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地方稅務局指出,目前許多房地產買賣,採用分期付款方式,賣方在每期收受款項時,均在契約書上逐期蓋章註明收訖日替代書立收據,則此時就需按銀錢收據稅率千分之4貼繳印花稅。 但若收受的款項以支票支付,則賣方除了逐期蓋章註明收訖日以外,只要加註收取「××銀行支票,支票號碼××××」等字樣,此部分可免貼繳印花稅。 不少房地產買賣會涉及印花稅問題,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賣方每期收受款項、書立收據時,若對方以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並在書立收據時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這份銀錢收據就可省下千分之4的印花稅;若未記載,就得按合約總價計算。 一、我國印花稅屬100%直轄市及縣市稅,現行對「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及「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4種憑證課徵印花稅。 103年度至107年度平均每年印花稅稅收新臺幣(下同)112億元,占全國稅收實徵淨額0.51%。
為避免影響地方施政,將在兼顧財政餘裕及財政紀律情形下,配合法制作業時程,擬具廢止「印花稅法」說明,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倘經立法院審議廢止印花稅法,將由中央編列預算補足地方減少之稅收。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自由職業者如律師、會計師、建築師、代書等業務上獲得報酬所出之收據,應按銀錢收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四由立據人貼用印花稅票。 而補習班開立的收據、個人收受租金所開立的收據、公益彩券中獎金額在250元以上之領獎收據…等則須繳納印花稅。 十二、收款時所開立之收據應否貼印花稅票,如果是收到現金、支票或匯款有何不同? 答: (一)收到現金、電匯或劃撥入帳時,如有書立銀錢收據,應由立據人貼用千分之四印花稅票。
(二) 收到匯票、本票及支票所出具之收據,如已載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免貼用印花稅票。 答:公司內部所用,不生對外權利義務關係之單據,包括總公司與分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或與所屬人員之間,因業務上需要,彼此往來所用,不生對外權利義務關係之單據,免貼用印花稅票。 (二) 健保醫院向中央健康保險局請領醫療給付,暨其收取保險對象部分自行負擔醫療費用所出具之收據,免徵印花稅。 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的流暢與安全。 個人收據印花稅 (一)同一憑證具有 2 種以上性質者,如稅率不同能分別訂約時,可採分別訂約方式,以求稅負較輕,節省負擔。
第二、國稅局想更清楚掌握大家的所得,避免太多的「地下經濟」課不到稅。 基於上述兩種原因,規定公司在支付特定類別的費用給個人時,金額達標準者就要先「扣一點錢起來」(扣繳),當作是「預繳」個人綜合所得稅,明年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再多退少補。 是以當事人一方之要約經他方承諾,並書立契約者,契約內容即具拘束簽約雙方當事人之法定效力,應按合約書之性質所屬類目貼用印花稅票。 印花稅法第八條規定,應納印花稅之憑證一經書立交付使用,即應貼足印花稅票。 至合約所載事項履行與否在所不問,本案已計貼之印花稅票既非適用法令或計算錯誤,應依主旨辦理。 分析:買賣動產貼用印花稅票為新台幣12元,承攬則為1‰,假如故書立此種合約有包含兩種行為者,依印花稅法第13條規定需從高稅率者貼花,故假若一份合約有兩種行為印花稅應稅行為,則建議分別立約為宜。
答:買賣、交換、贈與及分割移轉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因無法向物權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其所立向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契稅申報之契據,尚非屬印花稅法第 5 條第 5 個人收據印花稅 款規定之憑證課稅範圍。 摘要 印花稅屬憑證稅,而憑證的種類繁多,並不是各種憑證都需貼用印花稅票,僅印花稅法規定的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等4種印花稅課稅憑證範圍,應貼用印花稅票。 印花稅─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 地鐵上,路人講電話的聲音混雜在一起,竟然可以變成一首歌,雖然聽不懂韓文,但是也不失影片的趣味性。 乙每月收取租金1 萬元,如未另立收據,僅於租賃契約上逐.
該局提醒,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向病患收取掛號費、住院費等非健保給付費用時,出具之醫療收據請記得貼用印花稅票,以免受罰。 同一憑證須備具二份以上,由雙方或各方關係人各執一份者,應於每份各別貼用印花稅票;同一憑證之副本或抄本視同正本使用者,仍應貼用印花稅票。 答:印花稅法第 個人收據印花稅 6 條第 2 款所稱公私立學校處理公款所發之憑證,係指公私立學校凡收支各該學校之公有款項所書立或使用之憑證。
憑證名稱說明銀錢收據指收到銀錢所立之單據、簿、摺。 凡收受或代收銀錢收據、收款回執、解款條、取租簿、取租摺及付款簿等屬之,但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營業發票不包括在內。 買賣動產契據指買賣動產所立之契據,比如買賣車輛、商品原料….等不含承攬性質之買賣動產契據。 如承包各種工程契約、承印印刷品契約及代理加工契據等。 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土地或房屋所立憑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 再者,印花稅之課徵項目係以憑證性質認定,惟隨經濟發展,商業交易涉及憑證種類及態樣繁多,容易造成徵納雙方對憑證性質認定歧見,例如訂貨單具承攬契據適用1‰稅率或買賣動產契據應納12元印花稅,常為認定爭執之處,爰外界時有廢止該稅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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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6直轄市印花稅稅收為99億元,占該年度全國印花稅稅收82%。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小規模營業人給付租金,未依所得稅法第89條及第92條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者,應依同法第111條及第114條有關規定處罰。 該所指出,有不少經核定免用統一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即俗稱小店戶),誤認為其稅捐都是由國稅局核定,已無任何稅法上應負擔申報義務,以致給付租金給房東時,疏忽未依規定辦理扣繳。
三、公私營事業組織內部,所用不生對外權利義務關係之單據,包括總組織與分組織間互用而不生對外作用之單據。 可到郵局購買面額有1、3、4、5、10、12、20、50、100、200元不等的印花稅票貼於應稅憑證上。 1.可到郵局購買,面額有 1 、 3 、 4 、 5 、10、12、20、50、100、 200 元不等的印花稅票黏貼於應稅憑證上。 (二)權利書狀及證照,如土地所有權狀、建築物所有權狀、結婚證書、身分證、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建造執照、使用執照、畢業證書等。 (三)公私營事業組織內部,所用不生對外權利義務關係之單據,包括總組織與分組織間互用而不生對外作用之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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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法院作成之調解筆錄暨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書,同係基於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而書立,應屬具有契約性質之憑據,如經當事人持憑向主管機關辦理物權登記,核屬代替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使用,仍應依法貼用印花稅票。 至法院作成之和解筆錄、調解筆錄暨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書,同係基於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而書立,應屬具有契約性質之憑據,如經當事人持憑向主管機關辦理物權登記,核屬代替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使用,仍應依法貼用印花稅票。 例如「申報增資發行新股委任書」及「股票上櫃申請輔導委任書」,均明定會計師事務所需代委託人辦理之工作,及其完成工作給付報酬之約定,已非單純委任性質,應屬承攬契據之課稅範圍,仍應依法貼用印花稅票。 答: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憑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應繳納印花稅。
- 經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稅者,如彙總繳納稅額不足通用貨幣一元及應納稅額尾數不足通用貨幣一元之部分,均免予繳納。
- 答:房屋租賃合約及未持憑向主管機關辦理物權登記之不動產買賣合約(即俗稱私契)並非印花稅課徵範圍。
- 簽約時繳交保證金五萬元,如未另立收據,則該租賃契約即屬兼具代替銀錢收據性質,應依銀錢收據千分之四計貼印花稅票二00元。
- 例如:約定現場銷售執行、廣告企劃等工作,仍應依上開規定課徵印花稅。
- 2.以總繳方式完納印花稅,逾期繳納者每逾二日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除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外,並依情節輕重按滯納之稅額處一至五倍罰鍰。
信託關係人簽訂以不動產為信託財產之信託契約書,如載明受益人為委託人,且信託關係消滅時,信託財產歸屬於委託人者,該信託契約書非屬印花稅之課稅範圍,免納印花稅。 至於信託契約書如載明受託人應將信託財產移轉與委託人以外之第三人者,已兼具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性質,應於書立該契約時貼用千分之一印花稅票。 答: 印花稅法第五條第五款規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憑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應繳納印花稅。 信託關係人簽訂以不動產為信託財產之信託契約書, 如載明受益人為委託人,且信託關係消滅時,信託財產歸屬於委託人者,該信託契約書非屬印花稅之課稅範圍,免納印花稅。 個人收據印花稅 該局進一步指出,有些房屋因未符合相關規定致無法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即俗稱保存登記),除之後能依程序補正而變成合法建築物外,係屬客觀上不能向登記機關辦理移轉登記之情形,無法為不動產所有權之讓與。 縱實務上仍認為讓與人已將違章建築之事實上處分權交付予受讓人,惟因無法辦理物權登記,其所書立向地方稅務局辦理契稅申報之契據,非屬印花稅法規定「向物權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之課稅憑證範圍。
(四)不動產買賣,雙方當事人所訂定書面買賣契約(即私契),如非用以持憑辦理物權登記,不屬印花稅課稅範圍,免貼印花稅票。 答:(一) 買賣動產契據每件貼用印花稅票新臺幣12元;承攬契據每件按金額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 壹、房屋租賃實務中,會面臨(一)綜合所得稅(二)房屋稅(三)印花稅,共三種稅金。 貳、概述 一、租賃契約,不屬印花稅課稅的四種憑證,並非印花稅課稅範圍,不必貼用印花稅票。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使用電話、互聯網或銀行自動櫃員機付款 爸!!! ((( ;゚Д゚)))使用電話、互聯網或銀行自動櫃員機付款 …
因此,應視該契約內容,倘該契約兼具承攬契據性質。 例如:約定現場銷售執行、廣告企劃等工作,仍應依上開規定課徵印花稅。 (三)承攬契據:指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之契據;如承包各種工程契約、承印印刷品契約及代理加工契據等屬之。 (四)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憑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 答:(一) 醫療院所開立之醫療收據為印花稅法規定之銀錢收據,應由開立收據之醫療院所按千分之四稅率負責貼用印花稅票。 其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稅者,應於收據上加蓋彙總繳納戳記,並以每 個人收據印花稅 2 個月為 1 期彙總計算應納之印花稅額申報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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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稅者,如彙總繳納稅額不足通用貨幣一元及應納稅額尾數不足通用貨幣一元之部分,均免予繳納。 據會員反應近來各地區稅捐稽徵單位有稽查印花稅事宜,常有縣市醫師公會電話詢問相關問題,為協助醫療機構,本會特彙整收據貼印花稅Q&A及相關法律條文規定如下,以供會員參考。 本網站法規資料係由政府各機關提供之電子檔或書面文字登打製作,若與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文字有所不同,仍以各法規主管機關之公布資料為準。 個人收據印花稅 開立正式收據或總收據時,未依規定將臨時收據或分次收款收據收回貼附背面者,應照所載全部金額貼用印花稅票。
印花稅的課稅憑證範圍分為四種類型: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 公私營的公司行號、補習班或事業組織因書立應貼印花稅票憑證甚多,不方便逐件貼花、銷花者,可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按期彙總繳納。 經核准按期彙總繳納者,應以每 2 個月為 1 期,分別於 1 月、3 月、5 月、7 月、9 月、11 月之 15 日前,自行核算應納或代扣印花稅款,填具繳款書逕向公庫繳納,並應於同一期限內,填具印花稅總繳申報表,向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自由職業者如建築師、會計師、代書等業務上獲得報酬之收據,依規定應按銀錢收據貼用印花稅票。 惟業者若以匯款方式支付勞務費,可以銀行送金單或匯款回條作為記帳憑證,免再取具執行業務者收受該款項之收據,既未另立收據,則非屬印花稅課徵範圍。
儘管印花稅稅額不高,但補稅加罰後之金額,仍是一筆不小的律師執業成本及負擔。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倘若業者以匯款回條作為記帳憑證,但執行業務者仍另立收據交予該事業者,則仍屬印花稅課徵範圍,應依法貼用印花稅票。 支付給個人的酬勞,有了經過簽收的「勞務報酬單」,就可以明確的主張公司的支出內容。 但當然一方的支出就會變另一方的所得(國稅局也不是省油的燈 ),勞務報酬單可以當做公司支出的證明,而經過公司申報後,也會變成領到酬勞的人的所得,會依照所得的類別入到個人的綜合所得稅中。 但兼具營業發票性質之銀錢收據及兼具銀錢收據性質之營業發票,不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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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號、補習班或是其他事業組織如果因為要貼印花稅的憑證太多者,可以向地方税稽徵機構申請按期彙總繳納,經核准者以2個月為1期繳納。 如果應納稅額巨大,不方便用印花稅票者,可以向地方税稽徵機構申請開立繳款書,稅額3萬元以下可於便利商店繳納,其他也可以網路繳款或是向公庫繳納。 由於印花稅票註銷之目的在於防止重複使用,如果納稅義務人將已貼用印花稅票之應稅憑證,以鉛筆劃線銷花,因易擦拭並無法達成銷花效果;因此,應以「圖章、墨水筆、鋼筆或原子筆」等無法易擦拭的方式進行劃押註銷。 未依規定註銷者,按情節輕重,照未經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之印花稅票數額,處5倍至10 倍罰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地主提供個人的土地與建設公司合建分屋,除地主僅出售土地或係以持有1年以上之自用住宅用地與建設公司合建並出售分得之房屋外,原則上係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的課徵範圍,應辦理營業 …… 簽約時繳交保證金五萬元,如未另立收據,則該租賃契約即屬兼具代替銀錢收據性質,應依銀錢收據千分之四計貼印花稅票二00元。 乙每月收取租金一萬元,如未另立收據,僅於租賃契約上逐月 ……
根據印花稅法的規定,如果漏繳印花稅,會有以下罰則。 所謂銷花,就是納稅人要在每枚税票與憑證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個人可以用簽名或劃押代替圖章。 要注意如果為進行銷花或是銷花不符合規定,需繳5至10倍罰鍰。 根據規定,應納印花稅的憑證,應於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依規定繳納印花稅,也就是說,在憑證產生時,就要按規定繳納。 我國稅制繁多,除了每年5 月一定會刷一波存在感的個人綜合所得稅之外,還有一個與律師執業息息相關,卻又容易遭忽略的稅種──「印花稅」。 可到郵局購買面額有1、3、4、5、10、12、20、50、100、200元不等的印花稅票貼於應稅憑證上,且應於每枚稅票與憑證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之,個人得以簽名或劃押代替圖章。
但若是收取票據(包括匯票、本票及支票等),只要在契約書上註明票據名稱及號碼,即可免貼印花稅票。 一、 公司與營造廠簽訂工程承攬合約完工後按實際結算的價額付款,並未在合約訂定工程總價,請問要如何貼用印花稅票? 答:工程承攬合約應按合約金額貼用千分之一的印花稅票,如合約上沒有載明工程總價,必須工作完成後才能計算出確實金額者,應 在合約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先以預計金額貼用印花稅票,等到工作完成時,再按確實金額補足應貼之印花稅票或退還溢貼之印花稅 額。 二、 個人贈送土地給政府機關訂立之贈與契約,應否貼用印花稅票? 答:印花稅係屬憑證稅,凡書立契約者,應由合約雙方對所持有之一份契約負責貼用印花稅票。
十、義務代收稅捐或其他捐獻政府款項者,於代收時所具之收據。 十一、義務代發政府款項者,於向政府領款時所具之收據。 十四、財團或社團法人組織之教育、文化、公益或慈善團體領受捐贈之收 據。 印花稅是一種憑證稅,納稅義務人應在應稅憑證上自行實貼印花稅票或以繳款書方式總繳,這與一般常見的稅捐稽徵機關依稅籍清冊或資料,主動核發繳款書才行繳納的其他稅種不同。
電話付款 你須有一個「繳費靈」戶口才可使用電話繳付稅款、商業登記費、印花稅或購買儲稅券。 你可使用銀行提款卡,到任何一部「繳費靈」終端機,辦理開立「繳費靈」戶口。 凡收受或代收銀錢收據、收款回執、解款條、取租簿、取租摺及付款簿等屬之,但兼 … 規定銷花;如應稅憑證之應納稅額巨大,不便貼用印花稅票者,可以向地方稅稽徵 … 除了「買賣動產契據」以外的憑證種類都可以適用以上這項計算公式,而「買賣動產契據」的印花稅計算是直接以「件數」乘以「固定金額」。 印花稅規定的憑證有很多種,但並不是所有憑證都適合貼上印花稅票,所以納稅認定標準並不是要貼上印花稅票繳稅才算完成納稅義務,一樣可以使用印花稅申報繳款書來履行義務。
答: 依據財政部函示地政士公會向會員收取之會費及常年會費所開立之收據,准予比照印花稅法第六條第十四款之規定免貼印花稅票。 答: 受託辦理股票發行之股務、簽證及承銷等事宜所簽訂之契約,除「簽證契約」非屬承攬契據性質,無須貼用印花稅票外,「股務代理契約」及「證券承銷契約」均屬承攬契據性質,應依法貼用印花稅票。 公司簽訂工程承攬契約後,因該營造工程變更起造人,而於原承攬契約中註明「變更起造概括承受人」字樣未另訂合約,應否就新起造人承接都分加貼印花稅票乙案。
- 3.印花稅票未經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者照未經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之印花稅票數額,處五至十倍罰鍰。
- A:只要有現金收入之銀錢收據每張按金額千分之四,由立據人(診所)貼印花稅票,也就是說,診所開立之收據每250元應貼1元印花,不足1元者則免貼印花(249元以下)。
- 信託關係人簽訂以不動產為信託財產之信託契約書, 如載明受益人為委託人,且信託關係消滅時,信託財產歸屬於委託人者,該信託契約書非屬印花稅之課稅範圍,免納印花稅。
- (四)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指設定典權及買賣、交換、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憑以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之契據。
- 店章應列明店名、地址、負責人姓名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 以總繳方式完納印花稅,逾期繳納者,應依稅捐稽徵法第二十條之規定處理;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除由稽徵機關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外,並依情節輕重,按滯納之稅額處一倍至五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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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項目罰則1.不貼或貼用不足額印花稅票者除補貼外,按漏貼稅額處五至十五倍罰鍰。 2.以總繳方式完納印花稅,逾期繳納者每逾二日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除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外,並依情節輕重按滯納之稅額處一至五倍罰鍰。 3.印花稅票未經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者照未經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之印花稅票數額,處五至十倍罰鍰。 4.印花稅票貼用註銷後揭下重用者照揭下重用之印花稅票數額,處二十至三十倍罰鍰。 個人收據印花稅 6.違反第四條之規定,未依規定保存憑證者按漏貼稅額處五至十五倍罰鍰外,應按情節輕重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下罰鍰。
惟若以匯款方式支付勞務費,可以銀行送金單或匯款回條作為記帳憑證,免再取具執行業務者收受該款項之收據,既未另立收據,則非屬印花稅課徵範圍。 另若以薪資所得申報,依印花稅法第6條規定,「薪給工資收據」免貼印花稅票。 而所謂薪資,參照所得稅法薪資所得規定,亦包含公私企業職工退休金、養老 金、資遺費等,故員工領取薪資所出具之憑證收據,皆可免貼印花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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