三分之一,候補者不得超過正取者之三分之一。 為免會議人數不足流會及兼顧會議之代表性,建議理事名額至少15人,監事名額至少5人。 二、本條權利限於正式之會員,團體如設「準會員」、「預備會員」、「贊助會員」、「榮譽會員」、「名譽會員」、「學生會員」或其他類似名稱或性質相同之會員應另外明定其權利與義務。
如果你正在考慮成立協會,強烈建議先與有相關經驗的人交流,以了解會員的工作量與需出席的會議量,可能對一些人而言會是不小的負擔。 二、另依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如欲兼任社會團體之職務(例如:理事、監事、秘書長),應經服務機關許可。 主管機關審查社會團體申請案件之決定,自收受申請書之次日起,原則於2個月內函復申請人,其須經會商案件,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 協會申請 社會團體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
協會申請: 會員資訊公告
1、聲請人先於本院網站下載法人登記聲請書,聲請書每欄均須填寫,未變更事項參照原法人登記證書欄位填載,代表法人之理事及理監事姓名住所欄位,載明現任理監事資料。 (一)申請者請先至「全國性人民團體資訊管理系統」註冊帳號及登錄申請資料,並請印出紙本提交全國性社會團體申請書暨相關資料予內政部。 一、申請書所報之發起人,依程序仍需辦理申請加入會員的程序,經團體審核通過後即可成為會員。
三、主管機關仍視團體章程宗旨、任務內容來會商相關機關表示意見,例如:大陸委員會。 第十四條 籌備成立的社會團體,應當自登記管理機關批准籌備之日起6個月內召開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產生執行機構、負責人和法定代表人,並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成立登記。 為利線上使用本部「全國性人民團體資訊管理系統」,社會團體經本部許可立案後3個月內,請至「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向國家發展委員會,申請「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俾利使用本系統操作,及線上登入等作業事宜。 發起人之學經歷於發起人名冊載明清楚即可,若團體性質屬專業性社團,如金融、醫護、法律,建議附上相關證照,以利內政部將相關文件函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 如:醫療類團體:衛生福利部、救災或消防類團體:內政部消防署。 為辨明主管機關及行政組織區域,團體名稱建議冠以「中華民國」、「臺灣」或「中華」等全國性組織區域用語,以彰顯全國性社會團體之性質,另團體名稱應請明確表示其業務性質,並與宗旨、任務、會員及發起人資格相稱,並儘量使用中文字。
二、主管機關得派員列席,但如因故無法派員列席,不影響會議效力。 依人民團體法第10條規定,人民團體圖記由團體自行製用,並拓具印模送主管機關備查;其規格長、寬、直徑或短徑應在3公分以上,不適用印信條例有關規定。 本網站使用前瞻技術提供更好的使用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為維護您的權益,開始使用前懇請事先詳閱「隱私權保護政策」。 當您點擊「我同意」時,視同您已充分了解並同意本網站智能客服「E-GOV小幫手」開始蒐集與處理您所提供的資料,蒐集範圍將包含使用COOKIE記住您的角色與當次對話紀錄。 第二十七條 會員(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以會員(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人數較多數之同意行之。 但下列事項之決議以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1、聲請人先於本院網站下載法人登記聲請書,聲請書每欄均須填寫,未變更事項參照原法人登記證書欄位填載,財產總額欄位載明新財產總額。 10、如委任代理人,應出具委任狀,載明住所及送達處所、聯絡電話號碼,由理事長蓋印鑑章(如採簽名式登記則應簽名)、代理人簽章,加蓋法人圖記,並附代理人身分證正、背面影本。 9、如委任代理人,應出具委任狀,載明住所及送達處所、聯絡電話號碼,由理事長蓋印鑑章(如採簽名式登記則應簽名)、代理人簽章,加蓋法人圖記,並附代理人身分證正、背面影本。 協會申請 5、如委任代理人,應出具委任狀,載明住所及送達處所、聯絡電話號碼,由理事長蓋印鑑章(如採簽名式登記則應簽名)、代理人簽章,加蓋法人圖記,並附代理人身分證正、背面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